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司局函件: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征求《全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校本应用考核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第三部分,微能力考核规范----演示文稿制作说明视频:以视频形式(可采用录像或录屏方式)描述演示文稿制作过程,并说明教学中如何使用。视频需出现教师个人形象,时间不超过10分钟。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技术融合课越来越多的在我们的教学中形成了常态化,各种信息技术融合课大赛和微课大赛中都要求,视频中要有老师出现,那么,如何同步录制露脸微课?
视 频 学 习
操作步骤
1.百度搜索OBS,下载安装
2.设置输出,添加来源(显示器采集、视频采集)
3.根据需要调整位置大小、滤镜,开始录制、结束录制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