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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招聘 |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详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 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4月10日以前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岗位计划表》);

5.掌握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 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单位辞退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 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情形的。

除上述条件外,报考人员还应当符合《计划表》中岗位设置的其他招聘条件。

三、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宁蒗县泸沽湖大道5号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四楼政治部。

3.报名时间: 2023年4月10日(星期一)-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4.报名所需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①本人身份证

②毕业证、学位证

③户口本

④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版彩色照片

⑤国家司法考试证书(通过司法考试的报考人员提供)。

5.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完成后等待通知考试时间及地点。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审查后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名单和考试时间、地点在“宁蒗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核由笔试+岗位技能测试和面试两个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根据6:4比例确定,总分为100分,即笔试成绩+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各类成绩折算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

1.采取线上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和技能考试一起进行。笔试主要测评时事政治、法律基础、公文综合应用等内容,满分100分;岗位技能测试考察文字录入,分为看打和听打两部分,满分以100分计(其中看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50%,听打成绩占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50%)。

2.招聘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2,限开考比例的岗位其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要求比例的,按岗位开考比例要求对应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削减招录人数,岗位设置情况详见《计划表》;

3.具体考试时间和成绩统一在 “宁蒗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公布。

(二)面试

1.按照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的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1:2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参加岗位技能测试人数进行面试;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

2.面试采取人机面试的方式,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等能力。

(三)体检

体检由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察

考察由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告在“宁蒗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体检、考察阶段出现放弃的情形,依次递补一次;公示后出现放弃情形的,不再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进入后续的试用环节;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得进入后续的试用环节;公示期内有反映且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明的,暂缓试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本院将严格做好保密工作。

五、待遇和保障

(一)待遇和保障按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经费保障办法(试行)》执行。

(二)拟录用人员在试用期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给予试用期工资待遇和保障。

六、其他事宜

(一)笔试、技能测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工作由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对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其他具体事宜,将及时在“ 宁蒗县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公告,保持联络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应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如若查实报名信息虚假,由此带来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督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举报监督电话0888-5521369。

(五)本公告由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888—3071300

附件: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计划表.xlsx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3年4月7日

编辑 | 张沙蚌

初审 | 张沙蚌

复审 | 陈绍晖

终审 | 和庆媛

来源 | 宁蒗县人民法院

投稿邮箱 | ljtswxc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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