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性养老金要符合哪些条件,怎么计算?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退休条件:
1、男职工年满六十周年、女职工年满五十周岁、女干部年满五十五周岁。
2、缴费年限满十年以上(98年7月后参加工作的,缴费年限满十五年以上)。以上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有才能办理退休,只具备第一条而不具备第二条的,只发一次性老年津贴及个人养老账户(含利息)。
二、过渡性养老金:
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缴费年限×1.2%(或1%)。
①平均指数(计算到2001年6月底止):)(全部缴费年限各年度缴费年限各年度指数∑×
a、93年指数=83.088..3693×++元元年社会平均标准工资元年本人标准工资
b、各年度指数=各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各年度个人缴费工资注:社会平均工资:1994年6月至1996年6月为579元;1996年7月到1997年6月为702元;1997年7月至1998年6月为788元;1998年7月到1999年6月为867元;1999年7月至2000年6月为911元;2000年7月到2001年6月为983元;2001年7月至2002年6月为1065元;2002年7月到2003年6月为1154元;2003年7月至2004年6月为1323元;2004年7月到2005年6月为1470元;
②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平均指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
提示:过渡养老金以98年6月30日前的缴费年限计算;缴费年限满十五年以上(指全部缴费年限)计1.2%;缴费年限满十年不满十五年(指全部缴费年限)计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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