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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因拒给老板儿子当女友遭辞退?人社部门介入调查

极目新闻记者 丁伟

近日,江苏苏州一女子称,她因拒给老板儿子当女友而遭辞退,此事引发关注。8月11日下午,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此事正在了解处理中。

因拒给老板儿子当女友遭辞退(来源:新源视频)

据媒体报道,近日,江苏苏州一女子应聘进了一家公司做文员,七夕节她收到鲜花。老板得知后发来威胁性信息:“我不是说把我儿子介绍给你的吗?如果你不愿意的话,就没有工作了。我就是想把你介绍给我儿子才谈工作的。”该女子表示非常诧异,事后她被人事以不适应公司文化为由辞退,并要求签自离单。女子拒绝签字并要求公司赔偿,因赔偿金额存有异议,双方陷入僵局。女子表示,遇到这样的事也是“活久见”。

据了解,涉事公司是一家位于江苏苏州太仓的一家公司。该公司一前员工介绍,公司是一家珠宝销售公司,在当地有多家门店。11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多次致电涉事公司,电话无法接通。

随后,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太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表示,已关注到此事,相关部门同事已去了解情况进行处理。

北京大成(武汉)律师事务所柴欣律师表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只有在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特殊情形的,用人单位才能合法辞退劳动者,否则就属于违法辞退,需要赔偿双倍经济补偿金。像本案中这种强迫劳动者和自己儿子谈朋友,被劳动者拒绝后恶意辞退的,显然属于违法辞退,当事人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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