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管仲用来面告桓公的话,不是懂法度的人所说的话。要除去竖刁、易牙的理由,是因为他们不看重自身,而去迎合君主的欲望。管仲说“不爱自身,又怎么能爱君主”,那么臣下有拼死出力来为君主的人,管仲就不会任用了。他会说“不爱惜自身而拼死出力的人,怎么能爱君主”。这是要君主去掉忠臣啊。况且用不爱自身来推断他不爱君主,这就可以用管仲不能为公子纠而死来推断管仲不能为桓公而死,这样管仲也在应当除去的范围之内了。明君的原则不是这样,他会设置臣民所希望的东西来求得他们立功,所以制定爵禄而鼓励他们;设置臣民所厌恶的东西来禁止奸邪行为,所以建立刑罚来威慑他们。奖赏守信而刑罚坚决,所以君主在臣子中选拔有功的人而奸人不会被任用,即使有竖刁一类的人,又能把君主怎么样呢?况且臣下尽死力来换取君主的爵禄,君主设置爵禄来换取臣下的死力。君臣之间,不是父子那样的亲属关系,而是从计算利害出发的。君主有正确的治国原则,臣下就会尽力,奸邪也不会产生;君主没有正确的治国原则,臣下就会对上蒙蔽君主而在下谋取私利。管仲对桓公没有阐明这种法术。他让桓公赶走竖刁,另一个竖刁又会出现,这不是杜绝奸邪的方法。再说桓公死后蛆虫爬出门外还不得埋葬的原因,是臣下的权力过大。臣下权力过大的结果,就是挟持君主。有了挟持君主的奸臣,君主的命令就无法下达,群臣的情况也不能上通。一个人的力量能隔断君臣之间的联系,使君主听不到好坏,不了解祸福,所以有死后不葬的祸患。明君的治国原则:一人不兼任他职,一职不兼管他事;地位低的人不必等待地位高的人来推荐,大臣不必通过君主近侍来引见;百官都能逐级上通,群臣好象车幅聚集到中心一样归附君主;受赏的人君主能了解他的功劳,受罚的人君主能知道他的罪过。君主事先对群臣的功过了解得清楚,然后进行赏罚,就不会受蒙蔽,怎么会有死后不葬的祸患呢?管仲不对桓公讲明这个道理,只是让他赶走三个人,所以说管仲不懂法度。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