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单位1 什么是比较量
简单说:
如:①六、一班有48名同学,男生人数是本班的3/4,男生有多少人?
②六、一班有男生人26人,是本班人数的3/4,六、一班有多少人?
“3/4”称作分率;“六、一班全班人数”称作标准量(或看作单位1的数量);“男生人数”称作部分量。
已知一个数,求这个数的几分之几是多少用乘法计算(由整体求部分用乘法)。如①题;
已知一个数的几分之几是多少了,求这个数数是几用除法计算(由部分求整体用除法)。如②题。
分数的单位“1”的量是什么意思
单位“1”是一个整体。例如1/7,就是将单位“1”(一个整体)平均分成7份,表示其中的1份。
我对单位“1”的认识 统一单位“1”,其实就是关系句式的转化,即含有分率的句式的转化。教学时。要结合具体的题目引导学生掌握统一单位“1”的方法。 一、转化法 1.抓联系量统一单位“1”。 题目中涉及到三个或三个以上的量,其中有一个量跟其他每个量都有联系,称为联系量。解题时,可抓住联系量,以联系量为单位“1”转化关系句式。刘文中的例1(题略)涉及到科技书、文艺书、故事书三个量,其中文艺书既与故事书有关系,又与科技书有关系,是个联系量。因此,只要把“文艺书的本数比科技书的本数少1/5"转化为“科技书的本数是文艺书的1÷(1-1/5)=5/4”,那么3/4和5/4这两个分率都统一成文艺书的,就能分别求出三种书的本数。 2.抓不变量统一单位“1”。 (1)总量不变。题目中的几个量,如果总量不变,可将关系句式统一成以总量作单位“1”。刘文中的例2属于总量不变,本文不再重复。 (2)部分量不变。题目中的几个量,如果部分量不变,可统一成以部分量为单位“1”。刘文中的例4属于部分量不变。 例1:某纺织厂女工占工人总数的5/8,后来又调来30名女工,这时女工人数是男工人数的2倍。现在厂里共有多少人? [分析与解]三个量中,男工人数前后不变,以男工人数为单位“1”,将“女工占工人总数的5/8”转化成“女工占男工人数的5/(8-5)=5/3”。由“原来女工占男工人数的513,调来30名女工后,女工占男工人数的2倍”,求得男工人数有30÷(2-5/3)=90(人),即现在厂里共有90×(1+2)=270(人)。 (3)差量不变。题目中的几个量,如果差量不变,可统一成以差量为单位“1”。 例2:甲种手机的价格是乙种手机价格的9/17,如果这两种手机的价格都分别下降600元,那么甲种手机的价格是乙种手机价格的15/31。甲种手机原来的价格是多少元? [分析与解]甲、乙两种手机的价格差不变,将题中的两个关系句式统一成以价格差作单位“1”。将“甲种手机的价格是乙种手机价格的9/17”转化为“甲种手机的价格占甲、乙两种手机价格差的9/(17-9)=9/8”,同理将“甲种手机的价格是乙种手机价格的15/31”转化成“甲种手机的价格是甲、乙两种手机价格差的15/(31-15)=15/16”,至此问题便迎刃而解。求得甲、乙两种手机的价格差是600÷(9/8-15/16)=3200(元),甲种手机的价格是3200×9/8=3600(元)。 二、扩倍法 题目中含有“甲的几分之几加上乙的几分之几等于多少”这样的句式,除了刘文中用假设法统一单位“1”外,还可以用扩倍法统一单位“1”。即将甲的几分之几(或乙的几分之几)扩倍成整体,统一成以乙或甲作单位“1”。再与实际的总量作比较,找出比总量少或多的量的对应分率,求得单位“1”的量。 例3:玉山水果店原有苹果、橘子共1500千克。几天后,苹果卖出它的1/3,橘子还剩下它的215,剩下的苹果和橘子共840千克。原来苹果、橘子各是多少千克? [分析与解]将“苹果卖出它的1/3,橘子卖出它的-1-2/5=3/5,共卖出苹果和橘子1500-840=660(千克)”中的每个条件都分别乘3,把苹果扩倍成整体,统一成以橘子作单位“1”。这样,橘子比实际多卖出了315×3-1=4/5,即多卖出了660×3-1500=480(千克),求得橘子有480÷4/5=600(千克),苹果有1500-600=900(千克)。 三、替换法 题目中含有“甲数的几分之几等于乙数的几分之几”这样的句式,写成关系式是:甲数×几分之几=乙数×几分之几。根据乘法交换律的意义,甲数用乙数的几分之几替换,乙数用甲数的几分之几替换,只要把甲数除以乙数或乙数除以甲数,就可以统一成以乙数或甲数为单位“1”。刘文中的第五、第六两个例子都隐含有这样的句式,可以合并。 例4:甲、乙两个车间共有450名工人,甲车间人数的4/9等于乙车间人数的2/3。甲、乙两个车间各有多少工人? [分析与解]将“甲车间人数的4/9等于乙车间人数的2/3”写成等式:甲车间人数×4/9=乙车间人数×2/3。根据乘法交换律的意义,把甲车间人数看作“2/3”,把乙车间人数看作“4/9”。如果统一成以乙车间人数为单位“1”,就把2/3除以4/9,即甲车间人数是乙车间人数的2/3÷4/9=3/2,反之亦然。求得乙车间人数有450÷(1+3/2)=180(名),甲车间人数有450-180=270(名)。 例5:甲、乙两人共有人民币270元。若甲借出4/5,乙借出3/4,两人余下的钱数相等。甲、乙两人原来-各有人民币多少元? [分析与解]根据题意,将“甲钱数的(1-4/5)等于乙钱数的(1-3/4)”写成等式:甲×1/5=乙×1/4。根据乘法交换律的意义,把甲看作“1/4”,把乙看作“1/5”,统一成以甲的钱数作单位“1”,就把1/5除以1/4,即乙的钱数占甲的钱数的1/5÷1/4=4/5。求得甲原有人民币270÷(1+4/5)=150(元),乙原有人民币270-150=1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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