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一种法律性文书,在工作和生活中被广泛应用。合同拟订得是否合理,决定着能否保护合同签订各方的权益和利益。因此,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一些事项。
合同主体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合同主体的资质是否齐全完备,直接影响到合同的合法性。合同主体的营业执照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核实。
如果主体不具备相应的资质,该合同即视为无效合同。比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如果施工方不具备相应的资质,该合同便认定为无效合同。
合同主体为规模较大、分支机构或职能部门较多的企业时,要注意参与签订合同的机构和部门的签约主体资格。法人分支机构如果具备营业执照就具有签约主体资格。中标主体与最终签约主体必须一致。投标主体中标后,如果将部分业务转包给第三方主体承包,必须在招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
付款条款是经济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约定合同的付款方式、条件及进度要求,明确数额、计算标准、结算方式和支付程序。具体操作过程中,可根据具体合同的性质、对方的资质、商业信用、履约能力及合同义务,合理确定付款时间点。
期限较短且对方没有后续义务履行的合同,比如购买礼品、宣传品或其他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合同等,可采取到货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款方式。
对于设备、工程等采购合同,应留有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支付。
对于主设备采购(涉及安装、调试、试运行、初验终验等)类、技术开发类、租赁类、广告发布类合同,维护服务类或合作类的合同,由于合同期限较长,合同方有需要后续履行的合同义务,常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
合同应具有公平性与可操作性,公平性是指合同双方权利与义务要相对平衡。可操作性是合同得以有效利用、完成交易和实现利益均衡的具体保证。
签署合同时,合同签署方要根据法律法规和以往的相关案例,全面了解交易各个环节对合同各方的要求,有针对性地设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条款。
合同应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特别是对于一些新型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等,必须重点加以保护。
在合同中,双方应对涉及知识产权的权利归属及使用等内容做出约定,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规定使用限制、对象及期限,并设立违约赔偿责任。
在广告类合同、技术类合同、委托设计制作类合同中,应当设置知识产权条款。
在采购类合同、咨询服务类合同、委托筹办类合同、支撑服务类合同、施工类合同中,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知识产权条款。
包括不可抗力条款和承担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条款。不可抗力是对损害后果法定的免责事由,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在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中经常适用。作为项目委托方,应采取穷尽式、列举式的方式对此约定尽可能细化。建议在合同中明确:将因政府政策、命令、指示或其他行使行政权力的行为,致使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视为不可抗力。
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形式包括:继续履行、赔偿损失、采取补救措施、违约金责任和定金责任。在综合考虑、全面分析合同性质、双方合作的关系、未来可能的交往等情况的基础上,确定最能维护当事人利益的违约责任条款。要注意,定金和违约金在合同中不能并用,只能选择其一。
在合同中应明确争议解决的方式。争议解决的方式包括仲裁与诉讼,两者只能选择其一,必须在合同中加以明确。
约定仲裁解决,应在该条款中写明仲裁委的准确全称;约定诉讼解决,可在该条款中明确约定管辖的法院。
应结合单位特点及相关因素选定争议解决方式。建议在合同标的金额较大、涉及知识产权方面或工程承包类合作时,约定使用仲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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