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法家思想,指的并不是战国时期以来,法家思想的源流于整个发展史。而是将范围限缩在始皇帝执政前后,以迄于帝国覆灭的这一段时间中,指导与影响秦国政治的法家思想。
而其代表人物亦不局限在一般大家熟悉的法家思想家,而是指影响秦国政治的几位代表性人物,如吕不韦、李斯、韩非等人,前二者都曾经是秦国丞相,在始皇帝称帝前后,各领十数年的风骚,拥有极大的政治资源。至于韩非虽无缘参与秦帝国的实际政治活动,但是他的法治思想和为帝王筹谋统治术的主张,曾经深深打动了秦始皇的心弦,间接影响始皇的决策。
韩非
法家思想对秦国的影响
秦国自商鞅变法之后,法治通行于全国各地,连"秦妇人婴儿皆言商君之法"。法令深入人民生活的各个层面,其影响亦无远弗届。其后商鞅虽遭不测,但其法并未废止。整个秦国以迄于亡,都在法家思想的笼罩之下,也成了法家思想最佳和最后的实验地。
秦始皇
秦始皇的峭法盛刑毫无疑问是师承自商鞅,商鞅是主张"轻罪重刑、以刑去刑"的。他所强调的"壹刑",也就是刑无分阶级身分,若有
商君的这些主张,为严刑峻法提供了理论基础。传至始皇时更是变本加厉,《史记》说他"事皆决于法,......于是急法,久者不赦"。原来,秦始皇才是真正的法家代表人物!那些法律思想家只会提供理论,若没有掌握政治权力者将理论化为政策,并且戮力推行,那么再好的主张或理论,也只是个美丽的"乌托邦"罢了。
商鞅 立木为信
纵然一时眩人眼目,却是过眼云烟,一闪即逝。就好像杨朱、墨翟学说,并称战国"显学";孟子尚有"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的感叹!然则二家之言,当世即衰,以其未见用于时君也。不像法家学说受到这么多当权人物的青睐,甚至极一时之盛。我们看到秦国因它而兴,后来虽然也因它而亡,但那是行法至极处的流弊,还有人的因素有以致之,未可全然抹煞法家思想对时代之贡献,更不可因此而偏废法治之必要性。
墨子
法家代表性人物
此处所指的法家代表人物,前文已明言,指的是始皇即位之后,实际掌握或影响秦国政治权力的人。除了秦始皇这位最高的决策者,笔者已经做过一番说明以外,这里要介绍三位代表性人物如下:
(一)、吕不韦
一定会有人纳闷,吕不为不是一介商人吗?即使后来贵为秦相,但是历史上似乎也没有人将他归入法家的行列?
笔者的理由是吕不韦因为政治投资正确,从阳翟大贾的卑微买卖商人身份,一跃而为秦国丞相,封为"文信侯",食彩十万户;其后庄襄王薨,秦王政继立,"尊吕不韦为相国,号称仲父。在秦始皇亲政前的十一年间(公元前249年至前239年),事实上,他是秦国最有影响力的政治人物,在商鞅之法的浸淫之下,要说秦国的执政者,不具有法家的色彩似乎说不过去。而在始皇亲政前的这段时间中,国家社会尚能保持稳定,与吕不韦之谨守分际,和当时的法治制度之健全息息相关。
此处还有一项须待厘清之事实,就是吕不韦召集门下食客所编著之"吕氏春秋",内容杂揉百家,思想不拘于一家一派,呈现多样化的面貌。有学者说这本书是"为了即将统一的秦帝国的政治制度的建设做理论准备的"。
影视剧中吕不韦形象
若果真是如此的话,那么,最后无法照他的计划去实现,不管理由是什么?都令人十分惋惜!因为能避免始皇称帝之后,秦国走向严法苛刑这条不归路的最后一丝机会消失了。就此事来说,他辜负了庄襄王托孤的遗愿,在他有权势的时候他不能匡正幼君的偏差思想,导致始皇掌权后恣意妄为未以天下苍生为念。
他也辜负了历史的期待,始皇有很好的机会成为后世所有帝王的楷模,也就是明人李贽所过誉的"千古一帝",但是他搞砸了。不管后人是有意还是无意,秦始皇三字几乎成为"暴君"的代名词,身为一人之下的吕不韦或是其后之李斯,能不汗颜?
总之,笔者认为评价吕不韦的思想属性,也许在现存资料上,还不足以盖棺论定;但是如果从整个时代思潮和政治环境来观察,笔者还是将他列到法家的代表人物当中。
吕不韦雕像
(二)、李斯
他本来是楚国上蔡人,年轻时仅当过郡县的小吏,《史记》中用一则厕中鼠和仓中鼠的故事,来隐喻李斯之心术不正。他入秦为官的历程和他的政治前辈商鞅若合符节,而且也一样在秦国位居人臣之极,攀上了人生政治事业的巅峰;但是结局却是和商鞅一样的悲惨,不但身死人手,还被抄家灭族。正应验了范蠡所说的:"鸟尽弓藏,兔死狗烹"的古训!
我们看李斯的一生,他固然在秦国找到了个人事业的春天,但是贪权恋势,至于极处,为了权位他可以不择手段,可说是"有才而无德"的个中翘楚。人生在世,权势禄位固然诱人,可是却也危机四伏,暗藏杀机。千古以来,多少人才就是看不破"名利"二字,多少英雄豪杰为它前仆后继,为它"衣带渐宽终不悔。"看了李斯的下场,能不戒慎恐惧乎!而听其所发抒之语:"故诟莫大于卑贱,而悲莫甚于穷困。"和苏秦所发出的"贫穷则父母不子,富贵则亲戚畏惧。"一样地让人瞋目结舌!
李斯
世风日下,士子无耻!则秦国不待赵高之乱政,亡过半矣!
李斯早年在荀卿门下学帝王之术,颇有所得。但是因为心术和品行不端,终于还是以悲剧收场,实可作为所有政治人物的借镜。我们看写〈谏逐客书〉时期的李斯,文采翩翩,吐属不凡,所谓:“夫物不产于秦,可宝者多,士不产于秦,而愿忠者众。今逐客以资敌国,损民以益仇,内自虚而外树怨于诸侯,求国无危,不可得也。”
既能切中事理,又能晓以利害。难怪连刚愎自用到极点的秦始皇,也要大为动容地收回逐客的成命;并且更加重用他,让其一路平步青云地登上丞相的大位。设若李斯能在登人臣之极后,善用其才,尽心导正始皇之偏失,而非为保禄位而曲意奉承上意,则秦帝国历史必当有另外一番风貌。
然则李斯之罪,一在于为了杜绝阿谀之臣,竟然矫枉过正,建议始皇焚书,以"收去《诗》《书》百家之语以愚百姓,使天下无以古非今。"造成历史文化无可弥补的浩劫!再者,他犯了和商鞅一样的为官大忌,也就是志得意满之余,骄态毕露,不知持盈保泰和急流勇退之道,以至于一语成谶!
秦始皇和李斯
太史公评其:“斯知《六艺》之归,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持爵禄之重,阿顺苟合,严威酷刑,听高邪说,废适立庶。诸侯已畔,斯乃欲谏争,不亦末乎!”
痛责之中隐然有惜才之意,鉴往知来,足为天下贪权恋势者戒!
(三)、韩非
韩非是韩国的公子,喜欢刑名法术之学,其思想则归本于黄老之道。他和李斯曾一起受教于荀子门下,才学还在李斯之上。可惜先天口吃,不善言辞,因此不为韩王所用,韩非悲愤之余,转而观察往昔政治得失的变易之道,将其心得与体会化作〈孤愤〉、〈五蠹〉、〈内外储〉、〈说林〉、〈说难〉等十多万字的法家代表性著作流传后世。后人视之为法家学派集大成的人物。
韩非雕像
本文亦不想从其思想主张多所着墨,因为这方面的讨论已经够多了。笔者所在意者,乃是韩非和秦始皇的一段无缘的"邂逅",他虽然是秦始皇心目中神交已久的偶像,并且为了得到他的襄助,不惜兴兵攻韩,却又因为他不善道说,结果"口吃"坏了他的大好前程,最后"终死于秦",对于这段传奇性的故事,太史公有如下的记载:
上述记载腾传千古,几乎成为国人共同记忆中的一部分,也常被用来声讨李斯的恶行恶状之一。笔者认为司马迁此说的疑点不少,首先韩非之死,据《史记‧六国年表》的记载是在秦王政十四年(公元前233年)。当时始皇已亲政多年,而李斯方用事不久,一切政事皆决于上。
影视剧中李斯形象
以李斯谨慎怕事的个性来看,他不太可能越权去毒杀他的同学韩非,〈六国年表〉中的"我杀非",也不太可能是由李斯来代表"我"。至于"我"是谁?相信已经再清楚不过了。果然,笔者在《战国策》中找到了始皇杀韩非的证据。所以,《史记》中有关韩非是死于李斯之手的记载是有问题的。
有人说治史难,治秦史尤难。这似乎也是所有涉猎其中的人,共同的心声吧!
参考文献:
《史记》
《战国策》
《韩非子集释》
《商君书》
《四书集注》
《吕氏春秋》
《秦始皇评传》
《藏书‧世纪列传总目》
《唐宋词选注》
《古文观止》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