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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商贸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武汉商贸职业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武汉商贸职业学院

二、国标代码:12991

三、校址

武汉校区: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二路225号

红安校区:湖北省红安经济开发区金山大道18号

四、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六、招生计划编制及发布

(一)学校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内,结合自身办学条件、社会需求、毕业生就业情况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科学、合理编制年度专业招生计划。

(二)学校招生计划及相关信息通过武汉商贸职业学院招生在线()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官方媒体对外发布。

七、录取规则

(一)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关招生的政策法规,遵循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二)不限外语语种,不限男女比例。

(三)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其中,空中乘务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5cm-185cm,女生身高163cm-173cm,身心健康,五官端正,身材匀称,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

(四)录取方式

1.根据各省公布的投档模式录取。录取时,按照“专业清”模式分配专业,不能满足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由学校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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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平行志愿投档。在录取过程中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考生的投档分位次从高到低顺序,择优录取。

3.顺序志愿投档。按照考生填报我校志愿的顺序录取。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第二志愿,以此类推。对于进档考生,依据综合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艺术类专业及空中乘务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参加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或校际联考,成绩达到省公布的专业合格线;不在省艺术类统考或校际联考范围内的专业,必须持有相关报考学校校考专业合格证。

(2)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各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3)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照各省招办规定的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2.空中乘务专业录取规则

对于要求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合格才有资格填报空中乘务专业的省份,在录取时,必须提前取得我校单独发放的空中乘务专业面试合格证。

八、学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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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专业教学培养使用英语为外语语种。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九、收费标准

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按照学校官网公示的结果执行

十、奖学金及资助情况:

学校通过实施奖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困难补助等,建立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励体系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十一、特别说明

我校医疗护理与健康学院、现代信息技术学院两个学院2023级新生在红安校区报到入学;其中,大一学年在红安校区就读,大二、大三学年在武汉校区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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