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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女性”,可能早在明朝就有了

前阵子,掀起粉色风潮的电影《芭比》火爆全球,再次引发一波关于“独立女性”的讨论。其实近年来,围绕女性主义的探讨一直层出不穷,女性主义学者比如上野千鹤子,也在国内收获了前所未有的一波读者——在其《从零开始的女性主义》中,她将女性主义至于每个人的生活背景与日常细节中来探讨。

对应这些生活细节其实不难发现,在身为女性的日常中,一直有着不曾被我们注意到的“女性主义”的存在。比如早在《明代妇女生活》一书中,作者陈宝良详实地记录了明代妇女的生活。出乎意料的是,她们中的很多人并非作为男人的附庸存在,也不是世人想象中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中小姐形象,而是崇尚穿衣自由、恋爱自由……不甘屈居于男性之下的“独立女性”。

在分外苛刻的封建礼教束缚下,她们或另辟蹊径,或大胆反抗,在有限的空间里找到了自我的位置。

下文摘编自陈宝良《明代妇女生活》,小标题为编者拟。

01 穿衣自由

按照儒家的经典所说,古代男子上衣下裳,而妇人则服不殊裳,将衣、裳相连,而上下一色。其本意是说“妇人尚专一德,无所兼”,所以衣、裳一色。传统的观念也认为,“妹喜带男子之冠而亡国,何晏服女人之裙而亡身”,服饰上的阴阳反常现象,显然是一种不祥之兆。但明代道袍的盛行,说明男子也开始衣、裳相连,如同女衣。这是男子服朱裙画裤。

与此相反,当时妇人的衣服却如文官,裙则如武官,或者妇人“上衣长与男子等”,“体现了一种女服男装化的倾向。

正如前面所述,传统中国的服饰理念,始终贯穿着儒家的伦理准则。如衣服的长短之式,男女截然不同。女服上衣齐腰,下裳接衣,是代表“地承天”;男服上衣覆裳,是表示“天包地”。

但到了明代中期以后,妇女服饰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已完全突破了传统的儒家伦理观念。如在南京一带,妇女的衣服袖大过膝,袄长掩裙;妇女戴髻旧式,高仅三寸,尖首向前。

到了正德初年,北京的女髻已高达五寸,首尖向后,以至于当时有“妇人髻倒戴”之谣。这种妇人戴髻的风气,流传到天下各省,于是纷纷高髻,尖首向后,称“反面髻”“背夫髻”。

无论是衣长裳短,还是“背夫髻”的出现,在传统观念看来,都是一种“服妖”,甚至会引起“妖贼之乱”,但在这种服饰风尚的背后,何尝不是社会发展的一种新动向?

02 有自己的社交圈

按照明代一般的惯例,妇女“出必拥蔽其面”。这有一些事实可以作为例证。即使是那些社会交往颇多的有才女子,亦无不遵守这一习惯。然自明代中期以后,妇女开始抛头露面。明人的记载生动地记述了这种变化趋势:“妇人出必拥蔽其面,今则粲粲彼姝,露妆行路,而听经礼忏,入山宿寺,秽德彰闻矣。”

这当然是一种“怪事”。但时日一久,也就见怪不怪了。尤其是在北京,妇女“好嬉游,亟聚会”,更是成为一种时风习俗。每当仲夏之时,北京妇女甚至有“水滨之观”,“嬉游”已经成为北京妇女日常生活的主要内容。

明陈洪绶《斗草图》局部

这种风气在江南最为盛行。从隆庆二年(1568)苏州知府所立的《苏州府示禁挟妓游山碑》中可以清楚地知道,当时苏州虎丘山寺已是“游人喧杂,流荡淫佚”。这种风气,初起于苏州、松江,后来渐及嘉兴、湖州。

其实,妇女之间聚会社交,或借宗教之名外出游览,不仅限于江南地区,而且已经遍及全国。明人王士晋《宗规》有如下揭示:

至于近时恶俗人家,妇女有相聚二三十人,结社讲经,不分晓夜者;有跋涉数千里外,望南海、走东岱祈福者;有朔望入祠烧香者;有春节看春、灯节看灯者;有纵容女妇往来,搬弄是非者。

无论是妇女聚会,还是远足旅游,或者是看春、看灯,无不证明妇女社交已经相当广泛。

03 争当职业女性

# 从商

在明代,妇女从事经商活动虽不可称为一种普遍现象,但在城市繁华之处,妇女经商已经日渐成为一种风俗。根据史料记载,当时杭州城内的一些富家大族,大多让妇女“盛妆坐肆,与人交易”。这尽管尚被传统的儒家知识分子称为一种“陋俗”,但大抵反映了妇女在经济层面上的活动领域日趋扩大的事实。

明代专门有一种“女贾”,出入于大家闺秀中间,收买她们的女红之作。一方面是收买国房女子的绣品,另一方面则是向闺房女子兜售首饰与胭脂花粉。此类女贾,在明代有一种专门的称呼,即卖婆。

在广西横州,市场上荷担贸易,百货塞途,“悉皆妇人”,即使乡村人家背着柴米入市贸易,也都是妇人。这或许仅仅是一种地方风俗使然,但这种现象的出现,显然不是孤立的例子。如在广东琼州(治今海南琼山),“妇女出街市行走买卖”,已经成为一种惯例,以致不得不引起当地官府的注意,出榜禁止。

# 从军

在说到妇女从军之前,先引明末风行于妓女中的“尚武”之例,加以简单阐述。据史料记载,明代南京秦淮的名妓,有时喜欢身着戎装,与士大夫一起打猎。

这是模仿宋代梁红玉故事,当然不能说是妇女从军之例,但至少说明在士大夫的眼里,女子穿上戎装,也不失为一件风雅之事。对那些名妓而言,除了为了迎合士人的这种风尚之外,内心深处显然也不免有一种从军的念头。

从明代的史料来看,妓 女确实有从戎入幕之例。如明末南京珠市之妓郝文姝,字昭文。史称其人谈吐慷慨风生,下笔亦可成琬琰。后宁远大将李如松“物色之,载媵车中”。后辽东战事时,郝文姝承担掌记之职,称为“内记室”,凡所有奏牍,均由其负责。

明蔡玉卿《木兰从军图》折扇面

妇女从军典范,前有花木兰,后有梁红玉。明代妇女女扮男装从军,一如花木兰之行,当以明初韩氏女最为著名。据记载,明初四川有一韩氏女,在遭受明玉珍之乱后,改穿男子服饰,从征云南,其间长达七年,根本无人知晓。后遇到她的叔父,才回到乡里成都,改穿女装,与她一起从军者,无不感到惊异。至洪武四年(1371),嫁给尹氏为妻。成都人以“韩贞女”相称。

明末还有一个妇女统兵的例子。王氏,为刘孔和之妻。刘孔和,长山人,为内阁大学士刘鸿训的次子。读书怀大略,慕陆游之为人,所著有《日损堂诗》数百首,尽学陆游。明末弃诸生从戎,隶属刘泽清麾下。他的妻子邹平人王氏,亦擅长骑射。弘光朝时,刘孔和与其妻王氏各率一军,王氏号令之严,甚至超过孔和。后孔和为刘泽清所杀,王氏间关北归,出家为尼。

04 自由大过天

明代中期以后,女性群体中出现了一股追求婚姻自主的风气。

明代小说《二刻拍案惊奇》有言:“从来女子守闺房,几见裙钗入学堂?文武习成男子业,婚姻也只自商量。”应该说是当时部分女子在婚姻上追求自主的一种侧面反映。

在择偶问题上,其中一些妇女确实也存在着一种不为荣华富贵所动,甘愿自己选择真情的气魄。明代一首题为《富贵荣华》的民歌云:“富贵荣华,奴奴身躯错配他。有色金银价,惹的傍人骂。(嗏,)粉红牡丹,绿叶青枝又被严霜打,便做尼僧不嫁他!”金银有价,情义无价。宁可出家为尼,也不愿嫁与自己不喜欢的人,即使他是富贵之家。追求婚姻自由,这是何等坚定。一旦自己确定了感情,那么两者的感情又是多么的真挚与坚贞!

有一首题为《分离》的民歌,基本表明了女子对爱情的坚定信念:“要分离,除非天做了地!要分离,除非东做了西!要分离,除非是官做了吏!你要分时分不得,我要离时离不得,就死在黄泉也,做不得分离鬼!”这种生死相许的精神,不能不说是明代妇女情感世界的一种新现象。

女子对爱情如此投入,若是出现了负心的男子,那么痴情女子为了维护自己的爱情,甚至敢于到衙门上堂告状。一首题为《告状》的民歌,已经很好地说明了这种现象的存在。歌云:“猛然间,发个狠,便把冤家告。等不及,放告牌,就往上跑。一声声连把青天叫,告他心肠易改变,告他盟誓不坚牢。有无限的冤情也,只恨状格儿填不了真情上!”

为了自己的爱情,亲自赴官府衙门告状,这又是何等的大胆!

05 技能满分

明末清初人李渔的记载也已经证实,当时的妇女中确实出现了一些专攻“男技”之人,反不屑女红,“鄙织纴为贱役,视针线如仇雠,甚至三寸弓鞋不屑自制,亦倩老妪贫女为捉刀人者”。

传统女子原本应以女红为正业,而晚明的妇女反而迎合时尚,专门研习以文字翰墨为主的“男技”,这就不是简单的“借巧藏拙”,而是当时妇女名士化倾向的最好体现。

晚明妇女之诗文风流,大多与家庭环境有关,而且出现家族化的倾向。如杭州黄氏家族中的顾若璞,是黄汝亨的儿媳。早年夫亡,但人有绮才。所著有《涌月轩稿》行世,其中包括替自己舅姑所撰写的墓志铭及为丈夫所写的行状,号称文章“详赡”。

她的孙女埈儿,生而端丽,能作诗歌小令。其中《宫词》一首云:“长信宫中侍宴来,玉颜偏映夜光杯。银筝弹罢霓裳曲,又报西宫侍女催。”又《咏雪》一首云:“霏霏玉屑点窗纱,碎碎琼柯响翠华。乍可庭前吟柳絮,不知何处认梅花。”清警殊甚。

明代妇女能诗之人,代不乏人。尤其是到了晚明,小品文渐趋流行,山人更是到处可见,妇女亦渐为这种风气所染,于是,晚明女子所作小札,多有小品气象。最典型的例子是杭城妓王琐,娴诗歌、尺牍,其所作尺牍,致妍韵冷,置诸晚明文人小品之林,毫不逊色。

06 见解超前

毫无疑问,仕宦家庭中的妇女,除了夫妻之间有诗酒风流的生活之外,有时所言并不仅仅限于“家事”,而是“时为天下画奇计”的国事。如丁玉如嫁给黄灿之后,不但跟她婆婆学唐诗,而且在与丈夫谈话之间,对明代“屯事”之坏颇有感慨。她曾经对丈夫说:

妾与子勠力经营,倘得金钱二十万,便当被阙上书,请淮南北间田垦万亩。好义者引而伸之,则粟贱而饷足,兵宿饱矣。然后仍举盐策,召商田塞下,如此则兵不增而饷自足,使后世称曰以民屯佐天子,盖虞孝懿女,实始为之死且目瞑矣。

这段夫妻间的“悄悄话”,尽管其言稍有夸饰,然销兵宅师,洒洒成议,其志良不可磨。作为一个女子,在家庭中不谈家事,却论国事。可见,明代妇女同样有着极强的参政意识,只是制度并不允许她们一展抱负与才能,只能在家庭中议论,有些甚至通过丈夫的行为以施展自己的抱负。

其实,丁玉如的政治见识乃至抱负,也是与她的家庭有关。自她嫁人黄家之后,其婆婆顾若璞,即为一个很有政治见解的妇女,所著《涌月轩稿》中,多经济理学大文,“率多经生所不能为者”。丁玉如的继母张姒音,也是相当有才学,曾撰写过《讨逆闯李自成檄》,词义激烈,读者如听易水歌声。

有些妇女不但在家庭中事无大小,处置得宜,而且在面临重大的利害关系时,也能决断大去就,矻然以身当之。这不仅体现了她们的政治远见,而且也是一般妇女甚至男子所难以做到的。

清佚名《庭院仕女图》局部

只可惜,清兵铁骑入关,以及随之而来的明清两朝易代鼎革,对妇女生活史造成很大的冲击,而其结果则是清初礼教秩序的重建。

在16世纪与17世纪的大部分时间,江南绅士和商人家庭的妇女不仅是文学、文化的消费者,而且是创造者。但自清初以后,妇女已被告诫不要阅读白话小说,不要看戏,不要在街上行走或者在公众场合男女混杂。

晚明妇女自我意识增强以及士大夫女性意识的改变所带来的妇女解放的一线光明,至清初已被理学的乌云遮盖得一无所有,妇女仍然落入礼教的重压之下。

女性的独立之路,至此开始倒退。

本文摘编自

《明代妇女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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