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4月16日,在古城徐州的一条陋巷,同居了4年之久的张林和吕春秋举行了婚礼。
张林工作的律师事务所和吕春秋工作的信用社仅一巷之隔。4年来,这对婚外情人的“风流韵事”早已闹得满城风雨。同事们记得,这一对年轻人曾经多么热乎:平日泼辣的吕春秋怎样在张林面前捏着小嗓门,娇声媚气地讲话;素日脾气乖戾,一碰就炸的张林,又怎样为吕春秋倒洗脚水、洗衣裤,动辄下跪、写保证书,变成了个没血性的泥人。
4年后,他俩总算合法地缔结了婚姻,但那场婚礼竟如此冷清,甚至带了点阴惨的味道。
婚宴摆在一个昏暗的小饭铺,只有一桌酒席,4、5个客人。新娘吕春秋身穿洁白的婚纱,身边是特意从东北赶来的吕父吕母;新郎张林却是光棍一条,不但没有亲戚朋友相伴,自己也脸不刮,发不理,穿着一套油腻腻的旧工作服,大大咧咧地在酒席上猛吃猛喝。
不一会儿,张林已是醉意朦胧,新娘说了他两句,新郎便又拍桌子又砸碗,把客人们惊得面面相觑。吕春秋的父母气得一个劲儿地跺脚,连呼:“这不是个孩子,不是个孩子!(东北话,不是东西之意)”
新房里,没有一丝喜气。
那是4年前,张林的前妻为张林复习迎考租下的小屋,4年后的新婚之夜,依旧只有一张单人床,一个写字台,一堆纸箱。清冷冷的月光透过残缺的窗户照进来。吕春秋父母的心里,一阵阵发冷。
这晚,吕春秋悄悄叫来母亲,递给母亲一个纸条,上面写着:张林欠我2万元,借条若干,金戒指若干,金项链若干……
吕春秋对母亲说:“这些东西我都放在一个男同事那儿了。妈,这婚一结,我也许就活不成了!万一有那么一天……”
吕春秋的母亲吓得涕泪交流。
1997年7月12日晚,天气烦热异常,张林在街口等吕春秋回家,他已站了整整2个小时。8点40分,吕春秋从出租车中袅袅婷婷地走出来,张林发现出租车里还有一个男人。吕春秋和“野男子”吃饭、游乐,都不是第一次了,张林,曾经在雨夜跟踪,抓住过她的把柄。
9点,吕春秋进了家门,跟往日一样,立马就脱衣洗澡,修长而性感的身躯惹眼地在小屋里摇来晃去。张林气呼呼地喝道:“哪儿去了?”
吕春秋舞蹈着做了个吃饭的动作。
“还干了什么?”张林没好气地追问,吕春秋腰一扭,臀一摆,做了个跳舞的姿势。张林如斗败了的公鸡,捂着脸冲出了家门。
深夜11时,张林仗着酒胆,醉醺醺地回家,他踉跄着向床边冲去,吕春秋在撒娇卖痴:“别碰姑奶奶!”
“你说清楚,你到哪儿鬼混去了?”
“我爱谁就谁了,谁都比你这个窝囊废强!”
接着是耳光,推扯,野兽一般凶狠地撕斗,然后张林猛地操起菜刀,向吕春秋砍去……
1997年7月17日,徐州遭遇百年罕遇的大暴雨,办案人员消着齐膝深的积水赶到了建工宿舍楼,也就是张林和吕春秋租住的新房。据邻居反映,这对小夫妻成亲后天天打、日日吵,那个火爆劲、肉麻劲,比电视演得还热闹。从7月13日起,不知怎么地,屋里再听不见打闹声了,男的回来,未进门就大声么喝:“小秋,饭做好了吗?”
邻居纷纷说:“这两天楼里飘着股可怕的怪味儿,又香又臭令人心里发怵,直想呕吐。”
干警们冲上了4楼,端开门,一股恶浊的气味袭来,手电照见床脚边一捆用棉被扎起的弯曲物体,照见几个空气清香剂罐和满屋斑斑点点的深色血迹。干警们打开棉被,尸体已腐烂肿胀,头部和颈部仅一皮相连,左右手臂都被砍出了森森白骨——这正是失踪了的吕春秋!
吕春秋出生于一个东北鱼贩家庭,13岁时已出落得丰满白皙,常有街头男孩围着她打转。18岁,她一跃成了一个徐州籍营级军官的小娇妻。
结婚当年,吕春秋随丈夫转业回徐州,靠了公婆的关系,才初中文化程度的吕春秋当上了信用社职员。婚后一年,她和单位里的司机鬼混,被丈夫当场捉奸。丈夫“忍痛割爱”,和她离了婚。
吕春秋和张林勾搭成奸后,张林和带着原始野性的吕春秋相比,则是个过分清秀的美男子。他身高1.75米,不胖不瘦,皮肤光洁,还有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就这么个美男子,却是个“一见女人腿就软”,有欲无情的家伙。
张林出生于一个家教严谨的家庭,他在电大苦读3年拿到法律专业文凭的同时,还娶到了高挑秀丽的同窗小聂作妻子。为了过上更体面、更富裕的生活,他离开工厂,应聘来到自负盈亏的律师事务所。虽还称不上律师可在外人面前,他一直自称“律师”。
张林的妻子小聂是难得的贤妻良母,为了让张林考出律师执照,小聂他在单位附近租了间小屋,免得他来回奔波。不曾想,这间小屋竟成了他沉沦的起点和终点。
张林与吕春秋姘居后老父亲痛心不已,一怒之下,换了自家门锁,声称只认媳妇不认儿子。就这么着,小聂还悄悄为张林开门,送汤做菜。不知有多少次,张林在和吕春秋吵翻后,跑在小聂面前忏悔:“我不是人,我无情无义,从今往后,我一定要对你和儿子好!”
“我要考出律师执照,让你们不再受穷!”
然而,只要吕春秋对他展颜一笑,张林便像条被抽掉了脊梁骨的癞皮狗,将流泪的妻儿抛在脑后,亦步亦趋地走向随落的深渊。
张林原先还算有上进心。可这些年,参加了4次律师资格考,一次比一次差,最后一次平均每门课只得了10分。在单位,别人每年能挣3万多元,他只能挣1200元,买烟都不够。
为了挽回面子,为了管住吕春秋,张林向吕春秋提出了结婚。当初,吕春秋看上张林,是想托付终身的。她明白,仅仅依仗自个的风流漂亮并不能风光长久,找个好丈夫才是上策。
但是,张林的行为使昌春秋绝望了,她只有百般羞辱张林,加倍放纵自己,才能发泄心头的火。那个雨夜,她与萍水相逢的陌生男人在出租车上发生关系。黑暗中,双狼一样的眼睛一直窥视着他们,当吕春秋从出租车里钻出来以后,那条狼——是张林,血红着眼睛扑向她,吼道:“我要杀了你这个坏女人!”
吕春秋终于明白,她的情人不但无能,而且狂暴,像一座压抑已久的火山,随时会爆发。但她不能不嫁给他,否则,他欠她的2万多元,就泡汤了。
让我们再把时间拨到凶杀案发生的当天。
11点,吕春秋的血染红了整间小屋,张林扔下了菜刀痴似地傻笑着,很久很久……在仅有的片刻的清醒中,他只想逃避法律的制裁。他写下了遗书:“吕春秋,你是个爱财如命的女人……你太贱了!我杀你是为民除害,免得你再去祸害别人的家庭!爸爸妈妈,小聂,我对不起你们,如果有来生,我一定要走正道,不再糊里糊涂地虚度青春了…….”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但张林,他那被蛀空的意志,他那苟且的个性,又如何有赴死的勇气?张林怕服毒死后太难看;怕麻绳太细勒痛脖子;怕跳楼死不了活受罪……他背起尸体,想毁尸灭迹,但邻居看见了怎么办?他没这个胆。
从13日到17日,他每天照常回家,一遍一遍给尸体喷清香剂。张林的灵魂正和吕春秋的尸体一样,一点一点地腐烂着。
当冰冷的手铐触到他手腕的瞬间,张林的意志已经全然溃散,空洞的眼睛里闪过的竟是解脱的神情……
一纸宣判书,凭借法律的尊严,给张林和吕春秋的恩怨情仇画上一个死亡休止符。不知两人地下重逢,是否仍会怨天尤人,指责对方是罪魁祸首?是否能反躬自问,追溯悲剧的源脉?
这是一对失掉人性的男女结合。这个结合,不是建立在爱情的基础上,而是建立在各自私利的基础上,它不是真心意义上的婚姻。他们演出的风流丑事和狂暴惨剧,是他们结合的必然结果。每一个家庭,每一个青年,都要从这一对人的结合与归宿中吸取深深的教训!
(因可理解原因,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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