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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的法则

在原始的丛林里,阳光是一种极宝贵的资源。为了获得更多的阳光,所有的植物都会竭尽全力地往上长高,以免被其它比自己更高的植株遮挡。可是植物的长高偏偏又离不开阳光,于是一场无声的 “ 阳光争夺战 ” 在植物之间暗中进行。 经过亿万年的物竞天择,优胜劣汰,稳定而有序的森林植物王国终于形成。大树成了最后的羸家,它们树干粗壮,枝叶繁茂,主宰并垄断着整个森林的权利与资源。没有它们,森林也就不成为森林。一些藤类植物虽然没有挺拔粗壮的枝干,却也能凭着出色的攀援本领登上高枝,占据高位,为自己在树冠层里谋到一席之位。更多的低矮植物刚只能隐藏在大树的庇荫之下,靠着从树冠层泄漏下来的一点残光剩雨过日子。一些低级植物甚至不得不学会在阴晦潮湿暗无天光的角落和洞穴里长年生存…… 对于那些志不在高层的平凡植物,就不去说它们了。也许这正是它们应有(或最好)的生活方式与生存状态吧。可是并非所有的低矮植物都那么甘于平庸,森林的底层还蛰伏着这样一群小树:它们有着和树冠层大树同样的基因和血统,它们本来应该生活在树冠层里,可是现在树冠层已经密不透风,根本没有一丝阳光可以照射到它们身上,头顶也没有足够的空间可以供它们向上成长。 于是它们只能做一棵毫不起眼的小树,默默地等待机会,等待哪一棵成年树倒下后,突然有大量的阳光投射到它们中的某个幸运儿身上。这棵幸运的小树绝不会辜负阳光的恩哺,它会快速长高,填满那棵倒下的成年树留下的空间。为了这一天,它们可能要等上十年,二十年,甚至更久,除非可以等到这样的日子,否则它们将停止成长。当然对于绝大多数小树来说,这一天永远不会到来,直到死时它们仍然只是小树。 树犹如此,生为万物灵长的人类,成长的情形又会是怎样的呢? 我们发现,无论是政界,商界,还是演艺界,学术界……每个领域都会涌现一批又一批出类拔萃的人才。正所谓 “ 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四百年 ” 。他们一方面为这个领域的繁荣昌盛贡献自己的力量,一方面也在这个领域里尽享着阳光雨露般的惠泽――荣誉、声望、权力和利益,尽享着同类的羡慕和景仰。可是相对于他们的郁郁葱葱,相对于他们的遮天蔽日,许多有着与他们一样的天赋和努力,甚到比他们天赋更高,努力更多的人,却只能在他们的鼻息之下默默地等待,等待着有一缕阳光照到他身上,等待着有一天他的头顶豁然空出一片天。一旦得着这样的机会,他们会以极快的速度蹿长起业,也许一夜之间即可名扬万里,权倾天下,抑或成为他们所处领域里的翘楚大腕泰斗明星。不用担心有根基浅薄者经不起暴风骤雨的洗礼而快速倒下,因为很快又会有后来者占领他的位置取而代之。而绝大数 “ 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 的人却不可能等到这样的机会,正如那些永远没机会长大的小树一样,他们只能一辈子做他们最不愿做的普通人,永远不能实现心中那个出人头地的梦想。

同样的成长法则,同样的残酷现实。小树的幸运在于它们没有自我意识(或许有但不为我们所知),因而无需承担精神上痛苦。他们不会因怀才不遇壮志难酬而焦虑、抑郁,也不会为自我价值的不能实现而厌世轻生。人类的优势刚体现他们具有自主性和能动性。当他们在某一个地方长期得不到足够的阳光和机会时,他们可以不用固守在那里,可以把自己挪移到另一个有阳光的地方。尽管这样的挪移最终不能从根本上改变生存之法则,但是至少可以在法则里增添一个补充条文:树挪死,人挪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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