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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刑(中医术语)

天刑

运气学说术语。司天之六气与主岁之五运相加临,如果司天之气刑克主岁之运,则称天刑。天刑有两种情况:若该年岁运为太过者,则称“齐化”,若岁运为不及者,则称“兼化”。

中文名天刑

类别中医基础术语

解读

天,指司天之六气;刑,刑克。司天之六气与主岁之五运相加临,如果司天之气刑克主岁之运,则称天刑,即年岁的冲克。如庚子、庚午年少阴君火司天,中运则为金运,司天之君火刑克金运,则称该年为天刑。分齐化和兼化两者。

齐化包括戊辰、庚午、庚寅、戊戌、庚子、庚申这六年。阳干所统属之年,为中运太过,虽遇司天之气为克中运者,但因中运之气旺,司天之气不能克胜,反为中运所化,称为“齐化”。齐化的结果为太过之运受抑而为平气之年。如庚子、庚午、庚寅、庚申等年,为金运太过,虽逢子午君火司天或寅申相火司天,但“金齐火化”而为金运平气之年。

兼化包括丁卯、己巳、辛未、丁酉、己亥、辛丑这六年。凡阴干主运之年,中运不及,若遇司天之气为克中运者,则由于中运气衰,故司天之气以强兼并中运之弱,于是不及之运从司天之气而化,称为“兼化”。如己亥年土运不及,适值厥阴风木司天,则木兼土化而为木气主令之年。

《素问遗篇·本病论》注:“《玄珠密语》云:阳年三十年,除六年天刑,计有太过二十四年,除此六年,皆作太过之用,令不然之旨……”

中医应用

运气相合与气候

在运气相合中,由于运与气、阴与阳、五行与运气的属性和生克、以及岁支等的错综影响,形成气候上的复杂变化。所以,在分析气候的常变和异变时均要分其主次,一一加以考虑。如果运盛气衰之年,应以运为主,以气为次;反之,气盛运衰之年,则以气为主,以运为次。在运气相临的顺与逆上又分气生运为顺化、气克运为天刑,此均属顺;反之,运生气为小逆、运克气为不和,此均属逆。顺化之年的气候变化较为和平,天刑之年的气候变化剧烈,小逆与不和之年的气候变化较大。

例如:丙寅年,丙为阳水之运,寅为火气属阳,水能克火,运克气,为不和;壬申年,壬为阳木之运,申为火气属阳,木能生火,运生气,为小逆,此两年均为运盛气衰,其气候变化较大。戊辰年,戊为阳火之运,辰为寒水之气属阳,水能克火,气克运,为天刑;甲申年,甲为阳土之运,申为火气也属阳,火能生土,气生运,为顺化。此两年均为气盛运衰,其中戊辰年因属天刑,其气候变化剧烈;而甲申年因属顺化,故其气候变化较为和平。

附注

日本·丹波元坚《杂病广要·疠》:“疠,此疾前人谓为天刑,盖其为毒万烈秽恶。非寻常病邪之所比。”此处“天刑”为病名,即疠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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