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喜欢看明清古装剧的朋友们,相信对一个职位,也是十分的熟悉,这就是布政使,作为一位朝廷要官,布政使驻扎在地方,但是同样也能直接向皇上汇报要事,这多少也让人有些好奇,清代的布政使,相当于如今的什么官职呢?你可能猜不到,不妨让我们来好好看看。
先来说说这个职务的含义,明代初年,朱元璋用“承宣布政使司”取代了元朝的行中书省,成为了新的地方行政机关,取自“朝廷有德泽、禁令、承流宣播,以下于有司”之意,而“左右布政使”成为了最高长官,共同经理全省事务。
明太祖对这个职务,更是十分看重,将其称之为“国家磐石、古之牧伯”并且定位为正二品官职。
明朝期间,布政使能够掌管一省政事,能够直接向督察院汇报情况,如果遇到天子即位,还需要左布政使亲自前往京师。
而到了清朝,虽然沿用了明的体制,但是在权力制约等方面,更加细化,清代时期,总督成为了地方最高的行政长官,总理一省或者两省,至多三省,乾隆后期则共分为八个总督,官职正二品。
至于布政使,为从二品,级别要比总督稍微低上一点,而在康熙以后,也从左右二人,改成了一人担任,除此之外,要受到总督和巡抚的节制。
而清朝布政使的职责则包括:
承宣政令:发布和宣传朝廷的政务、法令,并且负责具体落实到各府、厅、州、县
管理纠察官员:发放官员的钱粮俸禄,考量下属官员每年的绩效,大小功过,并且上报给吏部
征收税赋:负责一个省份的财政收支,同时还要统计当地户籍、人口和耕地数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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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显然,从职能上来看,布政使放到如今,也算是省级别的官员,而他们的收入是怎样的呢?按照明代定制,布政使每月俸禄为米48石,每年岁米576石,而根据顺治十三年(1656年)议定的俸禄标准,正从二品的俸银为155两,俸米155斛。平均一个月下来,除去粮食外,只有十多两银子。
清朝中期,一两银子大约等价于450多元,这一笔收入对朝廷大员来说,似乎有些少,因此雍正元年,皇帝创造了养廉银制度,布政使因此获得了更多的收入。
其中直隶、新疆、苏州三个省区的布政使,养廉银数量最高,达到了9000两,而在此之后,两湖、山东山西、江宁安徽等地也达到了8000两,其余5000到7000不等,养廉银的多少,也和布政使的业绩、地理位置的远近,政务的是否繁忙有着很大的关系。
当然,由于布政使的地位饿,其在清廷之中,也十分容易处于风口浪尖之上,比如乾隆时期三大贪污案之一,王亶望贪污案,就是因为王亶望在担任甘肃布政使期间,伙同了该省大小官员,私吞了大约300万两的白银,导致当地激起民变。
因此清廷对于布政使的管理,也是下了很大一份功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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