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去世的知名媒体人曾说过:自媒体是互联网对中国人的馈赠。
实际上互联网进入中国,至今才近四十年的时间。四十年,对一个人来说是半生。可对一个行业来说,还是太年轻。
笔者曾有幸在网信部门工作过一段时间,感受比较大的是——监管很多时候是滞后的,很多事物的恶劣影响只有等子弹飞一阵子之后才能看得出来。
实际上对于成熟行业的监管也很难做到尽善尽美,因为时代在发展,事物在变化。
在传媒行业早期,报纸、电台、电视等传统媒体几乎垄断了广告收入,那是一个非常巨大的数字。后来崛起的百度、抖音等平台,广告还是其收入来源的主要构成。以至于有人说过这样的话——字节跳动本质上是一家广告公司。
作为内容平台,当用户到达一定量级之后,不可避免就会具备舆论动员能力。实际上,这些平台将本来为机构所垄断的内容生产制作权益下放之后,人民参与其中,百花齐放的创作局面就出现了。
实际上,百花齐放的时候“毒草”也获得了相应的生长土壤,甚至长得更好更欢。
“食色性也,民之大欲存焉”。色情是为法律所禁止的,于是“食”——“大胃王”便大行其道了甚至突破了界限。等到主管部门意识到“暴饮暴食”对社会风气和青少年所造成的恶劣影响不亚于“色情”的时候,有的人已经吃得暴毙身亡,不良的影响已经造成,于是出台规定禁止。
从这个李某泽、游絮和“大胃王”账号的种种陈迹来看,倒是验证了《易经》的观点——对于一些小人物来说,不成名得利反而是最大的幸事。
易经里面有一个乾卦,九五爻最为尊贵,在国家是君王,在公司是老总……很多人一辈子都到不了上面三爻的境界,但曾先生说这也没什么不好,你做点小生意一辈子丰衣足食也很好。
至于有的人到了九四的位置,往上跃一跃就是九五之尊——“飞龙在天”,这个时候是跃还是不跃呢?跃有跃的代价,不跃有不跃的安稳——至少还可以保持现状。
跃上去了——飞龙在天。但掉下来的就成了一堆烂泥。
游絮这个名字,本来就不厚重。“身如柳絮随风摆,命若游丝一线牵”。
力小任重,才疏图大。这样的结局倒也合适。(陈大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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