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风险承担亦称风险保留、风险自留,指企业对所面临的风险采取接受的态度,从而承担风险带来的后果。
二、风险规避,指企业回避、停止或退出蕴含某一风险的商业活动或商业环境,避免成为风险的所有人。
三、风险转移,指企业通过合同将风险转移到第三方,企业对转移后的风险不再拥有所有权。转移风险不会降低其可能的严重程度,只是从一方移除后转移到另一方。例如:保险,保险合同规定保险公司为预定的损失支付补偿,作为交换,在合同开始时,投保人要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非保险型的风险转移,将风险可能导致的财务风险损失负担转移给非保险机构。例如,服务保证书等。风险证券化,通过证券化保险风险构造的保险连接型证券(ILS)。这种债券的利息支付和本金偿还取决于某个风险事件的发生或严重程度。
四、风险转换,是指企业通过战略调整等手段将企业面临的风险转换成另一个风险。风险转换的手段包括战略调整和衍生产品等。风险转换一般不会直接降低企业总的风险,其简单形式就是在减少某一风险的同时,增加另一风险。例如,通过放松交易客户信用标准,增加了应收账款,但扩大了销售。
五、风险对冲,是指采取各种手段,引入多个风险因素或承担多个风险,使得这些风险能够互相对冲,也就是使这些风险的影响互相抵消。
六、风险补偿,是指企业对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补偿。风险补偿表现在企业主动承担风险,并采取措施以补偿可能的损失。风险补偿的形式有财务补偿、人力补偿、物资补偿等。
七、风险控制,是指控制风险事件发生的动因、环境、条件等,来达到减轻风险事件发生时的损失或降低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的目的。风险控制对象一般是可控风险,包括多数运营风险,如质量、安全和环境风险,以及法律风险中的合规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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