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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摩信用卡VISA平台的商业模式

By 高煥堂

VISA信用卡是跨三边的平台:银行、店家和顾客(消费者)。兹回溯到二十世纪70年代,迪·哈克(Dee Hock)等人创立信用卡VISA联盟的故事,借之领悟当时他们是如何构思和规划商业模式的。在二十世纪60到70年代,当时的信用卡业务都是各家银行分别处理的,没有整合或相互联结,让各合作(商)店家都必须准备多台笨重的刷卡机来处理不同银行发行的卡片。而且清算系统漏洞百出,给予歹徒大肆行骗的机会,各家发卡银行都承受莫大的损失。

1966年,哈克正任职于“国家商业银行”,其取得美国银行的授权,准备展开一项新业务:推行“美国银行卡”。由于当时信用卡业务呈现群雄混战的乱象之中,在一次会议中,哈克向美国银行提出了一个“超越”各银行自身利益的建议:由全体授权银行成立一个委员会(联盟),促进银行之间的合作,加强整合,避免混乱。基于银行之间的合作带来了利益,提升了银行之间的互信,促成签约店家和消费者(用户)都更加互信,也信任这个联盟。于是,在美国银行的支持下,同意加入的银行的数目大量增加,VISA联盟于是成立了。

VISA联盟会给各会员提供更高效率和更低成本的模式来进行价值交换,各成员都是自主的个体,相互竞争,但也相互合作,不会拒绝接受彼此的产品。因此创造了一个互惠互利,没有一方受害的共利环境;而且联盟本身也可以从中持续获利,不需要仰赖银行(没向银行拿钱),此外还提高了店家的交易收入,更重要的是:让顾客占便宜(而不是捡便宜)。

基于一个优雅的心境:不让任何合作者受伤害(吃亏)。要点如下:

  • 银行不吃亏,联盟没向银行拿钱。VISA联盟可以从每一笔交易中获取管理费用(例如交易额的3%),成为VISA联盟本身的商业(获利)模式。
  • 消费者(顾客)不吃亏:刷卡与不刷卡,价钱是一样的。而且可以先刷卡交易,免息延后付款。
  • 店家不吃亏,交易总额提升了。虽然每笔交易给了VISA联盟费用(如3%),但每天交易总额大幅提升了,净获利增加了。

在商业模式上,如何确保VISA联盟获利策略的可实现性呢? 例如,顾客免息延后付款,所滋生的利息由谁来承担呢?于是,开始思考如何把上述利息转嫁给有钱人等。例如:

  • 转嫁给有钱的女士们。许多百货公司周年庆有超低价优惠活动,贵重珠宝打一折或两折等,让女士们获利而愿意刷卡购买优惠产品;即使无法如期缴信用卡账单,也愿意多付一些循环利息。
  • 转嫁给多忘事的贵人。他们常常忘了缴钱期限,但是很珍惜其信用度,所以愿意多缴纳一些循环利息。
  • 还有提供预借现金,可收取循环利息等。
  • 还要考虑坏账的可能性。
  • ……

如此,精算之后,得出循环利息比率是19.8%。于是,VISA联盟的3%商业获利模式是即可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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