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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宙与生命的类比法则

宇宙与生命的类比法则
石崇鑫
宇宙的物质世界是一个十分复杂体系,这个体系呈现出万千的景象,万千的色彩,万千的运动模式,万千的生命形态,万千的组织结构,万千的内在和外在联系,一句话,这个体系有着万千的秘密。宇宙虽然有万千的秘密,但是,这些秘密并不是不可认识,随着人类科学技术的发展,宇宙的许多秘密正一个又一个以愈来愈快的速度被揭示出来。宇宙的许多规律正一个又一个被人类以愈来愈快的速度所认识,所掌握。为了更快地揭示宇宙更多的秘密,认识和掌握宇宙更多的规律,我认为,我们有必要建立宇宙与生命的类比法则。
建立宇宙与生命类比法则的理论基础有以下几条:
一是哲学,哲学中也有一个著名的理论就是矛盾的普遍性与矛盾的特殊性原理。就是讲许多矛盾着的事物,它们虽然有其矛盾的一方面,它们还有其联系的一方面,它们虽然有其不同的一方面,它们还有其相同的一方面。它们矛盾的一方面和不同的一方面是讲它们具有各自的特殊性,它们联系的一方面和相同的一方面是讲它们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这就是既对立又统一。
二是数学,特别是几何学。几何学中有一个著名的理论就是相似形,两个大小并不完全一样的三角形图形,只要符合某些要求,那么这两个图形就是相似形。如(图)所示:
已知△ABC是一个直角三角形,∠B为

直角,BD为斜边上的高,那么,有△ABD∽ △BCD ∽△ABC (证明从略)
很明显, △ABD<△BCD <△ABC,因为三个三角形的三条边不一样长,但是,由于三个三角形的三个对应角相等,因此,这三个三角形为相似三角形。所谓相似形,就是说三者之间有一致的地方。
三是全息论,全息论的观点把宇宙的宏观,中观和微观联系起来,指出微观领域的一些东西,比如某些粒子,某些细胞之类的,它们实际上可能是中观或宏观领域的一个全息元,从该粒子或细胞的上面,我们就能获取某些中观物质体系或某些宏观物质体系的基本信息。
四是基因论,基因论通过对生命的组织结构的染色体分析,根据某些不同形态的生命具有相同的染色体从而确定它们可能具有相同的基因,并可能来源于同一个祖族。
依据上面几门学科的理论,取其特殊性和普遍性原理,取其相似形原理,取其全息性(即相同信息性),取其相同基因原理,我们可以建立宇宙庞大物质体系与生命的类比法则,简称宇宙与生命的类比法则。
另外宇宙的物质体系虽然十分复杂,十分庞大,但宇宙庞大的物质体系本身所显示的许多信息表明,它与我们地球上的许多生物也存在着许多共有的特征:
宇宙存在明、暗物质两类物质,生物也存在明、暗物质两类物质,即生物体与生物场;宇宙演绎发展存在黄金分割现象,生物的进化也存在黄金分割的现象;宇宙演绎发展遵循着能级跃迁的规律,能级跃迁包括膨胀与塌缩,生物的 进化也遵循能级跃迁的规律,生物的进化的能力也包括升级与降级;宇宙中的明、暗物质在一定条件下会向相反的方向转化,生物体内的明、暗物质在一定条件下也会向相反的方向转化;宇宙中存在“黑洞”与“白洞”两个动力引擎,生物体内特别是人体体内也存在“心脏”(小白洞)与“丹田”(小黑洞)两个动力引擎;宇宙演绎存在着盈溢亏补的现象,生物也存在胀泄饿吃的现象;等等,等等。凡此种种,都说明,宇宙与生命存在许多类似的属性。
无论是在地球的东方,还是在地球的西方,人们早就认识到宇宙与生命存在着种种类似的属性,人们为此还创建了东方的《星相学》与西方的《星相学》。东方有二十八星宿,西方有十二星座。这些星相学的体系还相当的完整。星相学家们常常把宇宙中某一天体与地球上某一个人同一天诞生的时间联系起来,宣扬这个人是某某星宿下凡。有的甚至宣扬某某动物或某某植物是某某天体的化身。与此同时,围绕《星相学》持不同观点的对立的两派也应运而生,一派持肯定的态度,另一派持否定的态度,争论一直延续到今天。笔者认为,现在是到了应该给《星相学》一个准确评价其地位的时候。
生命虽然是一个复杂的现象,但宇宙的现象更要复杂得多。从狭义的宇宙观和狭义的生命观来看,宇宙就是宇宙,生命就是生命,二者是不能等同的。但从广义的宇宙观和广义的生命观来看,两者又有类似的属性,两者又有一定的联系。这就是矛盾的特殊性和矛盾的普遍性问题。由此,我们可以用数学逻辑的方法来建立宇宙与生命的类比法则。
宇宙与生命的类比法则最关键的应该有两条:
① 此宇宙不等于彼生命,或此生命不等于彼宇宙;(矛盾的特殊性)
② 此宇宙类似于彼生命,或此生命类似于彼宇宙。(矛盾的普遍性)
用数学式表示就是:设宇宙为A,设生命为a,则我们有
A≠a , 或 a≠A ;
但 A∽a , 或 a∽A 。
在这些式子中,我们借用数学符号∽相似于来表示类似于。
几何学中证明一个三角形相似于另一个三角形至少要有三个条件,并有一定的步骤。即假设,因为和所以三个步骤。在天体物理学中我们也可以建立三个步骤来证明宇宙间两个东西的类似性。
其一为假设A∽a ;
其二为证据,天体物理学中的证据一般都是实证,所以应以观察数据为准,证据可以是一条,两条,三条,也可以是多条,当然证据越多越好;
其三为证明结论,要么 A≠a ,要么A∽a 。
注意:我们建立的宇宙与生命的类比法则中没有采用第三条结论,
即A=a,
因为宇宙中除了数学中针对数字计算时存在有相同的答案以外,是不可能有两个完全相同的东西存在的,即便是同一工厂生产的同一型号的产品。任何两个从中观角度看起来外形,大小,重量,完全一致的东西,从微观角度上去看,都会存在微小的差异,即使在中观角度上,这两个看起来没有什么差异的东西,放在一起以后进行考察,它们所存在的空间位置也有明显的差异,同时也经不起时间的检验(即时间的流逝能让这两个暂时看起来差异不大的东西变得差异大起来)。
建立宇宙与生命的类比法则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其一、几何学与物理学原本就有相通的特性,陈省深教授说过“几何物理是一家,共同携手走天涯”。几何学中存在许多形状大小不一,但两个图形却相似的情况,天体物理学中也一定会存在许多物物大小不一,但二者之间属性类似的现象。我们在天体物理学中仿照几何学中关于相似形的原理建立天体物理学自己的类比法则,可以促进天体物理学的发展。
其二、对东西方的《星象学》可以进行正确的评价,并给《星象学》确立应有的地位。《星象学》中因为宇宙中的某一天体与地球上的某一生命同一天诞生就把二者等同起来,宣扬为某某人是某某星宿下凡的观点肯定是《星象学》中的糟粨,因为二者不是一个东西。但《星象学》把地球上的生命与宇宙中的天体联系起来研究它们共同的属性和特点的做法却是《星象学》的功劳和贡献,因为二者之间确有类似的属性,至少二者在诞生的时间上是类似的。把地球上的生命与宇宙天体完全分离开来,孤立地各自去研究,认为它们毫无联系,毫不相关的观点肯定也不是一种正确的态度。这样的态度会窒息科学的发展,因为宇宙中的事物本来就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并且星相学的主要内涵还是主张宇宙的天体与地球上的生物有某种内在的联系。
其三、地球上的生命既然是宇宙的一部分,因此,这个生命很可能是宇宙的一个全息元。宇宙中有各种复杂的天体,人类要想知晓它们,每个天体都亲自莅临几乎是不可能的,地球上有各种复杂的生命,人类要研究它们的属性,相对起来却容易一些。因此,根据宇宙与生命的类比法则,人类完全可以先在地球上研究各种各样的生命现象和物种现象,然后再设法去观察各种各样的天体,并从这些天体的各种属性是否与地球上的某种生命的属性类似而找到和印证类似的东西。当然,如果人类对某一天体观察得十分透彻,研究得十分仔细,返过头来,再寻找地球上类似的生命,也不失为一种重要的途径。
其四、宇宙与生命的类比法则还可以推广到宇宙的微观部分和宏观部分。宇宙的大尺度空间区,包括宇宙膨胀的那一极,我们可以称之为宏观宇宙,宇宙的小尺度空间区,包括塌缩的那一极,我们可以称之为微观宇宙,在两极之中,图形大小是不一样的,但图形的形状有时却是完全一样。这给人们以启迪,宇宙的微观部分与宏观部分的物质是否也有类似的情形,就我们目前所了解的原子由原子核与电子组成,与我们很多天体的形态就十分相像,例如氧原子的原子核与它外面的八个电子就很有点像太阳系中太阳与八大行星的关系,而43号锝原子就很有点像木星与它周围43个卫星的关系。因此我们完全可以应用类比法则通过宇宙的微观部分去研究宇宙的宏观部分或通过宇宙的宏观部分去研究宇宙的微观部分。这样,可以使人们走更多的捷径,少走弯路。这就叫见微知著,或见著知微。
原稿写于2008年,修改于201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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