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渴与糖尿病,此二者一中一西,症状相似而实非一类。互有包含却又不完全一致,混为一谈则谬。中西医汇通派实误之也。
临床所见,多有症状明显,检查结果却仅血糖或尿糖一项增高、西医不能确诊为糖尿病者,按中医消渴治之则愈。亦有确 诊为糖尿病,服所谓滋阴降糖中药不效者,归咎于中药疗效慢,医患皆然。不知非误于药而实误于医也。 更可恨者,有所谓中西医结合派,开手即谓某药降血糖、某药降尿糖,全不顾四诊合参、八纲辨证,阴证阳证全然不分,下笔即一派滋阴降火之 品。另有所谓研究者,今日云“燥邪伤津”,明日又云“全程瘀血”,胸中全无定见。虽亦偶有有效者,不效者却多。
医学稚子初入门时受此惑最深、受此毒最烈。吾从医十年,屡受其害。至习阴阳之法,方悟人人同中有异、异中有同之理,故原不可拘一定之法、存一定之见,如此方能胸中无半点尘,方可为医而不误人。
于本病,则确属阳虚者必扶阳(妄用滋阴则谬),确属阴虚者自当滋阴(单执扶阳亦谬),气虚补气,火旺则泻,瘀血当活,湿热清利。病因虽多,辩证为上。
而久病兼加活血通络亦非一定之理,吾屡见久病虚极,妄服活血之品、愈活愈虚之人。不可拘泥,不可拘泥。
而今日火神派又云必用扶阳之法,恐非。是由此极端而至彼极端也。
吾近治一男患,30岁,哑,他人代诉:三消俱全,消瘦虚弱之极。血糖近20,尿糖4+。吾嘱其不必严格忌口,以防虚上加虚。处一散剂方:附子、石膏、生 地、人参、知母、乌梅、五味子、玄参、苍术、黄芪、鬼箭羽、僵蚕(此乃集岳美中、朱良春、施今墨、郑钦安诸家之法于一炉)。1月而证消体键,2月而化验俱 (--),此皆“不拘病名、亦不离病名,病症两辩”之功也。若偏执一法,恐不易收此卓效。
总之,医之偏好在所难免,偏执则谬。儒家中庸之道,在医家而言则为辨证论治,而辩证又必依阴阳实据,舍似存真方可。
约言之:“不拘病名、亦不离病名,病症两辩”则善。
杏李园主人。200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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