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受书面语言撰写规则根深蒂固的影响,广播记者经常会情不自禁地使用一些不很符合广播口播的书面语言。当这样的文本文件要转化成声音文件时,播音员如果只念文字而不对标点符号作适当的解读,听众就不容易听懂而且会误听。因此,对广播新闻来说,对标点符号进行二次解读是其自身传播特性的要求。 书面语言常用的标点符号有16种,分点号和标号两大类。广义地说,这些标点符号是可以运用到广播文本文件中的,但当文本文件要转化成音频文件时,就要对其适当地解读。 点号的解读 点号的作用在于点断,主要表示停顿和语气,其表义功能在文本文件转化为音频文件时,仍然起着一定的作用。因此,只要播音员遇到顿号、逗号时作简短的停顿,遇到句号时作稍长的停顿,遇到问号和叹号时,则通过语气来表达符号的含义即可,无需作特别的处理。 从播音的角度来说,播音员在对稿件进行二度创作时,不只是在有标点符号的地方停顿,那些没有标点符号的长句,播音员也会根据对稿件内容的理解,合理地“停连”。这是有声语言中无声的“标点符号”。 虽然点号的表义功能仍在广播新闻中显现,但在使用中有些点号还是要特别注意。如“学生、家长”这两个词组在书面表达时,采用顿号隔开,读者一目了然,但在播读时,假如播音员的停顿把握不当,或是听众的听觉偏差,就很容易误听为是一个对象――学生家长,就会产生与原意不相符甚至相违悖的意思。因此,诸如“水果、罐头”“鸡、蛋”之类的词组最好不用顿号来分隔,改用“和”或“与”来区分。 标号的解读 在广播新闻中,有不少标号是没办法用“停连”来表义的,它只在字面上起一种标识的作用,播音员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作不同的解读。 间隔号。它在书面语言中被用来标明词语的分界,比如用中文表示外国人的名字,就要加间隔号――乔治・沃克・布什,当播音员遇到这种间隔号时实际上是可以连读的,如果停顿把握不好,就很容易与顿号混淆,让听众误听为是三个外国人。 括号。因为括号的内容一般不是正文,所以,口播时原则上可以不念括号的内容。也就是说,记者标注在括号内的信息,只是让编辑或播音员知道的背景材料。 如果括号的内容必须同时告知听众,就应去括号。如“人不能像走兽那样活着,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但丁)。”如果但丁的名字要告诉听众,不仅要去括号而且名字要前移:“但丁说,人不能像走兽那样活着,应该追求知识和美德。” 破折号。它所引出的解释和说明与括号正好相反,是正文的一部分。因此,破折号在播音表达时没有了表义功能,播音员可以上下文连读。 例如:迈进金黄色的大门,穿过宽阔的风门厅和衣帽厅,就到了大会堂建筑的枢纽部分――中央大厅。 当破折号是用来解释时间上的推移时,播音员就有必要对其进行适当的解读。例如:“2005年―2008年,我们村的粮棉都取得了大丰收。”如果上下文连读就会误听为只有2005年和2008年这两个年头丰收,而这句话的本意是连续三年大丰收,所以,就要改成:“从2005年到2008年,我们村的粮棉都取得了大丰收。” 引号。在书面语言的表达中引号除了表示直接引用的话和需要着重论述的对象外,还有第三种含义,即对具有特殊含意的词语的特别标示。例如:这样的“聪明人”还是少一点好。这里的“聪明人”具有聪明得过头的特殊含意。如果照读文字,就会背离原意。特别是有关政治、外交方面的重要辞令,播读时应作适当的注解。 书名号。当书名号的内容听众不太熟悉或容易产生误解时,广播新闻的二次解读就应加上一些说明性的语言。例如:“韩红的《红》;冯小刚的《手机》。”可改为:“韩红的个人新专辑《红》;冯小刚的电影《手机》。” 省略号。如果省略号表示沉默、思考、意犹未尽等意思时,播读时可用语调变化和停顿来强调。例如:“桌子上放着课本、练习薄、文具盒……”应改为:“桌子上放着课本、练习薄、文具盒等。” 过去,广播新闻需要引出采访人物的录音时,播音员或口播记者都会这样配音:“教育局分管招生工作的副局长×××说:'(出录音)这次我们实行电脑派位……’”近几年,随着中央电台的改变,几乎各地广播记者都采用了如下的播报方式:“教育局分管招生工作的副局长×××:'(出录音)这次我们实行电脑派位……’”从字面上看,现在的播报方式省略了一个“说”字,这样的改变是否符合广播的听觉规律?实际上,这是一个如何解读冒号的问题。 冒号在书面语言中有以下多种用途:1.用于书信、讲话稿的称呼语之后,表示提起下文;2.在采访、辩论、座谈、法庭审讯等言谈的记录中用于说话人名之后,以引出说话内容;3.用于提示性话语之后,表示提起下文;4.用于总说性话语之后,引出分说;5.用于总括性话语之前,总结上文;6.用于需要解说的话语之后,表示下文是解说。“教育局分管招生工作的副局长×××说:'(出录音)这次我们实行电脑派位……’”属于第三种用法,它在动词“说”的后面加上冒号,提示引出下文。这里的冒号在广播中失去了表义功能,播音员只需稍加停顿就可,听众能听得明白。而现在的播报方式将“说”字去掉,直接在人名后面加注冒号引出下文,这就等同于第二种的用法,如记者:“您二位一向关心中学语文教学,请谈一谈一个中学生怎样才能学好语文?秦牧:要学好语文,必须注意多读、多写、多思索。紫风:除读好教科书外,必须进行课外阅读。”从上可以看出,这是一种对话式的书面体表达方式,有问有答,但录音报道中更多的是采用解说词+录音的方式,语境不同,这是其一。第二,在书面语言中,冒号不仅引出下文,而且在视觉上有间隔作用,读者可以瞬间看清哪些是回答的内容。这样的标示作用同样适用于电视。出采访的同期声可以不播人名直接导入,然后通过字幕出讲话人的身份与姓名。如此处理电视观众看得懂,因为电视语言是视听综合语言。在广播中,此时的冒号只能以播音员的停顿来体现,这样的停顿有时连听觉系统都难以觉察,随后又是紧跟着出录音,听众听起来会有突兀感。而原先的播报方式因为多了一个“说”字,不仅较好地解读了冒号,而且给听众一个明确的心理提示:以下是采访对象要说的话,你注意听了……因此,从广播线性传播的规律来看,笔者认为,录音报道中引出录音的表述方式还是恢复原先的播报方式为好! 此外,当冒号后面的语言是用来解释前面的语言或是起分隔作用时,广播新闻也应有适当的二次解读。例如: 书面稿:北京紫禁城有四座城门:午门、神武门、东华门和西华门。 播音稿:北京紫禁城有四座城门,它们分别是:午门、神武门、东华门和西华门。 书面稿:外文图书展销会日期:10月20日至11月10日。 播音稿:外文图书展销会的举办时间是:10月20日至11月10日。 书面稿:范长江:报道红军长征的第一人。 播音稿:范长江是报道红军长征的第一人。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 本文责编:胡江银 参考资料: 1.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 2.袁莉,梁丹:《谈广播新闻稿件中标点符号的处理》,《新闻与写作》,2001(9)。
有话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