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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根权品评书谱第四讲 《孙君墓志铭》解读(一)

王根权品评书谱第四讲 《孙君墓志铭》解读(一)

孙过庭的生平事迹正史没有记载,今天我们所能见到的只有陈子昂的两篇文章,一篇是《率府录事孙君墓志铭》(《陈伯玉集》卷六,《四部丛刊》影印明刻本),一篇是《祭率府录事孙录事文》(《陈伯玉集》卷七)。这两篇文章弥为珍贵,成了解读孙过庭生平的关键史料。为利用好这些珍贵资料,我们不妨先就这两篇文章分别予以解读。《率府录事孙君墓志铭》原文如下:
率府录事孙君墓志铭
陈子昂


呜呼!君讳虔礼,字过庭,有唐之不遇人也。幼尚孝悌,不及学文;长而闻道,不及从事禄。值凶孽之灾,四十见君,遭谗慝之议。忠信实显,而代不能明;仁义实勤,而物莫之贵。堙厄贫病,契阔良时。养心恬然,不染物累。独考性命之理,庶几天人之际。将期老有所述,死且不朽。宠荣之事,于我何有哉?志竟不遂,遇暴疾卒于洛阳植业里之客舍,时年若干。呜呼!天道岂欺也哉!而已知卒,不与其遂,能无恸乎!铭曰:嗟嗟孙生!见尔迹,不知尔灵。天竟不遂子愿兮,今用无成。呜呼苍天,吾欲诉夫幽明!
原文:“呜呼!君讳虔礼,字过庭,有唐之不遇人也。”
解读:从这句铭文看,在陈子昂的理解记忆中孙氏名虔礼,字过庭。“有唐之不遇人也”是这一句的核心和重点,也是这篇铭文的纲领。“不遇”,即不容易遇到,难以遇到,有幸遇到。“不遇人”,即不容易遇到的一个人,难以遇到的一个人,有幸遇到的一个人。“有唐之不遇人也”即有唐以来不容易遇到的一位人物啊!有唐以来难以遇到的一位人物啊!有唐以来有幸遇到的一位人物啊!“有唐之不遇人也”,是陈子昂对孙过庭生平际遇的最精确、最概括的评价。现在的问题是生平际遇是一个什么样的际遇?按照以往研究孙过庭者对孙过庭生平的解读,那就是:运悖、命短。如果按照这个主调解读“有唐之不遇人也”这句话,那么这句话的意思就成了:“孙过庭是有唐以来难以遇到的命短运悖之人”。此属祭文,甚显过分,既不合情,亦不合理。“有唐之不遇人也”的准确解读应该是:“有唐以来不可多得的一位书法人物啊!”如此解读,该句通了,全文也通了,文中的诸多问题也都迎刃而解了。
译文:悲痛啊!我不敢直呼先生的姓名,但在这里我又不能不说。我尊敬的先生名虔礼,字过庭,是有唐以来不可多得的一位书法人物啊!
原文:“幼尚孝悌,不及学文;长而闻道,不及从事禄。”
解读:“尚孝悌”是读书人的基本品质。“幼尚孝悌,不及学文”,这句话里边就有了意思了。我们知道,祭文的写作目的有两个,一是对死者进行生平总结,二是表达生者对死者的哀悼。其行文特点是,对善德荣显之事采取张扬的写法,对过失辱没之事采取隐晦的写法,这就是现在我们看到的所有祭文都有一些套语的原因。“幼尚孝悌,不及学文”一句,从字面上看,意思是小时侯在“孝悌”和“学文”这两件事上,孙过庭把“孝悌”放在了第一位,以“孝悌”为重,以“学文”为轻,因“孝悌”耽误了“学文”。实际上是这回事吗?不是的。我们想想看,“学文”怎么能和“孝悌”起冲突呢?“孝悌”的同时,照样能学文。难道陈子昂连这个道理不懂吗?我们说,问题决非这么简单,其中一定是别有隐情。什么隐情呢?孙过庭不是因为“孝悌”影响了学文,而是“文”没有学好,而这个“文”没学好,还不是我们一般意义上所理解的“文”没学好。我们从孙过庭《书谱》的文笔看,孙过庭不是“文”没学好,而是“文”学的很好。不但“文”学的很好,字也写的很好,不然他怎么能“见君”?太宗又怎么能赞其书?陈子昂难道在祭文中说了瞎话?不是的,这是陈子昂在说反话。孙过庭的“文”学的很好,反说其没学好,这里边隐含了一个意思,即孙过庭屡试不第。在墓志铭中,这样的话是不能直说的,故此只好说“不及学文”。单说“不及学文”又嫌不好,故此前边只好加一句“幼尚孝悌”。话有三说,巧说为妙。文字上进行这一样一番处理后,给人的感觉那就要好的多,为孙过庭的屡试不第也圆了面子。屡试不第,不是孙过庭的问题,而是考官的问题,是科考制度的问题。但是,又不能从考官身上找原因,不能从科考制度上找原因,只能从孙过庭自身去找原因。找什么原因都不合适,只能找不是原因的原因。现在我们明白了,这句话的真实意思是:孙过庭的文学的很好,就是屡试不第。
“长而闻道”,“道”指的是什么呢?应该就是“老子”和“庄子”。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书谱》的若干内容中得到映证。孙过庭《书谱》中多次引用老子和庄子的话,引用的又非常之好,这应该就是闻道的结果。“不及从事禄”,“事禄”指的是什么?指的是当官。因为只有当官才有事做,才能有俸禄。“不及从事禄”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没有当上公务员,没有找到工作。这句话与上句话对应,意思是说:孙过庭长大以后是因为“闻道”而延误了当官。隐含的意思是,因为屡试不第没有当上官。
译文:小的时候,先生非常孝悌,因为太孝悌了,反而耽误了自己的学业。长大以后,先生又喜好老庄,又因为喜好老庄,而耽误了自己的仕途。
原文:“值凶孽之灾,四十见君。遭谗慝之议。”
解读:唐太宗欣赏过孙过庭的字一说,很值得思考探讨。孙过庭的文墨是怎样呈递到太宗手里的呢?综合分析,其它形式和途径传呈的可能性极小,而有一种形式和途径传呈的可能性极大,这就是孙过庭考取了举人或被举荐,地方官有可能将其试卷或文墨传呈至皇帝,一来显示地方发现和培养出了人才,二来还可以讨皇帝开心。事实也果真如此,唐太宗看到孙过庭的字,夸赞不已,确实开了心。皇帝开心后表扬了地方官也在情理之中。皇帝表扬的形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至于具体是什么形式我们不得而知。假若说孙过庭没有考中或未被举荐,地方官怎么能够将一位落选举子的试卷文墨上呈给皇帝,自讨没趣呢?皇帝若问,这么好的试卷为什么不予录取?皇帝以此降罪怎么办?相信地方官不会做这样的傻事。由此,我们可以做出这样一个大胆的推测:孙过庭是太宗时期考中或被推荐为举人的,也就是这一次中举后,他的试卷被呈送到了太宗那里,太宗对孙过庭的字大加赞赏。
“凶孽之灾”指的是什么呢?按照唐朝的科举考试制度,国家有大事时取消或推迟开科。在孙过庭的中年,国家发生了两件大事。贞观二十三年(649年)太宗去世是一大事,接下来永徽四年(653年)房遗爱谋反又是一件大事。太宗去世不是“凶孽”,陈子昂也不敢妄为称之为“凶孽”,看来“凶孽之灾”应当是指房遗爱谋反这件事。房遗爱谋反案是长孙无忌一手策划的,政治目的在于清除异己势力巩固李治政权,实属一桩冤案。这一冤案牵连到了荆王李元景、吴王李恪以及高阳公主等。这些人都被处死,冤狱很大,株连很多。李恪随太宗打天下立有大功,人品很好,能力也强,很有社会威望,太宗尝谓此子像他。李恪是吴王,孙过庭又是吴郡人,受株连的可能性极大。还有,当年传呈孙过庭文墨的官员必定是吴地官员,保不准就是吴王李恪本人,或者是由地方官员传至吴王,再由吴王传呈太宗,总之孙过庭的试卷传呈太宗,是不能绕过吴王的。这次冤狱搞的这么大,被株连的人数又那么多,孙过庭受到株连当在情理之中。孙过庭当时还年青,还未入仕途,以其它形式受株连的可能性较小,以不能入仕途予以株连的可能性极大,入情入理。这应该就是太宗赏识过孙过庭的字以后,这件事便无声无息的原因的最合理解读。
“四十见君”,孙过庭有什么机会能够见君呢?只有一种机会,那就是参加“殿试”。“殿试”就是由举人考取进士时在宫殿上举行的一次由皇帝亲临的面试。“四十见君”就是说,孙过庭四十岁的时候考取了进士参加了殿试,见到了皇帝。孙过庭见到的是那一位皇帝呢?前面我们说了,太宗皇帝只见到孙过庭的字,而未见孙过庭的人,孙过庭见到的当是高宗皇帝。翻阅唐史,唐高宗时有过两次殿试。一次是显庆四年(659年),一次是调露元年(679年)。“四十见君”当是显庆四年。原因我们在孙过庭享年一讲中已经做过了分析。这一次殿试完后,孙过庭被安排了工作,当了官了,这就是孙过庭仕途的开始。
“遭谗慝之议”,这句话没有说完只说了半句话,另外半句话是“被免丢了官”。这是陈子昂故意省去的,因为这类话不适宜于出现在铭文中。当然,省去后并不影响对这句话意思的完整理解。“谗慝”就是诬陷,如果不是丢了官,那也就够不上诬陷了,仅仅是瞎说而已。“遭谗慝之议”应该就是孙过庭仕途的结束。这句话的意思是,因为别人的不实诬陷之词而丢了官。“谗慝”的内容是什么呢?孙过庭的官职是“率府录事”,是太子管辖的军队里的军职,遭诬陷丢官,看来一定与太子事件有关。查阅唐史,孙过庭入仕时的太子是李弘。李弘656年封为太子,675年暴死。当太子十九年。这一时间段正好是孙过庭入仕的时间。按孙过庭“四十见君”一说计,当是显庆四年(659年)入仕。李弘死后,太子之争相当激烈。一朝天子一朝臣,原来的率府军队交由谁管?原来的那些军官谁能用谁不能用等问题马上就出来了。这些问题必然波及到原率府军队里的军官甚或士兵。这些人都存在着一个工作变动甚或去留的问题。孙过庭“遭谗慝之议”丢了官,应该就是这件事,这一年即上元二年(675年)。如此说来,孙过庭于四十岁时(659年)入仕,五十六岁时(675年)被免官,尔来孙过庭共当了十六年的官。
译文:先生于仕途上特别的不顺,机遇很不好。当先生学业有成的时候,赶上了国有大事,凶孽之灾让他受到了株连,耽误了仕途。直到先生四十岁的时候,这才有机会参加殿试见到了圣上,才被录用为官。先生的命运也不好,四十岁入仕,干了十六年还是个“率府录事”,又遇到了太子事件,有人借此机会说先生的坏话诬陷先生,使得先生连“率府录事”这样一个小官也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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