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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小说--第26章至第30章

文字转载自:无忧书城

第二十六章 琼恩

《冰与火之歌》小说--第26章至第30章

那个新兵走进训练场时,琼恩正在向戴利恩示范侧劈的诀窍。“两脚要张开一点,”他叮嘱道,“以免重心不稳,对,就是这样。出手的时候身体旋转,把全部的重心放在剑上。”

戴利恩停了下来,掀开面罩。“诸神在上,”他喃喃道,“琼恩,你快瞧瞧。”

琼恩转身,隔着头盔的细窄眼缝,他看到了他平生所见最为肥胖的男孩站在兵器库门口。单凭目测,他大概有二十石重,肥大的下巴完全遮掩住刺绣外套的绒毛领口,圆滚滚的月亮脸上一对苍白的眼睛局促地四下转动,汗水淋漓的肥胖指头则在天鹅绒上衣上揩个不停。“他……他们叫我来这边……受训。”他不确定地道。

“公子哥儿一个,”派普对琼恩说,“南方来的,八成是高庭一带的人。”派普曾经跟着戏班走遍七国全境,自称凭口音便能分辨别人来自何方,操什么营生。

胖男孩穿着绒毛滚边的外套,胸前用鲜红丝线绣着一个大跨步的猎人。琼恩不认得这个家徽。只见艾里沙·索恩爵士望了望他的新手下说:“看来这年头南方连盗猎者和小偷都人手短缺,这会儿倒把猪送来防守长城啦。我说火腿大人,这身毛皮和天鹅绒敢情就是您的铠甲了?”

众人很快便发现这新兵自己带来了全套行头:加衬垫的上衣,煮过的硬皮甲,铁铠和头盔,还有个包皮的大木盾,上面同样刻着他衣服上那个健步猎人纹章。由于这身装备没一件是黑的,艾里沙爵士便坚持要那新兵到武器库去换一套。这一换就是半早上。因为他的腰围太粗,唐纳·诺伊只好拆开整件胸甲,再帮他前后套上,两边用皮绳捆住。为了帮他戴上头盔,面罩便保不住。他的皮护手和绑腿紧紧地绑在四肢上,使他几乎动弹不得。全副武装之后,新来的小子看起来活像条煮得过熟的香肠,随时可能爆开。“希望你不像看起来那么不中用,”艾里沙爵士道,“霍德,试试猪头爵士有多厉害。”

琼恩·雪诺听了立刻皱起眉头。霍德在采石场里出生,当过石匠的学徒,今年十六岁,高大又结实,打起人来下手很重,琼恩还没尝过更厉害的拳头。“这下有人要他妈的倒大霉了。”派普喃喃道,事情果真如他所料。

打斗不到一分钟就告结束。胖子倒在地上,血从碎掉的头盔和肥短的手指间流出来,他全身都在颤抖。“我投降,”他尖叫,“别打了,我投降,不要打我。”雷斯特和其他几个男孩哄笑成一团。

即便如此,艾里沙爵士还是不肯罢休。“猪头爵士,给我起来,”他叫道,“把剑捡起来。”眼看胖子还是躺在地上,索恩向霍德示意,“拿剑脊揍他,直到他爬起来为止。”霍德试探性地敲敲对手仰高的脸颊。“你该不会就这点力气罢?”索恩讥讽。霍德于是双手持剑,狠狠地砍将下去,力道之猛,虽然是用剑脊,皮甲还是应声破裂。新兵痛苦地哀嚎。

琼恩跨前一步,派普忙伸出戴护套的手抓住他。“琼恩,不要冲动。”小个子一边紧张地瞄了艾里沙·索恩爵士一眼,一边悄声对他说。

“还不快给我起来。”索恩又说。胖男孩挣扎着想起身,谁知竟滑了一跤,又重重地摔倒在地。“猪头爵士有进步啰。”艾里沙爵士说,“再打。”

霍德举起剑准备继续。“给我们切块火腿唷!”雷斯特狞笑着催促他。

琼恩甩开派普的手。“霍德,够了。”

霍德转头去看艾里沙爵士。

“野种出来为农民打抱不平啦?”教头用他那尖锐而冷酷的声音说,“雪诺大人,你别忘了,我才是这里的头儿。”

“霍德,你看看他,”琼恩劝促道,故意不理睬索恩。“人家都投降了,你这样趁火打劫有什么意义?”他在胖子身旁蹲了下来。

霍德放下剑。“他投降了,”他跟着重复。

艾里沙爵士黑玛瑙似的眼睛紧紧盯着琼恩·雪诺不放。“我说哪,原来咱们野种谈恋爱啦。”他边看着琼恩扶起胖子边说,“雪诺大人,亮剑。”

琼恩抽出长剑,他只敢反抗艾里沙爵士到某种程度,而他暗自担心这回做得太过火了。

索恩微笑道:“野种打算为他心爱的小姐而战,所以我们得好好打一场。小老鼠、雀斑男,你们跟大笨头一边。”雷斯特和阿贝特走到霍德旁边。“你们三个人应该够猪小姐受的了。但首先,你们要打发掉挡路的野种。”

“躲在我背后。”琼恩对胖子说。艾里沙爵士常叫两人打他一个,但从来没有三对一。他自知今晚上床时大概会伤痕累累。于是他屏气凝神,准备大干一场。

派普突然出现在他身边。“我想三打二应该会更精彩。”小个子开心地说。他放下面罩,抽出佩剑。琼恩还来不及抗议,葛兰也走上前来加入他们。

整个广场顿时一片死寂。琼恩感觉得出艾里沙爵士的眼神。“你们还等什么?”他用轻得吓人的声音问雷斯特和其他人,然而最先出手的却是琼恩,霍德差点就不及举剑格挡。

琼恩不断进攻,逼得这个年长的男孩节节后退。要了解你的敌人,罗德利克爵士曾经这么教他,而琼恩很了解霍德,他壮得惊人,但缺乏耐心,向来不惯防守。只要想办法激怒他,他自会门户洞开,破绽百出。

这时其他人也加入战局,刀剑交击声刹时响彻广场。琼恩挡下一记照头挥来的猛击,力道之大震得他手臂酸麻。他一记侧劈打中霍德的肋骨,只听对方一声闷哼,随即反手砍中琼恩肩膀。锁甲铿锵一声,疼痛直逼脖颈,但霍德也暂时重心不稳,于是琼恩猛力扫他左腿,他咒骂着轰然倒地。

葛兰依照琼恩教他的诀窍,稳稳地守住阵脚,让阿贝特大感头痛,但派普就没这么好过了。雷斯特大他两岁,又比他重上四十磅,所以他打得很吃力。琼恩闪到雷斯特身后,大力一挥,将这强奸犯的头盔当铃铛敲打,眼看雷斯特头晕眼花,派普乘机突破防线,将他击倒,然后举剑顶着他的喉咙。这时琼恩早已转换阵地,阿贝特一看自己陷入以一打二的劣势,急忙退后叫道:“我投降。”

艾里沙·索恩爵士一脸嫌恶地环视全场:“你们这些小鬼耍把戏也耍得太久了,今天就到此为止。”说完他走开去,当日的练习便告结束。

戴利恩扶霍德起身,采石匠的儿子摘下头盔狠狠地摔到广场对面。“雪诺,刚才那一刹那,我还以为逮到你破绽了呢。”

“嗯,但只有那一刹那。”琼恩回答。覆盖在护甲和皮革下的肩膀隐隐作痛,他收起剑,想取下头盔,但刚抬手就痛得龇牙咧嘴。

“让我来。”一个声音说。粗厚的手指解开他喉咙的皮带,轻轻地捧起头盔。“伤得严重吗?”

“不是第一次了。”他摸摸肩膀,皱紧眉头,广场上除了他们几个一片空旷。

胖男孩的发际有凝固的血块,正是刚才霍德砍裂头盔的地方。“我是山姆威尔·塔利,来自角……”他停下来舔舔嘴,“我的意思是……那是我……我‘曾经’是角陵塔利家族的人。我前来加入黑衫军,家父是蓝道伯爵,高庭提利尔家族的封臣。我本来是爵位继承人,不过……”他没有说下去。

“我是琼恩·雪诺,临冬城公爵奈德·史塔克的私生子。”

山姆威尔·塔利点点头。“我……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叫我山姆,我妈都这样叫我。”

“你呢,则要尊称他雪诺大人,”派普边说边凑过来。“你不会想知道他妈怎么叫他的。”

“这两位是葛兰和派普。”琼恩说。

“长得丑的是葛兰。”派普道。

葛兰一脸不悦地说:“你比我丑咧,起码我没生一对蝙蝠耳。”

“我衷心地感谢你们。”胖男孩正色道。

“刚才你怎么不站起来反击啊?”葛兰问他。

“我也想,真的,可我……我就是做不到。我也不想一直被揍。”他看看地面,“我……我猜我是窝囊废一个,家父常这么说。”

葛兰的表情如遭雷击,就连派普也说不出话来,而他一向对任何事情都爱发表意见。怎么会有人自称窝囊废呢?

山姆威尔·塔利想必是从他们脸上读出了他们的想法,他的视线刚碰到琼恩的眼睛,随即像受惊的动物般转开。“我……对不起,”他说,“我……也不想这样的。”他沉重地走向武器库。

琼恩叫住他。“你受伤了,”他说,“明天你就会进步的。”

山姆一脸哀怨地回过头。“才不会,”他强忍泪水说,“我永远都不会进步。”

等他走后,葛兰皱起眉头。“胆小鬼人人讨厌,”他很不舒服地说,“早知道咱们就不帮他了。要是别人把咱们也当胆小鬼那还得了?”

“你太笨啦,当不成胆小鬼的。”派普告诉他。

“我才不笨。”葛兰说。

“你笨死了。要在树林里遇到大熊,你都不会跑哟。”

“我当然会跑,”葛兰坚持,“而且跑得比你快。”他看到派普嘻皮笑脸,赶紧住口,这才恍然大悟,气得脸红脖子粗。琼恩让他们吵个痛快,自己走回武器库,挂回佩剑,脱下一身伤痕累累的铠甲。

黑城堡的生活有种固定的规律:早上练剑,下午干活。黑衫弟兄交给新兵们各种不同的差事,以判断他们适合的职业。偶尔琼恩会奉命带着白灵出外打猎,为总司令的晚餐加菜,他非常珍惜这种机会。只可惜这种机会实在少之又少,他得用十几倍的时间待在唐纳·诺伊的武器库里,转磨刀石,帮这位独臂铁匠把钝斧磨利;或是在诺伊敲打铸剑时,在旁鼓动风炉。其他时候他还会传达口信,站岗放哨,刷洗马厩,制造弓箭,照料伊蒙师傅的鸟儿或协助波文·马尔锡清点账目。

当天下午,他奉守卫长之命,带着四桶刚压碎的小石子,前往升降铁笼,负责把碎石铺在长城结冰的走道上。即使有白灵相伴,这依旧是件既孤单又无趣的差事,但琼恩不以为忤。倘若天气清朗,站在长城之上,半个世界尽收眼底,何况这里的空气向来清新冷冽。他可以在这里静静思考,而他发觉自己想起了山姆威尔·塔利……奇怪的是,还有提利昂·兰尼斯特。他不禁好奇提利昂会怎么对待这胖小子。侏儒曾嘻嘻笑着对他说:大部分的人宁可否认事实,也不愿面对真相。这个世界有太多逞英雄的胆小鬼,能像山姆威尔·塔利这样自承怯懦还真需要点古怪的勇气。

他的肩膀还在痛,也因此拖慢了工作进度,等铺完走道,天已经快黑。他逗留在长城上观看日落,看着夕阳把西边的天染成一片血红。直到夜幕低垂,琼恩方才拾起空桶,走回铁笼,拉铃叫下面的守卫放他下去。

他和白灵回到大厅时,晚餐已差不多结束。一群黑衣弟兄聚在火炉边喝着烫过的酒,赌起骰子。他的朋友们坐在西墙下的长凳上,笑作一团。派普正绘声绘色地说着故事,这个跟过戏班的大耳朵男孩是个天生的骗子,擅长模仿各种声音,听他讲故事,如同身临其境,一会儿模仿国王,一会儿又变成猪倌。当他学起酒店女侍或待字闺中的公主时,那高亢的假音每每让大伙儿笑得泪流不止,而他装起太监则像极夸张化的艾里沙爵士。琼恩和大家一样喜欢听派普胡闹……但这天晚上他却转身走到长凳的尽头,山姆威尔·塔利坐在那儿,离其他人远远的。

琼恩在他对面坐下时,他正吃着厨子们为晚餐准备的最后一个猪肉馅饼。胖男孩看到白灵,两眼张得老大。“那是狼?”

“是冰原狼,”琼恩道,“他叫白灵。冰原狼是我父亲的家徽。”

“我们家是健步猎人。”山姆威尔·塔利说。

“你喜欢打猎?”

胖男孩听了浑身发抖,“最讨厌了,”他似乎又要哭起来。

“又怎么了?”琼恩问他,“你怎么老是怕东怕西?”

山姆盯着最后一个猪肉馅饼,虚弱地摇摇头,吓得连话都不敢说。大厅里突然响起一阵哄笑,琼恩听到派普用假音发出怪叫。他站起身。“我们出去吧。”

肥大的圆脸抬起来,狐疑地看着他。“干嘛?出去做什么?”

“聊天。”琼恩道,“你看到长城了吗?”

“我胖虽胖,眼睛可没瞎。”山姆威尔·塔利说,“我当然看见了,它有七百尺高哩。”但他还是站了起来,裹起一件绒毛滚边的披风,随琼恩走出大厅。他依旧提心吊胆,仿佛怀疑有什么卑劣的恶作剧在门外的暗夜等候他。白灵跟在他们身边。“我真没想到是这样,”山姆边走边说,呼息在冷气里凝成白雾。他光是跟上脚步,就已经累得气喘吁吁。“所有的房舍都破败不堪,而且这儿好……好……”

“好冷?”厚厚的冻霜正逐渐笼罩城堡,琼恩感觉得到灰色的野草在他脚下咯啦碎裂。

山姆悲苦地点头。“我最怕冷了,”他说,“昨晚我半夜醒来,屋里黑漆漆的,火也熄了,我本以为等到今早上,自己一定会活活冻死。”

“你一定是从比较温暖的地方来的。”

“到上个月为止,我都没见过雪。当时我正跟家父派来送我北上的人穿越荒冢地,天上就开始落下这种白白的东西,像阵柔软的雨。起初我觉得好美,像是从天而降的羽毛,但它下个不停,冻得我连骨头都快结冰。雪一直下,下到人们胡子里都是冰块,肩膀上也积满了雪,还是不停,我真怕它就这样下个没完。”

琼恩只是微笑。

绝境长城高高地耸立在他们面前,在残月苍白的光芒照映下闪闪发亮。繁星在头顶的夜幕中燃烧,澄澈而锐利。“他们会逼我上去吗?”山姆问,他一眼扫到城上蜿蜒的木制长梯,脸顿时像结块的酸牛奶一样僵硬。“要我爬上去我不死才怪。”

“那边有个绞盘,”琼恩指给他看,“你可以坐在铁笼里吊上去。”

山姆威尔·塔利哼了一声:“我讨厌高的地方。”

这太离谱了。琼恩难以置信地皱起眉头。“你到底有什么不怕?”他问,“我真搞不懂,假如你真这么窝囊,那你干嘛来这儿?胆小鬼加入守夜人部队做什么?”

山姆威尔·塔利久久地注视着他,那张大圆脸仿佛就要塌陷进去。他在结霜的地面坐下,竟就这么哭了起来,抽抽噎噎,整个身体都在颤抖。琼恩·雪诺没了主意,只能站在一旁观看。他的泪水如同荒冢地的雪,似乎永远不会停。

到头来还是白灵聪明。苍白的冰原狼像阴影一般无声地靠过去,舔舐山姆威尔·塔利脸上温热的泪水。胖男孩惊叫了一声……但不知什么缘故,转眼间他的啜泣就变成了欢笑。

琼恩·雪诺也笑了。随后他们一起坐在结冰的地面上,蜷缩在斗篷里,白灵窝在两人之间。琼恩说起他和罗柏在夏末雪地里找到刚出生的小狼群的故事。这好像是一千年前的故事了。但很快,他发觉自己谈到了临冬城。

“我有时候做梦都还会回去。”他说,“我梦到自己走在空荡荡的大厅里,四壁反射着我的声音,却无人应答,所以我加快脚步,打开一扇扇门,喊着其他人的名字。我不知道自己究竟要找谁,多半是找我父亲,有时候却是罗柏,有时又是我小妹艾莉亚,或是我叔叔。”想起至今依然下落不明的班扬·史塔克,他不禁难过起来。熊老派了游骑兵北出长城去找他。杰瑞米·莱克爵士领过两次队,“断掌”科林则从影子塔出发,但除了叔叔在森林里偶尔留下来当路标的火把外,可说一无所获。一旦进入陡峭的西北高地,各种记号便都突然不见,班扬·史塔克的痕迹消失得无影无踪。

“在梦中你找到人了吗?”山姆问。

琼恩摇摇头。“一次也没有。城堡里总是空无一人。”他从未对人说起过这个梦,更不明白自己此刻为何独对山姆敞开胸怀,但说出来的感觉真好。“连鸟巢里的乌鸦也不见了,马厩里只剩下一堆枯骨,每次都把我吓得半死。我开始乱跑,到处开门,三步并作两步地爬着高塔楼梯,尖叫着别人的名字,任何人都好。最后,我发现自己站在通往地下墓窖的门前,里面一团漆黑,我只能看见蜿蜒向下的螺旋梯。不知怎的,我很清楚自己必须下去,但我却不想下去。我害怕等在里面的东西。古时候历代的冬境之王都在那儿,坐在他们的王位上,石雕狼躺在脚边,大腿横放着铁剑,可我怕的却不是他们。我大声尖叫,我告诉他们我不是史塔克家的人,此地与我无关,然而没有用,不管怎样我都必须下去。于是我扶着墙壁前进,没有火把照明,我只好慢慢往下走。路越来越暗,越来越暗,暗到我直想尖叫。”他停下来,皱起眉头,觉得很不好意思。“每次梦到这里,我就醒了。”他醒来时总是浑身冷汗,独自在黑暗的卧室里发抖。这时白灵会跳到他身边,用如朝阳般温暖的身躯依偎他,然后他会把脸枕在冰原狼长长的白色毛皮上,再度沉沉睡去。“你会梦见角陵吗?”

“不会。”山姆抿紧嘴唇。“我讨厌那里。”他搔搔白灵耳背,陷入沉思,琼恩也没追问。又过了一阵子,山姆威尔·塔利终于开始说话,琼恩·雪诺则静静聆听,听这个自承懦弱的胆小鬼亲口述说来到绝境长城的的缘由。

塔利家族历史悠久,盛名远播,是高庭公爵兼南境守护梅斯·提利尔的封臣。山姆威尔乃是蓝道·塔利伯爵的嫡长子,生来就继承了富饶的领地、坚固的堡垒和一把传奇的双手巨剑。剑名“碎心”,是用瓦雷利亚钢打造而成,父子历代相传,已有近五百年之久。

然而不论山姆威尔诞生时,父亲对儿子有着何种的骄傲,都已经随着他的日渐长大、变得肥胖、柔弱又脾气古怪,而全部烟消云散。山姆喜欢听音乐,喜欢编曲子,喜欢穿柔软的天鹅绒,喜欢跟在城堡厨房的师傅身边、陶醉于他调制的柠檬蛋糕和蓝莓甜饼的浓郁香气里。他的兴趣在于读书以及和小猫玩耍,手脚笨拙的他,却又反常地热爱舞蹈。只是他见了血就反胃,连看杀鸡都会哭。角陵的教头来了又去,试图将山姆威尔变成他父亲所期望的骁勇骑士。这孩子受过骂也挨过棍,尝过耳光也熬过饿。有个人叫他穿着锁子甲睡觉,好让他习惯军中生活。另一个人则叫他穿上母亲的衣服,绕城示众,用羞辱来激发他的男子气概。结果他却越来越胖,胆子越变越小,最后蓝道伯爵的失望转成愤怒,终至厌恶。“有一次,”山姆透露,他的声音像是悄悄话。“从魁尔斯来了两个白皮肤蓝嘴唇的男巫,他们杀了一头野公牛,然后把我浸在温热的鲜血里,可我并没有像他们所说的那样变勇敢,我只觉得恶心,呕吐。结果父亲教他们两个都吃了顿鞭子。”

在接连三年生出三个女儿后,塔利夫人终于又为伯爵产下第二个儿子。从那天起,蓝道伯爵便不再理会山姆,而把全副精神都投注在这个年纪较小、强壮又有活力,怎么看都更讨他欢喜的儿子身上。于是山姆威尔度过了几年甜美的安逸岁月,沉浸在音乐和书本中。

直到他十五岁命名日那天清晨,他被叫醒后,发现自己的马已经鞍辔妥当,正等着他。三个侍卫护送他来到角陵附近一座森林里,父亲在那儿剥鹿皮。“你就快成年了,又是我的继承人,”蓝道·塔利伯爵一边用猎刀割开皮肉,露出里面的骨架,一边对他的长子说,“你没给我什么借口,我无法将你除名,但我也不会把该由狄肯继承的领地和封号交给你。只有强壮的人才配持有”碎心“,而你连碰它的剑柄都不配。所以我作了决定,你今天就得宣布自己渴望披上黑衣,放弃一切继承权,并在天黑前动身北上。”

“如果你不照办,那明天我们会外出打猎,而你的马将在林中某处跌倒,你也会飞出马鞍摔死……至少我会这么告诉你母亲。她心肠太软,连对你这种人都疼爱有加,我不想让她难过。你不用幻想会死得多干脆,或是有办法抵抗,因为我会很乐意穷追不舍,亲手宰掉你这头猪。”他抛开猎刀,手臂到肘全都染得腥红。“所以啰,你有两个选择,不是守夜人,”——他把手伸进鹿尸,掏出心脏,血淋淋地握在手中——“就是这个。”

山姆用种平静而死板的声音说着故事,仿佛这事发生在别人身上,而不是他自己。奇怪的是,琼恩心想,他竟然停下来不哭了。他说完后,两人坐在一起听夜风。全世界没有旁的声音。

最后琼恩道:“我们该回大厅去了。”

“怎么?”

琼恩耸耸肩。“那儿有热苹果酒可喝,不然你也可以喝烫过的葡萄酒。戴利恩心情好的话,会唱歌给我们听。来这儿之前,他原本……呃,是个歌手,嗯,可能不很专业啦,但挺不赖,算是未出师的歌手罢。”

“他怎么会来这儿?”山姆问。

“金树城的罗宛伯爵发现女儿被他睡了。那个女的大他两岁,戴利恩发誓是她帮他爬进卧室窗户的,可在父亲严厉的目光下,她指称自己是被强暴,于是他就来啦。伊蒙师傅听过他唱歌后,说他的声音像加了蜜的雷。”琼恩微笑,“陶德有时也唱歌,如果你把那也算做是歌的话。他都唱些打他爹那儿学来的饮酒歌,派普说他的声音是加了尿的屁。”两人齐声哈哈大笑。

“他们两人的歌声我都想听听,”山姆承认。“但他们不会欢迎我的。”他满脸愁容道,“他明天还会逼我打架,对吧?”

“没错。”琼恩很不情愿地说。

山姆蹒跚地站起身。“我想办法睡一会儿好了。”他裹紧斗篷离开。

琼恩带着白灵回到大厅时,其他人都还在。“你跑哪儿去啦?”派普问。

“跟山姆聊天。”他说。

“他实在窝囊透顶,”葛兰道,“晚上吃饭,长凳上明明还有空位,可他拿了馅饼偏偏就不敢过来跟我们一起坐。”

“火腿大人太尊贵啦,不跟我们这种人同桌用饭的。”杰伦猜测。

“你们看看他吃猪肉饼的样子,”陶德狞笑道,“简直就是在跟兄弟叙旧。”说完他学起了猪叫。

“闭嘴!”琼恩愤怒地斥道。

其他男孩被他突如其来的怒气吓住,纷纷沉默下来。“听我说。”琼恩平静地告诉他们该怎么做。如他所料,派普站在他这边,但令人惊喜的是霍德也表示支持。葛兰起初还有些犹豫,但琼恩知道怎样才能说动他。其他人也纷纷同意。琼恩或好言劝说,或以利相诱,有时出言羞辱,必要的话也用武力要挟。最后所有人都愿意照他的话去做……只有雷斯特不肯。

“你们要孬种就孬种罢,”雷斯特说,“但如果索恩叫我跟猪小姐打,我可是会好好切他一大块火腿下来。”他当着琼恩的面冷笑两声,转身便走。

几小时后,当全城的人都在沉睡时,他们三个到他寝室去了一趟。当葛兰抓住他的手,派普坐上他的腿,白灵扑到他胸膛的时候,琼恩可以听见雷斯特急促的喘息。冰原狼的两眼如一对彤红的火烬,他用牙齿轻轻划破男孩喉咙柔软的皮肤,微微见血。“别忘了,我们知道你睡在哪儿。”琼恩轻声说。

隔天早上,琼恩听见雷斯特对阿贝特和陶德解释,说他刮胡子的时候如何不小心被剃刀刮伤。

从那天起,不论是雷斯特或其他人,谁都不会伤害山姆威尔·塔利。若艾里沙爵士要他们和他单打,他们就站在原地,拨开他缓慢笨拙的攻击。假如教头扯着喉咙叫他们进攻,他们便跳到山姆身边,然后轻轻地在他胸甲、头盔或脚上点一记。艾里沙爵士气得半死,出言胁迫,骂他们是懦夫、娘娘腔,什么难听的话都出了笼,但依旧没人动山姆半根汗毛。几天后的一个晚上,他在琼恩的敦促下,坐在霍德旁边跟大家一起吃晚餐。之后又过了两个星期,他才鼓起勇气加入谈话,很快就跟其他人一样,被派普的鬼脸逗得哈哈大笑,然后开起葛兰的玩笑来。

山姆威尔·塔利虽然臃肿笨拙,胆子又小,但他可不笨。有天夜里,他来到琼恩的寝室,“我不知道你做了什么,”他说:“但我知道是你做的。”他害羞地转开视线。“我本来一个朋友也没有。”

“我们不是朋友,”琼恩拍拍山姆宽阔的肩膀,“我们是兄弟。”

他们的确是兄弟啊,山姆离开后,他暗自思量。罗柏、布兰和瑞肯都是父亲的孩子,他也依然爱着他们,但由于凯特琳·史塔克的关系,琼恩知道自己终究不是他们的一分子。临冬城的灰墙或许仍令他魂牵梦萦,然而现在黑城堡才是他的生命皈依,他的手足兄弟则是山姆、葛兰、霍德、派普和其他无法见容于社会。穿着黑衣的守夜人。

“叔叔说得没错呢。”他悄声对白灵说,却不知此生能否与班扬·史塔克重逢,好当面感谢他。

第二十七章 艾德

《冰与火之歌》小说--第26章至第30章

“诸位大人,这些麻烦都是首相的比武大会带来的。”都城守备队的司令官向御前会议抱怨。

“国王的比武大会,”奈德皱着眉头纠正他,“我跟你保证,首相对这事一点兴趣都没有。”

“您怎么说都行,大人,可事实是全国各地的骑士陆陆续续都来了哪。而每来一个骑士呢,跟着就来两个自由骑手、三个工匠、六个大兵、一打生意人、两打妓女,至于小偷,多到我猜都不敢猜。这该死的热天已经害城里半数人热得晕头转向,现在又来这么多家伙……昨儿晚上就有人溺死,外加一起酒馆暴乱,三起持刀械斗,一起强奸案,两场火灾,抢劫数不清啦,还有匹喝醉的马冲到修女街去了。前天呢,则有个女人的头被人发现漂在大圣堂的彩虹池里,没人知道那颗头是打哪儿来的,也没人知道那是谁的头。”

“真是吓人哟。”瓦里斯打着哆嗦。

蓝礼·拜拉席恩公爵可没他这么好心。“我说啊,杰诺斯,你要是连城里的秩序都无法维持,恐怕都城守卫队得换个有办法的人来当司令啰。”

史林特生得高头大马,一副双下巴,他听了这话立刻变得跟青蛙一样气鼓鼓的,光头顿时红了起来。“蓝礼大人,就算龙王伊耿再世也管不住。我需要人手。”

“你要多少人?”奈德倾身向前问。依惯例,劳勃又没参加会议,所以他这个“国王之手”只好代为发言。

“首相大人,当然是越多越好。”

“那就雇五十个新兵,”奈德告诉他,“钱的事交给贝里席大人打点。”

“我打点?”小指头说。

“没错。既然你连比武冠军的四万金龙赏金都筹得出,多弄几个铜板维持城里秩序想必不成问题。”奈德转头对杰诺斯·史林特道,“我再从我的贴身护卫中拨二十个人给你,直到城里这批人离开为止。”

“非常感谢,首相大人。”史林特鞠躬,“我向您保证,一定让他们派上用场。”

司令官离开后,奈德转向在场重臣:“这场闹剧早一天结束,我就早一天安心。”仿佛筹措经费和接踵而至的麻烦还不够他受,所有的闲杂人等都把这叫做“首相的比武大会”,这无疑是在伤口上洒盐,好像他才是罪魁祸首。而劳勃竟当真以为他应该为此感到光荣!

“王国就是因为这种事才兴盛的啊,大人。”派席尔国师说,“对上等阶级而言,这是求取荣耀的大好时机。至于穷苦老百姓嘛,也能因此暂时忘忧解愁。”

“很多人还能藉此大捞一笔,”小指头补充,“城里的旅店通通客满,妓女接客接到脚都合不拢,走起路来口袋里的铜板响叮当。”

蓝礼公爵哈哈大笑:“还好我二哥史坦尼斯不在。记不记得那次他提议查禁妓院?结果国王问他说要不要顺便连吃饭、拉屎、呼吸也统统禁了算了。老实讲,有时候我真怀疑史坦尼斯那个丑女儿是怎么来的。老哥他上床简直跟上战场一样,眼神庄严肃穆,打定主意要履行他的责任。”

奈德没有跟着笑。“我也在想你哥哥史坦尼斯的事,不知他何时才会结束龙石岛的探访,重新回到岗位。”

“只要我们把妓女统统赶进海里,他就会马上回来了罢。”小指头此话一出,其他人笑得更厉害了。

“关于妓女的事,我今天也听够了。”奈德起身说,“就到此为止。”

奈德回到首相塔时,守门的是哈尔温。“叫乔里到我房间来,然后叫你爹帮我备好马鞍。”奈德告诉他,口气稍冲了点。

“是的,老爷。”

红堡里的御前会议和这所谓“首相的比武大会”让他满心不耐,奈德边爬楼梯边想。此刻他好想念凯特琳的怀抱,想念罗柏和琼恩在场子里练剑的声音,想念北方的凉爽白昼和清寒冷夜。

进房后他褪去重臣穿的正式丝衣,坐着看了会儿书,等待乔里。这本书全名是《七国主要贵族之世家谱系与历史(内附关于许多爵爷夫人和他们子女的描述)》,由梅利恩国师所撰。派席尔说得没错,这东西还真是枯燥乏味。但琼恩·艾林既然找来读了,奈德相信必有其原因。在这些泛黄的脆弱书页间,肯定埋藏着重要的线索,问题只在于他是否能钻研出其中深意。那究竟是什么呢?这本书册的历史已经超过百年。当梅利恩收集这份蒙尘的婚丧喜庆清单时,目前活在世上的人几乎都还没出生呢。

他再度翻到兰尼斯特家族的部分,刻意慢慢翻页,虽然明知不可能,却仍希望藉此灵光乍现。兰尼斯特家族历史悠久,向上可以追溯到英雄纪元时的骗术高手“机灵的”兰尼。他和“筑城者”布兰登一样同富传奇色彩,却更受歌手和说书人的爱戴。歌谣中的兰尼不靠刀剑,光凭他的机智就把凯斯德利家族赶出凯岩城,又从太阳那里偷来黄金为他的卷发增光。奈德真希望他此刻就在自己身边,帮他把书中那该死的秘密赶出来。

一阵急促的敲门声宣告了乔里·凯索的到来。奈德阖上梅利恩的巨著,传他进来。“我答应从我的卫队里抽二十个人给都城守卫队,直到比武大会结束。”他告诉他,“挑人的事就交给你。让埃林领队,但务必让他们明白,首要任务是平息纷争,而非制造冲突。”奈德起身,打开雪松木箱,拿出一件轻制亚麻布上衣。“找到那个马僮了吗?”

“老爷,您说的这个都城守卫,”乔里道,“他发誓这辈子再也不碰别的马了。”

“为什么?”

“他说自己很了解艾林大人,说什么两人一拍即合。”乔里哼了一声,“他说每逢小伙子们命名日,首相大人总不忘赏几个小钱。还说首相大人熟悉马性,从不让坐骑过分劳累,还每每带胡萝卜和苹果给马儿吃,所以它们都很喜欢他。”

“胡萝卜和苹果。”奈德跟着念了一遍。听起来这小子能帮上的忙比其他几个人还要有限,而他已经是小指头所说那四人之中最后的一个了。乔里和每个人都分别谈过。修夫爵士脾气火爆,不肯多说,刚当上骑士就已经很骄傲。照他的话,倘若首相大人有意和他谈谈,他很乐于接见,但区区一个侍卫队长可没资格盘问他……就算这个侍卫队长大他十岁,剑术强他一百倍也没戏。那个厨房小妹总算还好沟通,她说琼恩大人读书读过头啦,还说他为小儿子的孱弱病体伤神担忧,对夫人又很粗暴。至于那个现在靠拉车维生的跑堂小厮,则从来没跟琼恩大人说过话。不过他倒是知道一堆厨房里的闲话:听说老爷近来常跟国王吵架,老爷嫌东西不好吃,老爷打算送他儿子到龙石岛当养子,老爷对养猎犬突然有了兴趣,老爷去找了个高明的武器师傅,委托他打造一副全新的铠甲,整件镀上白银,胸前安上一只蓝玉雕的猎鹰和珍珠母做的月亮。跑堂小弟说,是国王的弟弟亲自陪他去挑选材料和花样,喔不,不是蓝礼大人,是另外那个,史坦尼斯大人。

“这守卫有没有提到什么值得留意的事?”

“小伙子发誓说琼恩大人同年纪小他一半的人一样健壮,还常跟史坦尼斯大人外出骑马。”

又是史坦尼斯,奈德心想。这可奇了,琼恩·艾林和他固然礼尚往来,却从不亲近。当劳勃北访临冬城时,史坦尼斯也躲回了龙石岛——那座多年前他以哥哥的名义,从坦格利安家族手中夺来的海岛要塞——并只字未提何时归来。“他们都骑马上哪儿?”奈德问。

“那小子说上妓院去。”

“上妓院?”奈德道,“鹰巢城公爵、御前首相和史坦尼斯·拜拉席恩一起上妓院?”他难以置信地摇头,心里暗想要是蓝礼大人听了不知会作何反应。劳勃性好渔色举国皆知,成天有人拿来编歌取笑,但史坦尼斯可不一样。他虽只比国王小一岁,个性却是天壤之别:严峻、缺乏幽默感,从不轻易宽恕他人,重视责任到几近冷酷的地步。

“小伙子坚持说这是真的。首相大人随身带了三个侍卫,小伙子说事后帮他们牵马时,听见他们拿这事开玩笑。”

“是哪家妓院?”奈德问。

“小伙子也不知道,那几个侍卫应该知道。”

“只可惜莱莎把他们都带回艾林谷去了。”奈德干涩地说,“诸神真是想尽办法阻挠我们。莱莎夫人、柯蒙学士,还有史坦尼斯大人……每一个可能知道真相的人都在千里之外。”

“您要不要把史坦尼斯大人从龙石岛给召回来?”

“还不是时候,”奈德道,“等我进一步了解内情,并弄清楚他站在哪一边再说。”这事真教他心烦。史坦尼斯为何离开?难道谋害琼恩·艾林他也有份?难道他在害怕?奈德很难想像有什么能吓住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当年他曾坚守风息堡长达一年之久,到最后提利尔公爵和雷德温伯爵的军队围在城外,成天饮酒作乐,城里却只能靠吃老鼠肉和鞋皮支撑。

“麻烦你帮我把背心拿来,就灰色有冰原狼饰样的那件。我要让这个武器师傅知道我是谁,这样他或许会比较容易开口。”

乔里走到衣橱边。“蓝礼大人也是国王和史坦尼斯大人的弟弟。”

“但他们骑马却没找他作伴,”虽然蓝礼态度友善又笑口常开,奈德仍旧摸不清他的立场。前几天,他把奈德拉到一边,向他展示一个精雕细琢的黄金玫瑰坠子,里面有张密尔画风的鲜活肖像,画中人是个生着雌鹿般眸子和一头柔软棕发的可爱少女。蓝礼似乎急于知道女孩是否让他联想起什么人,当奈德答不上来,只耸了耸肩时,他似乎相当失望。女孩是洛拉斯·提利尔的妹妹玛格丽,后来他坦承,不过有人说她长得像莱安娜。“不像啊。”奈德困惑地告诉他。难道说长得像劳勃年轻时的蓝礼,暗中爱慕着这位在他看来长得像年轻的莱安娜的女孩?真是怪事一桩。

乔里递过背心,奈德把手穿进臂口。“或许史坦尼斯大人会回来参加劳勃的比武大会。”他边说边让乔里替他将衣服带子在后腰处系上结。

“那可就真是诸神眷顾了,老爷。”乔里说。

奈德系上一柄长剑。“换言之,大概他妈的不可能。”他无奈地笑笑。

乔里把奈德的披风搭上他的肩膀,在喉咙的地方用首相的徽章扣住。“这武器师傅住在他店面楼上,就钢铁街顶的一栋大房子。埃林认得路,老爷。”

奈德点点头。“要是这拉车小厮撒谎,就只有天上诸神能救他了。”虽然这实在不像是条可靠的线索,但奈德·史塔克所认识的琼恩·艾林可不会穿什么镶珠宝的银铠甲。他说过:铠甲就是铠甲,用来防身,而非装饰。当然,他也有可能改变想法,在宫里待过十几年,再怎么也不可能和从前一模一样……然而这个转变未免太大,奈德实在无法释怀。

“还有什么需要我效劳?”

“你可以准备上妓院了。”

“老爷,这是苦差事啊。”乔里嘻嘻笑道,“我想大伙儿都会很乐意帮忙,波瑟早就迫不及待,自己先去了。”

奈德最心爱的坐骑已经上好马鞍,正在庭院里等他。他穿过场子,瓦利和杰克斯一左一右跟了上来。在这种大热天,穿戴钢头盔和铠甲一定汗流浃背,但他们半声怨言也无。艾德公爵身披灰白相间的长披风,策马穿过国王大门,进入臭气四溢的城区,立时感觉到四处都是眼线。他一踢马肚,绝尘而去,两名侍卫紧跟在后。

他们在拥挤的街道间穿梭,他频频回头。虽说托马德和戴斯蒙今天一大早便离开城堡,守在他们必经之路上,负责注意是否有人跟踪,但奈德还是不放心。活在国王的八脚蜘蛛及其鹰犬的阴影下,他就像洞房花烛夜的新嫁娘一样害怕。

钢铁街从临河门旁的市集广场开始延伸。这临河门乃是地图上标记的名字,老百姓平常都唤它作“烂泥门”。街上,有个戏子正踩着高跷,像只巨型怪虫般大跨步走在人群里,后面跟了一大群光着脚丫的小孩,尖声怪叫着。另外一边则有两个衣衫褴褛,年纪跟布兰差不多的男孩正拿着木棍来往比划,围观群众有的大声喝采,有的气恼咒骂。最后一名老太婆从窗户里探出头,把一桶洗脚水倒在两个男生头上,才算终止了这场打斗。农民们躲在城墙的阴影下,站在他们的货车旁高声吆喝着:“苹果,上好的苹果哟,价钱再高一倍你都会觉得便宜哟,”或是“来买血甜瓜喔,甜得跟蜂蜜一样喔!”以及“大头菜、洋葱、马铃薯,来来来,大头菜、洋葱、马铃薯哟,来来来喔!”

烂泥门大大敞开,一小队都城守卫肩披制式的金色披风,拄着长矛站在闸门下。眼看西边来了一群排成纵队骑马飞奔的人,守卫们急忙发号施令,把挡路的推车和行人赶开,好让骑士和他的随从通过。当先穿过大门的人高举一面长长的黑旗,丝织的旌旗在风中飞扬,仿如活物。旗帜上绣着一道划过夜空的紫色闪电。“贝里大人驾到!速速回避!”来者高喊,“贝里大人驾到!速速回避!”紧跟在后的正是那位金红头发的年轻贵族,他身披黑缎星纹披风,骑匹黑色骏马,十足浮华模样。“您是来参加首相比武大会的吗,大人?”一名守卫在他身后叫道。“我是来拿比武大会冠军的!”贝里伯爵在群众欢呼声中高声回应。

奈德离开广场,转进钢铁街,沿着蜿蜒小路骑上长长的维桑尼亚丘陵,沿途经过在锻炉前干活的铁匠,拿着盔甲讨价还价的自由骑手,以及头发灰白,兜售着马车上各种旧铁陈刀的铁器贩子。他们越爬越高,建筑物也更显高大,城里绝大多数铁匠都在此地。他们要找的人住在丘顶,有一栋用木材和石膏搭成、楼层足以俯瞰下方狭窄巷道的巨大屋子。房子的两扇大门乃是黑檀木和鱼梁木所制,上面刻画着一幅打猎图,一对石雕骑士守在入口两侧,披挂着造型天马行空的红钢铠甲,使他们有了鹰头狮和独角兽的形态。奈德把马交给杰克斯,侧身走进屋内。

瘦小的女侍眼尖,立刻认出奈德的徽章和背心上的家徽,没过多久屋主便急急忙忙出来迎接,满脸堆笑,忙着打躬作揖。“快帮首相大人倒酒。”他对女孩说,然后示意奈德在长椅落座。“大人,我叫托布·莫特,您请坐,把这儿当自个儿家罢。”他穿着黑天鹅绒外套,袖子上用银线绣了铁锤的图案,颈项间则戴了条沉重的银链,上面那颗蓝宝石有鸽子蛋那么大。“如果您需要在首相比武大会上穿的新铠甲,那您可来对地方了。”奈德已经懒得纠正了。“大人,我做的东西要价很高,这我自己也承认,”他边说边把两只成对的银制高脚杯斟满酒。“不过我敢跟您保证,七国上下再找不到手艺能跟我比的人。您若是不信,大可把君临每一家打铁铺都走过一遍,自己比较比较。其实打件盔甲,随便一个乡下铁匠都会。我打出来的是艺术品。”

奈德啜着酒,听他继续往下说。照托布吹嘘,不仅百花骑士整套铠甲都是在这里买的,许多真正识货的官家老爷也都是常客,更别提国王陛下的亲弟弟蓝礼大人了。不知首相大人可曾见过蓝礼大人的新行头?就是那件绿甲和黄金鹿角盔。除了他,城里没有别的武器师傅能做出那么深的绿色,因为他小时候在科霍尔当学徒时学会了将颜色渗进精钢里的秘诀,相较之下,涂漆或上釉根本只是小孩子把戏。还是首相大人要把好剑?托布说他在科霍尔也习得了打造瓦雷利亚钢的技术,只有知道正确咒语的人才有办法使老旧的武器焕然一新。“史塔克家族的纹章是冰原狼,对不对?我可以帮您打顶冰原狼头盔,保管走在路上小孩看了就跑。”他拍胸脯保证。

奈德微微一笑。“这么说来,你也帮艾林大人打了顶猎鹰头盔?”

托布·莫特闻言,停顿了很长时间,最后他放下酒杯:“首相大人他是找过我,跟国王陛下的大弟史坦尼斯大人一起来的。遗憾的是我没那个荣幸,不曾为他们效劳。”

奈德平静地看着他,什么也不说,只静静地等待。这些年来,他发现沉默常常比发问更有效,眼下正是如此。

“他们说要见见那孩子,”武器师傅道,“所以我带他们去了锻炉。”

“那孩子,”奈德跟着重复。他根本不知道那孩子是谁。“我也想见见那孩子。”

托布·莫特冷静而谨慎地看了他一眼。“遵命,大人。”他先前的友善语气已经消失无踪。他领着奈德走出后门,穿越一个狭长的庭院,进入宽敞的石砌谷仓,铁匠铺的实际工作就是在这里进行。武器师傅刚开门,一股热气便向外喷涌而出,教奈德觉得自己仿佛要步入火龙口中。每个角落都有一座熊熊燃烧的锻炉,空气里充溢着烟硝和硫磺的臭味。铁匠工头抬头瞄了一眼,只来得及抹抹额际汗珠,便又继续挥舞铁锤和钳子,打着赤膊的学徒则努力鼓动风炉。

武器师傅把一个年龄大约与罗柏相若,两臂和胸膛都是结实肌肉的高大男孩叫过来。“这就是史塔克大人,国王新任的首相。”男孩一边听他说,一边以他那双阴沉的蓝眼睛打量奈德,并用手指把汗水浸湿的头发往后拨。他的头发又粗又厚,乱成一团,如墨水般漆黑。他下巴刚长出点黑胡渣。“这是詹德利,以他这年纪算得强壮,干起活来也挺勤快。小子,让首相大人瞧瞧你打的那顶头盔罢。”男孩有些害羞地领他们走到他休息的长凳,将一顶状如牛头,还有两只弧形牛角的头盔拿给奈德看。

奈德拿来反复把玩,这头盔是粗钢制成,未经雕琢,但造型却是行家里手。“做得很好,不知你可否愿意卖给我?”

男孩一把从他手中抢过头盔。“这不是拿来卖的。”

托布·莫特一脸惊恐。“小子,这可是首相大人哪,大人他看得上眼,你还不快送给他,他光开口问已经很给你面子了。”

“我做了给自己戴的。”男孩倔强地说。

“大人,真是千万个对不起,”他的主人急忙对奈德说:“这小子倔得跟生铁似的,生铁就是欠打。不过这头盔也不是什么值钱家什,若您肯原谅他,我保证为您打一顶前所未有的上等货色。”

“他又没做错事,我没什么好原谅的。詹德利,艾林大人来看你时,你们都说了些什么?”

“大人,他不过就问了些问题。”

“什么问题?”

男孩耸肩道:“问我过得好不好啊,主人待我如何啊,我喜不喜欢这差事啊,还有我妈的事,问她是谁、长得怎么样这些。”

“你怎么回答?”

男孩拨开一撮新垂下的黑发。“我还小的时候她就死了。我只记得她的头发是黄色的,有时会唱歌给我听。她在酒馆里做事。”

“史坦尼斯大人也问过你问题吗?”

“光头的那个?没,他没问。他都不说话,光盯着我瞧,好像我上了他女儿似的。”

“讲话当心点,”师傅说,“你是在和国王的首相大人说话。”男孩低下头。“这孩子聪明,偏偏就是拗。瞧这头盔……别人骂他牛脾气,他就打顶牛头盔来气他们。”

奈德摸摸男孩的头,轻搓着他粗黑的头发。“詹德利,看着我。”小学徒抬起头,奈德仔细审视着他下巴的轮廓,还有那对冷若冰霜的蓝眼睛。是了,他心想,我知道了。“去干活罢,小伙子。抱歉打扰你。”他随武器师傅走回屋里。“这孩子的见习费是谁付的?”他轻描淡写地问。

莫特看上去相当害怕。“您自己也看到了,这孩子强壮得很,还有他那双手,天生就是打铁的料,这孩子有潜力,所以我没收见习费。”

“跟我说实话,”奈德催促他,“强壮的小伙子满街都是。除非长城倒塌,否则你不可能不收见习费。到底是谁付的?”

“是个官家老爷,”武器师傅很不情愿地说,“他没说自己的名姓,外衣上也没有家徽。他拿出手的是金子,而且付了平常的双倍,说一半是孩子的见习费,另一半是要我别说出去。”

“说说他长什么样。”

“他很粗壮,宽肩膀,但没您高。棕色的胡子,似乎还杂了点红。我倒是记得他穿的披风,高档货,扎实的紫天鹅绒料子,滚了银边,可兜帽遮住了他的脸,我看不清楚。”他迟疑了一下。“大人,我不想惹麻烦。”

“谁都不想惹麻烦。可是莫特师傅,恐怕这是个麻烦的年代。”奈德道,“你很清楚这孩子是谁。”

“大人,我只是个武器师傅,不知道什么我不该知道的事。”

“你很清楚这孩子是谁,”奈德耐心地重复一遍。“我可不是问你知不知道。”

“这孩子是我的学徒,”武器师傅说。他迎视奈德的目光,眼神固执得如钢铁一般。“他来我这儿以前是谁,那不干我的事。”

奈德点点头,觉得自己还挺喜欢托布·莫特这位武器大师。“哪天要是詹德利不想继续铸剑,想要实际弄把刀玩玩的话,叫他来找我,我看他是块当兵的料。在那之前呢,莫特师傅,我谢谢你照顾他。我跟你保证,若是我想弄顶头盔来吓吓小孩,一定第一个找你。”

他的侍卫牵马等在外面。“老爷,您查出什么了吗?”奈德上马时,杰克斯开口问。

“有的。”奈德告诉他,自己却思绪满怀。琼恩·艾林找国王的私生子做什么?到底什么事值得他连命都赔上?

第二十八章 凯特琳

《冰与火之歌》小说--第26章至第30章

“夫人,您还是把头包住,”他们骑马踽踽北行,途中罗德利克爵士一再告诫她,“不然会着凉的。”

“罗德利克爵士,淋点雨没什么大不了。”凯特琳回答。她的湿头发沉甸甸地垂下来,一撮松掉的发束黏贴在额头上,不难想像自己的模样有多狼狈,但这次她却不在乎。南国的雨柔软而温和,凯特琳喜欢用脸颊去体会这种轻如慈母亲吻的感觉。这感觉将她带回到童年时代,忆起在奔流城度过的那些灰蒙蒙的日子。她记得饱溢湿气的神木林,枝干低垂;记得弟弟追着她跑过一堆堆湿叶,笑声清脆。她也记得和莱莎玩泥巴的种种情景,记得泥团在手中的重量,滑溜的褐泞在指间流动的感觉。后来,她们咯咯笑着把做好的泥饼端给小指头吃,他竟当真吃了一堆,足足病了一个星期。啊,记得当时年纪还小。

凯特琳本以为自己早已忘却了这些事。北境的雨寒冷而无情,有时入夜还会成霜。说是滋养生殖,转眼就变成作物杀手,连成人遇上也纷纷走避。这种雨,哪是给小女孩玩的呢?

“全身都湿透了,”罗德利克爵士抱怨,“湿到骨子里去了。”他们周围树林浓密,叶梢的落雨声伴着马蹄行走泥泞的响动。“夫人,我们今晚该找个有火的地方歇歇,若能吃点热东西更好。”

“前面路口有家旅店。”凯特琳告诉他。她年轻时与父亲外出曾多次在此借宿。霍斯特·徒利公爵壮年时在城里待不住,总是骑马到处晃荡。她还记得旅馆主人是个不分昼夜嚼着烟叶、名叫玛莎·海德的胖女人。玛莎似乎永远都是笑容满面,还常拿蛋糕给孩子们吃。她的蛋糕浸过蜂蜜,吃起来香味浓郁。只是凯特琳很怕她的笑容,因为烟草把牙齿染成了暗红色,笑起来似乎血淋淋,怪吓人的。

“有旅馆当然好,”罗德利克爵士满心向往地重复了一遍。“不过……我们最好还是别冒险,为了避免被人认出,还是找家民居借宿比较妥……”这时路上传来盔甲铿锵、马匹嘶鸣和雨水溅洒的声音,他急忙住口。“有人。”他一边出声警告,一边伸手握住剑柄。即便是在国王大道,小心谨慎也绝对有益无害。

他们循声而去,绕过一个慵懒的弯道,看见那一群成纵队行进的人马,全副武装,正嘈杂地渡过涨水的溪流。凯特琳拉住缰绳让他们先行。骑在队伍前列的人高举的旗帜已然湿透,垂挂下来,看不清晰。但来人都穿着蓝紫色的披风,海疆城的银色飞鹰纹章在肩头飞扬。“是梅利斯特家的人。”罗德利克爵士朝她耳语,生怕她不知道。“夫人,我看您还是把兜帽拉起来吧。”

凯特琳没有照办。杰森·梅利斯特伯爵本人就在队伍里面,骑士们围绕四周,身边是儿子派崔克,侍从们则跟在后方。她一眼就看出他们是赶往君临参加首相的比武大会。过去这一个星期,国王大道上到处都是骑士和自由骑手,带着竖琴和皮鼓的吟游诗人,满载啤酒花、玉米和一桶桶蜂蜜的马车,还有生意人,工匠和妓女,汹涌的人潮使得国王大道拥挤不堪,所有人都往南走。

她不顾被认出的风险,好好地打量了杰森伯爵一番。上次见他还是在她婚宴之上,当时他只顾着和她叔叔说笑。梅利斯特家族是徒利家族的臣属,此人出手送礼向来大方。如今他的棕发间杂了几丝白色,岁月把他的脸庞凿出了痕迹,却并未减损他的骄傲,他骑在马上的神情天不怕地不怕。凯特琳实在羡慕,她自己担惊受怕可太多了。他们经过时,杰森男爵简单地点头致意,但那只是贵族老爷路遇陌生人时的基本礼貌。那双锐利的眼睛并没有认出她,而他儿子则根本连看都懒得看。

“他竟没认出您。”之后罗德利克爵士疑惑地说。

“他只看到两个又湿又累,溅满泥浆的旅人站在路边,绝想不到其中一个会是他主子的女儿。我想我们就算进了旅馆也会很安全的,罗德利克爵士。”

旅馆位于三河汇流处以北的岔路口,他们抵达时天已快黑。玛莎·海德还在嚼她的烟草,比凯特琳记忆中胖了点,头发也灰白了些,好在她只草草瞟了他们一眼,没有露出恐怖的血腥微笑。“只剩楼上两间客房,别的没了,”她一边说,嘴里一边嚼个没完。“两间都在钟塔下,所以不用担心错过用餐,只是有人会嫌吵。没办法,人太多,我们差不多客满了。如果不要,就请两位上路。”

他们当然要。房间在低矮积尘的阁楼内,要经过狭窄老旧的楼梯爬上去。“把鞋子留在这儿,”玛莎收了钱后告诉他们,“伙计待会儿来清理。我可不想看你们踩着烂泥上楼。注意钟声,来晚了就没得吃了。”她脸上没有笑容,也只字未提香甜的蛋糕。

当晚餐的钟声真的敲响时,简直震耳欲聋。凯特琳换了干衣服,正坐在窗边,凝视雨滴溜下窗棂。玻璃模糊不清,水珠密布,雨夜正要降临。凯特琳勉强分辨得出两条大路交会处的泥泞渡口。

看到岔路,她飘忽的视线不禁停了下来。假如他们由此向西,便可轻松愉快地抵达奔流城。父亲总会在她需要的时候给予睿智的建议,她也渴望和他谈谈,警告他即将来临的风暴。倘若临冬城当真不免一战,奔流城更是首当其冲,因为它既靠近君临,西面又有如阴影般的凯岩城势力。若是父亲身体健康一点,她或许还会考虑,然而霍斯特·徒利卧病在床已有两年之久,凯特琳不愿再加重他的负担。

东边的路比较崎岖,也更险恶,攀越岩石山丘和浓密树林,进入明月山脉,再穿过陡峭隘口和深渊绝壁,则会到达艾林谷,以及更远处崎岖多石的五指半岛。雄立于艾林谷顶端的鹰巢城固若金汤,高塔直向天际。在那里她可以找到妹妹莱莎……或许还能找到某些奈德求索的答案。莱莎信里想必有所保留,不敢多说,说不定她正持有奈德需要的证据,足以导致兰尼斯特家的毁灭。倘若真的开战,他们也需要得到艾林家族和其臣属的东境贵族们的支持。

然而山路崎岖难行,危机四伏。影子山猫四处出没不提,落石是常有的事,山区氏族部落更是目无法纪的盗匪,他们从峰峦间呼啸而至,杀人越货后,一见峡谷派出骑士追剿,便如积雪融化般消失得无影无踪。就连琼恩·艾林如此少见的英明领主,每次穿越山脉也必定带上大批人马。而此刻凯特琳惟一的人马是个老骑士,惟一的屏障是他的忠诚。

不,她想,奔流城和鹰巢城以后再说,此刻她应该北上直取临冬城,她的三个儿子和重责大任正对她翘首以盼。只等安然渡过颈泽,她便可对奈德的封臣宣布身份,然后派信使骑马先行,发布国王大道戒严的消息。

雨丝遮蔽了岔路远方的田野,但凯特琳记忆里的风景依旧清晰。市集在路的那一头,再走一里有个村落,五十来间白色农舍围绕着一间小小的石砌圣堂。经过漫长而平静的夏季,如今村里的房舍想必更多了。由此向北,国王大道与三叉戟河的支流绿叉河平行,穿过肥沃谷地和青葱林荫,穿过繁荣市镇、坚实农庄以及河间贵族的城堡。

凯特琳对每一位河间贵族都了若指掌:积怨已久的布莱伍德和布雷肯家族,每有纷争她父亲就得出面调停;身为家族最后传人的河安伯爵夫人蛰居于赫伦堡空寂的地窖里,整日与逝者相伴;暴躁的佛雷侯爵死了七任太太,他巍立大河两岸的孪河城里早已四代同堂,内家、外家、私生、百系,难以尽数。他们全都是徒利家的封臣,宣誓效忠于奔流城。但倘若战争真的爆发,凯特琳却不知道这样的阵容够不够坚强。父亲是世上最坚定最可靠的人,届时他一定会召集封臣……然而诸侯们都会来么?戴瑞家、莱格家和慕顿家虽然也都是奔流城的臣属,然而在三河之役中,他们却与雷加·坦格利安并肩作战。佛雷侯爵则是战争结束后方才带着人马姗姗来迟,不禁让人怀疑他原本打算为哪一边效力(事后,他郑重其事地向胜利者表示自己一直站在他们这一边,但从那以后父亲便改口叫他“迟到的佛雷侯爵”)。不能开战,凯特琳焦急地想,绝不能让战争爆发。

钟声停止,罗德利克爵士过来敲她房门。“夫人,我们快下去罢,不然恐怕吃不到东西了。”

“过颈泽之前,我们不以爵士、夫人相称会比较安全,”她告诉他,“扮成寻常旅人不会引人注意。嗯,就说我们是父女出门探亲好了。”

“那就这样办,夫人。”罗德利克爵士刚表同意,凯特琳便笑了起来,他才恍然大悟自己又说错了话。“习惯了,一时真改不过来,夫……女儿。”他伸手想捻他早已不见的胡子,不由得困窘地叹气。

凯特琳挽起他的手。“来罢,老爹,”她说,“玛莎·海德烧得一手好菜,我想你会喜欢的。不过千万别当面夸她,她那张笑脸还是不看为妙。”

大厅很长,通风良好,一边立着一排大木酒桶,另一边则是火炉。跑堂小弟拿着烤肉叉子跑来跑去,玛莎从酒桶里倒出啤酒,嘴里嚼的烟草却也没停。

长椅上座无虚席,村民和农夫与来历各异的旅客并肩而坐。一手黑一手紫的染坊师傅和满身鱼腥的讨河人坐在一起;浑身肌肉的铁匠缩着身子挤在瘦小的老修士旁边;一副硬汉模样的流浪武士和轻声细语的生意人像老友般交换着路上的消息。

然而用餐的人里有太多带着刀剑,看得凯特琳有些担心。坐在炉边那三个佩着布雷肯家的红色骏马徽章,还有一大群身穿蓝钢环甲,肩披银灰披风的人,他们肩头所绣的正是她熟悉的佛雷家双塔纹章。她一一打量他们的脸,但他们年纪都太小,认不出来。里面年纪稍长的,在她嫁到北方时也不过是布兰现在的年龄。

罗德利克爵士在靠近厨房的长椅上找到两个位子,饭桌对面坐了个英俊的年轻人,手里正拨弄着木头竖琴。“好心人,七神保佑你们。”他们坐下时他开口道。一个空酒杯摆在他面前。

“也保佑你,好歌手。”凯特琳回答。罗德利克爵士用一种“现在就要”的口气叫了面包、肉和啤酒。歌手约莫十八岁,他大胆地瞧着他们,问他们打哪儿来,往哪儿走,路上有些什么消息等等,连珠炮似的一串问题,叫人不及反应。“我们两个星期前从君临出发的。”凯特琳挑了最安全的问题回答。

“我正要去那儿呢。”年轻人道。果然不出她所料,他对说自己的事远比听他们的事感兴趣。歌手们最爱的莫过于炫耀自己的声音。“首相比武大会上财主老爷肯定多的是,上回我赚的钱多到搬不动……呃,只可惜我后来把注下在‘弑君者’身上,输了个精光。”

“诸神在上,赌徒本该遭天谴。”罗德利克爵士口气严峻。身为北方人的他,和史塔克家一样对比武大会没好感。

“我知道老天看我不顺眼,”歌手说,“所以你那些神和百花骑士联手把我坑惨了。”

“想必你学到教训了。”罗德利克爵士道。

“可不是嘛。这回我要把注下在洛拉斯爵士身上。”

罗德利克爵士又想捻不存在的胡子,他还来不及回敬对方,跑堂小弟便急急赶了过来,在他们面前奉上一盘盘面包,又从叉子上切下烤成棕色,流着热汤汁的肉片。另一个叉子上则有小洋葱、红辣椒和肥美的蘑菇。罗德利克当下就狼吞虎咽起来,那侍者又跑去帮他们盛啤酒。

“我叫马瑞里安,”歌手边说边拨着一根琴弦,“想必你们在别的地方听过我表演?”

听他这种口气,凯特琳不禁微笑。吟游诗人鲜少光临地处极北的临冬城,但她在奔流城的少女时代常见识这类人。“恐怕没有。”她告诉他。

他在琴上弹出一个哀伤的音符。“那是你的损失。”他说,“你听过最好的歌手是谁?”

“布拉佛斯的阿利亚。”罗德利克爵士立刻应道。

“唉,我比那老骨头高明多啦。”马瑞里安说,“如果你肯花个银币,我很乐意证明给你看。”

“我是有两个铜板,但我宁可把钱扔到井里也不想听你鬼叫。”罗德利克爵士没好气地说。他讨厌歌手是出了名的,他认为女孩子家学点音乐固然很好,但身体健康的男孩竟然不碰刀剑,反而拿个竖琴哼哼唱唱,实在太不像话。

“你爷爷讲话真酸,”马瑞里安对凯特琳说,“我本来是想歌颂你的美貌哪。说实话,我这嗓子生来就是要唱歌给国王和大老爷听的。”

“噢,看得出来,”凯特琳道,“据说徒利家老爷爱听音乐,想必你一定到过奔流城吧?”

“去过不知多少次了哪,”歌手轻飘飘地说,“他们还专门帮我备了一间客房,我和他家少爷熟得跟哥们儿一样。”

凯特琳微笑,心想不知艾德慕听了会作何反应?她弟弟自从喜欢的女孩子被一个歌手给睡了之后,他对这个行业便痛恨至今。“那临冬城呢?”她又问,“你去过北方吗?”

“我去那儿做什么?”马瑞里安反问,“那里冰雪满天飞,出个门都裹得厚厚的,而且史塔克家的人哪懂什么音乐?他们只爱听狼嚎罢了。”这时她隐约听见房间远端传来开门的声音。

“老板,”一个随从的声音从她身后传来,“找个人帮我们喂马,我们家兰尼斯特大人要房间和洗热水澡。”

“诸神在上。”罗德利克道,凯特琳急忙伸手制止他,她的手指紧紧攫住他的前臂。

玛莎·海德露出那招牌式的可怖的腥红微笑,忙着打躬作揖。“大人,真对不住,可咱们真的客满了。”

凯特琳看到他们一行四人:一个穿着守夜人黑衫的老头,两个仆从……还有他,小个子好端端地站在那里。“我手下睡马厩就好,至于我嘛,你也看得出来,我不需要多大的房间。”他自我解嘲地嘻嘻一笑。“所以只要火够温暖,稻草里没太多跳蚤,我就很乐意啦。”

玛莎·海德急得不知如何是好。“大人,我们真是没办法,都是这比武大会害的,人多得不像话,喔……”

提利昂·兰尼斯特从口袋里取出一枚钱币,上抛过头,接住,又弹一遍。即使坐在房间对面的凯特琳也看得见那是闪闪发亮的黄金。

一名穿着褪色蓝斗篷的自由骑手摇晃着站起身。“大人,您若不嫌弃,就将就将就我的房间吧。”

“这家伙聪明,”兰尼斯特边说边把金币丢过来,自由骑手在空中伸手接住。“身手也不赖。”侏儒转身对玛莎·海德说,“吃的方面,我想应该没问题吧?”

“什么都行,大人,您要吃什么都行。”老板娘再三保证。吃到噎死最好,凯特琳心想,然而她眼前浮现的却是布兰浑身浴血,难以呼吸的景象。

兰尼斯特瞄了离他最近的餐桌一眼。“我手下跟这些人吃一样的东西就成,不过份量加倍,我们骑了好长一段路。帮我烤只鸟,鸡鸭鸽子都行。再来一壶你最好的葡萄酒。尤伦,你要跟我一起吃吗?”

“好啊,大人,就跟您一起吃吧。”黑衣弟兄回答。

侏儒连看都没看房间这边一眼,凯特琳心里暗自庆幸,还好自己的位置与他们隔了这么多拥挤的餐桌和长凳。这时马瑞里安突然跳将起来。“兰尼斯特大人!”他叫道,“我可能荣幸地在您用餐时为您娱乐助兴?让我为您唱一首歌颂令尊大人君临大捷的歌罢!”

“那我不反胃死才怪。”侏儒酸酸地说。他用大小不一的眼睛打量了歌手一眼,正准备挪开视线……却看到了凯特琳。他困惑地看了她半晌,她别过头,但为时已晚。侏儒露出微笑。“史塔克夫人,好个意外的惊喜。”他说,“很遗憾没能在临冬城见到您。”

马瑞里安张大了嘴,看着她缓缓起身,表情从困惑转为懊恼。她听见罗德利克爵士咒骂。若是提利昂在长城多待几天就好了,若是……

“史塔克……夫人?”玛莎·海德粗声道。

“我上次在此投宿时,还是徒利家的凯特琳。”她告诉老板娘。她听见人群低声议论,感觉到众人的眼光集中在自己身上。凯特琳环顾房间,看着众位骑士和誓言骑士,然后深吸一口气,缓和狂乱的心跳。她真要冒险吗?没有时间仔细思量,机会转瞬即逝。她只听见自己的声音在耳际回荡。“坐在角落那位先生,”她先前没注意到这位年纪较长的人。“您外衣上绣的可是赫伦堡的黑蝙蝠?”

那人连忙起身答道:“是的,夫人。”

“家父是奔流城的霍斯特·徒利,敢问河安夫人是不是他忠实的盟友?”

“她当然是。”那人坚定地回答。

罗德利克爵士静静地站起来,抽出鞘里的剑。侏儒眨着眼睛,一脸茫然,两只大小不一的眼睛里闪着迷惑。

“红色骏马纹章向来受奔流城欢迎礼遇,”她对火炉边的三人说,“家父将裘诺斯·布雷肯伯爵视为追随他最久也最忠心耿耿的封臣。”

三位士兵交换着不太确定的眼神。“我们家大人感激令尊的信任。”

“我羡慕令尊有这么多好朋友,”兰尼斯特讥讽地说,“但史塔克夫人,我不明白您这么做有何目的。”

她没理会他,径自转向那群穿灰蓝衣服的人。这二十多个人才是关键所在。“佛雷家的双塔标志我也很熟悉,诸位爵士先生,不知你们家主人近来可好?”

他们的领队站起来。“夫人,瓦德大人他很好。他打算在九十岁命名日那天迎娶新夫人,希望有幸可以请到令尊大人到场增光。”

提利昂·兰尼斯特听了不禁偷笑,然而这时凯特琳已然确定他逃不掉了。“此人以客人的身份来到我家,意图谋害我七岁的儿子。”她指给全场的人看。罗德利克爵士提着剑走到她身边。“以劳勃国王和诸位侍奉的贵族大人之名,我请求你们将他绳之以法,并协助我将他送至临冬城,听候国王律法发落。”

一时之间,凯特琳不知道究竟是十数支长剑齐声出鞘的声音比较悦耳,还是当下提利昂·兰尼斯特脸上的表情更教人痛快?!

第二十九章 珊莎

《冰与火之歌》小说--第26章至第30章

珊莎与茉丹修女和珍妮·普尔乘着轿子前往首相的比武大会。轿子的帘幕是用黄丝织成,做工极为精细,她可以直接透过帘幕,看到远方,而帘幕把外面的世界染成了一片金黄。城墙外,河岸边,百余座帐篷已然搭起,数以千计的平民百姓前来观赏。比武大会的壮观教珊莎看得喘不过气:闪亮的铠甲,披金挂银的高大战马,群众的高声吆喝,风中飘荡的鲜明旗帜……还有那些骑士,尤其是那些骑士。

“这比歌谣里唱的还棒。”当她们在列席的领主和贵妇们中间找到父亲安排的座位时,她不禁轻声说。这天珊莎穿了一件绿色礼服,正好衬出她棕红色的头发,漂亮极了。她自知众人看着她的眼神里漾满笑意。

她们看着千百条歌谣里描述的英雄跃然眼前,一个比一个英姿焕发。御林七铁卫是全场焦点,除了詹姆·兰尼斯特,他们全都身着牛奶色的鳞甲,披风洁白犹如初雪。詹姆爵士也穿了白披风,但他从头到脚金光闪闪,还有一顶狮头盔和黄金宝剑。外号“魔山”的格雷果·克里冈爵士以山崩之势轰隆隆地经过他们面前。珊莎还记得约恩·罗伊斯伯爵,他两年前到过临冬城作客。“他的铠甲是青铜做的,有好几千年的历史,上面刻了魔法符咒,保护他不受伤害。”她悄悄对珍妮说。茉丹修女在人群中指出一身蓝紫滚银边披风,头戴一顶鹰翼盔的杰森·梅利斯特伯爵给她们看。当年在三叉戟河上他一人就斩了雷加手下三名诸侯。女孩们看到密尔的战僧索罗斯是个大光头,一身宽松红袍在风中拍动不休,不禁咯咯直笑,直到修女告诉她们他曾手持冒火长剑,独自攻上派克城墙,她们方才止住。

除此而外,还有许多珊莎不认得的人,有从五指半岛、高庭和多恩领来的雇佣骑士,有歌谣里并未提及的自由骑手和新上任的侍从,也有出身世家但排行居末的贵族少爷,或是地方诸侯的继承人。这些年轻人多半尚未建立显赫功勋,但珊莎和珍妮相信有朝一日他们的名字定将传遍七大王国。他们中包括巴隆·史文爵士;边疆地的布莱斯·卡伦伯爵;青铜约恩的继承人安达·罗伊斯爵士和他的弟弟罗拔爵士,他们的铠甲外面镀银,刻着和父亲一样的青铜保护符咒;雷德温家的双胞胎兄弟霍拉斯爵士和霍柏爵士,他们盾牌上标志着蓝底酒红色的葡萄串纹章;派崔克·梅利斯特,杰森伯爵的儿子;来自河渡口的杰瑞爵士、霍斯丁爵士、丹威尔爵士、艾蒙爵士、席奥爵士、派温爵士等六个佛雷家代表,通通都是老侯爵瓦德·佛雷的儿孙,连他的私生子马丁·河文也来了。

珍妮·普尔承认她被贾拉巴·梭尔给吓着了,他是个遭到放逐的王子,来自盛夏群岛,穿着红绿交织的羽毛披风,皮肤漆黑如夜。但当她看到一头红金头发,黑盾牌上画着闪电的贝里·唐德利恩伯爵时,又宣布自己当下就愿意嫁给他。

“猎狗”也在队列之中,还有国王的弟弟,英俊的风息堡公爵蓝礼。乔里、埃林和哈尔温是临冬城和北境的代表。“跟别人比起来,乔里就像个乞丐。”他出现时茉丹修女嗤之以鼻,而珊莎不得不同意这句评价。乔里穿着灰蓝色的盔甲,上面没有任何纹章或雕饰,肩头薄薄的灰披风活像件脏兮兮的破布。虽然如此,他依旧表现不俗,头一遭上场便将霍拉斯·雷德温刺下马,第二回合又打落一个佛雷家的骑士,第三次时他与一个盔甲和他同样单调,名叫罗索·布伦的流浪武士三番交手,双方都没能将对手刺落,但布伦持枪较稳,击中的地方也比较精准,所以国王宣告他胜利。埃林和哈尔温就没这么抢眼了,哈尔温第一次上场就被御林铁卫的马林爵士一枪挑下马,埃林则败在巴隆·史文爵士枪下。

马上长枪比武进行了一整天,直到黄昏。战马蹄声轰隆,把比武场的土地践踏成一片破败不堪的荒原。有好几次,珍妮和珊莎眼见骑士相互冲撞,长枪迸裂粉碎,群众高声尖叫,都忍不住齐声为支持者呐喊。每当有人坠马,珍妮就像个受惊的小女孩般遮住眼睛,可珊莎认为自己胆子比较大,官家小姐就应该在比武大会上表现出应有的风范。连茉丹修女都注意到她仪态从容,因而点头称许。

“弑君者”战绩辉煌,他如骑马表演般轻取安达·罗伊斯爵士和边疆地的布莱斯·卡伦伯爵,接着又与巴利斯坦·赛尔弥展开激战,巴利斯坦爵士前两回合均击败比自己年轻三四十岁的对手。

桑铎·克里冈和他巨人般的哥哥“魔山”格雷果爵士同样是无人能挡,他俩刚猛地击败一个又一个对手。当天最恐怖的事便发生在格雷果爵士第二次出场时,只见他的长枪上翘,正中一名来自艾林谷的年轻骑士护喉甲下,因为力道过猛,长枪直穿咽喉,对方当即毙命。年轻骑士摔在离珊莎座位不到十尺的地方,格雷果爵士的枪尖打断了他的脖子,鲜血随着越来越衰弱的脉搏向外汩汩流出。他的铠甲晶亮崭新,日光照射下,他向外伸张的双臂宛如两条窜动的火纹。直到后来云层遮住太阳,火焰才没了影子。他的披风是夏日晴空的天蓝,上面绣着道道新月,但鲜血渗透,披风颜色转暗,那上面的月亮也一个接一个变得血红。

珍妮·普尔歇斯底里地嚎啕大哭,茉丹修女不得已只好先把她带开,让她镇静下来。珊莎坐在原位,两手交叉,放在膝上,看得入魔似的。这是她头一遭目睹别人丧命。她心里觉得也该哭的,但眼泪就是掉不下来。或许她已经为淑女和布兰哭干了眼泪罢,她对自己说,若换成乔里或罗德利克爵士,或甚至父亲大人,就不会这样了。这名年轻的蓝袍骑士与她毫无关系,只不过是个来自艾林谷的陌生人,他的名字从她左耳进右耳出。现在全世界也将和她一样,永远地遗忘他的名字,珊莎突然明白,不会有人谱曲歌颂他了。多么令人伤感啊。

随后他们抬走尸体,一个男孩带着铲子跑进场内,铲起泥土盖住他跌落的地方,遮掉血迹。比武又继续进行。

接下来,巴隆·史文爵士也被格雷果打下马,蓝礼公爵则输给了猎狗。蓝礼被狠狠地击中,几乎是从战马上往后平飞。他的头落地时剧烈地铿了一声,全场观众听了倒抽一口冷气。还好遭殃的只是他头盔上的金鹿角,其中一根被他压断了。当蓝礼公爵爬起来时,全场疯狂地为他欢呼,只因劳勃国王的幼弟向来很受群众喜爱。他优雅地鞠个躬,将那根断掉的鹿角递给胜利者。猎狗哼了一声,把断角抛进观众席,老百姓立刻为了那点金子争得你死我活,直到最后蓝礼大人走进群众里安抚,方才恢复秩序。这时茉丹修女也回来了,却是独自一人。她解释说珍妮身体不适,已被护送回城堡休息。珊莎几乎都忘记珍妮了。

稍后,一位穿格纹披风的雇佣骑士不小心杀了贝里·唐德利恩的坐骑,被判出局。贝里伯爵换了匹马,随即被密尔的索罗斯打了下来。艾伦·桑塔加爵士和罗索·布伦交手三次均难分轩轾,连国王也无法判定,艾伦爵士后来被杰森·梅利斯特伯爵击败,布伦则输给约恩·罗伊斯的年轻儿子罗拔。

最后场内只剩下四人:“猎狗”和他的怪物哥哥格雷果,弑君者詹姆·兰尼斯特,以及有“百花骑士”之誉的少年洛拉斯·提利尔爵士。

洛拉斯爵士是高庭公爵和南境守护梅斯·提利尔的小儿子,年方十六,是场上年纪最小的骑士,然而当天早上他三进三出,便击败了三个御林铁卫。珊莎从未见过如此俊美的人儿。他的铠甲经过精心雕琢,上面的瓷釉包含着千束不同的花朵,他的雪白坐骑则覆以红毛毯和白玫瑰。每次得胜,洛拉斯爵士便会摘下头盔,从红毯上取下一朵白玫瑰,抛给群众里的某位美丽姑娘。

当天他最后一场决斗对上了罗伊斯兄弟里的弟弟。罗拔爵士的家传符咒似乎也抵挡不了洛拉斯爵士的英勇,百花骑士把他的盾牌刺成两半,将他打下马鞍,轰地一声惨摔在泥地上。罗拔躺在地上呻吟,胜利者则绕场接受欢呼。后来定是有人叫了担架,把头晕眼花、动弹不得的罗拔抬回营帐,然而珊莎根本没看到,她的视线全聚集在洛拉斯爵士身上。当他的白马停在她面前时,她只觉自己的心房都快要炸开。

他给了其他女孩白玫瑰,摘给她的却是朵红玫瑰。“亲爱的小姐,”他说,“再伟大的胜利也不及你一半美丽。”珊莎羞怯地接过花,整个人被他的英姿所震慑。他的头发是一丛慵懒的棕色鬈发,眼睛像是融化的黄金。她深吸玫瑰甜美的香气,直到洛拉斯爵士策马离开还紧握不放。

当她再度抬头,却见一名男子正在她前面盯着她看。他个子很矮,一撮尖胡子,发际有几丝银白,年纪和父亲差不多。“你一定是她的女儿。”他对她说,嘴角虽然泛起笑意,那双灰绿色的眼睛却没有笑。“你有徒利家的容貌。”

“我是珊莎·史塔克,”她不安地说。那名男子穿着绒毛领口的厚重斗篷,用一只银色仿声鸟系住,他有着自然典雅的贵族气质,但她却不认得他。“大人,我还没有认识您的荣幸。”

茉丹修女连忙来解围。“好孩子,这是培提尔·贝里席伯爵,御前会议的重臣。”

“令堂曾是我心目中爱与美的皇后。”男子轻声说。他的呼气有薄荷的味道。“你遗传了她的头发。”他伸手抚弄她的一撮红褐发束,指尖拂过她的脸颊。突然他转过身走开去了。

这时月亮早已升起,人们也累了,于是国王宣布最后三场比试将等到明天早上,在团体比武前举行。群众渐渐散去,一边讨论着当日的比武盛事和隔天的重头好戏,廷臣要员们则前往河边用餐。六头大得惊人的牦牛在烤肉铁叉上缓缓转动,已经烤了好几个小时,旁边的厨房小弟忙着涂抹奶油和草药,直到肉烤得香香酥酥,油脂四溢。帐篷外搭起大餐桌和长椅,桌上的甜菜、草莓和刚出炉的面包堆得老高。

珊莎和茉丹修女被安排在临时搭建的高台上的贵宾席,就在国王和王后的左边。当乔佛里王子在她右手坐下时,她直觉得喉咙发紧。自上次的事件后,他便一句话都没跟她说,她也不敢开口。起初因为他们杀了淑女,她以为自己恨他,然而等珊莎眼泪流干,她又告诉自己真正的错不在乔佛里,而在王后,王后才是她该怨的人,王后和艾莉亚。如果不是艾莉亚,就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了。

今晚她实在没办法去恨乔佛里,因为他委实太过俊美。他穿了一件深蓝的紧身上衣,上绣两排金色狮头,额间戴了一顶用黄金和蓝宝石做成的纤细冠冕。他的头发如真金一般闪亮。珊莎看着她,不禁浑身颤抖,生怕他会不理她,甚至又对她恶声恶气,让她哭着跑开。

结果乔佛里不仅面带微笑,还吻了她的手,跟歌谣里的王子一样英气勃发。他对她说:“亲爱的小姐,洛拉斯爵士眼光很好,知道谁才是真正的美人。”

“他对我太好了。”她装出严肃的样子,想要表现得礼貌而冷静,然而她的心却在歌唱。“洛拉斯爵士是位真正的骑士。大人,您觉得他明天可会获胜?”

“不会。”乔佛里道,“我的狗会收拾他,不然我舅舅詹姆也会。再过几年,等我可以进场,我会把他们全收拾掉。”他举起手,召仆人送来一瓶冰镇的夏日红,亲自为她斟上一杯。她不安地看看茉丹修女,直等到乔佛里靠过去把修女的酒杯也倒满,她才优雅地点头称谢,然后再没说话。

侍者不停斟酒,杯子从未干涸,但事后珊莎却不记得自己尝过酒。她无需喝酒,便已陶醉在今夜的魔力下,被种种迷人事物薰得头晕目眩,被她梦想了一辈子、却从来不敢奢望目睹的美丽给弄得意乱情迷。吟游歌手们坐在国王的营帐前,让乐音流转于暮色之中。一名杂耍艺人在空中抛掷着一根根燃烧的木棍。头脑简单的扁脸“月童”——国王的御用小丑——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踩着高跷跳舞,并嘲弄在场的每一个人,其机巧毒舌,教珊莎不禁怀疑他怎么可能头脑简单。连茉丹修女在他面前也没了矜持,当他唱起寻大主教开心的小调时,她笑得把酒洒了一身。

至于乔佛里,更是集所有礼数于一身。他整晚陪珊莎聊天,赞美之词一句接一句,逗她笑个不停,此外他还和她分享宫廷里的琐碎闲话,向她解释月童的笑话等等。珊莎只觉得心中犹如小鹿乱撞,便把自己所有的礼仪,外加坐在她左边的茉丹修女都忘得一干二净。

与此同时,菜肴一道道送上端下,有浓稠的大麦鹿肉汤、洒上坚果碎片的凉拌甜菜、菠菜和李子沙拉,还有蜂蜜大蒜煮蜗牛。珊莎没吃过蜗牛,乔佛里便教她如何从蜗牛壳里挖出肉,并且亲自喂她吃了甜美的第一口。接着是刚从河中捕来、封在黏土里的烤鳟鱼。她的王子帮她撬开覆盖在外的坚硬泥土,露出里面的白嫩鱼片。等肉食端上之后,他还亲自为她服务,从王后才配享有的部位切下一块,笑眯眯地放进她的餐盘。从他动作的方式她看得出他的右手仍旧困扰着他,但他没有半句怨言。

之后又上了甜面包、鸽肉馅饼、散发肉桂香气的烤苹果、洒满糖霜的柠檬蛋糕,可珊莎已经吃得太饱,勉强撑下两个小柠檬蛋糕后就再也吃不下了。正当她考虑有没有办法再吃第三个时,国王咆哮了起来。

劳勃国王的声音随着每道菜的端上越来越大。珊莎不时能听见他放声大笑或以盖过音乐和餐具碰撞声的音量发号施令,但他们距他太远,听不出他说些什么。

这下每个人都听清楚了。“给我闭嘴,”他声如洪钟地大喝,压过了在场所有人的话音。珊莎讶异地发现国王身形蹒跚,满脸通红地站了起来,一手拿着一只高脚杯,醉得无以复加。“臭女人,休想管我做这做那,”他朝瑟曦王后尖叫,“我才是这里的国王,你懂不懂?这里是老子当家,老子说明天要打,就是要打!”

每个人都目瞪口呆。珊莎看到巴利斯坦爵士,国王的弟弟蓝礼,还有稍早神态古怪地跟她说过话,还伸手摸她头发的矮个男子,然而没有人出面干涉。王后的脸全无血色,像副白雪雕成的面具。她从桌边站起,拉着裙子,一言不发地扭头便走,仆从们急忙跟过去。

詹姆·兰尼斯特伸手按住国王肩膀,但国王猛地把他甩开。兰尼斯特一个踉跄跌倒在地。国王狂笑道:“好个伟大的骑士!老子还是有办法叫你狗吃屎。记清楚啦,‘弑君者’。”他拿镶了珠宝的高脚杯敲敲胸膛,整件缎子外衣都洒上了葡萄酒。“只要我战锤在手,任谁也挡不住!”

詹姆·兰尼斯特爬起来,拍拍尘土,“是的,国王陛下,”他口气僵硬地说。

蓝礼公爵笑盈盈地走上前。“劳勃,你把酒洒出来了,我帮你倒杯新的吧。”

乔佛里伸手放在珊莎手臂上,把她吓了一跳。“时候不早了,”王子说。他的表情怪异,仿佛眼中看的根本不是她。“要不要送你回去?”

“不用。”珊莎开口,她看看茉丹修女,结果惊讶地发现她趴在桌上,正以淑女的仪态轻声打鼾。“我的意思是说……好的,谢谢,你真是太周到了。我的确累了,路又很黑,有人保护再好不过。”

乔佛里叫道:“狗来!”

桑铎·克里冈出现的速度之快,仿佛是黑夜的使者一般。他已经卸下铠甲,换上一件红色羊毛衫,胸前缝了一只皮狗头。火把的光芒把他灼伤的脸映得一片惨红。“王子殿下有何吩咐?”他说。

“带我未婚妻回城去,小心别让她受伤。”王子唐突地告诉他,然后连声再见也没说,便大踏步离去,把她留在原地。

珊莎感觉得出猎狗正盯着她瞧。“你以为小乔会亲自送你回去?”他笑起来像是受困陷阱的狗在咆哮。“恐怕不太可能。”她毫无抵抗地任由他拉着站起。“走吧,不只你需要睡。我今晚也喝多了,明天还要打精神宰掉我老哥呢。”

珊莎突然一阵莫名惊恐,她推推茉丹修女的肩膀,想叫醒她,结果她的呼却打得更大声。劳勃国王跌跌撞撞不知走哪儿去了,长椅已然空了一半。晚宴已经结束,美丽的梦也随之烟消云散。

猎狗抓起一只火把,权作照明,珊莎紧紧跟在他旁边。地面崎岖不平,岩石密布,被摇曳的火光一照,仿佛在她脚下晃动。她低垂视线,仔细看清,方才落脚。他们穿梭于营帐之间,每一间帐篷外都挂着不同的旗帜和盔甲。慢慢地,四周的宁静随着踏出的每一步而越显沉重。珊莎连看都不敢看他,他把她吓死了,只是她从小便被教导种种礼仪,而真正的淑女不会光注意他的脸的,她这么告诉自己。“桑铎爵士,您今天的表现英勇极了。”她勉强自己说。

桑铎·克里冈对她咆哮:“小妹妹,少拍我马屁……更不要开口爵士闭口爵士。我不是骑士,我瞧不起他们和他们的狗屁誓言。我老哥是骑士,你看他今天什么德行?”

“是的,”珊莎颤抖着小声说,“他很……”

“很英勇?”猎狗替她说完。

她明白他在讽刺他。“没人挡得住他。”最后她说,颇感自豪,毕竟这不是谎话。

桑铎·克里冈突然在一片黑暗空旷的平地中央停下脚步。她没办法,只好也跟着停下来。“我看这修女把你训练得不错。你跟那种盛夏群岛来的小鸟没差别,是不是?会说话的漂亮小小鸟,人家教你什么漂亮话你就照着念。”

“这样说太不厚道了。”珊莎的心狂跳不休。“你吓到我了,我要走了。”

“没人挡得住他,”猎狗粗声道,“此话倒是不假。的确谁也挡不住格雷果。今天那小伙子,他第二次出场时的那个,喔,干得可真漂亮。你也看见了吧?那小呆瓜根本是自讨苦吃,没钱没跟班又没人帮他穿好盔甲。他的护喉根本就没绑好,你以为格雷果没注意到?你以为格雷果爵士先生的长枪是不小心往上扬,是吗?会说话的漂亮小小鸟,你要真这样相信,那你就跟小鸟一样没大脑了。格雷果的枪想刺哪里就刺哪里。看着我。你看着我!”桑铎·克里冈伸出巨掌捏住她下巴,硬是逼她往上看。他在她面前蹲下,把火把凑近来。“你爱看漂亮东西是吗?那就看看这张脸,好好给我看个够。我知道你想看得很。国王大道上你一路都故意躲着它,别假惺惺了,爱看就看。”

他的手指像铁兽夹一样用力钳住她下巴。他们四目相对,他那双满是醉意的眼里闪着怒火。她不得不看。

他右半边脸形容憔悴,有着锐利颧骨和浓眉灰眼。他有个鹰钩大鼻,头发色深而纤细。他故意把头发留长,梳到一边,因为他另半边脸半根头发也没有。

他左半边脸烂成一团。耳朵整块烧蚀,只剩下一个洞。眼睛虽没瞎,但周围全是大块扭曲的疮疤,光滑的黑皮肤硬得跟皮革一样,其上布满了麻点和坑凹,以及一道道扯动就现出润红的裂缝。他下巴被烧焦的部分,则隐约可以见骨。

珊莎哭了起来。这时他才放开她,然后在泥地上按熄火把。“没漂亮话说啦,小妹妹?修女没教你怎么赞美啊?”眼看她不回答,他又继续,“大多数人以为这是打仗来的,围城战,燃烧的攻城塔,或是拿火把的敌人所留下,还有个白痴问我是不是被龙息喷到。”这回他的笑比较缓和,却苦涩依然。“小妹妹,让我告诉你这伤是怎么来的吧。”他的声音从黑夜中传来,巨大的暗影离她如此之近,她甚至能闻到他呼吸中的酒臭。“当时我年纪比你还小,大概才六七岁,有个木雕师傅在我家城堡外的村落里开了家店,为讨好我爸,他送了点礼物给我们。这老头做玩具的功夫一流。我不记得自己收到了什么,但我想要的是格雷果的礼物。那是个木雕骑士,颜色涂得漂漂亮亮,每个关节都分开来,钉了钉子绑了线,你可以操纵他打架。格雷果大我五岁,当时已经当上了侍从,身高接近六尺,壮得像头牛,早就不玩玩具了。于是我把骑士据为己有,但我告诉你,偷来之后我一点都不快乐,我只是怕得要命。没过多久,果真被他发现。房间里刚好有个火盆,格雷果二话不说把我拎起来,将我半边脸就往炭堆里按,他就这样紧紧按住,任由我惨叫不停。你也看到他有多壮,即使在当时,最后还得靠三个成年人才有办法把他拉开。教士们成天说教七层地狱是如何可怕,他们懂个屁?只有被烧过的人才知道地狱是什么模样。”

“我爸对别人说是我床单着了火,然后我们家师傅给我抹了油膏。油膏!格雷果也抹了油膏。四年之后他们为他涂抹七神圣油,他跟着背诵了骑士的誓词,雷加·坦格利安便拿剑拍拍他肩膀说‘起来吧,格雷果爵士。’”

黯哑的声音渐渐淡去。他静静地蹲坐她面前,如同暗夜中矗立的庞然巨物,而她什么也看不清。珊莎可以听见他急促的呼吸,突然发觉自己正为他感到悲伤。最初的恐惧不知怎么,已经消失无踪。

沉默持续下去,到后来她又害怕起来,然而这次她不是为自己,而是为了他。她伸手找到他宽阔的肩膀。“他不是真正的骑士。”她悄声对他说。

“猎狗”仰头狂啸,珊莎踉跄后退想要逃开,但他一把抓住她的手。“不是,”他对她咆哮,“不是,小小鸟,他不是真正的骑士。”

回城途中,桑铎·克里冈没有再说半句话。他领她走到马车等候的地方,吩咐车夫把他们载回红堡,跟在她后面爬上车。他们在一片寂静中穿过国王大门,走上灯火通明的市镇街道。他打开边门,领她走进城堡,他烧伤的脸微微抽搐,眼里思绪满溢。攀登高塔楼梯时,他跟在她身后,仅隔一步之遥。他带她安然抵达寝室外面的走廊。

“大人,谢谢你。”珊莎温顺地说。

“猎狗”抓住她的手,靠了过来。“我今晚跟你说的事,”他的声音比平常还要粗哑。“你要是敢告诉乔佛里……或是你妹妹,你老爸……你要是敢跟任何人讲……”

“我不会说出去的。”珊莎悄声说,“我保证。”

显然这还不够。“你要是敢跟任何人讲的话,”他把话说完,“我就杀了你。”

第三十章 艾德

《冰与火之歌》小说--第26章至第30章

“昨晚是我亲自替他守的灵,”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道,他们看着推车后面载着的遗体。“这孩子无依无靠,连个亲朋好友都没有,听说就只有艾林谷家里的母亲。”

苍白的晨光中,年轻骑士看上去仿佛正在沉睡。他算不上英俊,但死亡抚平了他粗糙的面容,静默修女会的姐妹则为他穿上了料子最好的天鹅绒外衣,高高的领口恰好遮住喉咙上被长枪戳出的大洞。艾德·史塔克看着他的脸,暗忖这男孩不知是否因为自己而丢了性命。奈德还不及和他谈谈,他便死于兰尼斯特封臣枪下。这真的只是巧合?他大概永远不会知道。

“修夫在琼恩·艾林身边当了四年的侍从,”赛尔弥继续说,“国王为了纪念琼恩,在北行前封他做了骑士。这孩子想当骑士想得不行,只可惜他恐怕还没准备好。”

奈德昨晚睡得很差,现在的他和身边的老人一样疲累。“我们不也一样?”他说。

“我们也没准备好当骑士?”

“没准备好面对死亡”。奈德轻轻地为那孩子盖上他绣着弯月的染血蓝披风。当他的母亲问起儿子死因时,他苦涩地想,他们会说他是为了首相的荣誉而献身。“他根本不该送命。战争岂是儿戏?”奈德转身面对站在推车边的灰衣女人,她全身上下包裹得严严实实,脸上只露出眼睛。静默姐妹专门处理死者后事,而见着死亡的面容是不吉利的事。“把他的盔甲也送回艾林谷家里去,让母亲留作纪念吧。”

“这东西值不少钱,”巴利斯坦爵士道,“这孩子是特别为了比武会订做的。不花俏,但实在,不知道他付清铁匠的钱没有。”

“他昨天已经付出惨痛的代价了。”奈德回答,接着他对静默姐妹说,“把盔甲送给他母亲。铁匠这边我会处理。”她点点头。

随后巴利斯坦爵士陪着奈德走向国王的帐篷。营地正在恢复生气,肥美的烤香肠在火堆上嘶嘶作响,滴着油汁,空气中充满蒜头和胡椒的香味。年轻侍从跑来跑去,而他们的主子刚刚睡醒,打着呵欠伸着懒腰,准备迎接新的一天。一个腋下夹了只鹅的厨子看见他们赶忙单膝跪下。“大人您们早。”他喃喃道,鹅嘎嘎叫着啄他手指。陈列在每个帐篷外的盾牌刻画着居住其中的贵族家徽,有海疆城的银色飞鹰,布莱斯·卡伦的夜莺与田野,雷德温家族的葡萄串,还有花斑野猪、红色公牛、燃烧之树、白色公羊、三重螺旋、紫色独角兽、跳舞少女、黑蛇、双塔、长角猫头鹰,最后是御林铁卫如黎明般闪亮的纯白纹章。

“国王打算今天参加团体比武,”他们经过马林爵士的盾牌时,巴利斯坦说。盾牌上的漆被刮了深深的一划,正是昨天洛拉斯·提利尔将他刺下马时留的印记。

“是啊。”奈德表情凝重地说。乔里昨天夜里把他叫醒,向他通报了这个消息,难怪他睡不好。

巴利斯坦爵士一脸愁容。“俗话说天亮后黑夜的美要消散,酒醒后说过的话就不算。”

“话是这么说,”奈德同意,“但对劳勃没用。”换做其他人,或许还会重新考虑酒后许下的豪言壮语,可劳勃·拜拉席恩会记得牢牢的,而且绝不反悔。

国王的营帐靠近水滨,包围在灰色的河面晨雾里。帐篷用金丝织成,乃是整个营地里最大也最华丽的建筑。劳勃的战锤和一面巨大的铁盾放在入口外,盾牌上纹饰着拜拉席恩家族的宝冠雄鹿。

奈德原本希望国王宿醉未醒,一切便迎刃而解,可惜他们运气不好,正碰上用光滑角制酒杯喝啤酒的劳勃,他还一边对两个手忙脚乱替他穿铠甲的年轻侍从大呼小叫。“国王陛下,”其中一个眼泪都快掉下来了。“这铠甲太小,穿不上的。”他手一滑,原本正试着要套进劳勃粗脖子的颈甲便摔到地上。

“七层地狱啊!”劳勃咒骂,“难道我非得亲自动手不可?你两个都是他妈的饭桶。把东西捡起来,不要光张着嘴呆在那儿。蓝赛尔,快给我捡起来!”那小伙子吓得跳将起来,国王这才注意到新来的访客。“奈德,快瞧瞧这些笨蛋。我老婆坚持要我收他们当侍从,结果他们比废物还不如。连帮人穿铠甲都不会,这算哪门子侍从,这叫穿了衣服的猪头。”

奈德只需一眼便看出问题所在。“这不是他们的错,”他告诉国王,“劳勃,是你太胖了,这才穿不下。”

劳勃·拜拉席恩灌了一大口啤酒,把空角杯扔到兽皮睡铺上,用手背抹抹嘴,然后阴阴地说:“太胖?太胖,是吗?你对国王是这样讲话的吗?”突然他像暴风来袭一样哈哈大笑。“啊,去你的,奈德,为什么你说的永远都没错?”

两个侍从露出紧张的微笑,国王又转向他们。“你们,对,你们两个,听见首相说的话了吗?国王太胖了,所以穿不下铠甲。去把艾伦·桑塔加爵士找来,跟他说我需要撑开胸甲的钳子。快去啊!还等什么?”

男孩们慌忙跑出帐篷,途中还互相绊了一跤。劳勃装出一副严峻的表情直到他们离开,然后轰地坐回椅子,大笑不已。

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跟着呵呵笑了,就连艾德·史塔克也露出了微笑。然而,他没法不在意那两个侍僮:他们都是漂亮小伙子,皮肤白晰,体态匀称。生着金色卷发的那个年纪和珊莎差不多,另外那个约莫十五,黄棕色头发,一点小胡子,有着和王后一样的翡翠绿眸。

“啊,我真想瞧瞧桑塔加听了脸上是什么表情”。劳勃道,“他如果有点脑子,就会支他们去找别人。我们就让他俩成天跑个没完!”

“这两个小伙子,”奈德问他,“是兰尼斯特家的人?”

劳勃点头,一边擦掉笑出的眼泪。“她的两个堂弟,泰温大人他老弟的儿子,那些个死掉的老弟,我想想,又好像是活着的那个,我不记得了。奈德,我老婆来自一个很大的家族。”

也是一个野心勃勃的家族,奈德心想。他对这两个侍从本身并无意见,但看到劳勃身边日夜都是王后的亲戚,却不免担心。兰尼斯特家对权位和荣耀真是贪得无厌。“听说您昨晚和王后闹不愉快了?”

劳勃脸上的欢乐顿时结冻。“那死女人想阻止我参加今天的团体比武,这会儿她还窝在城堡里生闷气,气死算了。你妹妹绝不会这样羞辱我。”

“劳勃,你对莱安娜的了解没我深,”奈德告诉他,“你只见到她的美,却不知道她真正的硬脾气。倘若她还活着,她会告诉你,你和团体比武毫无瓜葛。”

“怎么你也来这套?”国王皱眉,“史塔克,你这家伙真讨厌,我看你在北方待得太久,体内的血都冻成冰啦。告诉你,老子可还热血沸腾哩。”他拍拍胸脯以示证明。

“别忘了你是国王。”奈德提醒他。

“我该坐的时候坐坐那张该死的铁椅子,难道就不能跟其他人一样有七情六欲吗?难道我不能没事喝点小酒,找个女孩乐一乐,享受骑马的快感吗?下七层地狱去,奈德,我不过是想打打人罢了。”

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开了口:“陛下,”他说,“国王加入团体比武并不恰当,因为这样一来,比赛就不公平了。试问谁敢对您动手呢?”

劳勃真是没料到这层。“唉,谁都行啊,他妈的。只要他们有那能耐。反正最后站着的……”

“一定会是您。”奈德接口。他立刻发现赛尔弥点到了关键。若是强调比武的危险,只会更刺激劳勃,而这样说来便事关他的自尊。“巴利斯坦爵士说得没错,七国上下绝没有人敢冒着惹您生气的危险对您动手。”

国王满脸通红,霍地站起,“你的意思是那些没用的胆小鬼会故意失手?”

“可想而知。”奈德道。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静静地点头同意。

有好一阵子,劳勃气得说不出话。他从帐篷的这边走到那边,旋身,又走回来,一脸阴沉的怒气。随即他从地上抓起胸甲,气冲冲地朝巴利斯坦掷去。赛尔弥躲开了。“出去,”这时国王才冷冷地发话,“免得我宰了你。”

巴利斯坦爵士立刻离开,奈德正准备跟进,国王却又叫道:“奈德,你不用走。”

奈德转身,只见劳勃再度拿起他的角杯,从角落里的酒桶装满啤酒,然后塞给奈德。“喝吧。”他唐突地说。

“我不渴——”

“快喝。这是国王的命令。”

于是奈德接过角杯喝了下去,啤酒又黑又浓,浓烈得令眼睛刺痛。

劳勃又坐下来。“去你的,奈德·史塔克。你和琼恩·艾林,我这么爱你们,结果你们是怎么对我的?你或琼恩才应该来当国王。”

“陛下,您名正言顺,最有资格称王。”

“我叫你喝酒,没叫你顶嘴。妈的,你既然让我做了国王,好歹我说话的时候专心听行吧。奈德,你看看我,看看我当了国王之后变成什么样子。诸神在上,我竟然胖得穿不下自己的铠甲,怎么会搞成这样?”

“劳勃……”

“现在国王在说话,你闭上嘴乖乖喝酒。我跟你发誓,我这辈子再没比在战场厮杀、赢得王位那时候更快活,也不会比现在得了王位更死气沉沉。至于瑟曦……这全都要感谢琼恩·艾林。本来在失去莱安娜之后,我根本不打算结婚,但琼恩说王国需要继承人。他告诉我瑟曦·兰尼斯特是个好对象,因为若是韦赛里斯·坦格利安想夺回王位,和她结婚可以确保泰温公爵支持我的事业。”国王摇摇头。“我敢对天发誓我很敬爱那老头子,可我现在却觉得他比月童还笨。噢,瑟曦是很标致,这没错,但冷冰冰的……瞧她那副守身如玉的德行,好像两脚间藏了凯岩城所有黄金似的。呵,你如果不喝,把酒给我。”他接过角杯,一饮而尽,打了声响嗝,然后抹抹嘴。“奈德,你女儿的事我很抱歉,我说真的。就是狼的那件事。我儿子在撒谎,我敢拿我的灵魂打赌。我儿子……你很爱你的孩子,对吧?”

“我全心全意地爱他们。”奈德说。

“奈德,让我偷偷告诉你。我不止一次梦想放弃王位,带着我的骏马和战锤,坐船到自由贸易城邦去,整天打仗历险、歌舞青楼,那才是我该过的生活。做个佣兵国王,到时候吟游诗人不爱死我才怪。你知道我为什么没有真那样干吗?就因为我想到乔佛里坐上王位,瑟曦在旁边叽叽喳喳。那是我儿子,奈德,我怎么会养出这种儿子?”

“他还是个孩子,”奈德尴尬地说。他自己也不喜欢乔佛里王子,但他听得出劳勃语中的痛苦。“您忘了,我们在他这年纪有多野?”

“奈德,他要真是野,我就不担心了。你没我了解他。”他叹口气,然后摇摇头,“啊,或许你说得对,虽然琼恩常对我绝望,我终究是成了个好国王。”劳勃看奈德不发话,皱了皱眉头。“这种时候你该出声附和。”

“国王陛下……”奈德谨慎地开口。

劳勃拍拍奈德的背。“啊,你就说我跟伊里斯比起来是个好国王不就结了?奈德·史塔克,我知道你没办法说谎,不管是为了爱还是为了荣誉。反正我还年轻,如今又有你辅佐,一切都会改观的。咱们一起来创造让后世歌颂的太平盛世,然后把兰尼斯特家的人通通打下第七层地狱。我闻到了培根的味道。你觉得今天的冠军会是谁?你见到梅斯·提利尔的孩子了吗?大家都叫他百花骑士,有这种儿子谁都会骄傲。上次比武会,他可让‘弑君者’的金屁股好好摔了一跤,你真该来瞅瞅瑟曦当时的表情,我笑到肚子痛。蓝礼说他还有个十四岁的妹妹,漂亮得跟曙光一样……”

他们坐在河边的折迭桌前吃早餐,有黑面包,水煮鹅蛋,还有洋葱培根煎鱼。国王先前的感伤随晨雾散去,片刻之后,劳勃便一边吃着柑子,一边开心地说起他们在鹰巢城的童年趣事。“记不记得那个谁送了琼恩一桶这种柑?可是都放烂了,所以我把我那份朝戴克斯扔去,正中他鼻梁。你记得吧?就是雷德佛那个麻脸侍从。他也扔了一个过来,结果琼恩连屁都来不及放,整个鹰巢城大厅就柑子满天飞了。”他开怀大笑,奈德想起往事,也不禁微笑。

这才是那个和他一起长大的男孩,他心想,这才是那个他认识而深爱的劳勃·拜拉席恩。如果他能证实兰尼斯特家是残害布兰的幕后主谋,证实他们是谋杀琼恩·艾林的凶犯,这个人一定会听进去。届时瑟曦必将受到制裁,“弑君者”也会跟着完蛋,倘若泰温公爵胆敢兴兵作乱,劳勃会像当年在三叉戟河上敲碎雷加·坦格利安一样,毫不留情地将他彻底击灭。他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切。

艾德·史塔克已经很久没有吃过这么愉快的一顿饭,之后他的笑容也变得轻松自如,直到比武大会继续进行。

奈德随同国王走进比武会场。他先前已经答应陪珊莎一起观赏冠军决胜战。茉丹修女今天身体不适,而他女儿心意已决,不想错过最后的长枪比试。当他护送劳勃到主位坐下时,发现瑟曦·兰尼斯特故意缺席,国王旁边的座位是空的。这更增添了他的希望。

他推挤着穿过人群,走到女儿身边时,当天第一场比武的号角正好吹响。珊莎聚精会神地看着武场,没注意他的到来。

桑铎·克里冈首先出现在场子上,他穿着烟灰色的战甲,外罩橄榄绿披风。那件披风和他的猎犬头盔是他全身上下惟一的装饰。

“一百枚金龙币赌弑君者赢。”詹姆·兰尼斯特骑着优雅的血棕色战马进场时,小指头高声宣布。这匹马披着镀金环甲,詹姆本人也是从头到脚金光闪闪,他的长枪则是用盛夏群岛出产的金木所削制。

“我跟,”蓝礼公爵喊回去,“我看‘猎狗’今儿早上特别饿。”

“狗就算肚饿,也知道不能咬主人的手。”小指头冷冷地回敬。

桑铎·克里冈“铿”地一声,把面罩盖上,然后就位。詹姆爵士向群众里某位女士抛出个飞吻,方才轻轻拉下面罩,骑到场子边。两人放低长枪。

奈德最乐于见到的莫过于两人都输,珊莎则睁大眼睛急切观看。两匹马开始全速奔跑,临时搭建的看台也随之震动。猎狗骑在马上,身体前倾,他的长枪稳若磐石,但詹姆在交击前的一刻把身体一挪,结果克里冈的枪尖被他的狮纹黄金盾毫发无伤地卸开,自己反被刺个正着。木片四散,“猎狗”在马背上摇晃,差点跌了下去。珊莎倒抽一口冷气。群众里响起一阵粗声的叫好。

“我该想想怎么来花你的钱了。”小指头对蓝礼公爵说。

猎狗总算还是稳住身子没掉下去,他猛地勒马转身,骑回场边准备第二回合。詹姆·兰尼斯特抛下断枪,抓起一支新矛,还跟侍从开了个玩笑。猎狗用力一夹马肚,策骑前奔,兰尼斯特也骑马相迎。这回当詹姆挪动身子时,桑铎·克里冈也跟着躯体一侧。两枝长枪同时爆裂,但等木片落地,那匹红棕色的马却少了主人,独自跑开去吃草了。詹姆·兰尼斯特爵士在泥地里打滚,金光闪闪,头盔却给打凹。

珊莎说:“我就知道猎狗会赢。”

这话给小指头听到了。“你要是知道第二场的赢家,赶快告诉我,免得蓝礼大人把我拔得一毛不剩。”他朝她喊。奈德听了不禁微笑。

“只可惜小恶魔不在,”蓝礼公爵道,“不然我还可以多赢一倍。”

詹姆·兰尼斯特爬了起来,但他装饰繁复的狮头盔被打歪了一边,摔下来的时候又给撞凹了进去,结果他无法把头盔摘下来。观众指指点点,嘘声连连,贵族老爷夫人们也忍不住笑,众声喧哗中,奈德听得最清楚的便是劳勃国王的阵阵哄笑,比谁都大声。最后只好派人领着目不视物、跌跌撞撞的“兰尼斯特雄狮”去找铁匠。

这时格雷果·克里冈已经在场边就位。他是艾德·史塔克生平所见最为高大壮硕的人。劳勃·拜拉席恩和他两个弟弟块头都不小,“猎狗”也是大个子,临冬城里更有个头脑简单的马僮阿多,比他们还要高出不少,可跟眼前这个人称“魔山”的骑士比起来,通通都矮了一大截。他高近八尺,肩膀宽厚,手臂粗得像小树干。他的坐骑在他穿护甲的双脚下简直像匹玩具马,手中长枪也仿如扫把棍。

格雷果爵士不像他弟弟那样在宫廷生活。他是个独居的人,非遇战事或比武大会,鲜少离开自己的领地。君临城陷时他跟在泰温公爵身边,年方十七,虽然才刚当上骑士,却已经因为高大的体型和无可匹敌的凶暴而远近驰名。有人说把当时还是小婴儿的伊耿·坦格利安王子一头砸墙、活活撞死的人正是格雷果,又说他之后强暴了婴儿的母亲,即多恩领的伊莉亚公主,最后才一剑杀死她。当然,这些话谁也不敢在他面前提起。

奈德·史塔克不记得自己跟他说过话,但当年平定巴隆·葛雷乔伊叛乱时,格雷果倒曾与其他几千个骑士一起,和他共同作战。他不安地看着他。奈德自己不轻易相信谣言,然而与格雷果爵士有关的传言实在不像空穴来风。他即将结第三次婚,他前两任妻子的死因背后都有种种恐怖的传闻。据说他的城堡是个阴森恐怖的地方,仆人莫名失踪,连狗都不大敢进大厅。他妹妹年轻时离奇死亡,弟弟遭火残伤,还有死于打猎意外的父亲。格雷果继承了家族古堡、财产以及房舍田庄。接收遗产当天,弟弟桑铎便离开家,投效兰尼斯特家当武士,听说他再没回去过,连路过拜访都没有。

百花骑士进场时,人群中响起一阵低语喧哗,他听见珊莎热切地悄声说:“噢,他好美啊。”洛拉斯·提利尔爵士纤瘦得像根芦苇,穿着一身华丽无比的银色甲胄,擦得银亮刺眼,上面还镶了成对的黑色藤蔓和小小的蓝色勿忘我。奈德和其他观众惊觉蓝色的花乃是用蓝宝石制成,几千个喉咙同时倒抽一口气。少年肩头的披风沉甸甸的,披风上织满了真的勿忘我,羊毛披风就这么缝上了几百朵鲜花。

他的坐骑与马上的人儿同样纤细,那是匹漂亮的灰母马,动作敏捷迅速。格雷果爵士的大公马一嗅到她的气味便嘶叫起来。高庭来的少年两脚轻轻一拨弄,他的坐骑便像个灵动的舞者般左右轻跃。珊莎抓住他的手臂。“父亲,别让格雷果爵士伤了他。”她说。奈德看见她配戴着洛拉斯爵士昨天送她的那朵玫瑰。乔里把昨天发生的事都告诉他了。

“他们拿的是比武用枪,”他告诉女儿,“一碰撞就会裂成碎片,所以不会有人受伤的。”嘴上这么讲,他却想起了货车里那个盖着弯月披风的少年尸体,这番话也因而显得空洞。

格雷果爵士不太能控制自己的坐骑。骏马尖叫嘶啼,不断跺脚摇头。魔山恶狠狠地用套钢甲的脚踢它,马儿后腿站立,差点把他摔下去。

百花骑士向国王行过礼,骑到场子边缘,然后放低长枪,就定位。格雷果爵士拉缰扯绳好半天,好不容易才将马带到起跑线,然后一切就突然开始。魔山的骏马大步急驰,猛烈地向前狂奔,小母马则流畅如滑丝般开步冲刺。格雷果爵士扭过盾牌放定,调整长枪,自始至终努力让他不听话的马跑直线,突然间,洛拉斯·提利尔已经迎面杀至,枪尖突击恰到好处,只一眨眼功夫,魔山便倒了下去。由于他委实太过庞大,因此连带把马也拉倒,人马铠甲滚成一团。

奈德听见喝彩声,欢呼声,口哨声,惊骇的喘气声,兴奋的低语声,尤其是“猎狗”粗哑刺耳的笑声。百花骑士在场子对面勒住缰绳,连长枪都没折断。当他掀开面罩,露出微笑的时候,一身的蓝宝石在阳光下眨眼,全体观众为他而疯狂。

场子中间,格雷果·克里冈爵士总算松开缰绳和马镫,怒气冲天地站起来。他猛地扯下头盔往地上一摔,脸色阴沉,满是怒意,头发垂下,盖住眼睛。“拿剑来。”他朝侍从大喊,那孩子赶忙跑上前递给他。这时他的坐骑也站起来了。

格雷果·克里冈一剑砍杀了他的马,力道之猛烈,几乎把马头整个剁下。欢呼瞬间转为尖叫。马儿惨叫着跪地而死,格雷果握着滴血的长剑朝场边的洛拉斯·提利尔爵士走去。“抓住他!”奈德大叫,但他的话音淹没在吼叫声中。每个人都在大吼大叫,珊莎则泣不成声。

一切都发生得好快。百花骑士也喊着要剑,但格雷果爵士把他的侍从推开,伸手抓住缰绳。小母马闻到血腥味,吓得后脚站立,洛拉斯·提利尔差点摔下马去。格雷果爵士双手握剑,猛力朝少年的胸部挥击,立刻把他从马鞍上轰飞出去。受惊的坐骑立即跑开,洛拉斯爵士则昏倒在泥地上。正当格雷果举剑准备致命一击时,一个嘶哑的声音警告他:“不要碰他。”紧接着,一只戴了钢护腕的手便将他自少年身边硬生生地扭开。

“魔山”无声地愤怒转身,使尽他惊人的力气狠命攻击,但猎狗接下这招,卸开攻势。其后不知有多长时间,他们两个就站在那里你来我往,余人则赶紧搀扶头晕目眩的洛拉斯·提利尔到安全的地方。奈德看到格雷果爵士有三次朝那顶猎犬头盔猛击,但桑铎一次也没有攻击他哥哥毫无保护的头部。

最后是国王的声音平息了这场混乱……国王的声音和二十名武士。琼恩·艾林曾说指挥官需要一副能在战场上发挥功效的好嗓门,当年劳勃在三叉戟河上已证实过这点,如今他又用上了这副嗓门。“以你们的国王之名,”他吼道,“立刻给我住手!”

猎狗闻言立刻单膝跪下,格雷果爵士的挥砍扑了空,这才恢复理性。他抛下剑,瞪了劳勃一眼。国王身边围绕着御林铁卫,还有十来个骑士和卫兵。他推开巴利斯坦·赛尔弥,一言不发地转身大跨步离去。“让他去吧。”劳勃道。事情就这么结束了。

“猎狗现在是冠军了吗?”珊莎问奈德。

“不是,”他告诉她,“猎狗和百花骑士还得再比一场。”

但珊莎说对了。几分钟后,洛拉斯·提利尔爵士穿着一件朴素的亚麻外衣走回场内,对桑铎·克里冈说:“我欠您一条命,胜利是您的了,爵士阁下。”

“我不是什么‘爵士阁下’。”猎狗回答,但他还是接受了胜利、奖金,以及或许是他这辈子头一遭的群众爱戴。当他离开场子返回营帐的时候,众人欢声雷动,为他喝彩。

奈德和珊莎正走在前往射箭场的路上,小指头、蓝礼公爵和其他几位人物跟了过来。“提利尔一定知道那母马正在发情,”小指头说,“我敢对天发誓那小子是事先计划好的。格雷果向来偏好个头大、脾气坏、野性有余而纪律不足的马。”他饶富兴味地推论。

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不以为然。“耍这种伎俩毫无荣誉可言。”老人固执地说。

“没有荣誉,但足以赢得两万金龙。”蓝礼公爵微笑道。

当天下午,有个来自多恩边疆,名叫安盖的升斗小民在淘汰其他射程较短的对手后,在百步射击的决赛中击败巴隆·史文爵士和贾拉巴·梭尔,摘下箭术冠军。奈德派埃林去问他有没有兴趣在首相的侍卫队里谋个职位,但那男孩正沉浸在美酒、胜利以及作梦都想像不到的财富中,因此拒绝了这份差事。

团体比武则打了三个小时。总共有近四十人参加,多半是有意谋求功名的自由骑手、雇佣骑士和刚受策封的侍从。他们手持钝器,在烂泥四溅、鲜血喷飞的场地里相互拼杀,一会儿组成小队联手抗敌,转眼间又闹起内讧自相残杀,同盟才刚组成便告破裂,直到最后只剩一人站立。胜利者是密尔来的索罗斯,就是那个手持火焰剑,剃了光头,十足狂人模样的红袍僧。他以前也拿过比武冠军,因为其他骑士的马儿都怕极了他那把火焰剑,可他自己却什么都不怕。最后的伤亡名单包括两只断腿,一条碎掉的锁骨,十几根打烂的手指,两匹不得不处理掉的马,以及多到大家懒得数的割伤、扭伤和擦伤。奈德万分庆幸劳勃没有参加。

当天晚宴席间,艾德·史塔克对未来感到前所未有的乐观与希望。劳勃兴致正好,兰尼斯特家的人则通通缺席,连他两个女儿的表现也令人欣喜。乔里把艾莉亚带过来跟他们同坐,珊莎开心地主动跟妹妹说话。“比武大会真是棒透了,”她惊叹道,“你真该一起来的。你舞跳得怎么样了?”

“练得浑身酸痛呢。”艾莉亚开心地报告进度,并且骄傲地展示腿上一大块紫色瘀伤。

“我看你舞跳得一定很糟。”珊莎满腹狐疑地说。

之后珊莎去听一个歌手团队演唱一组由许多叙事诗构成,名叫“血龙狂舞”的组曲,奈德则亲自检查了小女儿的瘀伤。“我希望佛瑞尔没对你太过严苛。”

艾莉亚单脚站立,近来她越来越擅长此道。“西利欧说每次受伤都是一次教训,而每次教训都让我们更强。”

奈德听了不禁皱眉。西利欧·佛瑞尔颇具盛名,而他夸张华丽的布拉佛斯风格也很适合艾莉亚纤细的剑,然而……几天前她绑了条黑丝巾遮住眼睛,到处晃来晃去,告诉他说西利欧教她要用耳朵、鼻子和皮肤去感知四周环境。在那之前,他又叫她练习前后滚翻。“艾莉亚,你真的要继续学下去?”

她点点头。“明天我们开始抓猫。”

“抓猫。”奈德叹道,“或许我不该雇这布拉佛斯人来教你。你愿意的话,我就请乔里接手,由他来教。不然我也可以跟巴利斯坦说一声,他年轻时是七国上下最优秀的使剑好手。”

“我不要他们,”艾莉亚说,“我只要西利欧。”

奈德伸手拨拨头发。其实,随便一个还过得去的教头,都可以教艾莉亚基础的砍劈和挡格,用不着这些蒙眼睛走路、翻跟斗和单脚跳跃的把戏。但他太了解自己小女儿的个性,知道跟她那固执的下巴争吵毫无用处。“那就西利欧吧。”反正她迟早也会玩腻。“不过你一定要小心。”

“我会的。”她一本正经地向他保证,然后平顺地从右脚跳到左脚。

当天晚上,在他带女儿们回到城里,送她们上床,看着满脑子白日梦的珊莎和浑身是伤的艾莉亚分别安然入梦之后,奈德这才步上首相塔顶,返回自己的起居室。白天气候暖和,因此房里现在显得十分郁窒。奈德走到窗边,打开沉重的扣锁,让清凉的晚风吹进室内。隔着广大的中庭,他注意到小指头窗里的摇曳烛光。时间已过午夜,但在远处河边,喧闹声才刚开始稍稍减退。

他取出匕首,仔细检视。小指头的刀,在比武大会上打赌输给提利昂·兰尼斯特,被用来对熟睡的布兰痛下杀手。为什么?为什么那侏儒要置布兰于死地?怎么会有人要置布兰于死地?

他隐约觉得这把短刀、布兰坠楼都与谋害琼恩·艾林有所牵连,但琼恩的死亡真相像个谜团,他依旧毫无头绪。史坦尼斯公爵并未返回君临参加比武大会,莱莎·艾林则躲在鹰巢城高墙之后,噤若寒蝉。琼恩的侍从已死,乔里仍在一家家妓院里逡巡。除了劳勃的私生子,他手上究竟还有什么线索?

毫无疑问,武器师傅那个脸色阴沉的学徒正是国王的儿子,这点奈德很清楚。拜拉席恩家族的特征清楚地印在他脸上,他的下巴、眼睛和黑发无一不是明证。蓝礼太年轻,不可能有那么大的儿子,史坦尼斯则是太冷酷也太重视荣誉,不会做出这种事。詹德利一定是劳勃的种。

即便如此,他又能从中发现什么?国王所生的孩子遍及七国全境。他曾公开承认过一个和布兰年纪相仿的私生子,男孩的母亲是贵族,现在交由蓝礼公爵的风息堡代理城主收养。

奈德也记得劳勃的第一个孩子,是他还在艾林谷时所生的女儿,当时他自己都还稚气未脱。那是个可爱的小女孩,风息堡的年轻领主对她宠爱有加,即便他早就对孩子的母亲失去了兴趣,那阵子还是天天去逗女儿玩。而且不论奈德愿意与否,每每被抓去作伴。他突然想到,那女孩现在该有十七八岁了,比劳勃生她时的年纪还大,想来真有些怪异。

对于她主君到处留种的行径,瑟曦想必不会高兴,但到头来不论国王有一个私生子还是一百个都没有差别,毕竟根据法律和习俗,庶出的子嗣享有的权利极为有限。不管詹德利,艾林谷的女孩,或者是风息堡那小子,全都不可能威胁到劳勃与王后所生的孩子……

他的思绪被门上一阵轻敲打断。“大人,有人想见您,”哈尔温喊,“他不肯通报姓名。”

“让他进来。”奈德纳闷地说。

访客体格粗壮,穿着沾满泥泞的破烂靴子,披着用极粗糙的料子制成的厚重褐色长袍,面容被蒙头斗篷遮住,两手藏在重重迭迭的袖子里。

“请问您是?”奈德问。

“我是您的朋友。”蒙面人用怪异的低沉腔调说,“史塔克大人,我们得单独谈谈。”

好奇胜过了警戒心。“哈尔温,你先退下。”他命令。等门关上,房里只剩他们两人之后,这位访客方才掀开斗篷。

“瓦里斯大人?”奈德惊讶地说。

“史塔克大人,”瓦里斯彬彬有礼地道,然后自己坐了下来。“不知可否麻烦您给我点喝的?”

奈德倒了两杯夏日红,递给瓦里斯一杯。“打扮成这样,恐怕我在你鼻子底下也认不出来。”他难以置信地说。除了丝绸、天鹅绒和最上等的锦缎,他从来没见太监穿过其他质料的衣服。太监向来一身紫丁香味,然而眼前此人却浑身汗臭。

“我正希望如此。”瓦里斯道,“绝不能让别人知道我们私下密谈的事。您的一举一动,王后都监视得很紧。这酒好极了,谢谢您。”

“你是怎么通过我其他守卫的?”奈德问。波瑟和凯恩派驻塔外,埃林则守在楼梯口。

“红堡里有些密道只有幽灵和蜘蛛才知道。”瓦里斯歉然微笑,“我不会打扰您太久,大人,不过有些事您必须知情。您是御前首相,但国王却是蠢才一个。”太监从前的甜腻语调不再,取而代之的是轻细且锐利如鞭的口气。“我知道他是您的挚友,但蠢才就是蠢才……而且恐怕是个注定要完蛋的蠢才,除非您能救他。今天差一点就让他们得逞,他们原本计划在团体比武时谋害他。”

好半晌奈德震惊得说不出话。“他们指谁?”

瓦里斯啜了口酒,“如果连这个都还要我告诉你,那我看你比劳勃还蠢,而我显然站错了队。”

“兰尼斯特,”奈德道,“王后……不,我不相信,即使瑟曦也不可能做出这种事,她明明就叫他不要参加!”

“她禁止他参加,而且是当着他弟弟,当着他手下骑士,以及半数廷臣的面说的。说真的,敢问您知道什么更好的方法,可以逼得国王不得不参加团体比武?您倒是说说看。”

奈德只觉得反胃。太监说得没错,叫劳勃不准做这,不该做那,绝对不可以如此这般,那就跟催促他没两样。“就算他真的下场,谁敢动手打国王?”

瓦里斯耸耸肩。“总共有四十来个家伙参加,兰尼斯特家势力又大。场子里乱成那样,马叫个不停,到处有人折手断脚,再加上索罗斯挥着他那把怪里怪气的火焰剑,要真有人不小心碰到国王陛下,你能说那是蓄意谋杀吗?”他起身去拿酒壶,替自己再度斟满。“等生米煮成熟饭,凶手肯定是一副悲痛得难以自已的模样。我连他怎么哭都可以想像。真叫人难过哟。不过那位雍容华贵又慈悲为怀的寡妇一定会同情他,搀扶这可怜虫站起来,然后轻轻一吻给予原谅,到时候咱们好心肠的乔佛里国王除了宽恕他还能怎么办呢。”太监抓抓脸颊。“或者瑟曦会叫伊林爵士把他的头给砍了。这样兰尼斯特家比较保险,只是可怜了他们的同伙。”

奈德怒火中烧。“你既然知道这起阴谋,为何一声不吭?”

“我的手下是打听消息的探子,不是舞刀弄剑的武士哪。”

“那至少也该早点跟我说。”

“哦,是嘛?这我承认。不过就算我说了又如何,好让您立刻冲到国王面前向他禀报,是不是?等劳勃听说了这些诡计他又会怎么做呢?我倒是挺好奇。”

奈德仔细想想。“他会咒他们通通滚蛋,然后照样参赛,让他们知道他不怕。”

瓦里斯一摊手:“艾德大人,我再向您承认一件事吧。我想看看您听了会有何反应。您问我怎么不事先跟您说,我的回答是:因为我不信任您,大人。”

“你不信任我?”这次奈德真的大吃一惊。

“艾德大人,红堡里住了两种人。”瓦里斯道,“一种忠于王国,一种忠于自己。今天早上以前,我不敢判定您属于哪一种……所以我等着瞧……现在我清清楚楚地知道了。”他浅浅一笑,刹那间他私下的表情和在公众场合的表情合而为一。“我渐渐开始了解王后为何这么怕您了。呵,我总算见识到了。”

“你才是她应该怕的人。”奈德道。

“不,我的身份很清楚。国王利用我,但他为此感到羞耻。咱们劳勃是个雄赳赳气昂昂的大勇士,这种男子气概的人最不屑的就是鸡鸣狗盗和太监之流。要是哪天瑟曦在他耳边嘀咕说‘把他杀了吧’,伊林·派恩转眼间就会砍了我这颗头,到时候谁会替可怜的瓦里斯哀伤呢?天南地北,没有人会为蜘蛛歌唱啊。”他伸出软绵绵的手碰碰奈德。“可史塔克大人您就不一样了……我猜想……不,我很清楚……他决不会杀您,即使是为了王后,这或许便是我们的救赎所在哟。”

这真是太过火了。有好一会儿艾德·史塔克只想回到临冬城,只想要北方的简单明了,那里的敌人就是寒冬和长城外的野人。“劳勃一定还有其他值得信赖的盟友,”他辩驳道,“比如他亲弟弟,还有他——”

“——他老婆?”瓦里斯替他说完,同时露出锐利伤人的微笑。“他两个弟弟是痛恨兰尼斯特没错,但恨王后和爱国王不见得是同一回事,您说是罢?巴利斯坦爵士爱的是他的荣誉,派席尔国师爱惜他得来不易的职位,小指头呢,小指头只爱小指头他自己。”

“那御林铁卫——”

“不过是纸老虎罢了,”太监说,“史塔克大人,您就别一副震惊的模样了。詹姆·兰尼斯特固然是个宣过誓的白骑士,但我们都知道他发的誓有几分斤两。莱安·雷德温和龙骑士伊蒙王子披白袍的日子早过去啦。如今的七铁卫里,只有巴利斯坦·赛尔弥爵士有真本领,然而赛尔弥老矣。柏洛斯爵士和马林爵士都是王后死心塌地的走狗,另外几个我看也好不到哪里去。是的,大人,若真要动刀动枪,您将会是劳勃·拜拉席恩惟一的朋友。”

“我得让劳勃知道,”奈德道,“假如你所言非虚,即便只有一半属实,国王本人都应该立刻知情。”

“那请问咱们的证据何在?难道要我和他们当面对质?要我的小小鸟儿与王后、弑君者,与国王的亲弟弟和他满朝重臣,东西境守护,以及凯岩城所有的势力为敌?您干脆直接叫伊林爵士来砍我头吧,那样比较省事。我知道说了会有什么下场。”

“若你所言属实,他们只会静待时机,准备再次发难。”

“那还用说,”瓦里斯道,“只怕会很快。艾德大人,您让他们寝食难安哪。但我的小小鸟儿会仔细倾听,咱们俩联手,或许能洞烛先机,就你我两个。”他站起身,拉上斗篷遮住脸。“谢谢您的酒,今天就到此为止,其他以后再谈。下次您在朝廷里见到我,请千万别忘了用上您以前那种轻蔑的态度。我想这应该很容易。”

他走到门边时,奈德叫道:“瓦里斯,”太监回过头。“琼恩·艾林是怎么死的?”

“我还在想你什么时候才会问起这个。”

“告诉我。”

“那东西叫‘里斯之泪’,非常罕见,价格高昂。其味道清甜如水,不留一点痕迹。当时我就在这个房间里恳求艾林大人叫人先尝过食物,自己再吃,可他不肯听,还告诉我:只有不配做人的东西才会想到这种事。”

奈德急切地想知道事情始末。“谁下的毒?”

“显然是某个与他很亲近,常和他一起同桌共餐的朋友,噢,但是哪一个呢?可疑的对象太多了。艾林大人是个和蔼可亲又值得信赖的人哪。”太监叹道:“不过倒确有这么个孩子,他的一切都是琼恩·艾林给的,但当艾林的寡妇带着一家大小逃回鹰巢城时,他却选择了留在君临,并很快飞黄腾达。看到年轻人有发展,我总是高兴的。”他的话锋重归锐利,每个字都像挥出的一鞭。“他在比武大会上想必塑造了自己英勇的形象,穿着那身闪亮的新盔甲,还有那件弯月披风。只可惜他死不逢时,您还来不及问他就……”

奈德觉得自己仿佛也给下了毒。“原来是那个侍从,”他说,“修夫爵士。”真是谜中有谜,错综复杂。奈德脑中怦怦作响。“为什么?为什么选在这个时候?琼恩·艾林已经当了十四年的首相,他到底做了什么,逼得他们非杀他不可?”

“他问得太多了。”瓦里斯说着溜出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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