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的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的设置,以及各部门的职数编制的确定,都需要上级编制委员会确定;如果是由地级市管理的县,就由市委编委会确定,如果是省直管的县,那么就由省委编制委员会确定。
我们首先来了解一下确定县政府工作部门数量的依据是什么?
一般而言,根据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县政府确定多少个组成部门、直属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以及每个单位都有多少人员编制,主要是依据这个县的辖区面积、人口、财政收入、生产总值、经济发展等因素。
另外,有关内设机构的设置还要参考市政府、省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的设置,以便对接和落实上级的工作部署。
县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置一般都不超过30个。
县政府都有哪些工作部门?都是什么行政级别?
不同省份的市县对工作部门的设置略有不同,但是一般都设置以下工作部门: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民族事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审计局、县水务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林业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乡村振兴局等。
一般来说,这些部门都是正科级单位,与各个乡镇党委和政府是同一个行政级别,不过个别部门的负责人由县领导兼任,例如县公安局局长就是由副县长兼任。
在排名上,县政府办公室和县发改委一般都排在前面。
现在对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设置管理非常严格,没有经过专门的审批,各县政府都不得随意设立。
对议事协调机构也一直进行清理和规范,撤销了一些议事协调机构,其原来承担的任务都交个相关的职能部门承担。
对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的人员编制有哪些规定?
一是严格核定部门领导职数,县政府工作部门领导一般配备正职1名,副职1—2名。
例如县教育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二是对人员编制的管理实行动态管理,不断优化人员结构;现在有些县政府经常从乡镇借调一些干部到职能部门工作,根据规定,这些部门的人员包含借调的干部在内,不得超过核定的部门人员编制职数。
对县政府有关岗位设置有什么要求?
县政府不设秘书长和副秘书长职位,相应的职责由县政府办主任和副主任履行。
县政府不配备县长助理或者副县长助理。
县政府各部门不得配备领导助理,例如不得配备局长助理、主任助理和镇长助理等职位。
县长和副县长不配备专职秘书,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指定一名干部作为工作联系人。
结束语:县政府是我国基层重要的一级政府,在我国的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当中,发挥了相当大的作用;中央和各省市对县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置都作出了规定,按照精兵简政的原则配备干部,尽量减轻财政负担;中央也建立了为基层减负和容错纠错机制,让基层部门和干部敢作为、肯担当,落实好上级有关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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