公序良俗即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这是民法典的一项基本原则。在民法典中,涉及公序良俗的共有12个条款。
民法典第十条规定了处理民事纠纷的依据,即请求权基础。法官、仲裁员、调解员等裁判者,在处理民事纠纷时,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适用习惯处理民事纠纷应当注意三点:1、法律没有规定;2、该习惯不违背公序良俗;3、当事人主张存在某种习惯时,应负担举证义务。
另外,关于最高法院的指导性案例,只具有准司法解释的效力,指导性案例不属于法律渊源,不应作为裁判文书判决部分的法律依据来援引,但是可以作为裁判文书说理部分的重要理由引述。
刘柯妤诉刘茂勇、周忠容共有房屋分割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16年第7期)
裁判要旨 父母出资购房将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具有赠与性质。子女应努力让父母安宁、愉快地生活。子女对父母赠与的房屋行使物权,要求其父母转让财产份额将损害父母生活的,与善良风俗、传统美德的要求不符,故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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