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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以颍川郭躬为廷尉。决狱断刑,多依矜恕,条诸重文可从轻者四十一,奏之,事皆施行。
章帝将颖川人郭躬任命为廷尉。郭躬在审案判刑的时候,多采取宽大慎重的态度。他从关于判处重刑的律文中,找出四十一条可以从轻判处的,加以整理,上奏章帝。他的建议被一一采纳实施。
决狱断刑,多依矜恕,条诸重文可从轻者四十一,奏之,事皆施行。按照译文的意思,郭躬在处理案件的时候比较谨慎,对处以重刑的部分案件选择改为轻判。 乍一看好像是做事风格,其实细细品味却别有意思。 法律到底是什么?如果要去看百度的解释,大多数人包括我自己可能都会看得晕头转向。 简单来说,法律是社会行为的最底线。 注意是最底线,最大化的确保绝大多数人的基本利益,包括犯罪分子,别看他犯罪了,但他也是人,也在法律内受到保护。 或者说,法律的存在并不是保护个人,而是最大程度确保社会运行的正常。 理解了这一点再去看法律,单个的案件可能不过是当事人自己的悲欢离合,但上升到社会角度去看,案件的处理、审判、结论其实会反应到整个社会。 就好比是南京彭宇案的发生直接扭转了社会上对帮扶陌生老人的态度,从能帮就帮转变为视如洪水猛兽。 因此,从一个案件当事人的角度,他所主张的利益必定是基于自身的最大化,但从法官却需要站在社会的角度。 那么社会的角度又是什么呢? 简单来说八个字,惩前警后,预期管理;但重点在最后4个字。 其一,首先维护法的公正性、威严性。 这是对所有人对法的预期进行管理。 只有这个确保了,别人才会通过找法来要公道,才知道自己这里能够得到公正的结果,无论好坏。 而也只有当法的公正威严得到维护之后,他才能够继续约束社会发挥效用,这是一个不断加强或减弱的循环。 当法不公时或无法做到公正威严时,那我干嘛还来找你?我就去找HSS了。 就好比是电影《教父》中,那个棺材店老板的女儿被小混混打了,一开始他希望诉诸法律,但却并未受到法的处理,于是他找到了教父,希望他来帮自己讨回公道。 如果棺材店老板得到了公正他还会找教父吗? 与其说教父势力大,倒不如说剧中纽约警方的不作为给了为教父扩大影响力提供了机会。 其二,其次惩前警后,针对未犯将犯之人。 对于当事人而言,所发生之事已经发生,无可能回到过去。 但是对于案件之外的人,尤其是即将做的人却极具参考意义,因为别人在类似事的时候就会想到还要承担的如此风险和后果,极有可能就会停止,那么一状新的案件或者说悲剧就不会发生。 这也是法律最大的效用,通俗的来说就是杀鸡儆猴,通过让一个已经犯事者的下场来警告那些还没犯、想犯事的人。 这也是一种预期管理。 比如,廉政警示教育片中,让那些以前领导如今身陷囹圄之人穿着号服谈一谈、讲一讲。 比如,带着去监狱里面学习参观一下。 看过之后,等有人给你输送利益的时候,你难免会想起这些,届时你还敢收吗? 其三,对于正在发生的进行干扰 之前看小视频,有些评论说,拐卖儿童、强奸妇女的都应该死刑,这样就没有人敢拐卖儿童、强奸妇女了。 这话对不对?对。 因为从惩前警后以及概率的角度来说,真要这样做,拐卖儿童、强奸妇女的事的确能少一些,因为风险太高、后果太可怕,胆小者自然就不敢了。 但这话又不对。 引用罗翔老师的话: 为什么强奸罪不能判死刑,要留有余地,不是给施暴者,而是给受害者一个生还的机会。 拐卖儿童甚至有些其他的也是如此。 这也是预期管理,只不过是对这个正在发生的案件进行预期管理,让原本被害者能够活下来,而不至于遇难。 所以,从这三个维度再看郭躬的做法,虽然我们不知道他到底具体做了哪些事,但可以确定的事,郭躬有家学,又学《小杜律》对于法的意义、认知肯定是比我等更深刻,所改也是符合当时社会的变化与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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