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会,儒家文化倡导仁政爱民,力求大同世界。可不论是爱民,还是大同都是在中央集权君主专制的背景下实施的。因此,要想在封建制度下求取人权,只能说是痴人说梦。一些统治者,为了扩张自己的事业版图,保持自己作为君主的尊严和地位。往往会设立一些刑法来震慑那些触犯法律或妄图造反的人。然而,与现代正规的法律法规不同的是,古代的一些刑法可谓是变态至极。例如,凌迟、腰斩、烹煮等。
对于现代根正苗红的社会接班人来讲,不论是否会煮饭,在我们的固有思维里,都认为烹煮是属于厨房的一个特定项目。然而,历史却告诉我们烹煮是一个极其残酷的刑法。即将装有水、油的大镬烧沸腾以后,将犯人投进去、用煮或炸的方式以处死的刑罚,也叫烹刑、镬烹、鼎烹等。历史中不少帝王都使用过这种酷刑,底下大臣不仅没有劝阻的,就连史官都不敢将这一行为记录在册。
烹煮之刑最早出现在商朝末代时期。此时纣王昏庸无道,国内矛盾十分尖锐,为了维持自己岌岌可危的统治,纣王将其中最有实力与他一争天下的周国姬昌的嫡长子伯邑考囚禁在了殷都。伯邑考在殷都的日子非常难过,不是给纣王当车夫羞辱就是被其他人打骂。一日,伯邑考不知怎么惹怒了纣王,被他处以烹煮之刑。为了羞辱那位被世人称颂的爱民如子的西伯候,纣王让人将伯邑考的肉羹送去给姬昌吃了。
伯邑考的死亡大大地激发了西伯候心中的怒火。在纣王的作死下,周朝取而代之成为了新的权力中心。按理说,伯邑考死于烹煮之刑,周朝应该对这种刑法深痛恶绝。可谁知,周朝对它的使用比纣王时期更频繁。其中,周夷王在位时期,因为齐国不缴纳朝贡,就直接将齐哀公烹煮了。周敬王时期,因为求取不到楚国白公死亡的地方,就将他的徒弟石乞给烹煮了。
秦朝一统天下以后,讲究以法治理国家,于是给烹煮之刑赋予了法律的保证,并且增加了肉刑。汉朝时期,沿用秦制。广川王刘去性情残暴,他和王后一起将陶望卿逼的投井自杀以后。命人将他的尸体打捞上来混着桃灰和毒药一起,生生将肉骨都煮化了才罢休。烹煮之刑的运用一直到了隋朝南宋时期才慢慢有所收敛。
而这种酷刑之所以没有大臣去劝说,也没有史官记录于册。完全是因为他们不敢,因为一旦开口或是有所动作,下一个被处刑的就是他们了。毕竟,帝王再专横暴力也不希望自己的名字被唾骂千年。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