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师的课堂教学过程中,存在着四种逻辑关系需要教师妥善处理,即课堂教学中的生活的逻辑、学科的逻辑、学生心理、教学的逻辑。
学习内容的生活逻辑是学习资源、课程资源在生活过程中本身所具有的逻辑,是一种以经验为主的逻辑线索,这种逻辑容易为学生所接受和领会,但是这种逻辑却不能原封不动地进入课堂,课堂有限的时间里是不可能复演生活逻辑发展的全过程的。因此,如何加工生活材料,形成适当的生活逻辑学习材料很重要。
课程的学科逻辑是作为科学所特有的学科知识体系的内在逻辑,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虽然有自己独特的学科逻辑,但有一点是共同的:都是一个概念演绎的体系,环环相扣,容不得半点差错。这种逻辑体系不可能直接进入课堂之中,更不可能直接转化为学生的学习资源,因为学生的学习是一个螺旋式前进的过程,而学科逻辑体系却常常是线性的。直接和学科逻辑在中小学是不可以直接复制到课堂中来的。
学生心理的逻辑是学生在接受新知识前已经有的心理图式结构和因为学习而不断变化发展的心理图式结构。学生的有效学习必须发生在与已经具有的心理图式有结合点的基础上,不然,学习无法进行,心理图式的进步与完善也就不可能了。
课堂教学实践的教学逻辑是老师在教学中传授知识时所实际依据的,且有教师个人特色的教学逻辑,是老师把生活逻辑、学科逻辑与学生心理逻辑融合以后形成的课堂教学程序的逻辑体系,它需要从学生的心理逻辑出发,以学科逻辑为干,以生活逻辑为依托。而这一切需要建立在教师对生活经验、学科体系完整把握的前提下,根据学生心理逻辑创造性地构建学科知识展开的程序和方式。
从理想的课堂境界说,教师需要把学科知识、生活经验转化为适合学生的教学知识,教学习的教学才能真正地发生。这种转化生成的结构体系才是适合的教学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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