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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成都一家人到三亚游玩却误闯禁区,瞬间被夺走生命

“海蓝水暖、沙白滩平”,是游客们对三亚大东海景区的美誉。可对于家住成都的杨女士来说,那里是吞噬了自己三个至亲的噩梦之地。

2015年8月15日,杨女士一家7口去到大东海海滩游玩,没想到两个外甥、外甥女和丈夫接连溺水,最后只有外甥女被救了回来。一下子没了三个游客,可以说是大东海景区自建成以来最惨痛的事故!

事发后,杨女士控告景区管理失责,请求索赔140万。但景区却以“设有警告提示,游客不顾劝阻仍越过栅栏闯入禁区,导致意外发生”为由,拒绝对此担责。双方争执不下对簿公堂,直到二审后,此案才尘埃落定。

那么,三亚大东海8·15溺亡案究竟是“意外”,还是“责任事故”呢?

一家看海,3人溺亡

2015年的暑假,成都杨女士家接连有好消息传来。

高考刚过去没多久,杨女士18岁的小外甥孙童,就接到了中国海洋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大外甥鞠易坤正读大二,也拿到了学校的奖学金;14岁的外甥女李兰心甜甜地告诉她,自己考上了理想的重点高中!

晚辈们健康成长、学业有成,无疑是一件值得庆贺的事情。杨女士和亲人商量过后,就和丈夫易勇刚一起,带着79岁的婆婆、自家4岁女儿以及三个晚辈去海南旅游。

海南三亚气候宜人、风景秀美,是无数人心中的避暑胜地,最重要的是,三亚有国家4A级景区大东海海滩。据说那里又美又好玩,管理也很到位,每年慕名而来的游客数以千万记。

杨女士一家满怀期待,在8月15日抵达了三亚。他们下榻休整的酒店就在景区周围,等办理好入住后,7口人兴冲冲地直奔海滩而去。

果不其然,海滩上游客很多,杨女士的婆婆年纪大走累了,停在一旁的广场上休息,其余6人不想和人群挤在一块儿,就顺着海滩线东侧边走边玩,不知不觉就走出去很远。

内陆人看到海总是忍不住激动的,大概实在是太兴奋了,三个大孩子看什么都觉得新鲜。沉浸在欢乐中的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离长辈、离岸边越来越远了。

胆大的李心兰偷偷观察之后,发现自己的姨母姨父注意力不在这边,竟然胆大地一步步走到海里玩起水来!

此时杨女士正搂着4岁的女儿站在沙滩上拍照,对外甥们的渐行渐远毫无察觉。

她摆着各种好看的pose,突然透过镜头察觉到了不对劲——

“我正高兴地拍照,就见兰心大半个人都沉在水里,双手拼命挣扎,当时也没想太多,只顾着催老公赶紧去看看...”

后来的杨女士面对采访时,沉默了很久,才含着眼泪回忆起当初那段最痛苦的记忆。

“老公!快!赶紧去看看心心怎么了!”

易勇刚听到妻子的提示,一看之下也着急了,忘了自己不怎么会游泳就匆匆忙忙下水捞人。等他终于到兰心身边,拉着外甥女的手试图朝岸边靠的时候,一个浪打了过来...

没过一会儿,就连他也在水里失去了身影。

这把杨女士吓得不轻,她彻底陷入恐惧,歇斯底里在岸上哭喊,苦苦哀求游客们的帮忙。有好心人一边报警,一边通知景区救生站。

救生员接到消息马上往事发地赶,杨女士看到他们过来,仿若抓住了救命稻草,不停地大喊“快来救人啊!救命啊!求求你们快救人,求求你们了...”

众人争分夺秒下海捞人,李兰心很快被救生员捞了出来,施救之后终于缓回了一口气,可易勇刚先生却迟迟不见踪迹。一旁的杨女士等得十分心焦,什么都顾不上了,殊不知自己的两个外甥同样也下了水,浪一打来,两个小伙子就再也没能自己上岸。

景区接到危机报告,层层上传,最后派出了五艘摩托艇和两艘交通船,还特别向有关部门请求支援,可想要在茫茫大海里捞到两个孩子,无疑是件希望渺茫的事情。

夜幕逐渐降临,大家都在岸边焦急地等待消息,三亚海上搜救中心也果断派出了两艘搜救船,但直到16号的早上都没传来好消息。

之后的情形,对杨女士来说就如同一场不愿回忆的噩梦。细腻柔软的大东海海滩上,平躺着三位被打捞上来的亲人,他们都停止了呼吸。

“7个人一起出来,没了3个,我回去该怎么交代啊!”失去至亲的杨女士彻底崩溃了。

4A景区,沙滩“吃”人

这里的海滩水质干净,沙滩细腻,在承包给大东海公司设立景区之后,已经运营了将近3年,每到旺季都人流如潮,怎么会出现这样严重的事故呢?

懂行的三亚人是这样向媒体透露的:“来这里玩玩可以,不建议下水,我们本地人自己都不爱来这里游泳的。”

原来,作为三亚对外宣传的旅游名片,大东海海湾虽然景色迷人,但也存在不少风险。能够对外开放的景区,都是经由勘测过后,专门避开了暗流和旋涡的区域。此外的区域都属于有风险的军事管理禁区,原则上是不对游客开放的。

可是随着季节不同,洋流、风向都会发生变化,暗流漩涡的位置也会受影响而不断变动。影响严重的时候,为了保障旅客安全,景区会相应地调整开放区域。

不了解情况的外地游客,私自下水的话是很危险的。

三亚的本地老表对记者说:“每年冬季相对来说更平稳,春天过后,这里浪大,碰到暗流经常被打回去,没经验的人一着急,被晃到了就容易呛水。”

大东海景区运营了3年,暗流漩涡较多的地方就成了事故频发区,在这里溺亡的人数,据不完全统计有28人,这是多么触目惊心的数字!因此,也有人将这个4A级景区戏称为会吃人的“夺命海滩”。

如今,杨女士的3个至亲,也成了组成这串数字的悲剧之一。

事后追问,意外还是责任事故?

短短半天时间,家里没了3个人,杨女士甚至都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向老家的亲人交代。

小外甥孙童的父亲孙尚斌远在成都,当天夜里他接到电话之后,整个人都懵了。当时孙童还没被捞上来,一切还有希望!

他慌忙订了票想连夜赶往三亚,可大晚上的根本没法买到临时机票,孙尚斌只能先去重庆,经由重庆转车才赶到三亚。等他抵达沙滩时,看到的也只是儿子苍白冰冷的尸体。

孙尚斌拒绝接受现实,他想不明白,只不过是来旅旅游看看海,怎么好好的儿子说没就没了?

为了搞清事情真相,他向景区负责人提出,要亲自重走一遍海滩,顺着家人远去的路线,他想看看究竟有什么问题,为什么当时儿子选择走那个方向。

8月17号,孙尚斌麻木地再次踏上大东海海滩,顺着东侧路线走了很远,终于看到了一道破旧的铁丝网。这道网离海水线将近20米,阻挡了他前进的道路,在肉眼所及之处将沙滩分割成了两部分。

也许这就是景区工作人员之前说的隔离网,靠近自己的这边是安全的开放区,对面是军事禁区。经过实地观察后,孙尚斌发现了几个问题——

铁网和海水线之间隔着20多米,要是游客顺着海岸边走,根本意识不到景区的隔离范围;

铁网又破旧又矮,小孩子都能轻易跨过去继续往前走,而且除了一道网,周围没有其他标识,也就是说这道隔离网实际起到的作用不大;

对于游客有意或无意的违规行为,景区工作人员没有会有相应的提醒和制止举措;

瞭望塔设置稀疏,离事发地最近的也有将近300米,周围没有任何装备,一旦出事救生员要花很长时间赶到,而且设备还不齐全。

无论如何,事情已经发生了,死去的亲人也不能再开口说话,告诉大家为什么那天会脱离安全开发区,又是如何来到军事禁区然后出事的。

8·15溺亡案发生之后,三亚的媒体统一口径,对外报道称游客无视隔离网,擅自闯入禁区,这才意外导致了悲剧。但杨女士和亲人们认定大东海公司需要负责,并索赔140万。

双方争执不下,事态进一步升级,三亚市信访局不得不出来进行调解,并通知双方代表进行会面协商。到了约定的日子,大东海景区的运营方负责人代表宋秀军总监却没按时出席,这引起了杨女士的极大不满。

她认为,景区原本就对此次事故明显负有责任,己方作为受害者家属,宁愿强忍悲痛进行沟通,在这样庄重的场合里,景区负责人代表竟然还是用漫不经心、高高在上的不屑姿态来应对,根本毫无愧疚之心和解决事情的诚意。

而大东海经营方也非常头铁,他们认定自己无责,在司法机关正式裁决之前,公司不会做过多表态。

一审: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双方调解无果,溺亡者家属在2015年的11月,一纸诉状将三亚大东海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控诉被告方安全警示设置不明、救生设备不齐全、救援不及时,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原告提出大东海公司应为8·15溺亡案承担70%的责任,三个方家庭的索赔金额加起来,总计有140万元。

被告大东海公司则辩称:

公司已经尽职尽责,在管理范围内的危险海域做了充分的警示,除了用浮漂将海面划分出了5个安全开放区,沿岸也设置了各种标语、栅栏、警示牌,甚至还有当地军事基地设置的隔离铁网,但溺亡者还是越过栏杆进了军事禁区的危险海域,脱离了大东海公司的管理范围,公司理应无责。

该公司的环保总监宋秀君出庭时,又激动又愤怒地大吼:

“只要走进危险海域,都会听到喇叭循环播放不要靠近,此处危险,这难道不是提示吗!!”

“景区各种颜色样式的警示牌都有,有我们自己的,也有安全监管局的,他们还特意找了边防派出所落款,就是想要威慑那些不听劝的!”

“大东海景区是半开放式经营,不设门票,游客可以免费进出参观,只有要用到我们的辅助设施和周边服务的时候,才会收费。”

“我们根本不经营游泳业务,他们(游客)自发下海游泳,我们也没执法权,根本没法强硬要求,平常只能仰仗边防派出所协助。”

2015年11月21日,此案一审结束,因为易勇刚等人行为本就违规,无视警示翻越栏杆擅自下海游泳,脱离景区管理范围,法院判决原告的所有请求于法无据,不予支持。

二审:免费不是无责理由

杨女士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服,在收集了更多的材料后,和家人一起向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这回他们花了大力气才掌握了更齐全的证据,比如:

景区警示不够充分,取证代理人在2.8公里的海滩上,仅仅只发现了2块警示牌;在景区开办前,大东海公司没有提交风险评估报告就对外开放了;在短短3年的经营时间内,景区溺亡的游客高达28人,事故发生十分频繁...

杨女士一家采集各种证据,举证大东海公司对景区安全保障疏于管理,警示形同虚设。

比如按照被告方代表宋秀君总监的说法,景区尽安全管理职责,每天都用三色警示旗来标志当天的海域危险等级:

红色区高危,不可下海;黄色区危险,不建议靠近;绿色区安全,可以通行。

哪怕当天海面上插满了红色警示旗,还是有很多游客下水游泳。取证代理人曾故意试探询问景区工作人员:“今天能下海吗?”

后者的回答是“可以”。

这样的情景经常得见,足以说明景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免费不等同于免责,景区既然对外开放允许游客入内,就有对保障游客安全的基本义务。

二审整整持续了3个小时,关键都聚焦在“是否充分给予提示”以及“景区经营管理是否符合规范”上。开庭当天,法官没有当庭宣判,直到2016年5月,众人才迎来最后的结果。

二审法院给出的判决结果,和一审存在很大的差异。

根据查证,原告提交的被诉方开办前未提交风险评估报告等材料属实,景区的确存在一定违反旅游法规定的操作。

该景区经营3年死亡28人,仅凭“风急浪高”、“免费开发”,并不能解释事故频发的缘由。大东海公司作为景区的经营管理者,理应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和人身财产安全保障。

在明知禁区存在暗流旋涡危险的前提下,景区任游客从安全开发区走到禁区,在隔离栅栏缺口未设专人驻守,出的指引表示不够明确、警示不够充分,存在一定的管理瑕疵。

景区对游客的违规行为未能及时劝阻,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综上,二审判决大东海公司对8·15溺亡案负有20%的责任,须得向三个原告家庭赔付总计36万余元的死亡赔偿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至于事故80%的责任,则由易勇刚等人背负。

易勇刚、鞠易坤、孙童都是已成年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此案中,他们不重视景区危险标识、不服从景区安全规定越过栅栏,在明知自己不熟水性、可能遇险的前提下进海游泳,因自身过失造成损害,因而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

无论再如何追责和赔偿,沉入海底的人也永远回不来了,生命的逝去是无法挽回的遗憾,无论游客自身、经营方还是整个社会都要对此足够重视,切莫因一时侥幸而悔不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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