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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分享——企业13种类型送礼财税处理大全

核心提示:企业在日常经营活动中,送礼是不可回避的问题,如何送礼是个学问,如何进行恰当的财税处理,对财务人员来说是一个比较大的挑战。

一、企业送礼的13种情形

第一、购买礼品用于集体福利

第二、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第三、购买礼品发放给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

第四、自产货物发放给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

第五、自产货物赠送给客户

第六、购买礼品赠送给客户

第七、自产货物用于捐赠(限额和全额)

第八、买一赠一

第九、自产货物用于市场推广

第十、充值卡送礼品

第十一、给职工和客户发放购物卡

第十二、给职工和客户发网络红包

第十三、现金发放过节费

二、具体的财税处理

第一、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财税处理:

ABC公司是一家食品生产企业,本月将外购的鸡蛋一批,进价5000元,进项税额650元,用于职工食堂。

1、会计处理:

购进时:借:库存商品 5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650

贷:银行存款 5650

食堂领用时: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5650

贷:库存商品 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期末计提职工薪酬时: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 ,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
2、增值税:购进的进项税额需转出,因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企业所得税:不视同销售,转出的进项税额并入职工福利费限额扣除。

4、个人所得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按现行税法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二、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财税处理

ABC公司本月将生产的面包用于职工食堂供职工食用,已知生产成本为4000元,市场售价为5000元

1、会计处理:

领用时: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4650

贷:库存商品4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650 ,

期末计提职工薪酬时: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 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2、增值税:按对外销售的价格计提销项税额,消耗的材料等进项允许抵扣,为视同销售行为。

3、企业所得税:资产的所有权仍然属于企业所拥有,因此不视同销售;价税合计金额并入职工福利费限额扣除。

4、个人所得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为其是用于集体福利。

第三、购买礼品发放给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的财税处理:

1、会计处理:同情形一
2、增值税:转出进项税额。
3、企业所得税:无企业所得税交纳,因为视同销售确认收入与同时确认视同销售成本金额相等,不产生价差。

4、个人所得税:并入当月工资中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第四、将自产货物发放给职工的财税处理

ABC公司本月将生产的食品一批发给员工作福利,已知食品的生产成本为8000元,对外销售10000元

1、会计处理:

发放时: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11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0

同时结转成本 借记主营业务成本8000 , 贷记库存商品8000 ,期末计提职工薪酬时:借记管理费用等--福利费 , 贷记应付职工薪酬 113000
2、增值税:计提销项税额,消耗的材料等进项税允许抵扣。依据:同情形二
3、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确认收入10000,同时确认视同销售成本80000元;以视同销售收入,增加业务招待费、广告费计提基数;价税合计金额并入职工福利费限额扣除。依据:同情形三
4、个人所得税:并入当月工资中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第五、自产货物赠送给客户的财税处理

ABC公司本月将食品一批无偿赠送给客户,已知食品成本8000元,对外销售10000元。

1、会计处理:借记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9300 ,

贷:库存商品 8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

2、增值税: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额,耗用材料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3、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确认收入10000,同时确认视同销售成本8000;以视同销售收入增加业务招待费、广告费计提基数;以库存商品及销项税额合计数计入业务招待费,按规定限额扣除;公司负担的个人所得税不允许税前扣除。


4、个人所得税: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20%折比例税率,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第六、购买礼品赠送给客户的财税处理:

1、 会计处理:购进时:借记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银行存款 ,赠送时:借记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记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增值税: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允许抵扣。依据:同情形五:购买商品作为礼品赠送给客户,最大的关注点增值税如何处理的问题。因为给客户赠送礼品理应计入业务招待费,如果认为是个人消费,根据财税【2016】36号文规定,应做进项转出处理;如果认为是赠送,则应视同销售。个人认为,礼品赠送,企业并不是最终的消费者,增值税需要向下游传递,应作视同销售处理。

3、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确认收入,同时确认视同销售成本;以视同销售收入增加业务招待费、广告费计提基数;对计入业务招待费在规定限额内扣除;;公司负担的个人所得税不允许税前扣除。依据:同情形五
4、个人所得税: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依据:同情形五新的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中增加了偶然所得汇总申报的选项,当企业向不特定的对象随机赠送礼品或发放红包时,不需要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可汇总申报个人偶然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第七、将自产货物用于捐赠的财税处理
1、会计处理:借记:营业外支出---限额扣除或全额扣除,贷记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或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增值税:捐赠分公益性捐赠或非公益性捐赠,其对应的税金支出计入营业外支出中。

3、企业所得税:(假定不考虑以前年度捐赠额结转等情形)A、首先分析视同销售业务:同时调增视同销售收入调减视同销售成本,B、再分析捐赠业务:分可可全额扣除的及取限额扣除,其中全额扣除全部在当期扣除,限额扣除的,可结转以后三年内扣除。

C、视同销售收入可增加广告费和招待费限额的计提基数。八、买第八、有关买一赠一的财税处理

ABC公司本月销售食品一批,金额为10000元,同时赠送一批酒精,已知食品成本为4000元,酒精成本为1000元。

1、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1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食品80000

主营业务收入---酒精20000酒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食品4000

酒精 1 000

贷:库存商品——食品4000

酒精 1000

2、增值税:不是无偿赠送,不适用视同销售的规定,可视为捆绑销售或者实物折扣。发票应该分开开具。

3、企业所得税:赠品不按视同销售处理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4、个人所得税:不代扣代缴。

第九、将自产货物用于市场推广的财税处理

ABC公司为扩大市场影响力,春节前,将自己生产的食品向市民开展赠送活动。该批产品成本10万元,公允价值20万元(不含税)。

1、会计处理:借:销售费用---广告和业务宣传费 12.6

贷:库存商品 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6

2、增值税: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额2.6万元,进项税额允许抵扣。
3、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确认收入20万元,同时确认视同销售成本10万元;以视同销售收入20万元增加业务招待费、广告费计提基数;12.6万元计入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规定限额扣除;公司负担的个人所得税不允许税前扣除。

4、个人所得税: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

第十、购物时送折扣券的财税处理

ABC公司在销售食品时,凡购食品1000元时,送折扣券200元,下次消费时可以直接抵贷贷款

1、会计处理:

购物时:借:银行存款 1130 

贷: 主营业务收入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

下次购物时用折扣券直接抵货款.则按实际收到的货款借记银行存款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及销项税额。

2、增值税:实质是一种打折销售,所以应按折扣后的价格交纳增值税。

3、企业所得税:按实际收入成实际成本计算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4、个人所得税: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依据:《

第十一、给职工和客户发放购物卡的财税处理

ABC公司为欢度春节在超市购买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150张,其中发放给职工100张用于采购山核桃等节日用品,赠送给客户50张作为礼品。

1、会计处理购卡时借:预付账款 150000

贷:银行存款 150000

发给给职工时: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100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00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 100000

贷:预付账款 100000

赠送给客户时: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50000

贷:预付账款 50000
2、 增值税:发放时不视同销售;取得超市开具的普通发票,品名“预付卡销售和充值”(601),发票税率栏填写“不征税”。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按照规定,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企业所得税:发放前不得税前扣除,发放时分别作为福利费(职工部分)和业务招待费(客户部分)在企业所得税前限额扣除。

4、个人所得税:发放给职工部分并入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发放给客户部分按“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二、给职工和客户发网络红包的财税处理

ABC公司在2020年元旦晚会上,来宾(非本公司员工)可以微信扫码随机获取微信红包,来宾吴先生获得微信红包800元。同时,该公司通过微信平台向本单位职工每人发放定向红包1000元,合计发放10万元。

1、 会计处理:略

2、企业所得税:800元计入业务招待费限额扣除,对于公司负担的个人所得税不允许税前扣除;10万元计入职工福利费限额扣除。

3、个人所得税:A、对于吴先生,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现金发放过节费的财税处理

为欢度春节,ABC公司给120名员工每人发放过节费1500元。

1、 会计处理(略)

2、企业所得税:并入福利费在不超过工资薪金14%的标准限额扣除。

3、个人所得税:全额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来由公司代扣代缴

三、几个重要提示

1、有关将自产的货物用于赠送,捐赠、业务宣传及用作非应税项目,是作为视同销售处理的,但是否需要在财务上确认收入,并同时结转成本目前并没有统一的定论。因为确认收入及成本与按成本及市价确认的销项税额作为成本费用支出,并不影响最终的损益,但其企业企业的收入额,成本额,费用额,最终影响与收入有关的费用限额扣除,如业务招待费,广告及业务宣传费。

2、在实务中,对有扣除上限的如福利费,业务招待费,广告及业务宣传费等最好不要对应的确认成财务的收入额,否则可能导致部分费用无法全额扣除,直接给企业带来不利的影响。

本私塾课堂持续讲企业财经方面的实务事及热难点问题,希望能对各位财务同仁有所帮助,对各类企业有所启迪,谢谢大家的持续关注及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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