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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原是“卓”的俗字

在我国古代家具中,桌子是随着椅子的出现应运而生的。因为椅子比较高,原先席地而坐用以凭依的几和案已不方便使用,于是产生了与椅子高度相配的高桌。

宋初杨亿《杨文公谈苑》说:“咸平(998—1003)、景德(1004—1007)中,主家造檀香椅卓,言卓然而高可倚也。”这“椅卓”的“卓”就是“桌子”的“桌”。“卓”原是个借字,因为直到宋朝,今天常用的“桌”字尚未产生,所以借“卓”表示“桌”。之所以借“卓”表示“桌”,是因为“桌”比“几”高,而“卓”有高义的缘故,所谓“言卓然而高可倚也”,是说高桌与高椅相配,就可以互相靠倚了。“卓然”就是形容高的。在“桌”字产生之前,“桌子”也因此写成了“卓子”,如《五灯会元》卷二十《临济宗·侍郎张九成居士》的“叙语未终,公推倒卓子”(今本“卓子”已校改为“桌子”)。

《说文》与《玉篇》时代,“卓”只表高义,说明晚至南北朝还未出现高桌。目前所能见到的最早的桌子,出现在一幅描绘唐代宴饮的壁画(敦煌473窟)中:一个凉亭,亭里一张长桌,两边两张条凳,一张条凳坐了四个男子,一张坐了五个女子,桌上有装在盘子里的菜肴,各人面前,还有配套的汤匙和筷子。这情景很像如今的分食制会餐。五代十国时南唐画家顾闳中《韩熙载夜宴图》,也绘有桌子和椅子,说明桌椅在唐五代已经流行了。所以“卓”之被借来表示“桌”,应该是在唐以后。目前所见较早的用例有唐封演《封氏闻见记》卷五“巾幞”条的“若无才,虽以卓琰子裹一簸箕,亦将何用”。句中“卓琰子”就是“桌琰子”,指一种覆盖在桌面上的材料或物品。

《韩熙载夜宴图》中绘有桌椅的画面

用“卓”表示“桌”之后,又有加“木”写成“棹”的,如明方以智《通雅·杂器》所说:“倚卓之名,见于唐宋。唐末小说有椅棹字。宋黄朝英言:'椅,木名(按:《说文》释“椅”为“梓也”,即山桐子,音yī,不是今天椅子的意思,汉代还没有椅子);棹与櫂通,但当用倚卓。’”黄朝英认为“椅”是树名,“棹”则同“櫂”,指一种吊置在船舷上的长桨,两者不宜用来表示“椅桌”,应该用“倚卓”。但他在《靖康缃素杂记》卷三中又说:“今人用倚卓字,多从木旁。”这是说到了宋朝,人们“用倚卓字”大多已写成他原先不认可的“椅棹”了,就连大学者朱熹也是,如“于所舍设棹”(《朱子语类》卷九十)。可见到了宋朝,“从木旁”的“椅棹”已很流行。

宋人之“用倚卓字多从木旁”,应该是认为椅桌多为木质的缘故,所以改写为从“木”的“椅棹”。“卓”加“木”成为“棹”。明清以后又有把“棹”旁的“木”移至“卓”下,改写为“桌”,之后又在“桌”旁加“木”再繁化为“槕”,从而形成一组从木的同义异体字。只是所有这些异体字,最初都被视为“卓”之俗字。

从唐代宴饮的壁画看,至迟在唐朝已经有了食桌。章太炎先生在《印度人之观日本》中说:“至于卓倚之用,中国行此既千余岁,虽田舍亦施之。”这是说桌子在我国民间流行已有一千多年的历史了。

相对于桌子一千多年前就已流行,“桌”这个字出现的时间却要晚得多。

目前辞书所引书证都是明人张自烈所撰《正字通·木部》的“桌,俗呼几案曰桌”。这是目前所知收录“桌”字最早的字书。张自烈生于1564年,卒于1650年,《正字通》撰于崇祯末年,即张自烈去世前十年左右,则“桌”字的历史,至今不足四百年;而且很长一段时间,“桌”一直只是俗字在民间使用,见诸文字的基本都是“卓”。如明人冯梦龙《喻世明言》卷二十一“取出十两重一锭大银,放在卓上”,清人颜光敏所辑《颜氏家藏尺牍》“敢借卓围二条”等。所以清人叶廷琯在《吹网录》卷三中说:“考卓即桌字。俗以几案为桌。当以卓为正。”可见明清时期就是以“卓”为正字,以“桌”为俗字的。

1936年版《辞海》还是“以卓为正”,释义为:“③几案也。俗作桌、棹、槕,徐积诗:'两卓合八尺。’”而“桌”字条则释为“卓俗字,几案也”。

1915年出版的《中华大字典》则以“棹”为正字,而以“卓”为古字。其“卓九”条释义为“几案也。今作桌。详棹字”。“桌”释义为“古卓字”,但有个按语:“《字汇》训高,《正字通》云:俗呼几案曰桌。”则“桌”在《中华大字典》中还是认同《正字通》说法视为俗字。“棹”却成了正字,释义为:“一倚卓也。见《正字通》。”也有一个按语:“《杨亿谈苑》:咸平景德中,主家造檀香倚卓,是即今之椅棹也。字或作桌。”

今本《辞海》始以“桌”为正字,释“桌”为“①桌子”,而释“卓”为“③同'桌’”,释“棹”为“二同'桌’”。

如今汉字规范化,“桌”成了正体,“槕”是废止不用的异体字,“卓”“棹”则另表他义。从字形结构分析,“桌”是一个从木从卓省的会意字,只是省形的“卓”表义也表声,所以“桌”又是一个形声字。从家具演变的角度说,高桌的出现,既可认为是我国古代家具演变的一次伟大变革,也是我国饮食方式上的一次巨变,传统席地而坐的分食制,就此走向了在高桌大椅上用餐的会食制。


本文刊于《咬文嚼字》2020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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