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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植物不能挖!3人被判刑

1月2日,红星新闻记者从贵州省高院获悉,日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黎平县法院审理并当庭宣判一起 非法采挖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金毛狗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这种植物不能挖!3人被判刑

庭审现场

3名被告人中, 吴某正、吴某平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0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彭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罚金1000元;并分别承担生态损害赔偿费2020.1元、2020.1元和5989.6元;吴某正、吴某平承担以劳务代偿方式各自巡山1年,3人分别向当地村寨张贴赔礼道歉书。

黎平县双江镇的被告人吴某正得知有老板收购“金毛狗蕨”药材,遂于2022年4月19日邀请被告人吴某平,一起到黎平县水口镇某村与被告人彭某某会合,一起携带锄头、镰刀到被告人彭某某所在村杉树林里采挖“金毛狗蕨”约5000斤。同时又与村民以每斤7角钱的价格收购3446斤,于同年4月22日雇请兰某某驾驶车辆,将采挖和收购的“金毛狗蕨”运往双江镇,在行驶至高速水口收费站时被公安依法查获。经鉴定,被查获的植物为: 蚌壳蕨类金毛狗,属国家二级保护重点植物。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吴某正、吴某平未经重点野生植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采挖、收购、运输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金毛狗蕨”,被告人彭某某参与非法采挖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金毛狗蕨”,3名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应依法处罚。3名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依法从轻处罚和从宽处理。根据黎平县检察院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书,3名被告人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行为破坏了生态环境,造成生态损失,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亦应承担民事责任。故此,法院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背景资料

什么是“金毛狗蕨”?

金毛狗蕨,为大型树状蚌壳蕨科金毛狗属的陆生蕨,植株高1~3米,体形似树蕨,根状茎平卧、粗大,端部上翘,露出地面部分密被金黄色长茸毛,状似伏地的金毛狗头,故称金毛狗蕨。金毛狗蕨不仅有极高的观赏价值,还有相当重要的药用价值。

这种植物不能挖!3人被判刑

金毛狗厥

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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