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作为现最常用的通讯社交工具,微信聊天记录常常会作为证据出现在法庭上,而让法官采信微信聊天记录的第一步,就是要确认微信聊天对象就是案件当事人,在目前司法实践中,如果双方有过微信转账记录可以通过下载微信支付电子凭证方式确认微信号使用人,但如果双方没有过微信转账记录而无法通过下载电子凭证方式确认时,通常需要到财付通公司调取微信号实名认证信息才能确认。
如何去财付通公司调取微信实名信息?
第一种方式:如当事人有委托律师的,由律师向法院提交律师调查令申请书,法院会向律师开具律师调查令,律师持律师调查令、律所所函和律师执业证前往财付通公司提交申请,财付通公司会在几个工作日内将结果直接邮寄给法院;
第二种方式:如当事人没有委托律师,当事人应向法院提交调查取证申请书,由法院工作人员前往财付通公司调取。不管是律师申请还是当事人申请,都必须要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上需载明具体的申请事项,而申请书上是否载明这个信息直接关系到最终调取结果。
前几年法宝律师在办一个案件时,因需要调取微信实名信息,好不容易完成了前期繁琐程序最后得到的调取结果是“查询时未在我司进行实名认证”,从这个查询结果来看,法宝律师马上意识到很可能是被告因诉讼案件故意注销了微信实名认证,如果没有明确查询的具体时段,那财付通公司就只查正在查询当下的实名信息,对微信号之前的实名信息不会提供。马上法宝律师重新提交了申请,申请书中明确注明了xxx至xxx期间的实名认证信息,果然在注明了时间段后重新调取的结果与调取目的一致。此后法宝律师每次写申请时一定会载明查询具体微信聊天发生的那一时间段,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重复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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