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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过方舱的不要,阳过的不要”:你会同意自家娃与新冠康复者相处吗?

最近老育听到一个新名词叫“历史无阳”。

顾名思义就是历史没有感染过新冠阳性。

继性别、学历、年龄等就业歧视,“历史无阳”成为许多企业招工设下的“新门槛”。

新冠康复者是正常人吗?

对于一些企业而言,不是。

图源@ZAKER新闻


01

无处谋生的新冠康复者

有这样一群人流浪在上海,他们居无定所,没有家,也找不到工作。

他们的共同点是——曾经是新冠患者。

这正是新闻晨报近日报道的招工市场存在歧视新冠康复者现象。

图源@新闻晨报

在曝光出的部分企业招工要求中,我们可以看到上面明确规定:

阳过的不要,去过方舱的不要。

图源@新闻晨报

更让人心寒的是,被歧视的不仅仅是阳性康复者,更包括方舱志愿者

在新闻晨报的报道中,前上海方舱志愿者称自己和同伴一个月来因阳性康复者的身份求职遭拒而只能风餐露宿。

难怪网友愤怒“连志愿者都要歧视,好没良心。”

无独有偶,近日一篇“我躲在上海虹桥的卫生间,不知道去哪”的文章受到广泛关注。

图源@ZAKER新闻

故事的主人公阿芬因为曾经感染过新冠,没有工作能够接纳她而不得不流浪在上海虹桥火车站,她靠蹭免费wifi团购便宜的食物,通过各个提现软件、兑换积分来获得微薄的收益,洗澡只能在厕所的格子间里。就这样一个月又一个月地过着流离失所的生活。

然而,却有千千万万个“阿芬”因是新冠康复者备受歧视,就像因患过新冠而被辞退的博主我是小妖怪所说的“我们战胜了病毒,却要被当做病毒一样去被孤立排挤。

图源:微博@我是小妖怪


02

招聘歧视新冠康复者,法律不允许!

部分企业将新冠康复者视为洪水猛兽,甚至为了确保招聘员工非阳性康复者,会收集求职者的过往核酸信息等隐私信息。

这些公然歧视新冠康复者的行为,法律不同意。

企业收集求职者“阳性”信息、歧视新冠阳性治愈者的就业歧视,不合法!

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

  1. 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
  2.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3. 患者或者疑似患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
  4.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

03

由恐惧引发的新冠歧视

然而,社会对新冠康复者的歧视却比比皆是。

根据一项由中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的关于“国内对新冠康复者是否存在歧视、歧视的程度”的全国性研究中,发现高达79.76% 的人对康复的新冠患者表现出歧视。

这些歧视包括但不限于:不愿意和新冠康复者一起工作、吃饭、拥抱、交往......

与其说是歧视新冠康复者,不如说是恐惧带来的歧视

疫情三年来,我们每天都在社交媒体上接收着疫情相关信息,这里又有疫情了,那里又有复阳病例了,每天的疫情报告让大家生活在焦虑中。

对于个人会本能地对曾经和病毒直接相关的新冠康复者做出逃离、阻断的行为。很多人知道不应该歧视新冠康复者,但是耐不住一句“我害怕啊。”

除了社会上人们对新冠康复者的恐惧,还有家长的顾虑。在“国内对新冠康复者是否存在歧视、歧视的程度”的全国性研究中发现,44.68% 的家长不愿意让孩子和新冠康复者一起玩。

而对于企业而言,一旦工厂发现阳性病例,就承担起一人阳性、全厂停工的巨大风险。

也有网友一刀见血指出:这是企业无法承担复阳的后果而做出的一刀切举措。

除了这些来源于人们对保护自身身体健康的本能、媒体的报道造成的焦虑带来的恐惧,还有就是人们对新冠康复者复阳问题认知的不足。


04

新冠康复者的复阳问题

那么大家所担心的复阳问题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老育从新华社采访中国疾控中心流行病学首席专家吴尊友的报道中了解到,出现复阳现象有3种可能性

  • 核酸检测出现假阴性或假阳性。可以通过多次核酸和多部位核酸来进行预防。
  • 病毒又重新活跃起来。复阳是因为患者病情和个人体质引起的,没有完全痊愈吸收而出现带毒情况。
  • 再次感染。新冠康复者再次感染和首次感染的患者的感染性也并没有什么不同。

那么,复阳患者具有传染性吗?

福建省新冠肺炎医疗救治临床专家组组长谢宝松教授表示:新冠患者治愈的出院标准是核酸CT值≥35,近两年的病毒学研究中发现,在CT值在35以上的患者的呼吸道标本中,几乎分离不出活病毒,也就是说标本没有传染性。且在流调中显示,新冠康复者出院后的密切接触者也并没有发现被其感染的情况

中国工程院院士张伯礼表示:新冠病例少部分出现复阳,但不再具备传染性,这点已经得到全球大多数专家的公认。截至目前,尚未发现复阳病例传染他人的现象。

图源@法治日报

并且我国对于新冠康复者出院后有严格的管控。会对他们进行跟踪回访、定期复查自我检测等管控。

出院后,新冠康复者的随身物品全面消杀,并由所属地区用“点对点”方式进行对接转运,继续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

国家层层把关的政策已经为避免新冠康复者感染保驾护航,又何必恐惧甚至歧视新冠康复者呢?


05

不得歧视新冠康复者不能只是倡议

就在事件发酵后不久,上海市政府就阳性康复者在求职过程中因被歧视找不到工作的情况做出了回应,明确表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

但要想消除人们和企业的顾虑不应该只是倡议。

增加新冠信息的丰富度和准确度,改变公众的错误认知,缓解群众焦虑感。既要报道新冠疫情进展信息、科普关于新冠康复者的相关知识,还要对人们进行正确的引导,让公众意识到我们共同的敌人是病毒,而不是被病毒感染的人。

有网友表示“只有认知改变了,歧视才会自然消失。”

法律撑腰,赏罚并举。企业拒绝聘用新冠康复者是为了避免因出现阳性病例而受到责罚的结果,那么能否在对就业歧视的企业做出惩罚机制的同时,也分担企业应聘新冠康复者复阳的风险呢?

图源@北京商报

是否可以解除过往核酸阳性记录?北京大学宪法行政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锡锌、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劳东燕等专家都表示过,企业通常是从应聘者的核酸阳性记录得知是否曾经感染新冠,那么是否可以考虑消除过往阳性记录这样类似的观点。

图源@北京青年报

万幸的是,很快国家就出面为新冠康复者撑腰,李克强总理在国常会上指出:严禁歧视新冠康复者,对此类歧视现象有一起严肃处理一起!

老育相信,有国家的明确态度定能够让企业自我反思,做出改变,让人们意识到得过新冠不是黑历史,莫要带着有色眼镜歧视新冠康复者。

图源@澎湃新闻

不仅如此,老育还在热搜上看到了好消息:躲在虹桥卫生间的阿芬在多方的帮助下,已经顺利找到工作了!

老育相信大众认知的改变和国家政策的双管齐下,会改变新冠康复者受歧视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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