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保安团较接近于现在的武装警察部队。
民国的保安部队是政府编制下的地方部队,每个县设有保安中队、大队,解放战争时有的县保安部队是保安团的编制。民国的保安部队这是脱产的地方武装,经费来源于组建这支保安队伍的各级地方政府。
民国时期县保安队隶属于县政府军事科(类似现在的县人民武装部),短暂隶属于警察局。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国民党军的正规军被歼灭较多,为补充前线的损失,各省设立了省保安司令部(处),编制了较为正规的保安旅,一部分保安旅后来编入正规军,改编成暂编师。
河北省;
1945年10月;20个保安团。
1946年4月;整编成立为保安第1,2,3,4,6,7,8,9,10,12,14,15,19总队,独立保安大队,通讯大队,炮兵大队计2.2万人。
1948初;年扩编为3个保安旅,2个独立保安团,3个突击大队,加原有16个保安团共计27个保安团,5万人。
1948年6月;保安部队计3个保安旅,3个突击大队,40个保安团,11个独立保安大队。
河南省;
1945年10月;8个保安团,8个保安大队,3个保安中队。
山东省;
1942年底;山东省保安司令部;91514人,枪61734支,编成4个保安师,35个保安旅,21个保安团。
1945年10月;8个保安总队,15个保安团,1个保安大队。
1946年1月第二绥靖区司令部;7个直属团,3个保安师,3个保安旅,16个保安团,16个补充团,6个交警总队。
江苏省;
1945年10月;4个纵队(辖8个保安团),1个保安大队。
1946年7月;8个保安团奉令缩编为4个保安总队、1个保安大队,另编组1个特务队。
1947年7月;增编保安第5,6,7,8总队。
浙江省;
1945年11月;下辖5个保安团、11个区保安大队、4个特务大队、2个特种工兵中队、1个通讯大队和1个工兵大队,共编有官佐1500人,士兵19350人,合计官兵20850人。另还辖有省保安独立第一、第二支队(相当于2个团)及省保安独立总队(辖有2个大队),合计3910人。
1946年5月;省保安部队缩编,撤销2个特种工兵中队,省保安独立总队缩编为独立第十二大队,共5个保安总队又1个保安大队。
10月,省保安部队再次缩编为5个保安总队、1个独立大队、2个通讯中队及2个特务中队等,共计10560人。
1948年7月;由原有5个总队、7个独立大队、1个特务大队、2个特务中队和有线、无线电各1个中队,改编成5个保安团,并增设保安旅司令部1个、突击大队1个、保安团2个,共计有1个保安旅、7个保安团及9个独立营、1个特务营、1个突击队。
安徽省;
1945年8月;10个保安团,7个保安大队,9个保安中队。
1946年;10个保安总队,1个保安大队。
湖南省;
1945年8月;24个保安大队又2个保安中队,14152人。
湖北省;
1945年10月;16个保安大队9492人。
1946年;5个保安总队,1个保安大队。
江西省;
1945年10月;14个保安团,6个保安大队。
1946年;6个保安纵队,2个保安大队。
福建省;
1945年10月;7个保安团,2个特务大队,2个通信大队,1个工兵大队。
1946年;5个保安总队,1个保安大队,2个保安中队,17100人。
广西省;
1945年9月;4个保安团,10个保安大队。
1946年;6个保安总队,1个保安大队。
广东省;
1936年9月成立广东省保安司令部;15个保安团,12个保安独立营。
1945年9月;7个保安团,8个保安大队。
1946年;10个保安总队,特务大队,通信大队,18119人。
1948年8月扩编为;3个保安旅,2个保安总队,26个保安团,2万人。另有保警队71个大队,66个中队,17个分队,32177人。保安司令部直属;特务营,炮兵营,通信营,汽车大队,教导大队,警察第1,2,3大队,交警第14,17总队,保安独立第3,5营,财政总队(6个大队2200人),保安第一旅(保安12,16团,2个保安独立营),保安第二旅(保安11,15,25团),保安第三旅(保安3,4,6,7团)
1949年1月;将26个保安团中的16个团改编为5个保安师又1个特务团,10个保安团补充正规军。
8月;撤消5个保安师,改编15个保安总队。
山西省;
1945年9月;18个保安团,28352人。
1947年2月;18个专区(36个保安团),65个保安大队,9个保安中队。
察哈尔省;
1946年;5个保安纵队,3个保安总队,1个保安大队。
绥远省;
1945年9月;5个保安团。
1946年;3个步兵保安总队,5个骑兵保安总队,1个独立保安大队。
宁夏省;
1945年9月;6个保安团,1个保安大队。
1946年;3个保安总队,1个保安大队。
1947年;保安1纵队(保安2,4,6团),保安2纵队(保安3,5,7团),成立2个骑兵保安团。
甘肃省;
1945年9月;7个保安团,1个保安大队。
1946年;4个步兵保安总队,2个骑兵保安总队,1个独立保安大队。
1947年7个保安团、1个保安旅、1个骑兵大队、1个警卫大队
青海省;
1945年9月;2个骑兵保安总队,1个保安大队,3325人。
四川省;
1945年9月;8个保安团,1个保安大队。
1946年;8个保安总队,1个保安大队。
云南省;
1945年9月;6个保安团,2个保安大队。
1946年;6个保安总队,1个保安大队。
贵州省;
1945年9月;5个保安团,1个保安大队。
1946年;5个保安总队,1个保安大队。
陕西省;
1946年;保安1团1555人,保安2团1704人,保安3团1165人,保安4团1471人,保安5团1490人,保安6团1461人,保安7团1518人,保安8团1492人,保安9团1547人,保安10团1442人。
1947年2月;8个保安团,通信大队,特务大队,军官大队。7月成立保安11,12,13团。
辽宁省;
1947年;5个绥靖区,13个保安区。
第一绥靖区;保安1,10区,骑兵保安1,4支队,保安1支队。
第二绥靖区;保安8区,骑兵保安3支队,保安6支队,暂编独立保安1团。
第三绥靖区;保安2,6,13区,保安5,11支队。
第五绥靖区;保安4,5,12区,骑兵保安2支队,保安1,2,8,9,12支队,独立保安支队。
第六绥靖区;保安3,7,9,11区,保安7,10支队。
辽宁保安司令部(保安1,2团),吉林保安司令部(保安1,2团),辽北保安司令部(保安1,2团,7个保安大队),合江保安司令部(保安1,2团),安东保安司令部(保安1,2团,10个保安大队),嫩江保安司令部(保安1,2团),龙江保安司令部(保安1团),兴安保安司令部(保安1团),松江保安司令部(保安1团),热河保安司令部(保安1,2,3,5总队)
吉林省;
1946年9月;吉林省司令部成立。下辖保安第一团(由吉林省警察总队改编)、第二团(由吉林省警察总队和招收的青年编成)、第三团、第四团(均由招收青年编成)和蒙古骑兵独立营;还辖13个保安大队(计6983人)。
10月;东北保安第二支队,驻地延吉;东北保安第三支队,驻地通化;东北保安第八支队,驻地怀德;东北保安第九支队,驻地开通;东北保安第十二支队,驻地长春;东北保安骑兵第一支队,驻地洮南;东北保安骑兵第二支队,驻地德惠;东北暂编独立骑兵第二团,驻地长春;东北暂编独立骑兵第三团,驻地松江;东北暂编独立骑兵第四团,驻地德惠;东北保安暂编骑兵第四营,驻地长春;东北保安暂编独立骑兵第五营,驻地长春;东北保安暂编独立骑兵第六营,驻地长春;东北保安暂编独立骑兵第九营,驻地吉林;东北保安独立第二营,驻地公主岭;东北保安独立第三营,驻地长春;东北保安独立第七营,驻地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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