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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故讨寇将军奉朝请天水太守程君墓志铭

《北魏程

墓志》全称《魏故讨寇将军奉朝请天水太守程君墓志铭》。此志刻于北魏正光二年(521)。志高五十八点七厘米,宽五十九点八厘米,志文刻十八行,满行十八字。共三百零九字。近年出土,有界格。

志主程

,字保明,泾州安定郡乌氏县人(现位于宁夏固原市泾源县)。祖父程景姚,史书并无记载,但据此志文可补史之阙。其祖父曾担任镇东府长史和洛阳太守,从志文“值中国丧乱,乃率合宗族迁于洛阳”中可按时间推算出当时正处于五胡乱华时期。志主的父亲程龙也无史书记载,据志文可知,其父曾经先后担任过洛州主簿及州都假给事中、河南令。志主程

亦史无记载,但从志文中可知,程

二十四岁时步入仕途,先被司州牧咸阳王辟为兵曹从事,后又任辅国府中兵参军及天水、武都二郡的太守,最后又奉命担任侍御史加讨寇将军。程

于正光二年(521)六月病卒于京师洛阳,同年十一月葬于伊洛之南,终年五十七岁。程

一生仕途平淡,但其“入事孝友”“秉兹宪直”“廉平克懋”的品格令后人敬仰。

此志从书法风格来讲,与北魏《元怀墓志》相似,端劲挺秀,骨气通达。加上该墓志出土较晚,故保存完好,碑文未经风化,镌刻细节清晰可见。墓志整体章法布局疏朗,开张有度,结体宽博,方正遒劲,用笔点画精到,俊美庄重,圆笔与方笔运用娴熟。此志意态灵动,秀逸峻拔,可作为我们临习楷书的上佳范本。

释文:

魏故讨寇将军奉朝请天水太守程君墓志铭

府君姓程,讳

,字保明,泾州安定郡乌氏县奉义乡崇贤里人也。祖父景姚,镇东府长史、略阳太守。值中国丧乱,乃率合宗族迁于洛阳。父龙,洛州主簿、州都、假给事中、河南令。君年廿四,司州牧咸阳王辟为兵曹从事,后拜辅国府中兵参军,行天水、武都二郡太守。府罢,仍除奉朝请,领殿中侍御史加讨寇将军。春秋五十有七,以正光二年岁次辛丑六月丁卯朔三日己巳遘疾,卒于京师洛阳县永安里之宅。粤十一月乙未朔廿六日庚申,卜窆于伊洛之南缑氏原雀儿涧东九百步。乃作铭以志之,其词曰:

淳曜炳灵,世德凝英。曾标远植,逸气孤亭。入事孝友,出亢忠贞。徘徊春赏,寥亮襟诚。往庇牧宇,来仕王朝。望风举翮,逆路扬镳。秉兹宪直,迈彼清僚。廉平克懋,令望允照。俎川东逝,落影西沉。霜酸宿草,风结寒林。丹壑易运,陵谷难寻。聊志玄石,以象德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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