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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写作常用的四种结构模式


一般来说,内容比较单一的公文都有自己的固定结构。而内容多而复杂的公文,就需要根据主旨和材料,灵活使用和选择合适的结构类型。

公文写作常用的结构模式一般有以下四种。


一、篇段合一式结构

篇段合一式的结构,多用于内容相对简单集中、篇幅较为简短的公文。比如发布令、呈报性报告、转发和印发通知,以及一些简短的公告、任免通知和批复等。

此类公文内容概括集中,一文一事,文字简洁,语言概括,篇幅短小,全篇为一段。

比如一些发布法律法规的决定和通知,任命职务的主席令,都经常采用这种结构。


二、分项式结构

分项式结构一般为总分总结构,先介绍目的、依据、原因,或者阐明主旨,然后再分项叙述有关内容,最后再进行总结。

这种结构在公文写作中使用比较普遍,比如请示、决定、通知、函、会议纪要等公文,一般采用这种结构。


三、条款式结构

条款式结构又称条文式结构,多用于比较复杂的工作事项。

对于一些纷繁复杂的工作事项,常常要进行条分缕析,做到主次分明,结构合理,先后有序。条款式结构多用于法规、规章类公文,从头到尾采用条文结构,将一个事项作为一“条”,用汉字序数逐条排列(如“第×条”)。条文式结构下的款或项独立成段,段间内容具有相关性。

条款式又可以分为两种:

一是章断条连式,也称章条款式。一篇公文有章、有条、有款,全文分为若干章,章下列条,条下还有款。条目序号不受章的限制,全文条目序号连续编排,这种结构多适用于内容多、篇幅长的法规、规章。

二是条文并列式,全文不分章,条目序号连续编排,多适用于篇幅较短的规章制度。


四、分部式结构

分部式结构又称文章式结构。将全文内容分成几个部分或几个层次,每一部分用小标题揭示该部分内容的主旨,每个段落都有相对完整的意思,若干部分或段落形成一个篇章。

分部式结构也有两种:

一种是全文内容分为若干部分,每部分以小标题显示该部分的主旨,下面阐述具体内容。这种形式常用于篇幅较长的报告,比如政府工作报告、职代会工作报告。

另一种是全文按层次直接分段排列,不加小标题和序号,如一些通报类公文常采用这种形式。

在写公文时,我们一定要根据内容的多少和复杂程度,灵活选择和使用这些结构方式。可以独立使用,也可以把其中的几种联合起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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