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 律历志 量
量者,龠、合、升、斗、斛也(1),所以量多少也。本起于黄钟之龠(2),用度数审其容(3),以子谷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龠(4),以井水准其概(5)。合龠为合(6),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而五量嘉矣(7)。其法用铜,方尺而圜(圆)其外,旁有庣焉(8)。其上为斛,其下为斗(9)。左耳为升,右耳为合龠。其状似爵,以魔爵禄(10)。上三下二(11),参(三)天两地,圜(圆)而函(含)方,左一右二,阴阳之象也。其圜(圆)象规,其重二钧,备器物之数,合万有一千五百二十(12)。声中黄钟,始于黄钟而反覆焉(13),君制器之象也。龠者,黄钟律之实也,跃微动气而生物也。合者,合龠之量也。升者,登合之量也。斗者,聚升之量也。斛者,角斗平多少之量也。夫量者,跃于龠,合于合,登于升,聚于斗,角于斛也。职在太仓(14),大司农掌之。
(1)龠(yuè):古代容量单位。两龠为一合。合(gě):古代容量单位。一升的十分之一。(2)龠:此指古代的一种管乐器。(3)用度数审其容:因度量长短而审及其容量。(4)此言一龠盛一千二百粒黑黍。(5)以井水准其概:言盛满以水平为准。(6)合龠为合:二龠为一合。(7)五量:即龠、合、升、斗、斛。嘉:善也。(8)此言五量之法。《补注》引《律吕古谊》云:“以二千倍黄钟之积为一斛,此古法也。黄钟积八百十分,则斛积百六十二万分。制法,以其尺再自乘为内方,规其外为圆,故深必一尺,容受不足,则微增其方圆;又不足,则旁庣以足之。”庣(tiāo):凹下或不满之处。 (9)上斛、下斗:孟康曰:“其上,谓仰斛也。其下,谓覆斛之底,受一斗。”(10)縻:散也(晋灼说)。(11)上三:指斛,及升、合。下二:指斗及龠。(12)钧:孟康曰:“三十斤为钧,钧万一千五百二十铢。” (13)声中黄钟,始于黄钟而反覆:对此解说不一。孟康曰:“反斛声中黄钟,覆斛亦中黄钟之宫,宫为君也。”臣瓒曰:“仰斛受一斛,覆斛受一斛,故曰反覆焉。”《补注》引《律吕古谊》云:“斛重二钧,其厚近鑮钟(古乐器),何以知之?以其声中黄钟之宫耳。”“其声无不中本律之黄钟,惟其容受不同,则音韵有高下耳。”(14)太仓:官署名。有令丞,属大司农。
汉代的量器分为龠(yue,音月)、合、升、斗、斛(hu,音湖)。龠,是个象形字,最初是指竹管制成的管乐器,《说文·南部》把龠作为单独的一个部首,并注明:“龠,乐之竹管,三孔,以和众声也。”后来演变为一种古代的量器。“合”初为合闭嘴巴之义。二者大约在战国后期时演变为一种小容量单位。《广雅·释器》载:“龠二曰合。”《广雅·释器》也说:“龠十曰升。” 《说苑·辨物》则曰:“十龠为一合,十合为一升。”龠、合间进位关系不确定,也还未与升、斗制相结合,形成系统的容量单位体系。
《汉书·律历志》说,汉代的量器“本起于黄钟之龠,用度数审其容,以子谷秬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龠,以井水准其槩(gai,音概)。”又说,“龠者,黄钟律之实也”。意思是用黄钟律管的管腔作为当时最小的量器单位——龠,选用北方黑色谷子的适中者,用1200粒可以装满一律管,或者用井水装满一律管,其容量就是一龠。《汉书·律历志》又说,“十龠为合,十合为升,十升为斗,十斗为斛。”据测算,汉代的一龠为现代的10毫升,一合为20毫升,一升为200毫升,一斗为2000毫升,一斛为20000毫升。
《汉书·律历志》说,“权者,铢、两、斤、钧、石也,所以称物平施,知轻重也。本起于黄钟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意思是用权称重量的单位分为铢、两、斤、钧、石。本来也是起源于黄钟律管所产生的重量,一律管的容量为一龠,一龠可容1200粒黍,其重量就是十二铢。“两之为两,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据测算,西汉时期的一铢约为现代的0·65克,一两为15·5克,一斤为248克,一钧为7440克,一石为29760克。现代人做过试验,测量1200粒黍的重量为7·4克,即为一龠十二铢的重量,每铢约合0·62克,与西汉时期的一铢相差无几。
发现的量器来看,新莽时期“侖、合、升、斗、斛”的五量制已经完善,1升约合200毫升,并且圭、撮等小容量单位已被广泛应用,其间的进位关系也已成熟。《孙子算经》曰:“量之所起,起于粟,六粟为一圭,十圭为一撮,十撮为一抄,十抄为一勺,十勺为一合。”《隋书-律历志》引“《孙子算术》曰:六粟为圭,十圭为秒,十秒为撮,十撮为勺,十勺为合。”一说抄作秒,二说将秒与撮的位置对调了。而《夏侯阳算经-辨度量衡》却说“十粟为一圭,十圭为一撮,十撮为一抄,十抄为一勺,十勺为一合”,这与《孙子算经》中各个单位的进位关系相一致,但却以“十粟为一圭” 。这些记载与由实物所得的不同,因此以实物为准,四圭应为一撮,五撮合一侖。
考古实物,结合文献,确定了我们新的认识。籥及以下容量的标准单位得以进一步认识。
内蒙古集宁、甘肃武威和陕西扶风县共发现了 5件小铜量铜量多为广口长柄,柄端有环,可以悬挂。5件铜量的容积分别为18毫升、2. 51毫升、6. 69毫升、1. 9毫升、0. 56毫升。按1升容200毫升,则18毫升约合0. 09升,这可能与秦汉时期的粮食分配制度有关。《睡虎地秦墓竹简-传食律》载:“上造以下到官佐、史毋(无)爵者……盐廿二分升二。”其余4件小铜量则很可能为一撮量、三分之一合量、一撮量、一圭量,只是这些容量单位缺乏铭文或文献记载的印证。
1991年,陕西省咸阳市西汉景帝阳陵的丛葬坑内出土了 22件铜量器。该批量器根据大小可分成5组,每组4件。其中第一组呈圆筒状,外壁两侧有长方形双耳,口沿有十字形横梁,当为“概,《礼记-月令》曰:“平斗桶,正权概。”《管子-枢言》也说:“釜鼓满,则人概之。”可见,概是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出现的平准和校量工具。这4组器物的计算容积分别为764.9毫升,77. 69毫升、37. 79毫升、20. 82毫升、6. 62毫升,器物的量值不规范,之间的比例关系也不明确,可能为明器,而非实用器。
小銅量 西汉
全长13. 6、高2.26、口径3.9厘米。容18毫升。1956年内蒙古集宁二兰虎淘西汉墓出土。中国历史博物馆。直壁。长柄,柄端錯有一深沟,以便系绳。容量略小于一合。云梦秦简《传食律》规定:上造以下到官佐等,食“盐廿二分升二”。按秦汉容量每升约合200毫升折算,“二十二分升二”当今18毫升,与此器容量相合。
盐廿二分升二 銅量
一分圭
全长6. 9、高1.03、口径1.9厘米容,1.2毫升。中国历史博物馆
形似小勺。长柄,柄上刻“一分容黍粟六十四枚”。
《汉书·律历志》以子谷柜黍中者,千有二百实其籥。”又“量多少者不失圭撮”,注引应劭曰:“四圭曰撮”。又引孟康曰:“六十四黍为圭”。始建国铜撮铭,“……积百六十二分,容四圭。
据记栽和实物,可推算出新莽时期一黍为五撮,一撮为四圭,一圭容水0.5毫升,容黍六十或六十四枚。一分铜量铭:“一分容黍粟六十四枚”。“一分”这个容量单位,未见史书记栽,今实测容水1.2毫升,容黍一百二十八枚,容水量为二圭有余。容黍则恰为铭文记载的一倍,故此量的实际容量相当于二圭。程弘景《神农本草经集注·序例》云:“凡散药有云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准知梧桐子大也。……一撮者四刀圭也。·…“以药升分之者,谓药有虚实轻重,不得用斤两,则以升平之……今人分药,不复用此。”可知在肉氏著书的梁朝之前,某些药物的计量不用斤两,而用升量。今传世和出土的小铜重较多,时代皆在魏晋南北朝之前,推测多为量药物之用。
一分圭
一分圭
铜撮
1956年河南陕县唐代刘位夫妇墓出土 ( 系汉太尉刘宽的十三世 孙) 。 撮内口径1 . 65 、 深 0. 9 厘米 , 通柄长11 . 5 厘米。 原器内积锈甚厚 , 难度容量。 今用纸圈出如原件大 小 , 用小米度出容二毫升。器壁刻有铭文:“律撮,方五分而圆其外,窕旁四毫,冥一日分五厘,深四分,积百六十二分,容四圭。”柄部刻铭:“始建国元年正月癸酉朔日制。”此量器正好容水2.07毫升,而此量器环形把左侧,有古代人为刮削痕迹,或许是此物为新莽时期所造,并在此处刻有铭文,王莽后被刘秀所灭,就不能再用王莽时期的刻铭,故而用刀刮净,遗留刀痕。中国历史博物馆
文献未记有撮与升、籥等五量之间的换算关系。若以100撮为1升,1升应合207毫升。若此,则5撮为1籥。《说文解字·手部》曰:“撮,四圭也。”因此,圭、撮当是籥之下的两个小量值单位,四圭为1撮,五撮为籥。
铜撮
铜撮
1984陕西旬阳县 始建国 铜圭铜撮
19 84 年陕西省旬阳县汉墓出土的铜圭全长10.4 厘米, 高0.8 厘米, 口径1.6 厘米, 容量0.5 毫升。此铜量形似小勺、长柄、柄端有环,根据始建国铜撮和0.5ml小铜量的容积对比,命名其为铜圭。“始建国铜撮”容积约为2.1ml。由于1撮“容四圭”,则推知一圭约容0.5ml。
始建国铜撮
撮“撮”本指“三指撮”,起初多用于量中医药剂,后成为固定量制单位,而且有了标准之量器。
《说文·手部》:‘撮,四圭也。”《汉书·律历志》‘量多少者不失圭撮”颜师古注引应韵言:“四圭曰撮,三指撮之也。”从出土量器来看,新莽始建国铜撮铭文‘容四圭”,合今2. 07毫升。陕西旬阳新莽铜圭正容0. 5毫升;均与《说文》合。一说十圭为撮。
《走马楼三国吴简》中用来计量“米”等粮食作物而广泛使用,如竹简贰3451:“吴平斛三万二千八百册五斛五斗一升□合一勺二撮。” 7211:‘集凡承余及新入杂吴平斛米三万三千八斛一斗五升二合八勺二撮。”
铜龠
铜龠,铜制,形似小勺,量身为侈筒状,侧有长柄,柄端有小孔。底部刻“籥”字,刻划甚浅。长9.2厘米,量身外口径3.5厘米,内口径3.3厘米,底径2.2厘米,壁厚0.1厘米.高1.9厘米.以细沙实测,推算容积为9.51毫升。重 29.9克。
铜龠
铜龠
西汉 陕西黄家沟 –小铜量
西汉 陕西黄家沟 –小铜量
西汉 陕西黄家沟 –小铜量
大半龠
此 龠今 藏 中国 历 史 博 物 馆。 器 形类秦 量而 小。 器 上刻 有“ 大 半龠” 三字 , 口 径 当今3 . 7 X 2 . 1 、 深 1 . 3 厘米 , 容 小 米 7 毫 升。 从其 拓文 书体 上 看 出, 这 是 汉器, 汉代 的一龠 , 当 今 1 0 毫 升 , 二龠 为合, 十 合为 升。 此 与秦 方升 容200毫 升者 正合 , 汉初 多 因 秦 制 , 这也 是一 个例证。
大半龠
中山靖王 刘胜墓 铜药量
出于刘胜墓后室。勺形,半底,口大底小.实測容枳为7.77立方厘米,与西汉量器“大半籥”的容量相当。
铜药量 大半籥
始夜国铜籥 新
全长13,高1.37 口径3. 7厘米, 容10毫升。1970年陕酉咸阳底张湾出土。圆口,平底,长柄,柄端有环,柄上刻铭文一行“律量籥,方寸而圆其外,窕旁九毫,百六十二分,深五分,积八百一十分, ,容如黄钟”。柄部刻铭:“始建国元年正月癸酉朔日制。”工具显微镜和測深卡尺校测,籥内径3.311,深1.1496厘米,计算容积9.898立方厘米。铜籥自銘容八百一十立方分,求位容积,9.898除以0.81 = 12.22立方厘米/立方寸。折算铜籥所用尺一尺23. 03 厘米,与始建国铜方斗算得每尺长23.0288厘米接近。
《居延汉简》268. 12“出盐二升九龠。”简146. 56:“升二龠。”又如《居延新简》EPT50. 29:永始三年,计余盐五千四百一石四斗三龠。”从出土实物来看,有西汉有“大半龠”铜量,且自铭“大半龠 ”;按《汉书·律历志》载新莽铜嘉量“右耳为合、龠”;东汉容“一龠”量器多见,惜未见自铭。然而即使两汉简帛文献亦很罕见,三国吴简大量粮食计量记录亦未见使用。
从汉简中的用例来看,“龠”一般并非称量粮食,而是用来量“盐”的,我们推测与秦汉食盐定量制度有关,按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233:“车大夫酱四分升一,盐及从者人各廿二分升一。”二十二分之一升,约为一龠。又,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182:“上造以下到官佐、史毋爵者,及卜、史、司御、寺(侍)、府,口(粝)米一斗,有采(菜)羹,盐廿二分升二。”“廿二分升二”约为两龠,但秦简中未见用“龠”称量者,而是见于汉简。
铜合
东汉铜合青铜质,形似小勺.地身为侈口筒状,有长柄,柄端有环。量柄靠近口沿处刻有铭文“合”。长17.3厘米,量身外口径4.20厘米,内口径3.95厘米,外底径3.01厘米,内底径2.65厘米.高2 .61厘米,深量2.48厘米,壁厚0.15厘米。以细沙实測,推算容积19.71亳升.重99.1克。
铜合
铜合
东汉 永平大司农铜合
永全长 15.7,高 2.3、口径 4.1X4.5厘米容积 20毫升。南京博物院
平底,口略呈梯圆形。柄寛而长,柄孔.正面刻铭,“大司农铜合,水平三年三月造。”柄背面有一凸起的方框,内可嵌铜检封。检封系度量衝器具经官方检定后的封印。检封正面印文“官律所平”,背面铸“鼓铸为职”,均为阳文。“大司农”是掌管財政经济的官职。“大司农铜合”当是由大司农监铜校量的标准量器.“永平”为汉明帝年号,永平三年即公元60年.“官律所平”意谓经官方检定,量值合乎标准。
永平大司农铜合
永平大司农铜合
永平大司农铜合
熊长云文章
传出洛阳 六器。前四枚量器形似小勺,大小不等,均有铭文。从大到小铭文依次为:“合”、“籥”、“撮”、“刀刲”。第五器为正方形扁平铜片,后有扁平长柄,柄端刻“方寸匕”,三字。末一器为铜概,无铭文。
“合”、“籥”、“撮”、“刀刲” 、“方寸匕”、铜概
“合”、“籥”、“撮”、“刀刲” 实测
“合”、“籥”、“撮”、“刀刲”
大云山江都王陵 耳杯 铭文“籥”
M1 : 4670,外底铭文为“绪杯容一籥廿七年二月南丁官监延年大奴德 造”
M1 : 4672,外底铭文为 “绪杯容一籥廿七年二月南工官监延年大奴 元造”。
M1 : 4670 M1 : 4672
海昏侯墓 玉质黄钟律管
玉质黄钟律管
两件玉管,都是和田玉质,一件稍粗,一件稍细,上面均有黑沁,没有雕刻任何纹饰。其中稍粗的一件玉管长度为20厘米左右;而稍细的一件长度为18厘米左右 。如果说汉代的一尺相当于现代的23·1厘米左右,那么,稍粗的玉管大约合当时的9寸;稍细的玉管大约合8寸半。
“黄钟者,律之始也。九寸,仲冬气至则黄钟之律应。”《汉书·律历志》也称“故黄钟为天统,律长九寸。”原来,古代把乐律定为五声,即宫、商、角、徵、羽,五声之中还包含着十二律。律,原本指用来定音的竹管。蔡邕(yong,音拥)《月令章句》:“截竹为管谓之律。”这种律管是用昆仑山阴面管壁厚薄均匀的竹子做成的。据说,古人就是用十二个长度不同的律管,吹出十二个高低不同的标准音,简称十二律。十二律中的第一律称为黄钟,律管九寸长,孔径三分围九分,叫黄钟律管。这样看来,海昏侯墓中那个九寸长的玉管,正是史书中多次提到的黄钟律管。
人们常用“黄钟大吕”形容音调洪大、响亮、和谐、优美。《周礼·春官》:“乃奏黄钟,歌大吕,舞云门,以祀天神。”原来,按照古代的音律,十二律又分为六个阳律和六个阴律,黄钟为阳律的第一个,大吕为阴律的第四个。如果黄钟的管长为9寸,那么,大吕的管长就应该为8·42寸。因此,与玉质黄钟律管并排展出的应当就是玉质大吕律管。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