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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内部支系,你了解几个?

苗族内部支系繁多,有白苗、花苗、青苗、黑苗、红苗之分,主要以衣着的颜色相区分,散处山谷聚而成寨。一般史学认为,苗族“有族属,无君长,不相统属”,指的是有史以来苗族只出现过为数不多的小土司,从来没有过大土司,因此难于形成自己相对稳定的世袭制度,也无法建立相对稳定的地方政权,逢有大的起义爆发,只建立一些临时性的应变政权,如乾嘉起义时拥立首领吴八月为“吴王”,封石柳邓等人为“将军”,但随着起义的失败,临时政权也土崩瓦解。究其原因,除了跟苗族在历史上不断进行大的迁徙有关,苗人崇尚个人力量与自由的习性也起了一定作用。

湘西的苗族属红苗,在苗人中首推为最强悍勇猛且有见识的一支。是因为红苗居住在苗疆边墙一带,属于苗汉拉锯争夺的区域,与汉人交锋开战的机会最多,逐渐发达了自己的武功,也是因为与汉区接近,相对更封闭的苗区,文化视野比较开阔,在见识方面自然胜出一筹。所以人们认为红苗在苗族中是最厉害的。

既然红苗的威名是在与统治者的交战中打出来的,那么可想而知,他们定为这种威名付出过比别支苗人更多的代价。果然就从《凤凰厅志》上找到了答案,纵使那些发黄的纸片上,蝇头小楷工整娟秀,但句句字字透出一股血腥的气息,清政府对苗疆的统治,非“铁血”二字不能形容:“尔杀内陆一人者,我定要两苗抵命,尔掳内陆一人者,我定要拿尔全家偿还” ,“苗边恶习凡有不平等事,或力难泄忿或控断不卿(清),投入苗寨勾引多人潜入内陆,不论何人坟墓断棺取颅,不论何姓人牛非杀即掳”。

有些肤浅的考证总爱把少数民族的特有的居住、饮食、民俗习惯归入异族风情范畴,猎奇之余,很少探究其在形成过程的痛苦和无奈,导致了我们的误读误解。

湘西至今可见山谷深处的一些苗寨,建在又高又陡的峭岩上,远远就可望见,但要真想进去看看,就大有可望不可及之感。寨子里的道路曲折复杂,小巷颇多又互相可通,进了寨门之后,右弯左转,要是没有熟人引路,就像走进了诸葛亮的八卦阵,进去容易出来难。倘若不知道苗人悲惨的民族历史,就很难想得通这些寨子为什么修筑得如此险峻。凭险而居占据易守难攻的地形,是旧时苗人自保其全不得已而为的法子。苗家至今喜欢吃酸辣食物,被品食的人们称为苗菜特色,其实不过是旧时苗人居处深山,盐巴奇贵,贮存的食品很容易发酸,为了掩盖其味道,只好多放辛辣佐料,久而久之形成了特殊的饮食传统。逢有节庆,访客们在苗寨里或可遇到大小集会,只见着苗装的女演员满头满身亮闪闪的银饰,小伙子用芦笙吹出欢快的曲子,男女老少围在一块击鼓歌舞。让我们难以想象的是,即使是这样载歌载舞的娱乐活动,也是早先为抵御外族的部落联盟组织形式“合款”演变而来,它由有着共同风俗与血缘关系的人们组成,规模大小不定,小至几寨大至几十寨,偶尔有上百寨组成一个款会,以跳鼓的形式推行维护民族生存的合款制度。清朝实行“改土归流”以后,合款制度逐渐消亡,跳鼓成为单纯的娱乐方式流传直今。一个民族的娱乐形式里倘且携带着防范的因子,足可见其受到的压抑已渗透了生活的每一根神经。

生存的压力一旦到了极限,就会走向反面。史书中曾说到“苗人刚狠轻生”,而湘西的历代军阀都爱招募苗兵苗将,认为他们“贱不惜命”。几百年的磨擦使苗汉关系紧张已极,“铜不沾铁,苗不沾客”是苗人对双方敌对关系的通俗比拟,而汉人对苗人的歧视亦难免不溢于言表,凡见丑陋事物,动辄以“苗”字形容:粗碗粗筷,谓之“苗碗苗筷”,相貌不美,谓之“苗相苗形”,住所简陋,称为“苗屋”,体臭汗气,称为“苗气”。如此往来,必生龃龉;干戈相向,就成了定局。

明代以后民国以前,官府禁止苗汉两族通婚。雍正三年(公元1726年)曾经有过禁令,对苗汉通婚者“照违制律杖一百,仍离异”,对促成婚姻的媒人则“杖九十”。由于湘西地方天高皇帝远,禁令形同虚设,乾隆二十九年(公元1765年),湖南巡抚又奏请开禁,认为此举“可使气类相感,自当闻风慕及”有利于“化苗”。结果在乾嘉起义期间,苗汉亲戚之间互通消息致使军机泄露之事频频发生,让清廷深感“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又重申禁婚法令。以后汉族上层人物或有将苗族婢女收房为妾的,也都视为隐私秘而不宣,有的更是在苗妾生下传宗接代的男丁后,将其远远地嫁到外乡去,再在本地做一处假坟让子孙祭拜,以免有着苗族血统的孩子遭受社会歧视,不能参加文科武举。沈从文的亲祖母就是一位苗姑,所生第二子过继给官至满清提督、贵州总督的大伯为嗣,结果却被远嫁他方。沈从文直到二十岁才从父亲口中得知真情,原来自己小时候在黄罗寨乡下磕头祭拜的是苗裔祖母的假坟。有着四分之一苗族血统的沈从文,时常在文章中特别夸耀自己健康的苗人血液,正是对苗族所受屈辱的深切同情和义愤的表达,于是在许多场合被称为苗族作家,而诗人屈原在《离骚》的开篇,称自己为“帝高阳之苗裔兮”,或可见出苗族血统在古代并不卑贱。

苗族人爱将自己比喻为牛。牛这种动物平时性情温顺内向,一旦被惹得发怒,将会倔犟无比难以招架。为了对付牛,使牛的人用绳子串在牛鼻子上,算是掌握了牛的要害,关键时候一根牛缰绳就决定了人定胜牛。对于牛一样辛勤也牛一样倔犟苗人来说,凤凰城的三王庙差不多就是他们的牛鼻子,吃猫血的旧制就是牵在统治者手中的牛缰绳。

三王庙建在城东南观景山麓,旧名天王庙。清嘉庆三年(公元1798年)由同知傅鼐扩建重修,改名三王庙,相传庙中所祭白面、赤面、黑面三尊塑像,就是宋代名将杨业第八世孙应龙、应虎、应豹三兄弟。这三兄弟曾受朝廷派遣,南征蛮夷之地,杀苗人九千。傅鼐扩建三王庙时,正值乾嘉苗民起义期间,修庙祭奠三王的用心不言而喻。三王庙建成之后,被称为“苗疆大理院”,约定俗成的苗民最高讼院,官吏们深知苗民畏鬼甚于畏法,无论大小讼案,苗人不服县府衙判决时,就令当事人去三王庙“吃猫血”。

“吃猫血”即是在三王庙中,以雄猫一只刺杀,将血滴入酒碗之中,请监血人见证,由诉讼双方当众饮下,其中最为严重的一种为全家父母妻子男女老少一同饮血发誓。吃血之后当事人必须盟誓说,“你若冤我,我大发大旺;我若冤你,我九死九绝。”血酒下肚,绝无反悔,苗人畏此莫深。据《苗防备览》记:“当其入庙吃血,则膝行股栗,莫敢仰视;理屈者逡巡不敢饮,悔罪而罢。”于是,哪怕多年纠缠不清的诉讼也可当即决断。

更有甚者,1911年辛亥革命首义之后,凤凰光复军起义响应攻打厅城,以失败告终。镇压的大屠杀开始之后,三王庙里押满了四乡捉来的人犯。县太爷要选出其中的一些杀头,又嫌选择的手续麻烦,于是让这些被胡乱捉来的乡下人自己掷竹筊定生死,胜筊阳筊者开释,阴筊者斩首,死生存亡一切交给供台上的泥塑三王安排,真是骇人听闻。那年刚刚九岁的沈从文每天忙着在河边看杀人,又在三王庙里看乡下人掷筊,看他们“如何闭了眼睛把手中一副竹筊用力抛去,有些人到已应当开释时还不敢睁开眼睛。又看着些虽应死去,还想念到家中小孩与小牛猪羊的,那分颓丧那分对神埋怨的神情,真使我永远忘不了”。多年以后他在文章中写道。在中国长达几千年的历史发展中,湘西曾长期为历史所遗忘,直到康熙年间,清王朝对湘西实行“改土归流”之前,苗族聚居地还是既无土司管理,又无流官辖治的“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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