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韵,次韵,依韵,用韵这几个概念常用于作者在作“和诗”时,用来说明自己的新诗与原诗在“用韵”方面有什么异同。现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
1.步韵:即完全用原作者的几个相同的 “韵脚”字来作诗,而且,这几个韵脚字的先后次序也不能变化,要和作者的先后次序完全一样。所以说,“步韵”诗有两个要点,也可以称作“两个相同”,即: 一是“韵脚字”完全相同;二是这几个“韵脚字”出现的“顺序”完全相同。取“亦步亦趋”之意。“步韵”也叫“次韵”——意思是按原作者所用“原韵”的“次序”,也这么写一首诗。
2.依韵:“依”是“依照”、“一样”,“相同”的意思”,因此,“依韵”也叫“同韵”。即和者的用韵只要与首创者用韵同属“一个韵部”就行了,不必与原创用的“韵脚字”完全一样,倒是可以“完全不一样”——只要“韵部”是同一个就行。
3.用韵:就是指写“和诗”的人用的韵,只要限制在原作者用的几个“韵脚字”上,把这几个“韵脚字”“都用上”了就行了;而这几个韵脚字出现的“顺序”不必与原诗一样。
对于这几种“和诗”的用韵方法,古代人就已经有说明。如宋代刘攽 《贡父诗话》曰:“ 唐诗赛和,有次韵(先后无易),有依韵(同在一韵),有用韵(用彼韵,不必次)”。
意思就是说:唐代人互相比赛和诗,有“次韵”的——完全用与作者相同的韵脚字,而且用的先后次序都不能变,“易”,是改变的意思,“无易”就是不能改变之意;有“依韵”的——依照原作者所用的韵部的韵,即与原作者“同用一个韵部的韵”,因此也叫“同韵”;有仅仅是“用上了”原作者(彼——对方)的韵脚的那几个字的,而不必按次序出现,即“所用的几个韵字相同,而出现的次序不同”,这就叫“用韵”。
另外,为了把诗词写得更雅致,更“专业”一些,大家要注意“和诗”的命名。“和诗”的命名规则有两种:
1.次/步+原作者+诗名 +韵,如:
宋代朱熹的《次 刘秀野 蔬食十三诗 韵 》
使用更多的是下面这种:
2. 次韵+作者+诗名,如:
苏轼《水龙吟·次韵 张质夫 杨花词》
朱熹的《次韵 刘秀野 梅花 》
朱熹的《次韵 张守 梅诗》
朱熹的 《次韵 秀野 雪后抒怀》
由苏东坡词作可见:词也是可以“次韵”唱和的。
无论是用次韵(步韵)、依韵(同韵)还是用韵做“和诗” ,和诗都要在主题(题材,内容)上与原作者的诗“大致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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