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49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会通过签字、盖章、按指印等方式来确认一份合同的法律效力。但不少人在签署合同时却不知选择哪一种方式为好,甚至一些人并不知晓三者的区别。那么这三种认定合同法律效力的方式到底有啥不同点呢?怎样使用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利益?
签名、盖章、按指印哪个更为靠谱?哪个法律风险最大?恐怕很多人都很难说出个所以然来,今天就一次说清!
一、签字
签字在经济交易行为中至关重要。《民法典》第502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即在合同没有约定或者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情况下,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生效。由此可见,仅签字便可使合同生效。
在现实生活中,名字是公民的符号,是公民意志与人格的形式表现。在使用签字这一方式时,应谨防落入骗局,有几点需要注意:
1、拒签非法定姓名
在人一生中可能会拥有很多个名字,包括小名、乳名、别名、曾用名、艺名、笔名等等。但是,其法定姓名却只能有一个,即身份证上的名字。
若使用法定姓名以外的名字签署合同,将很有可能会出现“我不是我”的赖账局面,这在借款合同中尤为常见。
因此,为了避免使用非法定名字引起的纠纷,在签订合同时最好拿对方的身份证进行比对,以确定其签字为法定姓名。
2、拒绝签名设计
所谓“签名设计”,具体表现为我们生活中常说的艺术签名,即对个人签名的美化和艺术化。
在艺术签名中,各种签法技巧数不胜数,以致造型千姿百态,风格更是各有千秋,甚至达到了除了自己谁也认不出来这一登峰造极之效果。
因此,在签署合同时,为了达到证明行为人身份这一目的,务必要拒绝对方进行艺术性签名。
3、谨防消失笔
最初消失笔是销售给纺织、手工艺等行业临时性书写、做记号使用。比如在服装加工企业,这种笔可以代替粉笔在布料上画线,避免衣料被笔弄脏。但后来,一些不法分子开始在签合同、打欠条时使用这类笔,以达到诈骗、逃避债务等违法目的。
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对“消失笔”的销售作出规定,因此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谨防“消失笔”陷阱,最好能够自备签字笔,以免被骗。
4、签字用笔要选好
在合同上签字时,为了保证后续可能需要的笔迹鉴定结果的正确性,最好使用硬笔书写,而不要选择马克笔、水彩笔等笔尖较软的笔,以防笔迹鉴定时无法准确认定。
二、盖章
在无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盖章与上述签字一样,也具有使合同生效的法律效力,因此其当然意义重大。
而且,
与签字相比,单独使用盖章以使合同生效的法律
风险更大。
1、法律风险
印章,包括公章和私章两类。公章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使用的印章;私章是个人印章的简称,如未经有关部门的备案登记,私章不具有公信力。
随着各种技术的发展,仿刻印章也变得普遍起来。无论是“伪造印章”还是“无效印章”,均会为合同另一方带来极高的法律风险。而且,印章有丢失或者被盗用的可能,一旦其丢失或被盗用,都可能对企业和个人的财产造成严重的损害。
因此,为了避免上述法律风险,最好不要单独使用盖章作为签订合同的唯一手段,其与签字等方式搭配使用更为保险。
2、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搭配使用是目前不少合同签订所选择的手段。在签订合同时通常最后都有这么一句:“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或者“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那么仅有一个标点符号之差的“签字盖章”与“签字、盖章”是不是一个意思?是需要“签字+盖章”合同才生效,还是签字或盖章合同都生效?
结合司法实践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一般来说,“签字盖章”并非是指“签字”+“盖章”,而是指签字或盖章合同即生效;而对于“签字、盖章”,最高院认为二词之间的顿号,是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即前面的“签字”与后面的“盖章”系并列词组,它表示只有在签字与盖章均具备的条件下,合同方可生效,也就是说,“签字、盖章”是指“签字”+“盖章”后合同才可以生效。
但不排除有特殊情况的存在,即不论合同当事人一方是仅有签字、仅有盖章,还是既有签字又有盖章,只要可以认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实际行动表示对合同的认可,符合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可以判定合同成立且生效。
三、按指印
在合同上按指印与签名盖章是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的。而且,按指印还具有一个其他手段无可比拟的优势,即无法被伪造,且其鉴定成本较低。
但在实践生活中,除非当事人不会写字,否则按指印一般不会被单独使用。这其中也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了避免出现有人以不清楚合同内容就按了指印或“被迫按指印”等理由想要违约的情况。
综上,无论是签字、盖章还是按指印,均可单独使用,且均能使合同生效,就此而言,其法律效力并无太大差别。但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合法利益、避免后续纠纷的产生,最为慎重的选择就是将签字与按指印结合。签字能确保行为人意思表示的真实性,按指印则能确保行为人身份的真实性,二者配合使用,可以达到取长补短、相得益彰的效果,是维护合法权益、规避法律风险的最佳选择。
特别提醒
在个人与法人的借贷关系中,应当考虑法定代表人签名的法律意义。
当借条上借款人落款为法定代表人的签名,款项当时又实际进入公司基本账户的情况下,为避免纠纷,双方当事人最好进一步明确签名主体的身份,是作为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字,还是以个人的名义签字,或是二者兼具。如果是作为法定代表人,最好加盖公司公章,否则,有可能会被认定为个人借款,承担还款责任。
如果存在被迫等情况,应该保存证据。同时,应看清楚合同协议的内容,切不可因为碍于情面而随便签字、盖章、按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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