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己土』
常理:己生寅用,正官当令;余寒未尽,先要丙暖。木为本氣,若見甲乙杂出,煞強身弱,则更需丙火化杀生身。
变理:卑湿之火,最忌見壬,壬癸透出,又要見成,戊弱喜丙,財多身弱,用比分财。
若己土支聚巳午,转弱为強,身強用甲,富貴非轻。总之初春己土,身弱用丙,身強用甲,皆可取貴,因丙甲皆为月令旺气。
丙甲兩透,癸水藏支,配合中和,富貴极品。无甲用乙,但嫌力弱,虽貴亦主奸诈。
『二月己土』
常理:己生卯用,七杀当令;杀強身弱,专用丙火化煞生身。若無丙印,或得支通巳午戌亦佳;身強喜甲疏癸润,为用财生官,甲癸兩透,富貴定然;又得丙透,位高權重。
变理:若支成木局,乙透天干,专取庚金破木,亦須己土身旺方可用伤制杀;伤官制煞,貴多就武。无庚用丙,无丙用丁,化杀生身,富貴可期。总之,用丙忌壬辛,用甲忌庚己,用癸忌戊己,一见忌神,貴不能大。
『三月己土』
常理:己生辰月,劫财当令,己辰皆为湿土,故仍以丙火为先。身強喜甲,可以无丙;身弱,不可无丙生身。故三月之己,得丙甲癸齐透者,富貴极品;身強得甲癸者为财官格,身弱得甲丙者为官印格。
变理:辰中乙癸戊皆为当旺之气,癸乙或癸甲出干,为杂气财官格,必然富貴;但首要身強,支通巳午未方佳。见甲或会为化土格,但辰月有乙暗破,专旺不纯,得取丙印化之,方许富貴。
『四月己土』
常理:己生巳月,印星當令,調候為急,癸水為重;己為濕土,亦要有丙方實,故局中仍喜癸丙两見;癸水於四月为绝地,又要有庚发水之源,配合无瑕,富貴極品;故四月之己,得丙癸庚齐透者为上格。
变理:四月之己,调候为急,干見癸水,复得庚辛来生,即使无丙,亦可富貴;最忌戊出,合癸伤用,变为下格。柱为丙者曰孤阴,无癸者曰旱田。
『五月己土』
常理:己生午月,印星當令,调候为急,专用壬水;五月水弱,復得庚辛來生,功名穩取,用癸则属异路功名。
变理:有水无金,水无源头,富貴不久,虛名虛利。有金无水,食伤生財,格局转富。
『六月己土』
常理:己生未月,比肩当令;未为燥土,仍以癸水润土为上。身強土厚,得甲疏癸润,为財官相生。
变理:六月之土,为诸月中最厚旺者,旺极宜洩,得金洩其旺气,不貴即富。原局金不須多,交入西方,用神得地,自然富貴。
六月之己,至为厚重,見甲本可化土,但土氣太燥,不可無水,有水防生木破格;故六月之己,极少化合。
『七月己土』
常理:己生申月,伤官当令,子旺母虛;先取丙火制金暖土,次取癸水洩金潤土,身弱,癸丙两透,富貴之命,水火既济,不以克论;壬丙两透,异途武职。丙透无癸,亦有名利,有癸无丙,便为常人。身強,专取月令庚洩壬润,真神得用,富貴定然。
变理:身弱,专取丙印,尤其月令庚伤当令,己被庚洩,亦取丙印制伤生身。若壬水出干,財多身弱,专取戊劫分財,亦要丙印來生方为上格。
『八月己土』
常理:己生酉月,食神當令,取用理同七月,仍以丙火為尊,癸水为辅。身弱,見癸丙兩透,隔位不尅,功名稳取。武职必显;有癸无丙,终亦贫寒。
变理:身強无丙,支成金局,癸透有根,富多貴少。
土金伤官喜佩印者,身弱取丙印制伤兼生身之法;七月為傷官格,八月为食神格,食傷一理,取用不殊。
总之,八月之己,身弱取丙,身強用月令當旺之食神皆为正用。
『九月己土』
常理:己生戌月,劫財当令;身強,得甲透者,一富而已。身弱,仍須丙甲,可以取貴。
变理:身強,最喜干見庚辛,再得癸润,貴而且显;无癸得壬,富貴劳碌。
食伤多,身弱,得土金伤官佩印,富貴非轻,且戌月土金火皆為月令旺气,体用同宮,富貴极品。
『十月己土』
常理:己生亥月,財星当令;调候为急,先取丙火;用丙则忌癸,財星当令,相机用戊,用戊则忌甲;原局有丙,甲透无妨,煞印相生,富貴必然。
变理:財星当令;財多身弱则用戊,劫財分財,格局主富,但原局不可无丙。煞強身弱,當取丙印化煞生身。
身強,专取甲木,得月令旺財生之,富貴非輕,但原局要有丙暖,否則濕木失用,不能疏土;凍水凝结,不能生甲。
『十一月己土』
常理:己生子月,財星当令;调候为急,先取火暖。干透丙火,支見寅巳,富貴必然。
变理:用丙最忌壬癸克制,又须見戊为救。
无丙用丁,仅主衣食宽裕,如有火運,亦可发迹。财多身弱,先用戊土,次取丙助。若然身强,得月令旺財,自可大富,但原局仍须有丙暖水,方可许之。
『十二月己土』
常理:己生丑月,比肩当令,己丑皆为湿土,得丙暖土实土,又得甲木來生火,官印相生,富貴非轻。
变理:湿土最忌壬癸出干,名“水浸湖田”,贫贱孤苦。壬多則要戊制,劫財分財,富;有丙,富中取貴。
原局无丙,湿甲无用,身強見甲犹可;身弱见甲,煞重身轻无丙印化煞,非贫即夭。
丑中己辛癸同宮,庚透为食生財,得丁透丙藏,富貴非轻。
『正月庚金』
常理:庚生寅月,財星当令,余寒未尽,先取火暖;財旺身弱,最喜庚辛,支聚申酉尤妙。
变理:身弱,本喜印生,但春月木旺,有土皆死,土印難用;若原局得丙火化木則无妨。
身弱用印,恶戊喜己,因戊土厚重,反有埋金之忧;书云:“死金嫌盖顶之泥”。
身強,得丙透則貴,得甲透則富;真神得用,富貴皆大。丙甲齐透,富貴兼之,一透一藏,异路功名。
『二月庚金』
常理:庚生卯月,財星当令;身弱,专用比劫,支聚申酉为上,;用印者,首要有火洩木,木不克土方可,理同一月。若然身強,得月令旺財为用,大富可期。
变理:二月之庚,若然身強得甲丁两透,富貴定然,丁透甲藏,异途致貴。若然身強见甲丁並透,则须运行西方,始可富貴。总之,庚金身強,得丙丁則貴,得甲乙則富。
『三月庚金』
常理:庚生辰月,印星当令;母旺子相,庚金不弱,戊火厚重,最怕母慈灭子,火埋金。
变理:身強,如見戊透,取甲为用,以財破印为上。
身強,喜丁冶炼;故甲丁两透,不見庚金破甲,壬制丁,当貴定然;丁透甲藏,不過一富。
总之,三月之庚,身強者,无甲則貧,无丁难貴。若然身弱,先取己土,次取庚辛申酉,戊土勿乱用。
支全水局,无丙丁者,为“井栏叉格”,富貴非轻,运宜金水。
『四月庚金』
常理:庚生巳月,七煞当令;庚金長生,衰而有气;但四月火炎土燥,调候为急,必以壬癸为用。书云:“群金生夏,妙用玄武”,“夏金生水,名日反生”。
变理:丙透而有壬制,食神制煞,权高位重;壬藏,富貴俱小;用壬見甲,洩水生火,劳碌常人。
总之三夏之金,調候为急,先取壬癸,身強身弱,暂置勿论,不過身強者总比身弱者福厚。
『五月庚金』
常理:庚生午月,官星當令;調候为急,理同四月。專用壬水,癸水次之。五月水弱,又喜庚辛;既可生水,又可助身,故月五之庚,比食兼用為上格。
变理:有水無金,源流不遠,富貴皆轻,且不长久。
有金无水,金被火煏,不能生水,富貴难求。用水见戊,便是常人;有甲制戊,不失儒秀。金透壬藏,亦可致貴;癸出帶辛,异途武职。
若原局无水,身弱,見己土出干,湿土洩火生身,可以一富;运喜湿土及金水;戊为燥土,显达无望。原局火虽成方成局,丙丁出干,亦不作从煞格。因午月丁己同宮,自然有印生身破格。
『六月庚金』
常理:庚生未月,印星当令;大暑之前,火气未退,取用理同五月。大暑之后,火气渐退;金气渐进,身強,宜丁冶炼;但土厚洩火,故宜配甲。
变理:身強,見丁申两透,财來生官,富貴定然;有丁无甲,不過儒秀,有甲无丁,仅主衣祿;丁甲不见,贫贱之人。
若然身弱,先取己印,次取庚辛比劫。凡身弱者,最妙支下通根,否則縱干見比劫,亦属虛浮;所謂干得三比,不如支得一根,即是此意。
『七月庚金』
常理:庚生申月,日元得祿;身強,专用丁火,次用甲木,財來生官,富貴定然,用丁則忌壬癸。无丁用丙亦妙;身強煞淺,假煞为权,运走东南,助起用神,武职显贵。身強喜尅用丙丁,乃为不二之理;若原局无火见壬,专取壬来洩秀,金水双清,亦可富貴,用水則忌戊。
变理:若支成水局,柱無丙丁,为“井欄叉格”,喜東方木运洩水之气。若然身弱,取月令庚金比肩为佳;若取己印,則要通根四库或巳午方美;因七月土虛,用神欠力。七八月之庚,若身弱者,专用比劫亦可;原局木多,用比分財者富;原局火多,用比敌煞者貴。
『八月庚金』
常理:庚生酉月,日元羊刃;身強,专用丁甲,理同七月;但八月寒气漸增,又宜有丙;且丙煞见羊刃,名羊刃驾煞,威权显赫,出將入相;三者齐透,富貴极品。用火忌壬癸,若见壬癸,又须戊己出制;但戊己洩火生金,格局受損,富貴已逊。
变理:若支成金局,庚金旺極,柱無丙丁甲乙,可專用壬水洩秀,名“从革格”,富中取貴;原局岁运,皆忌火来破格。总之,七八月之庚,若身強身,取丙丁为用者至貴,取壬水洩秀者亦可貴。
『九月庚金』
常理:庚生戌月,印星當令;戊土司权,最忌土厚埋金;故身強者,先取甲木疏土,次取壬水洗金;壬甲兩透,功名稳取;甲透壬藏,富貴略逊;壬透甲藏,亦有清名。
变理:用壬甲,忌己合甲混壬。
若然身弱,专用己土,次取庚辛比劫为助。凡庚金身強者,最喜丁炼;况丁为月令旺气,体用同宮,富貴非輕;無丁用丙,如支見酉,干見辛为“煞刃格”,武贵权臣。
『十月庚金』
常理:庚生亥月,食神当令,調候为急,專取丙火。旺水洩金,身弱为慮,若見壬癸出干,食多。
变理:若支通申酉,干見庚辛,異途武職;有丙甲而無丁,富多貴少,丙丁不見,必然贫贱。
用丙丁則忌壬癸出干,若壬癸透,則须戊己出制,配合不美,仅主衣祿。
『十一月庚金』
常理:庚生子月,伤官当令,调候为急,先取丙火;旺水洩金,食多身弱,則又要有戊为救,以印制食生身,但亦要有丙暖局为美。身強,見丁甲兩透,丙藏寅巳,富貴无疑。丙甲无透,丁藏支下,異途武职;丙丁无根,富多貴少。『十二月庚金』
常理:庚生丑月,印星當令;調候为急,丙火为先;身弱,专用己土,但原局不可无丙,否则土金皆冷,两者无生受之象。
变理:身強,仍喜丁甲,財官相生,丙甲丁三透者,大富大貴;有丙而无丁甲,由富致貴;有丁甲而无丙,白手兴家。总之,丑月之庚,若身強无丙丁甲者,多属贫贱之命,除非合於外格,方许富貴。
『正月辛金』
常理:辛生寅金,財星當令。餘寒未盡,本喜丙暖;但辛金柔弱之質,忌官強成煞,故寅中有丙巳足。若然身弱,專取比劫为妙;月令財星當令,得比分財,不貴亦富;且身弱用己印者,亦須見庚劫為上,因月令甲財當令,財旺破印,不可無比制財。
变理:戊土厚重,有埋金之憂,而無生金之象;除非原局水多,食傷洩氣,方可取戊为用。
辛喜壬洗,見壬为貴,故身強見壬水者,富貴必然。身弱見己壬無透,亦可富貴。己藏午,壬藏甲,異路之貴。
『二月辛金』
常理:辛生卯用,财星当令;财多身弱,專用比劫,財通明戶,局富無疑。身強,用壬用丁,皆可玫貴,但不可同時並用;用火忌水,用水忌土。
变理:身強見壬甲兩透,富貴。用申中壬水,异途玫貴。
身弱可用己生,但要无甲出制,故原局最妙有庚比助。身弱,原局水多,壬癸出干,則又要見戊止水,印制食傷,亦可顯達。
『三月辛金』
常理:辛生辰月,印星当令,母旺子相,辛金不弱,戊土司權,厚土有埋金之憂。辛金溫润之质,虽強亦不喜火冶煉,最妙有壬癸洩秀。身旺用壬,通根月令,富貴必然。
变理:用壬則忌戊制,戊透又要有甲破;故身強得壬甲兩透,富貴必然;一透一藏,異途致貴。或支得亥字,中有壬甲;支有申字,內有庚壬,皆有小名小利;身強而無壬甲者,贫贱必然。
若然身弱,仍用己印,或得比劫為助。
『四月辛金』
常理:辛生巳月,正官当令,辛金珠玉之质,最忌火克,又忌土厚埋金,四月火土俱旺,故先用壬水调候,次取庚金助身洩土生水为妙。
变理:若戊土透出,有甲出救亦好,但仍要有水滋润方可。
身强而见壬癸出干,富貴非轻;癸透壬藏,富多贵少;支下见亥子申,戊己不透,亦可小富。戊己出干,见甲为救,衣食无亏。
若然身弱,仍取壬癸为先,因调候为急,身强身弱皆可暂置勿论;次取庚辛比助亦妙,因见比劫,既可助身,又可生水。身弱用己印,亦首要壬癸润土,否则燥土不能生金。
『五月辛金』
常理:辛生午月,七煞当令;调候为急,先用壬水,次喜庚辛申酉等字為助。
变理:身弱用己印,原局亦要有水,否则燥土不能生金,理同四月;故身弱身見壬己兩透,支下藏癸,显贵之命;己透壬藏,异路功名;无壬用癸,但力弱而福小;无己见戊,提防土厚埋金;若然土厚,又須有甲出制,壬癸润木。若然身強,仍取壬癸。
『六月辛金』
常理:辛生未月,印星当令;未为燥土,故仍以壬水为先;土厚惧埋金,辅以庚金洩土生水则更完美。
变理:若然身強,见壬庚两透,富贵必然;见一申字,用申中庚壬,亦可富贵。
用壬最惧干见戊制己混,又须甲木为救;用甲木,又忌见庚金来破,犯者皆主贫贱。
『七月辛金』
常理:辛生申月,劫财当令,庚金临官,辛得庚助,自然生旺。身旺,专用申宮一点壬水洩秀,亦可富贵;见壬出干,富贵非轻,因壬为月令旺气;用壬忌戊,見戊有甲为救,衣食裕如。
变理:除非原局水多,洩金过甚,否则七月无用戊之地。
七月之辛,用壬为貴;用丙丁者非上格。若然身弱,专取用令庚劫为助,亦有名利;无庚辛亦可用己土。
『八月辛金』
常理:辛生酉月,日元得祿;身強,专用壬水洩秀为尊;金白水清,富貴非轻;壬不在多,书云:“水淺金多,号曰体全之象”,必主富貴;用壬见戊,制用埋金,夭贫之象;见己土混,则壬愚懦。
变理:辛強无壬,见丁姑亦用之,主衣食丰裕;但因原局无水洩秀,个性刚顽误事。若然身弱,专取月令辛比为助,或取己土生身。
『九月辛金』
常理:辛生戌月,印星当令,身不愁弱,而独惧土厚埋金;故九月之辛,戊己出干与否,关系极大;戊己一出,必须见甲。
变理:身强,专用壬水洩秀,用壬忌戊,故又配甲为上,壬甲两透,富贵裕如;壬透甲藏,富中取贵。甲透壬藏,亦可一富。
身弱,仍须用己,或取庚辛比劫为助,亦可致贵;故庚壬出干,有庚助身,有壬洩秀,名“一清澈底”,大富大贵,最忌戊来制壬破格。辛金性喜壬水淘洗,身強无壬用癸,只能润金,富贵俱小,且又劳苦。
『十月辛金』
常理:辛生亥月,伤官当令,壬水真伤官,调候为急,先取丙火,“水金伤官喜见官”;辛被旺洩,故亦要身強,得庚辛比助,支通由酉为上。身弱可用印生,但要有丙;官印相生,富貴有准。
变理:如原局水旺,壬癸透出,則先取戊止,次取丙火。
若然身強,得丙壬兩透,功名稳取,即一透一藏,亦主富中取貴。干透丙,柱見壬,支成水局水方,为真化水格,大富大貴之命;最忌戊土破格,原局岁运皆然。
『十一月辛金』
常理:辛生子用,食神当令,调候为急,先取丙火;丙壬两透,隔位无疑,其余理同十月。
变理:子月癸水当令;最忌癸水出干冻金困丙,又须甲化方美;癸出不宜用戊制,因戊虽合癸,但亦制壬晦丙,终非所宜。
身強,见壬丙透,不見戊癸,富貴非轻,一透一藏,亦许富貴。身弱,专用丙己,官印相生,或取庚辛比助。若水太多,方用戊制,亦要丙辅方可。
若庚辛透干,支成水方水局,名“润下通源”,不见戊土破格,大富大貴;岁运喜西北,忌东南。
『十二月辛金』
常理:辛生丑月,印星当令,辛通丑气,日元不弱,惟土冻水冷,先取丙火;身弱,可用丑中己土生身,但须见丙,否则冻土不能生金;身強,仍喜壬洩,壬丙丙透,富贵双全,一透一藏,亦有名利。
变理:三冬之辛,調候为急,先取丙火,无丙用丁,格局略逊。
辛金之性,喜洩恶克,身強身弱皆然,惟身強者,用丁有甲,为财滋弱煞,权贵武职。丑月之辛,无丙,见甲丁,仍須壬透,秀气流行,定为名儒。
『正月壬水』
常理:壬生寅月,食神当令;壬水由旺而衰,加以旺木洩气,身弱为虑。身弱,专取庚金發水之源;余寒未尽,最妙支藏丙火,金温水暖。身强,寅中甲丙戊皆可用;甲丙两透,食神生财,同为正气,富贵定然。
变理:壬水日元,若柱无比劫祿刃,不必用戊,水旺,则不可无戊为堤。水旺用火,忌甲来破,原局有丙居中调停,见甲无疑。
『二月壬水』
常理:壬生卯月,伤官當令;木气越強,水益被洩。身強,专用庚辛,木不透干,单用辛金发水之源;有木出干,則又不可无庚掃木。身強,专取戊土止水;用戊又喜丙助,财滋弱煞,貴多就武。
变理:木多見火,先用庚辛破木,但金被火克,又要見壬破火,方許富貴。总之,二月之壬,弱者居多,有庚生身,自可富貴;庚強有根,大富大貴。
『三月壬水』
常理:壬生辰月,七煞當令;壬虽有根,但戊土司权,土厚恐有塞水之患。身弱,先用庚金洩土生水;次取甲木制土,隔位不尅,各尽其妙。
变理:故身弱見庚甲兩透,隔位不尅,显贵之命;一透一藏,富貴有份。
若然身強,取戊制,用甲洩,皆可致貴。因甲戊三月有气,富貴可求;唯戊甲不能同時並用,若二者同見,戊煞作受伤论。
『四月壬水』
常理:壬生四月,財星當令,財強身弱,先取壬水比肩分財,次取辛印生身。有金無水,金被火克,死金不能生水;有水无金,水无源头,富貴不久。
变理:無壬用癸,但巳月有戊,癸被暗合不美,癸多方可用之。無辛可用庚,但辛能暗合丙火較妙。
总之四月之壬,身弱,專取金水,壬辛並透,富貴必然。
若支成水局,或金水满盘,壬水转弱为強,則反以丙戊为用。巳月丙戊當令,为“劫印化晋格”,真神得用,富貴非轻。
『五月壬水』
常理:壬生午月,財星當令;財強身弱,必用比劫;但用壬有丁暗合不美,專專用癸水;用辛恐丁傷,故專用庚金。
变理:身弱,見癸庚兩透,富貴定然,壬辛兩透,富貴稍遜;若得兩壬夾一庚,支下通根,大富大貴;有壬癸無庚,只許衣祿。有庚無壬癸者常人。若然身強,反以丁己為用,真神得用,富貴非輕。
『六月壬水』
常理:壬生未月,官星當令;大暑之前,火氣未退,取用理同五月;大暑之後,火雖退氣,但己土司权,壬被己尅,多以弱論。身弱,仍用庚辛洩土生身,故身弱者見庚壬兩透,位高权重;一透一藏,亦有名利。用庚壬者,最忌見丁,制庚合壬,清高而貧。
变理:水居土旺之時,最忌戊己出干,煞多身弱,又喜見甲食出干破土;故辛甲兩透,隔位不尅,富貴必然。甲透辛藏,异途武职;辛透甲藏,定主清貴。若然身強,可用丁己、丙戊。
『七月壬水』
常理:壬生申月,印星當令;申中金水相生,日元頗強,先取戊制,次取丁火制庚;財滋弱煞,必然貴显。身強見戊丁兩透,富貴定然;兩者皆藏,富中取貴。用戊丁者,最忌癸透,伤丁合戊,两失其用,便为常人。
变理:無戊見己亦忌,因己能混壬,濁水不貴;壬水不清,富貴難求。若然身弱,專取申中得祿之庚。
『八月壬水』
常理:壬生酉月,印星當令,母旺子相,壬水自強;水強,仍以甲洩为美名为“水木清华”,富貴清高;因八月金白水清,纵然身強,用戊不美。身弱,專取月令辛金为用,名“金白水清”,显贵之士。
变理:若满盘金多水少,或单见日元一点壬水,名“獨水三犯庚辛”,號曰:“体全之象”。即印多身弱,姑名“纵印格”,喜行壬癸比劫之運,洩印生身,金水兩清,富貴非轻。
『九月壬水』
常理:壬生戌月,七煞当令;水將进气,但戊土司权;身弱,仍用庚辛,或得壬癸亥子等來助亦美;若戊己出干,煞強于身,則要有甲出制;食神制煞,权贵之士。
变理:若支成水局,壬水转强,则以甲洩为上,命主清貴。
苦支聚子刃,身強見戊为煞刃格,貴多就武。若原局再有辛为壬源,支見寅巳,暗藏火氣,暖局助煞,旗鼓相當,富貴上品。
『十月壬水』
常理:壬生亥月,日元得祿;壬为江河,江洋之论。调候为急,先取丙暖;水將泛滥,又喜見戊,身強,丙戊兩透,財滋弱煞,权贵之士。用戊忌甲破,見甲要己合,否则贫贱无疑。
变理:身強可取丙甲,暖水洩秀,亦可富貴。亥月之壬,甚少身弱,仍取庚辛,或取月令壬水比助;但局中不可無丙;否則凍金不能生水,水冷金寒,金水無交歡之象。
『十一月壬水』
常理:壬生子月,月令羊刃;壬水旺極,氣勢沖奔;時當冬令,調候為急;身強,先取丙火調候,次取戊土止水,丙戊兩透,富貴有準。戊透丙藏,亦有富貴;丙透戊藏,富多貴少。
变理:若水太旺,或原局戊土無力,專取甲木洩水為上;若支藏用神,取寅中溫燥之甲为佳,亥中濕木無用。
身強,用戊制不能見甲破格。若然身弱,不外取印生比助,但原局斷不能少丙,理同十月。
『十二月壬水』
常理:十二丑月,官星当令,調候为急,专取丙火。上半月,癸辛有氣;身強,取用仍同子月。
下半月,己土用事,金水漸弱;身弱,仍取庚辛,但切切不可无丙。
变理:戊己出干,不能無甲出制;無甲,水土混杂,人必愚頑。总之,冬月之水,不見丙丁,大都貧寒。
『正月癸水』
常理:癸水生于寅月,伤官当令;木旺泄气,首在劫印相扶,余寒未尽,又喜丙暖。身弱,取辛生水,取丙暖局;辛丙两透,隔位不合,或一透一藏,名“阴阳和合”,富贵非轻。
变理:若支成水局,干见壬比,癸水转弱为强,则又喜见戊透,但月令木旺,木必克土,又須见丙调解,才能用戊。癸水身旺,可专用寅中甲木洩秀,亦可富贵。干透戊土又见丙丁,或时见丙辰,可作化火格推,富贵之命,一见壬癸破格,便为常人。
『二月癸水』
常理:癸水生卯月,食神当令;木神更旺,水益被洩。身弱,专取庚金破乙,辅以辛金发木之源。庚辛两透,无丁克破,富贵定然;庚辛不透,支见申酉丑,富中取贵;庚辛俱无,当人之命。
变理:若癸水太强,原局金多,见丁己出干,大貴之命;盖取丁破庚生己,以财破印滋煞,贵而有权。癸水不喜戊土,因戊土厚重,恐力不能任之,故以己土偏官为贵。
『三月癸水』
常理:癸生辰月,官星当令,癸水有根,但戊土司令;癸弱,仍取庚辛化煞生身。若戊己出干;煞强于身,食伤制煞,见甲为贵。清明后,谷雨前,火气未炽,癸水有气,转用丙火,名“阴阳承蔼”,亦可取贵。谷雨后,土气用事,癸水渐弱,总要见庚辛为美;用金则忌火,金透火藏最妙。
变理:三月癸水,见戊出干,或为化火格。若支成水局,干见壬比,癸水转旺。身强,又喜己土出干,丙火为助;财滋弱煞,权贵之士。
『四月癸水』
常理:癸生巳月,財星当令,两戊司权,癸临死绝;身弱,專用壬水制火,改以辛金生水,尤妙暗合丙火;身弱見壬辛两透,富貴非轻。
变理:用辛者最忌見丁火制之,丙火合之,破格贫贱。用庚癸者,富貴稍逊;有木无金,先成后败,有金无水,富人之命。
若原命局水強金多,反以巳宮丙戊为用,为“劫印化晋格”,运行火土,富貴极品;因丙戊为月令旺气,真神得用,富贵非轻。
『五月癸水』
常理:癸生午月,财星当令,丁己司权,癸水极弱;身弱,先取壬水,次取庚金,劫印互用,方主富貴。
变理:若原局有金无水,金被火伤,燥金不能生水,常人而已。
若原局癸水转強,反用月令丁己,真神得用,富貴非轻;且必系出名門,钟鼎世家。若原局无印劫,支下火多,又見己土出干,可作从煞格论,富貴之命。因午中丁已同宮,真神得用,富貴无疑,一見甲乙破格,贫贱之士。
『六月癸水』
常理:癸生未月,七杀当令,大暑之前,火土仍燥,专取壬庚,理同五月。大暑之後,火退金進;若身弱者,可以无壬制火,单用庚印,但月庚印者,最忌丁破,转为平常,故干上仍有壬癸者为上。
变理:历来推算癸水之命最难,六月癸水尤难;因癸水至弱至柔,为五阴之至,見印生比助,未必为強;见杀克食洩,未必为弱,強弱之间,未易分辨;但总而言之,癸水仍以弱者居多。
六月之癸,从弱亦不能作“从煞格”,因未中有乙木暗破己杀。若见壬癸出干,支成水方水局,专取未中已杀为用。
『七月癸水』
常理:癸生申月,印星当令,申宮金水相生,癸水不弱,身強,干见壬水,支多金水,即要有戊有丁,用财生官,富贵之命。
变理:若原命金多,又要見丁見申,用財破印,用傷生財;故身強見丁甲出干,富貴定然;无丁用丙,格局稍逊;无丁見午,名“独财得位”,富中取贵。用戌未之丁无力,虽能干,富贵俱小。若然身弱,专用申宮金水,亦可小富小贵。
『八月癸水』
常理:癸生酉月,印星當令,癸水至弱,旺而不滥;得八月辛金生之,正金白水清之時;有辛則源远流长,有丙則全局温暖;故身弱者,见丙辛两透,隔位不合,富貴有准;丙透辛藏,亦有功名;最忌丁来伤辛,丙辛贴邻相合,两失其用。
变理:若干见壬,支成水方水局;癸水转强则又不可无戊止水,丙火为佐。满盘皆金,独日元一点癸水,名“体全之象”,富貴非轻。全局只得金水二行,不见丙火,名『金水同心』,格同從革;运喜西北,忌东南而破格。
『九月癸水』
常理:癸生戌月,官星當令,戊土司权,癸水被制;身弱,专取辛金,以印化杀生身;或以甲来破土,用伤制杀,但要日元有根方可用之;气候渐寒,相机配以丙火;故身弱者见辛甲两透,隔位不克,贵显无疑;辛甲丙齐透,大富大贵。身強,喜用戊制,戊为月令旺气,富貴非轻。
变理:身杀两停,用甲为妙,食神制杀,主必武貴;纵然身强,原局不可无辛丙为辅;因癸无庚辛,源流不长,格局不高。
『十月癸水』
常理:癸生亥月,劫财当令,调候为急,先取丙火;亥月之癸,旺中有弱,因亥中甲木長生,暗耗水气。身強,用己杀为妙,但要丙辅。
变理:若柱見壬子,水变浩蕩,则当須丙戊为用,財官相生,富贵必然。
若支成水局水方,癸水过強,则又喜见甲丙,尤妙支下见寅,内藏丙甲为贵。身弱,专取庚辛,无丁来破,富贵有份;但原局必要見丙,或透或藏,皆为有益;否则水冷金寒,金水无生受之象。
总之,三冬之水,除非格局另取而玫富贵,否則局无丙火,贫贱无疑。
『十一月癸水』
常理:癸生子月,日元得祿,调候为急,专取丙火;身強身弱,容后再论。身弱,先取庚辛,但不可无丙溫暖,否则水冷金寒,两者无生受之象。隔位不合,富贵有准。
变理:苦干见壬水,支成水局,气转沖奔,又要戊制,但仍要丙佐,财官相生,富贵必然;有戊无丙,终亦贫贱。
『十二月癸水』
常理:癸生丑月,七杀当令;调候为急,专取丙火;身强,又喜戊己,丙火为佐;身弱,要见庚辛,但局中不可无丙午寅等字。
变理:凡冬月之火,必須通根寅巳午,有力方吉,有破则凶。若壬水出干,水专強,丙透有根,即支下藏戊亦可取贵,名“水輔陽光”,显贵之士。
丑月己癸辛同宮,己辛出干,又見丁透,夜生者贵,名『雪夜燈光格』,富貴奇格。
三冬之癸,气属当旺,但癸水至柔,虽旺而无沖奔之勢,故原局不見壬水助其汹涌,不必用戊,身強用己杀为宜。
金玉章注:资料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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