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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女经四十九章》第二十八篇

第二十八篇

法术

去留省万物,往返连乾坤,水逝随势,人逝随水,谓法也,刻也,载也。明路,谓之术。

有人至人,常修玄理,始遇变也,通之以法,晓之以术,理至理也。有人之人,常修他人,始遇灾也,可法变也,动之省之变也。有人之人,不修玄人,有应之期,何为报也?无极之数期也。

多有迂者,不查玄机,不洞察修数,以己之私,怀术而论,始吉终凶也。谓法也,称术也,为之人之术,为渡人人计去也,何以同论载!不相也。世不明,道其奇,可换物,物而变,魔元也。体不能用,不明也。有障者,意缢。已观之,带乐之,其开之乐之,谓之乐,其法也。何拘五行也。

原文

去留省万物,往返连乾坤,水逝随势,人逝随水,谓法也,刻也,载也。明路,谓之术。

释译

人生人死,草木春秋,都只是天地间的循环。水要随着地势而走,人也是一样。什么是法呢?法就是指办法,一种刻度、记载之法。明白办法的使用过程,就是术。玄女在解释什么叫法术。

原文

有人至人,常修玄理,始遇变也,通之以法,晓之以术,理至理也。有人之人,常修他人,始遇灾也,可法变也,动之省之变也。

释译

有的人,学玄法,明事理,晓人事。遇到别人变化灾难,给予解术这叫“通之以法,晓之以术”,这是修为。有的人,常为他人幸福着想,那这类人遇到灾难,可以用法术去救化。 原文 有人之人,不修玄人,有应之期,何为报也?无极之数期也。 释译 有的人,从不替别人考虑,为自己,结果魔元发动太多,神性不存,自我灭亡。注意:这里的应,这并不是指报应。在玄门看来,这个世上没“报”与“应”。而是他把神元消磨光了,这样的人是没办法救的。

原文

多有迂者,不查玄机,不洞察修数,以己之私,怀术而论,始吉终凶也。

释译

很多不明智的人,不明白这道理,不修玄机,学点小小的东西就私藏起来。怀着一丁点的学术卖弄起来,绝学啊、不传外、天机啊等等。这类呢开始是不错的,但后来多难。

原文

谓法也,称术也,为之人之术,为渡人人计去也,何以同论载!不相也。

释译

所谓法,也是术,这是为救别人的术。这是为了渡人,神性发动的结果,怎么能跟魔性的结果相提并论呢。

原文

世不明,道其奇。可换物,物而变,魔元也。体不能用,不明也。

释译

世人不明白这道理,只认为好神奇啊。那种点石成金,满足欲望的神奇,大抵是魔欲在作祟。当魔太多,哪有神性?没神性哪来真正的神奇呢?

原文

有障者,意缢。已观之,带乐之,其开之乐之,谓之乐,其法也。何拘五行也。

释译

有个人,心中有事,想上吊自杀。让我发现了,我带他搞笑、开心,他不想死了。这个快乐是真快乐。同时也是我的法术。心在,人就在。又何必是拘泥于五行呢?

其实,法术就是指想办法救人的学术,只要能救人的方法都是法术。何必再拘泥于是画符呢还是吃药,能救人就是法术,善意无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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