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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石窗 樊兵策:中国生命哲学的重建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22年第7期P43—P44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 四川大学哲学系生命哲学研究中心,原题《中国生命哲学的重建——以梁漱溟的探索为先导》,摘自《哲学动态》二〇二二年二期,莫斌摘

什么是生命哲学?顾名思义,即以生命为研究对象而展开的哲学思考及其理论体系。根据梁漱溟的理解,它首先寻求的是生命的普遍性——宇宙万有的大生命,包括动植物,甚至非有机物,而不仅仅是人类的生命。在梁漱溟心中,所谓大生命是指“生命通乎宇宙万有而为一体也”。由此可见,这种大生命观乃具有本体论与存在论的双重意涵。延伸开来讲,生命是一个综合概念,它既指个体生命,也指文化生命、历史生命、社会生命乃至整个形而上的宇宙大生命。

梁漱溟对西方生命哲学流派中的倭铿、柏格森相当熟悉,却没有论及该学派创始人——德国哲学家狄尔泰。按许多人的说法,狄尔泰是西方哲学史上承前启后的大师,他第一次揭示了生命问题的“存在”,对柏格森、海德格尔、伽达默尔等都有直接影响。以前的西方哲学家虽然也思考生命的来源、灵魂、精神等问题,但真正把“生命”作为哲学概念则是由狄尔泰开了先河。

在狄尔泰那里,已经有意识地打通物质与精神的界限了,他甚至提倡一种精神科学。其生命哲学主要有两个特点,一是打破主客二元对立,二是实践导向。这两点在西方哲学传统中都不是主流,从柏拉图开始就是以理性为特征,且为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所以生命哲学在西方哲学史中没有位置也就在情理之中了。然而,这两点恰恰是东方哲学的正统,正如余敦康在《中国哲学的起源与目标》一书中所指出的,中国哲学与希腊哲学、印度哲学不同之处在于,中国哲学重在求“道”。这个“道”即生命的最高价值和境界,其对于儒家而言即是“仁的生活”。对“道”的体悟、肯定既是主客合一的,同时也是实践的。

人类文明现在又处于一个新的轴心时期,这就要求在哲学上作出新的会通。生命哲学的中西会通立足于人类共有的生存基础,这一点并不难理解。真正的难点在于,要对东西方两大文化传统有足够全面且深入的把握。

余敦康在《中国哲学的起源与目标》开篇即提出中国哲学起源于夏商周三代的宗教。如果结合生命哲学史的脉络考察,就可以明白夏商周只是哲学观念上的起始。中国生命哲学起源的经典依据在于号称“群经之首”的《易经》,该书蕴含着人类对生命精神最古老的认知。如果以八卦符号来看,其起源则可能远在三代之前。中国生命哲学的根本概念与范畴源自易学,如生、命、性、理、气等。《易传》诠释《易经》说:“生生之谓易”(《周易·系辞上》),“天地之大德曰生”,“穷理尽性,以至于命”。易学把生命的主体性推至一个超越性的高度,人可以与天地合德,与日月合明,与四时合序,与鬼神合吉凶,这种论述得益于易学的整体思维与卦爻演绎宇宙万物的生成变化的认识。

先秦时期,儒家对生命起源问题进行了哲学思考,认为生命来源于天,天的地位相当于形而上的本体。在《论语》中,孔子很少谈论“性与天道”,可能因为超越性的存在难以用语言表述,所以他赞叹“天何言哉”(《论语·阳货》)——“天”在无言之中生养万物。孟子是儒家生命哲学的突破者,提出“尽心—知命—知天”的认知结构,并建构了“养气”的工夫论。董仲舒是儒教生命哲学的突破者,其核心思想为天人感应、人副天数,而性命、仁义、权力的合法性等都源自天,这种说法无疑强化了天的神圣地位。宋明时期,虽然程、朱、陆、王各自主张不同,但他们的终极论证都是天道性命的合一。相比秦汉之际的儒家,宋儒“以理代天”实际上降低了天的神圣性。唯其如此,宋明理学才有所突破而集儒家生命哲学之大成。儒家所言的“生命”还是处于伦理之中,个体意识并没有独立凸显出来,这有待于道家生命哲学来突破。

就中国生命哲学史的发展来说,杨朱既标志着中国生命哲学的第一次突破,也代表了道家生命哲学的第一次飞跃。冯友兰曾经从《老子》《庄子》等文献中综合出了杨朱的哲学思想——“为我”和“重生”。冯先生独具慧眼发现了杨朱的智慧,但未从生命哲学方面有所揭示。笔者认为,杨朱孤明先发,敢于宣誓自己的生命主权,不拔“一毛”是在自然生存方面谋求全生保身,不利“天下”是在社会政治方面也要划分群己界限。人只有从神与物中解放出来才能获得新知,或从血缘和地缘共同体中独立出来变成个体才能获得“本体之我”,杨朱首先开辟了这一思考方向。即在哲学上,必须“出奴为主”才能够彻底开创出真正的生命主体意识。老子提出“道”生成天地万物,主张致虚守静、归根复命的生命哲学。他对“生生”持一种批判态度,提出“生生之厚”(《道德经》第五十章)是人处于死地的原因,善于摄生的人首先会从处境上避开威胁。庄子认为生命的最高境界是“逍遥”,其主要旨趣在于超越古今时空的对待。他也讨论“生生”问题,认为“杀生者不死,生生者不生”(《庄子·大宗师》)。

佛教生命哲学的第一次突破在唐代的禅宗,其依据在慧能与《坛经》及其他法脉语录。禅宗主张明心见性成佛,吸收了儒家的心性概念与道家的自然无为方法,把成佛论证为内在的生命境界。慧能以后的禅宗呵佛骂祖,进一步打破烦琐的印度哲学教义,破除了偶像崇拜形式。随着佛教中国化的禅宗出现,最高统治者与儒家士大夫也慢慢接受了独立于世俗社会的生命群体,彼此之间开始交融。由于禅宗和道教仍然无法完全脱离出世的宗教模式,这有待于后来的宋明理学来完成。佛道生命哲学侧重个体生命对死亡的超越,儒家则重视伦理生命的绵延。

在传统社会中,生命个体首先就是延续祖先之血脉,其次是家庭的维护,再次是国家。家庭承载了宗教庙堂的功能,再以“家庭化”的方式组织社会国家,延伸至四海五洲,化世界为一家,赞天地之化育。“国家”一词,虽然国在前,但事实上是先有家,后有国,天下是对血缘与地缘的超越,蕴含着一种全球伦理。个体生命也只有理解了祖先血脉与文化传统,才能够担当起“天下国家”的大义。随着中国文化的复兴,化全球为一体应是人类文明未来的走向。

总之,中国生命哲学的独特性首先肯定人的主体能力,个体境界可以靠其内在的精神力量来实现,正是由于现实世界存在局限,人类才需要理想,才必须不断地向上超越与追求进步,中国生命哲学也在这种追求中得以贯彻。

中国生命哲学在思想源头上以“生生”为本,易学把天地人看作一个有机整体,揭示了宇宙大生命精神,对于今天重建生命的本体论有重要启示。生命哲学不同于人生哲学,前者是后者的基础。从世界哲学看,西方哲学为人类之思维奠基,而中国生命哲学则为人类之生命精神奠基。“本”字篆书在“木”字底下添加“一”表示草木的根,也引申为本源、根源之义。本根进一步成长就有了“体”,体即由本发育而来。从这个角度说,中国哲学的本体即是由生命派生而来,有本方有体,无本也就无体。西方哲学的“Ontology”有本而无体,存有而不活动,所以海德格尔认为西方两千年都讲错了。《论语·学而》云“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可见在孔子时代本和道相近,已经具有本体生成的功能。换言之,“本”近似仁体,为仁者可以获得“本体之我”,产生发展与创造的生命动力。孝悌是成仁和成人之本,也是家庭组织的根本。由家展开而成社群,家、国、天下三者级别不同,本质上也都是对生命共同体的表达。

虽然中国古典生命哲学本体论、认识论混合不分,但是现代生命哲学的重建还是要有一个正反合的过程,尤其需要有一个独立的知识论系统。中国生命哲学侧重体知论,其认识论不是追问思维与存在,首先是对生命本体的体认,其次是对中国文化的体知,由此延展出一套知识体系。对生命本身的认知主要在于科学维度,掌握生命机体的构成。如何使用自己的身体,维护生命系统的健康运行,一般需要知识论基础,体知则与工夫论有关。

人类文明自诞生之日起即是在彼此交融中形成的。正是由于有了普遍性的问题意识,不同文化背景的哲学传统才构成了“多元一体”的思想世界。所有的生命本无东西之分,它们都是最普遍性的存在。在西方,狄尔泰首先使“生命”成为现代哲学的起点。在全球化的浪潮中,东西方的互动将更加频繁。中国生命哲学思想早在世界哲学的轴心时期就有了萌芽,其经典依据在《易经》,而思想突破性发展的哲学家代表则是杨朱。在新的轴心文明创生之际,必须会通中西文化才能在哲学的普遍性与特殊性中把握中国生命哲学的精神,在彼此对立中寻求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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