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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结合实际推进乡镇农村垃圾综合治理

乡镇农村垃圾治理已引起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但乡镇农村垃圾治理存在管理机构不健全、经济政策不健全、较难吸引社会资金投入、设施处理能力不足、村庄小而分散及村民环保意识不强等问题,致使乡镇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偏低,甚至有些农村垃圾还是无组织排放,普遍存在“屋前屋后垃圾场”、“垃圾靠风吹”现象。即使象广州市这样的一线城市,垃圾随意堆放或就地简易处置也触目惊心,含乡镇农村垃圾的7个区(县级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仅50.8%,乡镇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更是低至24.1%。亟需出台乡镇农村垃圾治理方案,提高乡镇农村垃圾处理服务水平,当前,应重点做好以下事宜:

多措并举,推进乡镇农村垃圾综合治理

乡镇农村垃圾治理从一开始便应推进综合治理,既重视垃圾处理作业,也重视垃圾管理,重视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既重视末端处理,也重视垃圾处理各个环节的均衡发展;不仅重视焚烧、填埋方法等硬方法,也重视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科技手段和经济手段等软方法,坚持无害化、资源化、节约资金、节约土地、居民满意和减量化6项治理准则,善用经济手段和科技手段,优先推进垃圾分流分类,因地制宜推地进物质回收利用、生物转换、热转换和填埋处置,概括讲,即善用经济手段和科技手段,先分流分类,再物质回收利用、生物转换、热转换和填埋处置,多措并举,推进乡镇农村垃圾综合治理。

经济手段和科技手段是最为优先选用的治理方法。物质回收利用、生物转换、热转换和填埋处置,从处理效果分析,不存在谁先谁后或谁好谁差的选择问题,只要能落地,这4种方法的任何一种或几种都可选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和分流分类应优先于物质回收利用、生物转换、热转换和填埋处置4种硬方法。

环环相扣,理顺乡镇农村垃圾治理流程

乡镇农村垃圾治理应在综合治理方案的基础上,理顺治理流程,一是明确垃圾治理的各个环节及其衔接关系,二是明确各环节的主要内容,三是明确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作业主体,四是明确资金流等方面的信息。

乡镇农村垃圾治理流程涵盖源头减量与排放控制、垃圾收集与转运、物质回收利用与生物转换、能量回收与填埋处置4个环节及多达18种可能的物流方式,涉及政府、企事业单位、村民和社会组织。源头减量、排放控制和垃圾收集属于前处理,由村委会负责管理;物质回收利用与生物转换属于中处理,由乡(镇)政府负责管理;热转换与填埋属于末端处理,应由区(县级市)政府统筹管理。

乡镇农村垃圾治理应厘清责任主体与作业主体的权责。政府是垃圾治理的责任主体,同时也可参与物质回收利用、生物转换、热转换和填埋等垃圾处理作业。企事业单位、村民和社会组织是垃圾处理的主要的作业主体,垃圾处理,包括垃圾收运,应专业化和产业化。

因地制宜,推动乡镇农村垃圾治理方案具体化

一是建立农资垃圾收运队伍。供销社下属农资公司专营农资,拥有收运农资垃圾的优势。农村地区应引导供销社回收利用农资垃圾,鼓励供销社回收利用农产品垃圾,建立稳定的垃圾收运队伍,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二是因地制宜选择生物转换方法。可供选择的生物转换方法有饲料化、特种酶制取工业乙醇、蚯蚓(蟑螂)堆肥、堆肥和厌氧发酵制沼,这些方法各具优缺点,各地可根据有机垃圾的产量、性质、土地及资金等情况,选择适宜的生物转换方法,对于人口较多的自然村或行政村或更大服务区域,可采用厌氧发酵制沼,对于人口稀少或偏远乡村,可采用沤肥或蚯蚓堆肥等适合于小规模处理的生物转换方法。

三是区(县级市)合理规划乡镇农村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物质回收利用与生物转换设施宜以自然村或行政村为服务区域,热转换(能量回收)与填埋设施宜以一个或几个乡(镇)为服务区域。乡(镇)政府应保证适当处理能力的物质回收利用与生物转换设施正常营运,区(县级市)政府应保证适当处理能力的热转换与填埋设施正常营运。

四是建立与治理流程的物流相适应的资金流,吸收社会资金参与,控制资金投入,确保资金链环环相扣。

创新突破,建设乡镇农村垃圾治理试点

建设乡镇农村垃圾治理试点工程,探索垃圾处理各环节及其组合方式的优化,引入市场机制,引进社会资金,引进先进管理和技术,开发与开放乡镇农村垃圾处理服务市场,创新垃圾处理服务模式,积累产业化经验。发挥榜样的带动作用,形成以点带面、环环相扣的良好局面。

建章立制,促进乡镇垃圾治理法治化

建立健全乡镇农村垃圾管理机构,编制乡镇农村垃圾治理规划和管理办法、乡村保洁与垃圾处理经费管理办法、垃圾处理服务购买与分配办法、垃圾处理监管及考核办法等,完善乡镇垃圾管理体制及其运行机制,建立垃圾处理服务购买与分配机制,建立农村垃圾处理行业准入与退出机制,建立垃圾处理考核机制,建立垃圾处理监管机制,建立经济激励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促进乡镇垃圾治理法治化,推动乡镇农村垃圾治理可持续发展。(熊孟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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