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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本身是一项文化活动

当“旅游+”变成“+旅游”,从国家层面推行的美丽乡村、特色小镇、汽车露营地,到民间层面自发形成的民宿、农家乐,各种旅游业态无不需要嵌入文化内涵或元素。

“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重要载体”。这句话已经被我们说得太滥了,尽管重复了多年,嘴上磨出了茧子,但有些人仍不认这个辙;即使个别搞旅游规划的专业人员也还有异议;至于个别搞旅游开发的投资者,因为功利主义和短期效应作怪,可能就更难认同了。


对于旅游者,文化层面的精神需求是旅游的根本动因,一次难忘的旅游,必定是一次文化之旅、精神之旅。

中国古代热衷于旅行的不乏其人,孔子便是。他周游列国,放意林泉,流连山水,提出“智者乐水,仁者乐山”的旅游审美观。这是一种“乐山乐水”的自然之游,但其中蕴含着一种文化层面上的精神情愫。对于他周游列国,那场历经十几年的“听乐观礼”之旅,则堪比一场文化旅游盛典了。

可以说,旅游活动与文化从未分离,旅游本身就是一种文化现象,文化是旅游的基本属性,是维系旅游并使之走向大众化、市场化、休闲化的精神因素。在旅游活动中,旅游者无时无刻不在触摸文化脉搏,感知文化神韵,汲取文化营养。


从一定意义上讲,没有旅游的文化就没有活力,没有文化的旅游就没有魅力。从产业发展的角度看,旅游产业和文化产业相互融合,密不可分,抓住了旅游,就抓住了当下所推崇的“旅游+”或“+旅游”;就抓住了一个巨大的文化市场,乃至一个庞大的产业。这一点,从国家层面全力推行的美丽乡村、特色小镇、汽车露营地,到民间层面自发形成的民宿、农家乐,都可以看出,上述业态无一不需要嵌入文化内涵或元素。


这样看来,旅游不仅是一项经济活动,更是一项文化活动。旅游行为的综合性、时空的延展性、景观的趣味性、产品的体验性、业态的丰富性以及满足游客文化需求的客观性,促使景区必须具有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的独特文化,满足旅游业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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