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罗伊因患有抑郁症想要自杀,本能让他爬出了那辆皮卡车,当时车内已经开始散发一氧化碳气体。但40英里外的卡特(当时卡特17岁)告诉罗伊,他必须完成这一步——他已经拖了太久——他必须坚持这一计划。“快回去。”
“快回去”这三个字,案发当天由卡特的手机短信发出,也是这部手机让卡特一直听到罗伊的最后呼吸声,而不是用它拨打电话呼救。
在经过漫长的庭审过程后,马萨诸塞州当地法官莫里斯(Lawrence Moniz)于近日判决卡特“非自愿(Involuntary Manslaughter)”罪成立,当事人卡特将面临最高20年的监禁。
在莫里斯宣判结果前,卡特似乎已经知道她可能的判决结果,她开始哭泣。莫里斯表示联邦对卡特的行为,包括她不断鼓励罗伊自杀、构成了肆意及鲁莽行为,超出了合理的怀疑范围,认为她的行为构成了“非自愿误杀”。
在舒了一口气后,莫里斯接着说,没有证明她的行为实际导致罗伊之死。当时,卡特和她的律师卡塔尓多(Joe Cataldo)互相拥抱了一下,以为他们赢了。接着,莫里斯历述了辩方的观点:罗伊自己采取行动、想要自杀,他研究怎么自杀、购买产生致命气体的装置,同时还把租来的车停在Kmart超市偏远的停车场内。
“但是”,莫里斯顿了顿,全场都保持了极度的肃静、望着法官莫里斯,只见莫里斯提高了声调,“他(罗伊)从汽车上下来,中断了这层因果关系。”罗伊或许可以活过那一天。
根据法庭记录,罗伊与卡特在2011年前后认识,因为居住在不同城市,所以他们之间通常是使用短信和电话联系。卡特知道罗伊有精神病史,且之前有过自杀未遂经历。
同年,罗伊开始接受精神疾病治疗,于2013年有过度吞食乙酰胺酚(Acetaminophen)的自杀经历,当时他的朋友联系急救,救了他一命。
2014年,罗伊高中毕业,平均学分绩3.88,被菲奇堡州立大学(Fitchburg State University)录取,他的家人说他是个“全能运动员”。但没想到当年7月(还未入学),他选择在一辆租来的皮卡车里自杀身亡。
而在此前后,罗伊的女朋友卡特并未帮他挺过去,而是顺水推舟、让他去“死”。此案在被起诉后,因涉及伦理与法律问题,引起国际各大媒体关注。
法官莫里斯表示,在做出决定之前,他查阅了大量判例研究,也知道此案可能会上诉最高法院。在宣判时,他引用数年前在西马萨诸塞州的一个案例,当时一名被关押在汉普郡监狱的囚犯被指控鼓励另一名囚犯自杀。这名自杀的囚犯因为杀死父亲被判6小时后执行死刑。当时,马萨诸塞州的那名法官裁定,即使一个被判死刑的人,“到生命最后一刻,也有(求生的)希望”。
“当他(罗伊)走出卡车,她(卡特)却指示他回到卡车里。”莫里斯认为卡特在已知罗伊对自杀一事的恐惧、不情愿以及矛盾心理后,“她要他回到车里这一说法构成了肆意、鲁莽行为”。听到这,卡特拿起一张纸巾放到嘴边,开始掩面抽泣。
法官继而指出在罗伊想要自杀的前几天,卡特已经拿到罗伊妈妈及他妹妹的电话,但是在罗伊有第二种想法、并离开卡车后,卡特并没有打电话给他的家人,“她没打(电话)给任何人”。
上周五(6月16日),马萨诸塞州当地法院针对此案的判决引起轩然大波,因为本案本身很奇特,且因为媒体密切关注,变得更为尖锐。
“从一开始,指控就令人吃惊。因为卡特的行为不负责任,公众对此存在太多焦虑以及太多愤怒。”网络民权倡议组织的法律教授弗兰克斯(Mary Franks)表示。
除去公众愤怒外,这个案件还含有不清晰的法律和伦理问题,因为马萨诸塞州法律没有对误杀案件中的“”做出特别规定。所以本案不管上诉与否,最终结果都会对未来类似的案件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应。根据莫里斯做出的判决书,本案具有五点关键证词。
本案中最关键的证据之一是这两个青少年之间互发的短信。尽管卡特最初鼓励过罗伊就自杀念头寻求帮助,但最终她却在催化他完成。2014年7月12日,卡特告诉罗伊:“你需要的只是做(它)。”“你不能违背承诺。”
当罗伊打开一氧化碳装置、从皮卡车退下来时,根据卡特的证词,罗伊与她在电话上交谈了40分钟,因为“他害怕了”,当时气体已经开始工作。而卡特告诉他:“快回去。”
“当卡特认识到罗伊退出卡车,她指示他回到车里,她有理由知道(车里)是/或正在变得有毒”,在宣布判决结果前,莫里斯总结道。
在罗伊自杀之前,两人数周内的短信记录显示,卡特给罗伊要怎么自杀、出主意。她建议在车内使用产生一氧化碳气体的装置,这样任何发现罗伊的人一看到那个装置,就能立即知道发生了什么,避免他人受到伤害。她甚至还告诉他那样做不会有痛苦。
当罗伊坐在布满一氧化碳气体的车里,卡特正在与他通话。莫里斯说卡特“听到他在咳嗽,听到发动机传来的嘈杂声”。
换句话说,卡特知道罗伊处于危险境地。根据法庭出示的现场照片,离罗伊身体旁边很近的位置有一个水泵,跟卡特的证词吻合。“这很好地解释了卡特说听到汽车内的嘈杂声很大。”
“那时卡特有理由知道罗伊在听从她的指示”,莫里斯表示,“把他自己置于车内的有毒环境中。”
莫里斯引述了2001年州内的一个案例(联邦 v.s. Levesque),“表明当一个人的行为对另一个人造成了威胁生命的风险,有责任采取合理步骤减轻这种风险。不尽这种义务的鲁莽行为,可以导致误杀指控”。
然后,他指卡特在罗伊死亡过程中,“(她承认)她什么都没做。她甚至连简单的一句额外提醒--‘从车里出来’,都没有。”
莫里斯表示,这不仅仅是她行为的结果,还有“从她把罗伊置于有毒环境中以来,在她应当对罗伊负责任的时候,她没有正确地回应”。“她的那种行为导致罗伊死亡。”
卡特说她跟罗伊在死之前一直有保持通话,但罗伊的尸体是在第二天才被人发现。
“她没有打电话报警或通知罗伊的家人”,莫里斯表示。
罗伊身前的通讯记录显示,卡特知道罗伊自杀的地点,但她没有联系警方或告知他的家人。卡特还要了罗伊妈妈以及妹妹的电话,也没有联系他们。
在卡特的庭审中,精神科医生伯格吉(Peter Breggin)作证说,卡特服用一种新的抗抑郁药,让她“非自愿酣睡(不清醒)”,无法形成正常意识。伯格吉援引卡特在罗伊死后数周还在给罗伊发短信,并在几个月前也想要自杀。
她的辩方律师也表示卡特自身患有精神健康问题,在服用药物,处于不清醒状态,才表现出来缺乏同情心,或者丧失判断自身行为错误的能力。对此,莫里斯表示这一辩护不能解释或推脱她“肆意且鲁莽的行为”,且“法庭认为这一说法不成立”。
在当天的判决结束后,罗伊的妈妈林恩(Lynn Roy)在朋友的前后搀扶下走出法庭,她首次对媒体发声,指责卡特鼓动她儿子结束生命,“她没有良心”。“我觉得她需要对她的行为负责任,因为她准确地知道她在做什么,”林恩告诉当地媒体《48小时》(48 Hours)。本案的最终判决结果将在8月3日宣布。
除了判处卡特非自愿误杀罪成立,法官莫里斯仍允许在判决之前,卡特保释待在家中;但是这段时间,卡特必须遵守“与社交媒体隔绝”:“不得发短信、不得上脸书(Facebook)、不得上Snapchat”。
这桩青少年惨剧再次警示社会,青少年使用社交媒体、手机等通讯工具正在引发诸多问题。科技和社交媒体的迅速发展正以一种非常特殊的方式损害青少年的心理健康。
目前的研究已经表明,尤其十几岁的青少年,每天耗费大量时间于社交网站或玩手机,身患抑郁症的比例更高。网络成瘾的青少年在现实生活中的人际互动经验相对贫乏;由于他们缺乏同伴,也更可能对世界产生不切实际的想法。有些专家把此种症状称为“脸书抑郁症”或“网络抑郁症”。
近期还有一项研究结果显示,美国16至51岁的人口之中,约有1.2%的人消耗过多的时间在网络上,并罹患中度至严重的抑郁症。但是是因过度使用网络导致抑郁症,或是有抑郁症状的人更倾向使用网络,实际因果关系目前尚不清楚。而青少年的症状就更突出。哈佛网络及社会研究伯克曼中心的法律教授帕尔弗里(John Palfrey)发现许多青少年在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时,会有感情上的脱节,他们会说很多绝不会当面讲的伤害别人的事情。
当人与人之间面对面交谈时,能立刻获得非语言的反馈,你能听到对方的声音,感受到肢体语言,能了解他们的感受,而手机或网络行为却无法通过网络交流获得这些。当这种电子交流演变成一种欺凌或伤害时,受害人却无法让对方了解他们造成的伤害有多大,也无法让对方立即看到这种行为的错误性,甚至可能感到对方全无同情心、给受害人造成更大的伤害。
帕尔弗里认为卡特案审判结果会给青年人以及父母带来新的思考,“青年人每天都玩短信或社交媒体,(可能)存在意想不到的后果——可能是生死,或者致命的后果”。“教育是一个缓慢的过程。我想很多学生都获得了这一讯息,在他们彼此之间要说什么上需要更明智,这样的案子已经太多了。”
而社交媒体以及青少年心理研究人士怀思曼(Rosalind Wiseman)也告诉BBC,“青少年通常会假装没有那回事儿,认为这与他们没有关系,直到他们可能处于类似的境遇。”所以提前对青少年进行相关教育非常有必要,同时父母也要留意孩子的言行。
专家指出,如果青少年不愿意上学、坐校车,或者在态度、行为、习惯上有很大变化,不愿意跟父母交流、对什么事都不感兴趣,且绝望、耻辱和沮丧心情加剧,整天喜欢玩手机或网络交友,那么家长需要多加留意和开导,必要时可以看心理医生或寻求其它帮助。
记者林燕综合报导 责任编辑: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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