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干五合的规律
1、如果命局中所合的某一种五行力量强大时,则合局能够合化成功,如甲已相合,如果命局中已土的力量强旺则天干甲已相合成功, 至于如何判断某一种五行力量强弱的方法,绝对不能以五行个数来看,我站撰写的其他文章中有详细讲解。
2、对于甲已相合,如果甲木力量强旺,则合而不为,其实质是甲木克合已土,已土力量减弱。
3、关于妒合争合的问题,也就是指出现多重合局的情况。如天干上有两庚金合一位乙木,便为争合;天干上有两乙木合一位庚金,此为妒合。一般而言,争合能够合化成功;妒合则只有相合之像,但最终不能合化成功。
4、看合化的条件,对于两合者,一定须某一种五行力量旺,才能合化成功,如甲已相合需木旺,乙庚相合需金旺,丙辛相合需水旺,丁壬相合需木旺,戊癸相合需火旺。
5、被克制不能论合化。如对于丙辛相合,如果天干上透出戊已土,命局中土的力量强旺,旺土克制水的五行,所以天干丙辛合水而不能合化成功。
6、隔位不论合化,如天干两相合者,在空间分布上位置较远,也难合化成功,这是因为相合的两天干位置分布较远,因而力量分散,合力也较小。
7、有根系不能论合化,如天干乙庚相合,如果乙木在地支有强根,这时的乙庚相合也不能合化成功。
8、不得月令者也不能合化成功,例如丁壬合木,必是寅月,卯月等木旺之时方可合化成功;如是亥、未月等月,丁壬也基本上能合化成功;但是如果月令为申、酉等秋天之时,丁壬合木是根本无法合化成功的。
丙辛相合
①丙辛合化水成功的条件
1、丙辛必须相邻紧贴(基本条件);
2、月令必须是水的当令之地且月令不能被改变为其它五行一一非水的当令之地(如果改变为水的当令之地则可);
3、丙辛的坐支至少有一个是水(指本气);
4、丙必须处于不能独立的状态(指动态旺度)。
以上四个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方可论化。其中第一个条件为基本条件,如果这个条件都不能满足,则相合都不能成功,更别谈合化了!此时既不论合化,也不论合绊,它们之间不作用。
合化成功后丙火和辛金均变成了水(丙火变为了壬水,辛金变为了癸水,因为丙火和壬水同为阳性,辛金和癸水同为阴性),其水的力量由原来的0度变成2度,原因是1度的丙和辛均变成了水。合而不化者以合绊论之,双方均减力,具体如下:
▲丙辛合绊者,在丙火与辛金个数比为1:1的情况下,丙火减去2成的力量即1个丙火减去0.2度变为0.8度,辛金减去4成的力量即1个辛金减去0.4度变为0.6度。其余的力量比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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