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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人酷爱嫖娼,图的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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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婚男人爱好嫖娼是为什么呀


    文/晏凌羊
    01


    嫖娼、赌博和吸毒,被世人视为“三大不良嗜好”。 有人曾经问过我:如果你的伴侣有三个不良嗜好中的一个,你最无法忍受哪个? 我的答案是:我无法忍受这种伴侣。 如果把“黄赌毒”比作是屎,只不过是味道不同的屎,我干嘛一定要分辨出哪个味道更好吃? 如果伴侣沾了其中一样,那我必分手,不会犹豫,也没得商量。 这些恶习,本身是没有谁伤害大谁伤害小之分的,沉溺于任何一个恶习,而不懂自律自爱,带来的危害可能是代价惨重的,再区分谁大谁小毫无意义。 吸毒、赌博,对社会危害大,轻则让人倾家荡产,重则让人杀人越货。相比之下,嫖娼的社会危害性还稍微小一些。 单论社会危害性的话,或许嫖娼排名第三,但如果不考虑社会危害性,单考虑对伴侣的影响呢? 如果一定让我选一个“最”,那我首推嫖娼。 原因很简单:吸毒,最伤害的是自己的身体,其副作用是吸毒者可能无法控制自己的言行,然后给伴侣带来身体上的伤害。吸毒这个不良嗜好,最直接伤害到的人是自己。 赌博,最伤害的便是钱财,会给伴侣带来经济损失和心灵伤害,但这种伤害也算是一种间接伤害。 唯独嫖娼不同。 一个普通女人 (那些支持老公嫖娼的“不普通女人”不在讨论范围内) 若是知悉丈夫嫖娼,恐怕会引发她内心深处的海啸和地震。 还有,嫖娼染上性病、艾滋病的几率比较低,但一旦染上了,并且将这些病传染给伴侣,那伴侣就会有性命之忧。 这话不是危言耸听。 我一个做医生的女性朋友很多年前跟我讲过一个真实的病例:一个发现丈夫嫖娼的女人,忽然来找她做艾滋病测试。几天以后,她被确诊感染了艾滋病,而她和丈夫的孩子才六岁。 这个医生朋友所讲述的,只是一段生活的横切面,但细细想来,却令人心惊:不过就是嗜好嫖娼的丈夫,玩太大了感染上艾滋病毒,再把这个病传染给了不知情的无辜妻子。 之后的故事,大家只能靠脑补了,但坦白说,这样的结局让人“细思极恐”。 也正因为如此,我认为如果一个女人不想接受无性婚姻,那离开一个爱好嫖娼的男人,简直就是在逃命,还需要犹豫什么? 还是,她们觉得这种万里挑一的倒霉事件,绝不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
    又或者,她们认为,虽然“成功戒除不良嗜好然后浪子回头”的事件发生率很低,但自己一定是最幸运的那一个?
    02

    关于男人的嫖娼心理,很多心理专家已经分析过很多次,无非就是:寻求快乐,寻找新颖刺激(新鲜感),不用负责任,没有负担和压力,宣泄各种压抑情绪,缓解焦虑和抑郁,对抗分离焦虑,获得控制感,用性的方式提高信心 (在别的地方很自卑,所以来性工作者面前找自信,感到“我很行”) 。 男明星出现嫖娼丑闻时,往往是单身男明星获得原谅更多,被看不起的是那些娶了老婆还嫖娼的男人。 如果仅仅是为了发泄性欲,那么在老婆的那里就能够解决。
    很多已婚嫖客的妻子,从来没有拒绝他们,甚至希望和他们过性生活,但是,他们为什么还要去嫖娼? 已婚男人嫖娼的心理,或许要复杂很多。 大多数已婚嫖客并不是欲火焚身、饥不择食才去嫖娼的。 综合分析他们的嫖娼心理,无非便是: 1.自私心理严重,只喜欢“被服务”、低质量的性,不愿意关注性伴侣的感受和反应。
    与妻子的性,他需要互动、付出、交流、反馈,是一个与妻子平等的人。而面对收费的性伴侣,他就有了当大爷、当皇上的感觉了。 2.生活中压抑和自感失败,让他们在性上面寻求自信心和征服感。
    在别的方面是失败者,但花钱买性的时候,就觉得自己“很行”了,成功征服了某个人了。从这个角度来说,那些平时看上去最谦虚、低调的人说不定就是最不正经的人。 3.童年的经历,导致性心理一直不成熟。
    或是因为恋母,所以越是让他熟悉的人,他越是无法对其投射性欲。
    与妻子熟悉之后,他们潜意识里把妻子当成了自己的母亲,每每与之发生性关系,就会产生乱伦的感觉。
    又或者,他们觉得性是肮脏的,自己“肮脏”的这一面不想让最亲近的人看到,而面对同样“肮脏”的性工作者,就比较放得开。 只是,这种“花钱买性”的方式,真的能给人带来快乐吗?我看未必。 2005年展开的一项研究发现,很多男人嫖妓后,会有十分沉重的罪恶感和羞耻感。
    很多已婚嫖客反应“我的内心并不能得到满足”“还是孤独”“感到空虚、可怕”“为我和妻子的关系感到内疚”。 只是,他们虽然感到内疚,但还是戒不掉。 民国作家郁达夫把自己的初夜献给了一位妓女。第二天清晨醒来,窗外雪晴,大团的阳光照进屋内,郁达夫的心情却糟透了。
    看着身边一个“肥白高壮”的妓女袒露全身,朝天酣睡在那里,他“竟不由自主地流出来了两条眼泪”。 再之后,他边内疚边逛窑子,最后还逛出经验来了:找长得不好看的,因为她们生意不好,所以为了能赢得回头客,服务会特别用心。 徐志摩对嫖妓这件事一样也不陌生。他自己披露的就有两次,而且是在他和陆小曼婚姻存续期间。 应胡适之邀,徐志摩离家赴北大任教,他在给陆小曼的信中写道:“说起我此来,舞不曾跳,窑子倒是去过一次,是老邓硬拉去的。再不去了,你放心。” 但没过几个月,他就食言了,还在给陆小曼的信中再次坦承了自己逛窑子一事,并且声明自己“本想不去”:“晚上,某某等在春华楼为胡适之饯行。请了三四个姑娘来,饭后被拉到胡同。对不住,好太太!我本想不去,但某某说有他不妨事。” 很多知道徐志摩这段故事的人,大概也会因为林徽因当年没选他而鼓掌吧? 03

    我理解男人嫖娼的行为,但无法容忍他发生在我的伴侣身上。 究其原因,是因为觉得这事儿太low,比找小三、约炮都要low。 也正因为如此,我跟那些认为“嫖娼与找小三不一样,嫖娼只是跟那些女人玩玩而已,不当真的,他最爱的女人还是我”的原配没法有共同语言。 她们的逻辑是:老公难免会有生理需要,他嫖妓仅仅是为了生理需求,纯粹就发泄一下,跟妓女是不会有半毛钱的感情发生的。但如果老公找情人,就会发生真感情,甚至还会在经济上支援她,那我们很有可能会离婚。 她们害怕离婚,而不害怕被传染艾滋病,那我还能说啥? 或许,我只能说“人各有志”,各自心甘情愿就好。 在我看来,性是区别爱情与亲情、友情、人情的唯一标准。
    我们不可能跟亲人、友人和熟人产生性,所以,性是两个人相爱的某种结果和证明。 性是最亲密的一种行为,一旦两个人发生了性,就意味着身体和灵魂进行了一次链接和交流 (虽然很多被男权文化洗脑的人认为,男人就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两个人有过性,会让他们的关系更加亲密,会促使两个人感情更好。 而当你了解到伴侣与他人有了性接触后,本能地会产生被抛弃感、愤怒感、恐惧感和无助感。这时候,你再拿“他只是对那个人走肾,没有走心”来安慰自己,只会显得自欺欺人罢了。 当你与一个出轨伴侣再进行亲密关系时,难保不会联想ta和别人在一起的画面,这种联想会对你的自尊、安全感、信任感产生毁灭性的打击,如果不是心特别大,一般人无法承受。 要我说,大多数普通女性发现老公嫖娼,心理上都是要崩溃的,而有些人不愿意离婚,期盼着浪子回头,倒不是打心眼里接受了老公嫖娼,而是因为离了嫖娼老公,自己难活得好,甚至难以活下去吧。 如果对方找的是收费的性伴侣,除了这些心理伤害外,你可能还会有更深层次的屈辱感和沮丧感,忍不住问自己:我怎么会找了一个这么low的人?
    性本该是多么美好的东西,是加深两个人感情的纽带,可在这个问题上,他愣是把自己当成兽类了。
    04


    关于性,微博好友夜深写过这样一段话,我急切想分享给大家: “在世俗的亲密关系中,性(包括狭义的和广义的)是一种很重要很有效的联结:相互都希望对方快乐,都想看到对方迷乱失控的另一面真相,甚至觉得那是一种概括掉一切外在因素比如身份年龄(甚至性别)的赤子模样。 见证伴侣的赤子模样,也是悲悯和真爱产生的时刻,世俗的亲密感会自然加深。 有这种深度亲密感的伴侣,在日常生活中会产生各种私密的心领神会。 另外,有爱意有承诺有深度亲密感和信任的性,比约炮(嫖娼)的性更具有滋养身心的价值。 固定伴侣之间的性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去培育,所以不必追求天然的绝配,如果有足够的爱以及兴趣和智慧,绝配是可以培育出来的。 急切上床以短时间内的性匹配度作为取舍伴侣的标准,并不比先爱再性更高级更智慧。 能与长久的熟悉的伴侣建立满意的性、体会深度的快乐与幸福感,比靠新鲜刺激带来的快乐难度大得多,也更显示真实的匹配度,也更体现智慧。 通常,后者会带来一些快乐,而幸福感大多只能由前者带来的。” 这段话,嗜好嫖娼的男人和能接受伴侣嫖娼的女人都看不懂。 也罢,也罢,道不同不相与谋。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选自己所爱,爱自己所选,每个人都能为自己的选择买单就好。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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