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导读与工艺识图
目 录
一、规范导读
二、工艺识图
一、规范导读
1.1 预制装配式常用规范、图集
《GBT51231-2016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
《JGJ1-2014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GBT51129-2015 工业化建筑评价标准》(GB/T51129-2017《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自2018年2月1日起实施)
《JGJ 355-2015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
《DGTJ 08-2158-2015 预制混凝土夹心保温外墙板应用技术规程》
16G906装配式混凝土剪力墙结构住宅施工工艺图解
《15G107-1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表示方法及示例》
《15G310-1 装配式混凝土连接节点构造》
《15G365-1 预制混凝土剪力墙外墙板》
《15G365-2 预制混凝土剪力墙内墙板》
《15G366-1 桁架钢筋混凝土叠合板(60mm厚底板) 》
《15G367-1 预制钢筋混凝土板式楼梯》
《15G368-1 预制钢筋混凝土阳台板、空调板及女儿墙》
《15J939-1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住宅建筑设计案例》
GBT51231-2016《装配式混凝土建筑技术标准》
1.0.1 本标准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下地区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设计、生产运输、施工安装和质量验收。
基本规定
3.0.5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应实现全装修,内装系统应与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一体化设计建造。
3.0.8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应进行技术策划,对技术选型、技术经济可行性和可建造性进行评估,并应科学合理地确定建造目标与技术实
施方案。
建筑集成设计
4.1.2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应按照集成设计原则,将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智能化和燃气等专业之间进行协同设计。
4.2.7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定位宜采用中心定位法与界面定位法相结合的方法。对于部件的水平定位宜采用中心定位法,部件的竖向定位和部品的定位宜采用界面定位法。
标准化设计
4.3.5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平面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大开间大进深、空间灵活可变的布置方式;
2 平面布置应规则,承重构件布置应上下对齐贯通,外墙洞口宜规整有序;
3 设备与管线宜集中设置,并应进行管线综合设计;
集成设计
4.4.3 结构系统的集成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功能复合度高的部件进行集成设计,优化部件规格;
2 应满足部件加工、运输、堆放、安装的尺寸和重量要求;
4.4.4 外围护系统的集成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对外墙板、幕墙、外门窗、阳台板、空调板及遮阳部件等进行集成设计;
2 应采用提高建筑性能的构造连接措施;
4.4.5 设备与管线系统的集成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给水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智能化、燃气等设备与管线应综合设计;
4.4.7 接口及构造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5 设备管线接口应避开预制构件受力较大部位和节点连接区域。
结构系统设计
5.1.2 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装配整体式框架-现浇剪力墙结构、装配整体式框架-现浇核心筒结构、装配整体式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的房屋最大适用高度应满足表5.1.2的要求。
5.1.4 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构件的抗震设计,应根据设防类别、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
5.1.7 高层建筑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设置地下室时,宜采用现浇混凝土;
2 剪力墙结构和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底部加强部位宜采用现浇混凝土;
3 框架结构的首层柱宜采用现浇混凝土;
4 当底部加强部位的剪力墙、框架结构的首层柱采用预制混凝土时,应采取可靠技术措施;
结构材料
5.2.2 镀锌金属波纹管的钢带厚度不宜小于0.3mm,波纹高度不应小于2.5mm。
5.2.4 用于水平钢筋锚环灌浆连接的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规范》GB/T50448的有关规定。
构件与连接设计
1 预制构件的设计应满足标准化的要求,宜采用建筑信息化模型(BIM)技术进行一体化设计,确保预制构件的钢筋与预留洞口、预埋件等相协调,简化预制构件连接节点施工;
2 预制构件的形状、尺寸、重量等应满足制作、运输、安装各环节的要求;
3 预制构件的配筋设计应便于工厂化生产和现场连接;
5.4.3 预制构件的拼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制构件拼接部位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
2 预制构件的拼接位置宜设置在受力较小部位;
3 预制构件的拼接应考虑温度作用和混凝土收缩徐变的不利影响,宜适当增加构造配筋。
5.4.4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中,节点及接缝处的纵向钢筋连接宜根据接头受力、施工工艺等要求选用套筒灌浆连接、机械连接、浆锚搭接连接、焊接连接、绑扎搭接连接等连接方式。
5.5 楼盖设计
5.5.2 高层装配整体式混凝土结构中,楼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结构转换层和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楼层宜采用现浇楼盖;
2 屋面层和平面受力复杂的楼层宜采用现浇楼盖,当采用叠合楼盖时,楼板的后浇混凝土叠合层厚度不应小于100mm,且后浇层内应采用双向通长配筋,钢筋直径不宜小于8mm,间距不宜大于200mm。
5.5.4 双向叠合板板侧的整体式接缝宜设置在叠合板的次要受力方向且宜避开最大弯矩截面。接缝可采用后浇带形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后浇带宽度不宜小于200mm.
2 次梁与主梁宜采用铰接连接,也可采用刚接连接。
5.6.2 叠合梁的箍筋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抗震等级为一、二级的叠合框架梁的梁端箍筋加密区宜采用整体封闭箍筋。
5.6.3 预制柱的设计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定》GB50010的要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矩形柱截面边长不宜小于400mm,圆形截面柱直径不宜小于450mm,且不宜小于同方向梁宽的1.5倍。
3 柱纵向受力钢筋直径不宜小于20mm,纵向受力钢筋的间距不宜大于200mm,且不应大于400mm。柱的纵向受力钢筋可集中于四角配置且宜对称布置。
5.6.4 上、下层相邻预制柱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挤压套筒连接时,柱底后浇段的箍筋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套筒上端第一道箍筋距离套筒顶部不应大于20mm,柱底部第一道箍筋距柱底面不应大于50mm,箍筋间距不宜大于75mm,
2 抗震等级为一、二级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10mm,抗震等级为三、四级时,箍筋直径不应小于8mm。
5.6.5 采用预制柱及叠合梁的装配整体式框架节点,梁纵向受力钢筋应伸入后浇节点区内锚固或连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框架梁预制部分的腰筋不承受扭矩时,可不伸入梁柱节点核心区;
3 对框架中间层端节点,当柱截面尺寸不满足梁纵向受力钢筋的直线锚固要求时,宜采用锚固板锚固,也可采用90度弯折锚固。
5.7 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
5.7.3 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的布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应沿两个方向布置剪力墙;
2 剪力墙平面布置宜简单、规则,自下而上宜连续布置,避免层间侧向刚度突变;
5.7.4 预制剪力墙竖向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时,自套筒底部至套筒顶部并向上延伸300mm范围内,预制剪力墙的水平分布钢筋应加密,套筒上端第一道水平分布钢筋距离套筒顶部不应大于50mm。
5.7.5 预制剪力墙竖向钢筋采用浆锚搭接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孔道直径不宜小于40mm和2.5d的较大值,孔道之间的水平净间距不宜小于50mm,孔道外壁至剪力墙外表面的净间距不宜小于30mm。
2 最下层水平分布钢筋距离强身底部不应大于50mm。
5.7.6 楼层内相邻预制剪力墙之间应采用整体式接缝连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2 当仅在一面墙上设置后浇段时,后浇段的长度不宜小于300mm。
5.7.7 当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或浆锚搭接连接时,预制剪力墙底部接缝宜设置在楼面标高处。接缝高度不宜小于20mm,宜采用灌浆料填实,接缝处后浇混凝土上表面应设置粗糙面。
5.7.9上下层预制剪力墙的竖向钢筋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边缘构件的竖向钢筋应逐根连接;
2 预制剪力墙的竖向分布钢筋宜采用双排连接,当采用梅花形部分连接时,应符合本标准第5.7.10条~第5.7.12条的规定。
3 墙体厚度不大于200mm的丙类建筑预制剪力墙的竖向分布钢筋可采用单排连接,采用单排连接时,应符合本标准第5.7.10条~第5.7.12条的规定,且在计算分析时不应考虑剪力墙平面外刚度及承载力。
4 抗震等级为一级的剪力墙以及二、三级底部加强部位的剪力墙,剪力墙的边缘构件竖向钢筋宜采用套筒灌浆连接。
5.7.10 当上下层预制剪力墙竖向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竖向分布钢筋采用梅花形部分连接时,连接钢筋的配筋率不应小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规定的剪力墙竖向分布钢筋最小配筋率要求,连接钢筋的直径不应小于12mm,同侧间距不应大于600mm,且在剪力墙构件承载力设计和分布钢筋配筋率计算中不得计入未连接的分布钢筋,未连接的竖向分布钢筋直径不应小于6mm。
2 下层剪力墙连接钢筋自下层预制墙顶算起的埋置长度不应小于1.2laE+bw/2(bw为墙体厚度),上层剪力墙连接钢筋自套筒顶面算起的埋置长度不应小于laE,上层连接钢筋顶部至套筒底部的长度尚不应小于1.2laE+bw/2,laE按连接钢筋直径计算。
多层装配式墙板结构
5.8.4 多层装配式墙板结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结构抗震等级在设防烈度为8度时取三级,设防烈度6、7度时取四级;
2 预制墙板厚度不宜小于140mm,且不宜小于层高的1/25;
3 预制墙板的轴压比,三级时不应大于0.15,四级时不应大于0.2,轴压比计算时,墙体混凝土强度等级超过C40,按C40计算。
6.2 预制外墙
6.2.3 防火性能应按非承重外墙的要求执行,当夹芯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为B1或B2级时,内、外叶墙板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且厚度均不应小于50mm。
6.2.5预制外墙接缝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缝位置宜与建筑立面分格相对应;
2 竖缝宜采用平口或槽口构造,水平缝宜采用企口构造;
3 当板缝空腔需设置导水管排水时,板缝内侧应增设密封构造;
4 宜避免接缝跨越防火分区,当接缝跨越防火分区时,接缝室内侧应采用耐火材料封堵;
7.2 给水排水
7.2.3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排水系统宜采用同层排水技术,同层排水管道敷设在架空层时,宜设积水排出措施。
8 内装系统设计
8.1.4 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的内部部品与室内管线应与预制构件的深化设计紧密配合,预留接口的位置应准确到位。
9.6 成型、养护及脱模
9.5.5 5 除设计有要求外,预制构件出厂时的混凝土强度不宜低于设计混凝土强度等级值的75%。
9.6.5 带面砖或石材饰面的预制构件宜采用反打一次成型工艺制作
9.6.6 带保温材料的预制构件宜采用水平浇筑方式成型。
9.6.10 6 夹芯保温外墙板最高养护温度不宜大于60度。
9.6.11 预制构件脱模起吊时的混凝土强度应计算确定,且不宜小于15MPa。
10.3 预制构件安装
10.3.4 竖向预制构件安装采用临时支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制构件的临时支撑不宜少于2道;
2 对预制柱、墙板构件的上部斜支撑,其支撑点距离板底的距离不宜小于构件高度的2/3,且不应小于构件高度的1/2;斜支撑应与构件可靠连接。
10.4 预制构件连接
10.4.1 模板工程、钢筋工程、预应力工程、混凝土工程除满足本节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等的有关规定。
10.4.3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应按检验批划分要求及时灌浆,灌浆作业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355的有关规定。
11 质量验收
11.1.3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工程应按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进行验收,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部分应按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验收,混凝土结构子分部中的其他分项工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的有关规定。
11.1.5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连接节点及叠合构件浇筑混凝土前,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混凝土粗糙面的质量,键槽的尺寸、数量、位置;
2 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间距、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及平直段长度;
3 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搭接长度、锚固方式及锚固长度;
4 预埋件、预留管线的规格、数量、位置;
5 预制混凝土构件接缝处防水、防火等构造做法;
6 保温及节点施工;
7 其他隐蔽项目
11.1.6 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1 工程设计文件、预制构件安装施工图和加工制作详图;
2 预制构件、主要材料及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验收记录、抽样复验报告;
3 预制构件安装施工记录;
4 钢筋套筒灌浆型式检验报告、工艺检验报告和施工检验记录,浆锚搭接连接的施工检验记录;
5 后浇混凝土部位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文件;
6 后浇混凝土、灌浆料、座浆材料强度检测报告;
7 外墙防水施工质量检验记录;
8 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文件;
9 装配式工程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
10 装配式工程的其他文件和记录
JGJ1-2014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民用建筑非抗震设计及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至8度抗震设计的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4.1 混凝土、钢筋和钢材
4.1.2 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40,且不应低于C30;现浇混凝土的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
4.1.3 普通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和浆锚搭接连接时,钢筋应采用热轧带肋钢筋。
4.1.5 预制构件的吊环应采用未经冷加工的HPB300级钢筋制作。吊装用内埋式螺母或吊杆的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其他材料
4.3.1 外墙板接缝处的密封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密封胶应与混凝土具有相容性,以及规定的抗剪切和伸缩变形能力;密封胶尚应具有防霉、防水、防火、耐候等性能;
2 硅酮、聚氨酯、聚硫建筑密封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4.3.2 夹芯外墙板中的保温材料,其导热系数不宜大于0.040W/(m·K),体积比吸水率不宜大于0.3%,燃烧性能不应低于国家标准GB8624-2012中的B2级的要求。
5.3 立面、外墙设计
5.3.4 预制外墙板的接缝及门窗洞口等防水薄弱部位宜采用材料防水和构造防水相结合的做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墙板水平接缝宜采用高低缝或企口缝构造;
2 墙板竖缝可采用平口或槽口构造;
3 当板缝空腔需设置导水管排水时,板缝内侧应增设气密条密封构造。
6结构设计基本规定
6.1.8 高层装配整体式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设置地下室,地下室宜采用现浇混凝土;
2 剪力墙结构底部加强部位的剪力墙宜采用现浇混凝土;
3 框架结构首层柱宜采用现浇混凝土,顶层宜采用现浇楼盖结构;
6.1.9 带转换层的装配整体式结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时,底部框支层不宜超过2层,且框支层及相邻上一层应采用现浇结构;
2 部分框支剪力墙以外的结构中,转换梁、转换柱宜现浇。
6.1.12 预制构件节点及接缝处后浇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预制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多层剪力墙结构中墙板水平接缝用座浆材料的强度等级值应大
于被连接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值。
6.2 作用与作用组合
6.2.2预制构件在翻转、运输、吊运、安装等短暂设计状况下的施工验算,应将构件自重标准乘以动力系数后作为等效静力荷载标准值。构件运输、吊运时,
动力系数宜取1.5;构件翻转及安装过程中就位、临时固定时,动力系数可取1.2。
6.2.3 预制构件进行脱模验算时,等效静力荷载标准值应取构件自重标准值乘以动力系数后与脱模吸附力之和,且不宜小于构件自重标准值的1.5倍。
6.3.1 在各种设计状况下,装配整体式结构可采用与现浇混凝土结构相同的方法进行结构分析。当同一层内既有预制又有现浇抗侧力构件时,地震设计状
况下宜对现浇抗侧力构件在地震作用下的弯矩和剪力进行适当放大。
6.5 连接设计
6.5.3 纵向钢筋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头应满足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2010中Ⅰ级接头的性能要求,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预制剪力墙中钢筋接头处套筒外侧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预制柱中钢筋接头处套筒外侧箍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20mm;
3 套筒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25mm;
6.5.5 预制构件与后浇混凝土、灌浆料、座浆材料的结合面应设置粗糙面、键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制板与后浇混凝土叠合层之间的结合面应设置粗糙面;
2 预制梁与后浇混凝土叠合层之间的结合面应设置粗糙面;预制梁端面应设置键槽且宜设置粗糙面。
3 预制剪力墙的顶部和底部与后浇混凝土的结合面应设置粗糙面;侧面与后浇混凝土的结合面应设置粗糙面,也可设置键槽;
4 预制柱的底部应设置键槽且宜设置粗糙面,键槽应均匀布置,键槽深度不宜小于30mm,键槽端部斜面倾角不宜大于30度。柱顶应设置粗糙面。
6.5.8 预制楼梯与支承构件之间宜采用简支连接。采用简支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预制楼梯宜一端设置固定铰,另一端设置滑动铰。
6.6 楼盖设计
6.6.1 装配整体式结构的楼盖宜采用叠合楼盖。结构转换层、平面复杂或开洞较大的楼层、作为上部结构嵌固部位的地下室楼层宜采用现浇楼盖。
6.6.2 叠合板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进行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叠合板的预制板厚度不宜小于60mm,后浇混凝土叠合层厚度不应小于60mm;
2 当叠合板的预制板采用空心板时,板端空腔应封堵;
3 跨度大于3m的叠合板,宜采用桁架钢筋混凝土叠合板;
4 跨度大于6m的叠合板,宜采用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板;
5 板厚大于180mm的叠合板,宜采用混凝土空心板;
6.6.4 叠合板支座处的纵向钢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板端支座处,预制板内的纵向受力钢筋宜从板端伸出并锚入支承梁或墙的后浇混凝土中,锚固长度不应小于5d(d为纵向受力钢筋直径),且宜伸过支座中心线;
2 当板底分布钢筋不伸入支座时,宜在紧邻预制板顶面的后浇混凝土叠合层中设置附加钢筋,附加钢筋截面面积不宜小于预制板内的同向分布钢筋面积,间距不宜大于600mm,在板的后浇混凝土叠合层内锚固长度不应小于15d,在支座内锚固长度不应小于15d(d为附加钢筋直径)且宜伸过支座中心线;
6.6.5 单向叠合板板侧的分离式接缝宜配置附加钢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缝处紧邻预制板顶面宜设置垂直于板缝的附加钢筋,附加钢筋伸入两侧后浇混凝土叠合层的锚固长度不应小于15d;
2 附加钢筋截面面积不宜小于预制板中该方向钢筋面积,钢筋直径不宜小于6mm、间距不宜大于250mm。
6.6.6 双向叠合板板侧的整体式接缝宜设置在叠合板的次要受力方向上且宜避开最大弯矩截面。
1 后浇带宽度不宜小于200mm;
6.6.7 桁架钢筋混凝土叠合板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桁架钢筋应沿主要受力方向布置;
2 桁架钢筋距板边不应大于300mm,间距不宜大于600mm
3 桁架钢筋弦杆钢筋直径不宜小于8mm,腹杆钢筋直径不应小于4mm;
4 桁架钢筋弦杆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
6.6.10 阳台板、空调板宜采用叠合构件或预制构件。
7 框架结构设计
7.1.2 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中,预制柱的纵向钢筋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房屋高度不大于12m或层数不超过3层时,可采用套筒灌浆、浆锚搭接、焊接等连接方式;
2 当房屋高度大于12m或层数超过3层时,宜采用套筒灌浆连接。
7.3 构造设计
7.3.1 装配整体式框架结构中,当采用叠合梁时,框架梁的后浇混凝土叠合层厚度不宜小于150mm,次梁的后浇混凝土叠合层厚度不宜小于120mm;
当采用凹口截面预制梁时,凹口深度不宜小于50mm,凹口边厚度不宜小于60mm
7.3.2 1 抗震等级为一、二级的叠合框架梁的梁端箍筋加密区宜采用整体封闭箍筋。
7.3.5 1 柱纵向受力钢筋直径不宜小于20mm;
2 矩形柱截面宽度或圆柱直径不宜小于400mm,且不宜小于同方向梁宽的1.5倍;
3 柱纵向受力钢筋在柱底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时,柱箍筋加密区长度不应小于纵向受力钢筋连接区域长度与500mm之和,套筒上端第一道箍筋距离套筒顶部不应大于50mm。
7.3.6 1 后浇节点区混凝土上表面应设置粗糙面;
2 柱纵向受力钢筋应贯穿后浇节点区;
3 柱底接缝厚度宜为20mm,并应采用灌浆料填实。
8 剪力墙结构设计
8.1.1 抗震设计时,对同一层内既有现浇墙肢也有预制墙肢的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现浇墙肢水平地震作用弯矩、剪力宜乘以不小于1.1的增大系数。
8.1.3 抗震设计时,高层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不应全部采用短肢剪力墙;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时,不宜采用具有较多短肢剪力墙的剪力墙结构。
8.1.4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时,高层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中的电梯井筒宜采用现浇混凝土结构。
8.2 预制剪力墙构造
8.2.1 预制剪力墙宜采用一字形,也可采用L形、T形或U形;开洞预制剪力墙洞口宜居中布置,洞口两侧的墙肢宽度不应小于200mm,洞口上方连梁高度不
宜小于250mm。
8.2.4 当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时,自套筒底部至套筒顶部并向上延伸300mm范围内,预制剪力墙的水平分布筋应加密。
8.2.6 当预制外墙采用夹芯墙板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外叶墙板厚度不应小于50mm,且外叶墙板应与内叶墙板可靠连接;
2 夹芯外墙板的夹层厚度不宜大于120mm;
3 当作为承重墙时,内叶墙板应按剪力墙进行设计。
8.3 连接设计
8.3.1 楼层内相邻预制剪力墙之间应采用整体式接缝连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接缝位于纵横墙交接处的约束边缘构件区域时,约束边缘构件的阴影区域宜全部采用后浇混凝土,并应在后浇段内设置封闭箍筋;
2 当接缝位于纵横墙交接处的构造边缘构件区域时,构造边缘构件宜全部采用后浇混凝土,当仅在一面墙上设置后浇段时,后浇段的长度不宜小于300mm;
4 非边缘构件位置,相邻预制剪力墙之间应设置后浇段,后浇段的宽度不应小于墙厚且不宜小于200mm,后浇段内应设置不少于4根竖向钢筋,钢筋直径不应小于墙体竖向分布筋直径且不应小于8mm
8.3.2 屋面以及立面收进的楼层,应在预制剪力墙顶部设置封闭的后浇钢筋混凝土圈梁,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圈梁截面宽度不应小于剪力墙的厚度,截面高度不宜小于楼板厚度及250mm的较大值,圈梁应与现浇或叠合楼盖、屋盖浇成整体。
8.3.4 预制剪力墙底部接缝宜设置在楼面标高处,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缝高度宜为20mm;
2 接缝宜采用灌浆料填实;
3 接缝处后浇混凝土上表面应设置粗糙面
8.3.5 上下层预制剪力墙的竖向钢筋,当采用套筒灌浆连接和浆锚搭接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边缘构件竖向钢筋应逐根连接;
2 预制剪力墙的竖向分布钢筋,当仅部分连接时,被连接的同侧钢筋间距不应大于600mm,且在剪力墙构件承载力设计和分布钢筋配筋率计算中,不得计入不连接的分布钢筋;不连接的竖向分布钢筋直径不应小于6mm。
9 多层剪力墙结构设计
9.1.2 多层装配式剪力墙结构抗震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时取三级;
2 抗震设防烈度为6、7度时取四级;
9.1.3 当房屋高度不大于10m且不超过3层时,预制剪力墙截面厚度不应小于120mm;当房屋超过3层时,预制剪力墙截面厚度不宜小于140mm。
9.1.4 当预制剪力墙截面厚度不小于140mm时,应配置双排双向分布钢筋网。剪力墙中水平及竖向分布筋的最小配筋率不应小于0.15%
9.3 连接设计
9.3.1 后浇混凝土暗柱截面高度不宜小于墙厚,且不应小于250mm,截面宽度可取墙厚;
9.3.3 预制剪力墙水平接缝宜设置在楼面标高处,并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接缝厚度宜为20mm;
2 接缝处应设置连接节点,连接节点间距不宜大于1m;穿过接缝的连接钢筋数量应满足接缝受剪承载力的要求,且配筋率不应低于墙板竖向钢筋配筋率,连接钢筋直径不应小于14mm。
3 连接钢筋可采用套筒灌浆连接、浆锚搭接连接、焊接连接,并应满足本规程附录A中相应的构造要求。
10.3 外挂墙板和连接设计
10.3.1 外挂墙板的高度不宜大于一个层高,厚度不宜小于100mm
10.3.2 外挂墙板宜采用双层、双向配筋,竖向和水平钢筋的配筋率均不应小于0.15%,且钢筋直径不宜小于5mm,间距不宜大于200mm。
10.3.3 门窗洞口周边、角部应配置加强钢筋。
10.3.4 外挂墙板最外层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除有专门要求外,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石材或面砖饰面,不应小于15mm;
2 对清水混凝土,不应小于20mm;
3 对露骨料装饰面,应从最凹处混凝土表面计起,且不应小于20mm。
10.3.7 外挂墙板间接缝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2 接缝宽度应满足主体结构的层间位移、密封材料的变形能力、施工误差、温差引起变形等要求,且不应小于15mm。
11 构件制作与运输
11.1.4 预制结构构件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时,应在构件生产前进行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的抗拉强度试验,每种规格的连接接头试件数量不应少于3个。
11.2.1 预制构件制作前,对带饰面砖或饰面板的构件,应绘制排砖图或排版图;对夹芯外墙板,应绘制内外叶墙板的拉结件布置图及保温板排版图。
11.3.1 在混凝土浇筑前应进行预制构件的隐蔽工程检查,检查项目应包括下列内容:
1 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间距等;
2 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质量、接头面积百分率、搭接长度等;
3 箍筋、横向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间距、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及平直段长度;
4 预埋件、吊环、插筋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5 灌浆套筒、预留孔洞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6 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
7 夹芯外墙板的保温层位置、厚度、拉结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
8 预埋管线、线盒的规格、数量、位置及固定措施。
11.3.3 夹芯外墙板宜采用平模工艺生产,生产时应先浇筑外叶墙板混凝土层,再安装保温材料和拉结件,最后浇筑内叶墙板混凝土层;当采用立模工艺生
产时,应同步浇筑内外叶墙板混凝土层,并应采取保证保温材料及拉结件位置准确的措施。
11.3.6 脱模起吊时,预制构件的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15N/mm2
11.4.5 夹芯外墙板的内外叶墙板之间的拉结件类别、数量及使用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11.4.6 预制构件检查合格后,应在构件上设置表面标识,标识内容宜包括构件编号、制作日期、合格状态、生产单位等信息。
11.5.4 墙板的运输与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靠放架堆放或运输构件时,靠放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和刚度,与地面倾斜角度宜大于80°;墙板宜对称靠放且外饰面朝外,构件上部宜采用木垫块隔离;运输时构件应采取固定措施。
12 结构施工
12.1.5 钢筋套筒灌浆前,应在现场模拟构件连接接头的灌浆方式,每种规格钢筋应制作不少于3个套筒灌浆连接接头,进行灌注质量以及接头抗拉强度的
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灌浆作业。
12.3.4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接头、钢筋浆锚搭接连接接头应按检验批划分要求及时灌浆,灌浆作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及施工方案的要求,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 灌浆施工时,环境温度不应低于5℃;当连接部位养护温度低于10 ℃时,应采取加热保温措施;
2 灌浆操作全过程应有专职检验人员负责旁站监督并及时形成施工质量检查记录;
3 应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计量灌浆料和水的用量,并搅拌均匀,每次拌制的灌浆料拌合物应进行流动度的检测,且其流动度应满足本规程的规定;
4 灌浆作业应采用压浆法从下口灌注,当浆料从上口流出后应及时封堵,必要时可设分仓进行灌浆;
5 灌浆料拌合物应在制备后30min内用完。
13 工程验收
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验收时,尚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记录:
1 工程设计文件、预制构件制作和安装的深化设计图;
2 预制构件、主要材料及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进场验收记录、抽样复验报告;
3 预制构件安装施工记录;
4 钢筋套筒灌浆、浆锚搭接连接的施工检验记录;
5 后浇混凝土部位的隐蔽工程检查验收文件;
6 后浇混凝土、灌浆料、座浆材料强度检测报告;
7 外墙防水施工质量检验记录;
8 装配式结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文件;
9 装配式工程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方案和验收记录;10 装配式工程的其他文件和记录。
13.3.2 外墙板接缝的防水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按批检验。每1000㎡外墙面积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0 ㎡时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每100 ㎡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少于10 ㎡。
检验方法:检查现场淋水试验报告。
JGJ355-2015 《钢筋套筒灌浆连接应用技术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非抗震设计及抗震设防烈度不大于8度地区的混凝土结构房屋与一般构筑物中钢筋套筒灌浆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
3 基本规定
3.1.1 套筒灌浆连接的钢筋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钢筋混凝土用钢》要求的带肋钢筋;钢筋直径不宜小于12mm,且不宜大于40mm。
3.1.2 灌浆套筒用于钢筋锚固的深度不宜小于插入钢筋公称直径的8倍。
3.1.3 灌浆料性能及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连接用套筒灌浆料》JG/T408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灌浆料抗压强度应符合表3.1.3-1的要求,且不应低于接头设计要求的灌浆料抗压强度;灌浆料抗压强度试件尺寸应按40mm×40mm×160mm尺寸制作,其加水量应按灌浆料产品说明书确定,试件应按标准方法制作、养护;
2 灌浆料竖向膨胀率应符合表3.1.3-2的要求;
3 灌浆料拌合物的工作性能应符合表3.1.3-3的要求,泌水率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3.2.2 钢筋套筒灌浆料连接接头的抗拉强度不应小于连接钢筋抗拉强度标准值,且破坏时应断于接头外钢筋。
4 设计
4.0.2 采用套筒灌浆连接的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0.
4.0.3 当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采用符合本规程规定的套筒灌浆连接接头时,全部构件纵向受力钢筋可在同一截面上连接。
4.0.4 混凝土结构中全截面受拉构件同一截面不宜全部采用钢筋套筒灌浆连接。
4.0.5 采用套筒灌浆连接的混凝土构件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头连接钢筋的强度等级不应高于灌浆套筒规定的连接钢筋强度等级;
2 接头连接钢筋的直径规格不应大于灌浆套筒规定的连接钢筋直径规格,且不宜小于灌浆套筒规定的连接钢筋直径规格一级以上;
3 构件配筋方案应根据灌浆套筒半径、长度及灌浆施工要求确定;
4 构件钢筋插入灌浆套筒的锚固长度应符合灌浆套筒参数要求;
5 竖向构件配筋设计应结合灌浆孔、出浆孔位置;
6 底部设置键槽的预制柱,应在键槽处设置排气孔;
4.0.6 混凝土构件中灌浆套筒的净距不应小于25mm
4.0.7 混凝土构件的灌浆套筒长度范围内,预制混凝土柱箍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20mm,预制混凝土墙最外层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15mm。
5 接头型式检验
5.0.1 属于下列情况时,应进行接头型式检验:
1 确定接头性能时;
2 灌浆套筒材料、工艺、结构改动时;
3 灌浆料型号、成分改动时;
4 钢筋强度等级、肋形发生变化时;
5 型式检验报告超过4年;
5.0.3 每种套筒灌浆连接接头型式检验的试件数量与检验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中接头试件应为9个,其中3个做单向拉伸试验、3个做高应力反复拉压试验、3个做大变形反复拉压试验;
2 偏置接头试件应为3个,做单向拉伸试验;
3 钢筋试件应为3个,做单向拉伸试验;
4 全部试件的钢筋均应在同一炉(批)号的1根或2根钢筋上截取
5.0.4 用于型式检验的套筒灌浆连接接头试件应在检验单位监督下由送检单位制作,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3个偏置接头试件应保证一端钢筋插入灌浆套筒中心,一端钢筋偏置后钢筋横肋与套筒壁接触;9个对中接头试件的钢筋均应插入灌浆套筒中心;所有接头试件的钢筋应与灌浆套筒轴线重合或平行,钢筋在灌浆套筒插入深度应为灌浆套筒的设计锚固深度;
2 接头试件应按本规程第6.3.8条、第6.3.9条的有关规定进行灌浆;对于半灌浆套筒连接,机械连接端的加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107 的有关规定;
3 采用灌浆料拌合物制作的40mm×40mm×160mm不应少于1组,并宜留设不少于2组;
4 接头试件及灌浆料试件应在标准养护条件下养护;
5 接头试件在试验前不应进行预拉
6 施工
6.1.1 套筒灌浆连接应采用由接头型式检验确定的相匹配的灌浆套筒、灌浆料。
6.3.5 灌浆施工方式及构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水平连接时,灌浆套筒应各自独立灌浆;
2 竖向构件宜采用连同腔灌浆,并应合理划分联通灌浆区域;每个区域出预留灌浆孔、出浆孔与排气孔外,应形成密闭空腔,不应漏浆;连同灌浆区域内任意两个灌浆套筒间距离不宜超过1.5m;
3 竖向预制构件不采用连通腔灌浆方式时,构件就位前应设置座浆层。
6.3.9 灌浆施工应按施工方案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 对竖向钢筋套筒灌浆连接,灌浆作业应采用压浆法从灌浆套筒下灌浆孔注入,当灌浆料拌合物从构件其他灌浆孔、出浆孔流出后应及时封堵;
4 竖向钢筋套筒灌浆连接采用连通腔灌浆时,宜采用一点灌浆的方式;当一点灌浆遇到问题而需要改变灌浆点时,各灌浆套筒已封堵灌浆孔、出浆孔应重新打开,待灌浆料拌合物再次流出后进行封堵;
6 灌浆料宜在加水后30min内用完;
6.3.11 灌浆料同条件养护试件抗压强度达到35N/m㎡后,方可进行对接头有扰动的后续施工;临时固定措施的拆除应在灌浆料抗压强度能确保结构达到后续施工承载要求后进行。
7 验收
7.0.2 工程应用套筒灌浆连接时,应由接头提供单位提交所有规格接头的有效型式检验报告。验收时应核查下列内容:
1 工程中应用的各种钢筋强度级别、直径对应的型式检验报告应齐全,报告应合格有效;
2 型式检验报告送检单位与现场接头提供单位应一致;
3 型式检验报告中的接头类型,灌浆套筒规格、级别、尺寸,灌浆料型号与现场使用的产品应一致;
4 型式检验报告应在4年有效期内,可按灌浆套筒进厂(场)验收日期确定。
7.0.4 灌浆料进场时,应对灌浆料拌合物30min流动度、泌水率及3d抗压强度、28d抗压强度、3h竖向膨胀率、24h与3h竖向膨胀率差值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
7.0.5 灌浆施工前,应对不同钢筋生产企业的进场钢筋进行接头工艺检验;施工过程中,当更换钢筋生产企业,或同生产企业生产的钢筋外形尺寸与已完成工艺检验的钢筋有较大差异时,应再次进行工艺检验。接头工艺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灌浆套筒埋入预制构件时,工艺检验应在预制构件生产前进行;当现场灌浆施工单位与工艺检验时的灌浆单位不同,灌浆前应再次进行工艺检验;
2 工艺检验应模拟施工条件制作接头试件,并应按接头提供单位提供的施工操作要求进行;
3 每种规格钢筋应制作3个对中套筒灌浆连接接头,并应检查灌浆质量;
5 接头试件及灌浆料试件应在标准养护条件下养护28d;
7.0.6 灌浆套筒进厂(场)时,应抽取灌浆套筒并采用与之匹配的灌浆料制作对中连接接头试件,并进行抗拉强度检验,检验结果均应符合本规程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同一批号、同一类型、同一规格的灌浆套筒,不超过1000个为一批,每批随机抽取3个灌浆套筒制作对中连接接头试件。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和抽样检验报告。
7.0.9 灌浆施工中,灌浆料的28d抗压强度应符合本规程第3.1.3条的有关规定。用于检验抗压强度的灌浆料试件应在施工现场制作。
检查数量:每工作班取样不得少于1次,每楼层取样不得少于3次。每次抽取1组40mm×40mm×160mm的试件,标准养护28d后进行抗压强度试验。
未完待续
装配式建筑管理师/吊装工/灌浆工 职业课程培训考试中心 王老师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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