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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国经济政策展望——扩内需、提信心,以稳致远

前言

中国在近一段时间召开了最高层面的经济工作会议,同时连续发布了扩大内需的战略规划纲要及其实施方案,以期对2023年中国经济工作提出宏观指引[1]。

必须看到的是目前国际环境仍然非常复杂、方方面面还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中国经济发展依然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也正因如此,中国明年的经济工作仍将以“稳”为主,聚焦“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在这个“稳”字大背景下,扩大内需仍是一个主要基调,被列在经济工作任务安排的首位。近日发布的《扩大内需战略规划纲要(2022-2035年)》和《“十四五”扩大内需战略实施方案》,对如何扩大内需做出了具体部署。

2023年中国经济政策走向的部分要点如下:

下文将就相关要点予以探讨分享:

宏观政策方向

宏观政策涵盖财政、货币、外资、产业、科技、社会五个方面。2023年,中国除了延续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也会更加注重各项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以形成合力刺激经济增长。

财政政策

——突出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持

积极的财政政策可有效对冲经济下行压力、推动产业升级转型,为经济稳增长提供有力支持。2023年,将强化财政政策支持,优化组合赤字、专项债、贴息等工具,支持高质量发展。

2023年财政政策部分关键信息:

►加大科技攻关、生态环保、基本民生、区域协调等重点领域投入

►完善减税退税降费政策,增强精准性和针对性

►有效带动扩大全社会投资和促进消费

近年来,中国持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其中减税退税降费政策显著降低了市场主体负担。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1月10日,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3.7万亿元人民币[2],预计2022年全年该数据将超过4万亿元人民币。目前虽未披露2023年减税退税降费政策的具体信息,但根据官方信息[3],疫情期间实施的一些即将到期的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在解决就业问题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中小微企业所适用的政策,有望继续执行。

货币政策

——支持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基础设施

2023年,货币政策将更加精准有力,央行将其概括为“总量要够、投向要准”。明年的货币政策将在量上满足实体经济需要的同时,更有针对性——普惠小微、科技创新、绿色发展、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预计将迎来更大力度的支持。对于房地产行业,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将得到满足,融资链条的畅通有望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改善。

产业政策

——支持核心技术、薄弱环节及新兴产业

2023年的产业政策将聚焦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

预计将出台政策支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和零部件薄弱环节。

而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新能源、人工智能、生物制造、绿色低碳、量子计算等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也将迎来重点支持。此外,数字经济、平台企业等,也是重点发展领域。

吸引外资

——扩大开放

中国在吸引和利用外资方面,一直在努力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相关的举措包括扩大市场准入,尤其是加大现代服务业领域开放力度。中国在过去的很多年中,设立了较多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域,如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各类开发区和保税区等,这些开放平台可以在扩大开放方面起到先行先试作用。

此外,加大知识产权和外商投资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落实好外资企业国民待遇,可以为外国投资者打造更好营商环境。会议还提出要积极推动中国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高标准经贸协定,表现出中国希望对标国际高标准规则并参与构建国际贸易新规则的决心。

科技创新

——自主可控

拥有自主可控的核心技术,才能拥有可持续发展的不竭动力。2023年,中国将致力于统筹教育、科技、人才工作,预计明年将迎来新一批支持政策,助力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吸引高端人才的流入。

2023年中国将布局实施一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依照“十四五”规划纲要[4],预计将聚焦于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

社会政策

——就业优先

社会政策主要涵盖就业、优质医疗资源扩容、生育和退休四个领域。其中,就业优先政策是具体落地的重点之一。

2022年11月份中国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7%,整体来看并不高,但是其中16-24岁的青年劳动力的调查失业率却显著高于整体平均值,达到17.1%[5]。2023年,青年就业将是“稳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可以预见,相关领域将迎来有力的措施。

我们的观察值得关注的部分政策细节

本次经济工作会议虽然以宏观层面的导向性指引为主,但对于某些领域仍然有值得关注的政策细节。

在全球经济发展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的前提下,中国的进出口受到一定影响,近年来国内投资也趋于放缓,会议将扩大内需放在了今年经济工作的第一位,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2021年,最终消费支出对国内生产总值(GDP)的贡献率高达65.4%,促进消费对扩大内需进而稳定经济增长具有重大意义。

税收政策

——内需促进、就业导向

扩大内需

对于2023的税收政策,中央有两个“优先”,一个是恢复和扩大消费,另一个是就业。预计今年的财税政策将侧重以前述二者为导向。

在扩大内需方面,未来可能迎来的税收方面的政策包括:

►更加精准的税收制度,调节税收来源分配——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合理调节高收入群体

·健全直接税体系

·完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加强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和监管

►促进中高端消费——促进免税业发展

►优化外贸领域财税政策,完善关税政策

►扩大税收协定网络等

近年来中国持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减税退税降费政策占据了财政政策的主基调,这无疑较好地支持了供给端即企业端,为市场主体显著降低了税费负担。但随着中国将关注点从供给侧转移到消费端,强调要着力扩大内需,减税降费政策虽然在推动供给端改革上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所形成在民间的财政力量未必能直接转化成内需,因此,中国的财税政策将从减税降费转为更偏向于财政支出直接拉动内需增长。这并不意味着取消减税降费政策,根据官方信息,对于一些疫情期间的税费优惠政策,仍然会在2023年予以延期或优化,应予留意。

对于高收入、高净值人群,2021年年初中央就发文要求加强对该类人群的税收监管。在此,也提请相关人士注意税收合规性,个人转让股权的,需留意地方相关涉税规定(多地已陆续发文明确须先完税后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对于低价或平价转让股权的,或面临较大涉税风险。如有需要,可寻求税务专业人士的帮助,以避免因不合规带来的滞纳金、罚款等处理。

税收立法

中国目前18个税种中已有12个立法,余下增值税、消费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关税6个税种尚未立法:

► 增值税:12月27日,增值税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首次审议[6]。整体而言,预计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草案全文共6章36条,对增值税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额、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等作出规定。

► 消费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7]已结束意见征集。

► 土地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8]已结束意见征集。

► 关税:国务院2022年度立法工作计划[9]曾提及,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关税法草案,具体信息有待官方进一步公布。

►房产税:“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及“推进房地产税立法”,预计2023年可能不会有重大进展。

►城镇土地使用税:官方暂未披露相关立法信息。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已于2015年2月3日结束意见征集,2023年是否会有进展,值得期待。

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全球最低税

截至目前,“双支柱”方案已经得到了包容性框架141个成员中绝大多数成员的支持,其中包括中国[10]。“双支柱”方案的“支柱二”则设定了全球最低税,确保跨国企业集团的全球业务收入至少按照商定的最低税率(15%)缴税。截至目前,部分管辖区已经对实施全球最低税做出了积极回应。中国是否会在2023年采取行动,尚无官方信息。

部分管辖区对实施全球最低税的回应:

税务稽查

预计今年税务机关将继续开展税务稽查双随机抽查行动,2022年各地抽选的结果显示,稽查覆盖行业范围较广,包含房地产、建筑工程、汽车销售、医药、贸易、投资、科技等领域。另外,“三假”(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没有具备条件只为骗取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的“假申报”[11])预计仍是今年稽查关注重点。

在转让定价方面,存在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盈利能力低下、跨境大额支付、重大公司间交易持续亏损等情况的,需特别注意。

另外,提请业界注意发票开具和使用方面的合规性,享受税收优惠的(如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15%税率),确保符合相应的资质条件。

吸引外资方面现代服务业迎来进一步开放

在制造业已基本放开的背景下,今年中国将加大现代服务业开放力度,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今年,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预计将先行迎来扩大开放[12]。另外根据“十四五”规划纲要部署,电信、互联网、文化等领域也将有序开放。预计与以往一样,在自贸区先行先试继而向全国范围推广(部分领域外商投资现行限制措施,参见文末附表)。

值得关注的是,继北京、天津、上海、海南、重庆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之后,近期国务院批复将试点范围扩大至沈阳、南京、杭州、武汉、广州、成都6个城市[13]。截至目前,沈阳等6个城市的具体试点方案尚未发布,但根据以往经验,预计将根据各城市地理位置及发展优势进行不同定位,继而在服务业不同领域开展扩大开放试点。

发展数字经济、平台企业

近10年,中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其规模从2012年的11万亿元人民币增长到2021年的45.5万亿元人民币,占GDP比重由21.6%提升至39.8%[14]。

2023年,中国将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支持平台企业在引领发展、创造就业、国际竞争中大显身手。监管方面,继前期的集中专项整改之后,平台企业将迎来常态化监管。前述积极信号,预示着平台经济将迎来发展好时机。

依托市场、技术、数据等,提高平台企业核心竞争力,方能使其在国际竞争中占有一席之位。与之相关联的人工智能、先进计算等重点领域,以及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工业软件等数字产业,将是重点培育对象[15]。

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2022年1-11月,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23,86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8%;房地产开发企业到位资金136,313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5.7%[16]。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之一,其产业链长、涉及面较广,对居民生活、财政收入、金融稳定等具有重要影响。2023年,“房住不炒”的原则依旧延续,房地产业发展将进入过渡期,以期最终转型进入新发展模式。

为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预计可能在以下多维度迎来新政,涵盖房地产的供给、预期和需求等方面:

►企业融资

►并购重组

►改善房企资产负债状况

►住房消费

►保障性租赁住房

►长租房市场

►消费信贷

长远来看,房地产相关土地、财税、金融等基础性制度将得以改革完善,通过多渠道保供等方式,促进地产业从过去的“高负债、高杠杆、高周转”模式向新的发展模式平稳过渡。

新冠“乙类乙管”时代

——开放和常态化管理对内需、全球供应链将带来积极影响

近期,人员高感染率导致劳动力的供应在极短期内暂时大幅下降,同时生产效率可能受到暂时性的影响,在短期内生产(由于劳动力供应暂时丧失)和需求(由于主动实施流动性限制)可能同时表现疲软。但这仅是非常短期内集中发生的现象。最近,中国宣布自2023年1月8日起,将疫情防控措施从“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即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17]。中国实施新的管理措施,进一步对外开放,以及中国的各项扩内需政策的实施,必会提振消费意愿,从而促进消费需求反弹。

全球供应链搬迁已经讨论多时,在2022年年初由于疫情防控问题引发了更热烈的讨论,跨国公司担心中国供应链的弹性,并考虑安全问题,都备受投资者的密切关注。在面临种种挑战下,中国的全球供应链优势依然明显,完整的供应链体系、强大的物流体系、巨大的市场、鼓励创新的优惠政策、以及中国应对全球不确定性因素的底气,尤其是进入新冠“乙类乙管”时代,中国的开放姿态,使区域间的人流、物流等方面不再成为掣肘。故此,对跨国公司应该仍然有着巨大的吸引力。

结语

新的一年,随着各项举措的落地,希望可以为中国经济发展注入新的动力。我们也将继续留意,为您带来更新消息。

注:

1.http://www.gov.cn/xinwen/2022-12/16/content_5732408.htm

2.http://www.gov.cn/zhengce/2022-11/16/content_5727251.htm

3.http://www.gov.cn/xinwen/2022-12/19/content_5732626.htm

4.http://www.gov.cn/xinwen/2021-03/13/content_5592681.htm

5.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2212/t20221215_1891018.html

6.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212/7e9c45995dc9435fbbed6b36edf17f46.shtml

7.http://www.gov.cn/xinwen/2019-12/04/content_5458247.htm

8.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356/n810961/c5136578/content.html

9.http://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7/14/content_5700974.htm

10./tax/beps/

11.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219/n810724/c5159465/content.html

12.http://www.gov.cn/xinwen/2022-12/19/content_5732626.htm

13.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2-12/20/content_5732723.htm

14.http://www.gov.cn/xinwen/2022-12/01/content_5729755.htm

15.http://www.gov.cn/xinwen/2022-11/28/content_5729249.htm

16.http://www.stats.gov.cn/tjsj/zxfb/202212/t20221214_1891030.html

17.http://www.gov.cn/xinwen/gwylflkjz224/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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